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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 生命-神授的权杖 第一部(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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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2 12:5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序卷 动乱前的和平生活

第一章 七玫瑰之战
  

  “伟大的真神啊,唯一的主宰,保佑您虔诚的孩子取得胜利吧。”
  雷蒙德·特拉维斯最后亲吻过祖国的土地,缓缓直起身来。他面前是汹涌澎湃的圣河尼伦,在月色下喷洒着无限银光。周围每个人的脸,也都被这银光映照得异常诡奇,并且变幻不定。
  西伦·契彭·麦克维尔走了过来,特拉维斯一眼就看到他别在胸甲上那朵金色的玫瑰:“已经用魔法处理过了?”
  “是啊,” 麦克维尔轻轻地取下玫瑰,凑到唇边深深一吻,“现在它真是永恒不变的爱情之象征了——我在想,雷,如果这次真能圆满完成法提米亚勋爵的计划,也许就此以胜利结束战争也说不定。到那时候……我已经年满二十五岁,再建立一件大的功勋,就可以独立出麦克维尔家族,创建一个新的家系了。”
  特拉维斯点头:“家名想好了吗?”
  “名字?”麦克维尔笑笑,小心翼翼地将金玫瑰别回胸前,“那并不重要……也许就叫契彭。我是在想,就以这朵金玫瑰作为家徽,不是很好吗?”
  “年轻人,”一个沙哑的声音突然在他身后响起,“胜利了,爱情、荣誉、声名,一切都是你的。但那要等到胜利以后再说!”
  “副团长阁下。”两人急忙弯腰施礼。
  “圣国”托利斯坦教皇骑士团的第二副团长霍默·伊文斯,今年不过才四十岁,但一部花白胡须,衬着瘦削的面庞,使他看上去至少要比实际年龄大上十岁。他是一名真正的指挥者,他的职业等级才不过是第三级的骑士,但用兵的能力,在拉尔夫大陆上却罕逢对手。
  “我对法提米亚的计划很有信心,将来也许会用他的绰号来命名这次胜利——嗯,‘死神之战’,很好的名字,”伊文斯瞟了一眼麦克维尔胸甲上的玫瑰,拍了拍他宽阔的肩膀,“卓越的计划,还需要由勇敢的战士来完成。奋斗吧,年轻人,说不定,最终会以你的玫瑰来命名这场战役呢。”
  麦克维尔兴奋得开始微微颤抖。
  特拉维斯沉静地一弯腰:“船只准备就绪,阁下,可以开始渡河了。”

  尼伦河上的这个临时渡口,在这场战役结束后,就被称作伊文斯渡口。次日凌晨三时,全部两千四百名教皇骑士团士兵从此地渡河进入东方盖亚的领地。
  “‘死神’他们应该已经动手了,阁下,”特拉维斯淡淡地对伊文斯说,“但是敌人将在何时得到这个消息,并开始向两翼增派援军,时间的把握非常重要。”
  “敌人的主力,是盖亚和鲁安尼亚的联军一万五千人,”伊文斯回答,“这是个艰巨的任务,为了教皇骑士团的荣誉,我们必须取得胜利!相信我,我可以较准确地把握开战的时间。”
  开战的时间预定在凌晨五时整,当时,驻扎在斯沃拉渡口附近的盖亚、鲁安尼亚的主力部队,已经分别调派了三千人前往南、北两个方向去增援遭到夜袭的侧翼,同时开始渡河,希望能够尽快进入托利斯坦领地,与先遣部队合流,卡断敌奇袭部队的后退之路。因为侧翼不过是苏纳底等城邦盟国的联军,对于这种即使失去了也不会对战局有多大影响的部队,只要能够稍微牵制住敌军的奇袭,便是实现了它存在的目的了,所以他们并没有全力前往救援。
  这一切,都在“死神”法提米亚和伊文斯的计算之中。
  斯沃拉渡口在伊文斯所部渡河点以北约二十里处,由几道并不陡峭的山坡包围住的一大片平地上,盖亚、鲁安尼亚联军正在缓缓列阵,千余人已经登上临时搜集来的船只,准备开始第一轮渡河作战。就在这个时候,敌军突然杀到了——
  托利斯坦方,参加这次奇袭战的两千四百名教皇骑士团士兵,包括五百名骑士和一千九百名战士或弓箭手扈从,全都是伊文斯的直属部队,单兵格斗技也许不是骑士团中最强的,但士气和训练度、服从性,却是整个拉尔夫大陆之冠。面对他们的铁蹄,盖亚引以为傲的步、弓兵混合方阵,在凌晨的雾霭中,仿佛遭到野兽袭击的羊群般不堪一击。
  麦克维尔踩着敌人的尸体前进。他被普遍认为是骑士团中最有前途的青年军官,年仅二十五岁就已经两次挑战升级圣殿骑士的考验,并且每次都仅以不到五分的差距落榜。就在他准备进行第三次努力的时候,战争爆发了。
  “立功,受勋,封爵,创建新的家系,然后晋级为圣殿骑士,升职为骑士团第一突击联队队长,和我的女儿结婚,”人称“黄金骑士”的塞伊斯坦伯爵在出征前曾对他说,“孩子,我相信你,这一切,应该能在一年内全部实现!”
  此刻,麦克维尔的胸前,就正别着塞伊斯坦伯爵千金尤菲米娅赠给他的金色玫瑰,在玫瑰之下,澎湃着憧憬和热血。马蹄踏处,敌人纷纷惊惶退散,骑枪挥处,敌方骑士一个个惨呼着落马。

  两千对近万,此时双方数量上悬殊的差距,已经无法对战局产生任何影响了。这一击,粉碎了盖亚扩张的野心,和以弱小挑战强大并获得初期胜利的骄狂心理。盖亚的防线,在霎时间完全崩溃,主将佩皮斯公爵被麦克维尔的骑枪直接贯穿咽喉,当即毙命——这就是此次战役,被后世称为“七玫瑰之战”的第一个原因。
  而第二个原因,首先来自于奇袭部队攻势遭到扼制的清晨六时。
  就在他们利剑般剖开盖亚阵列,将正在渡河的两千多人驱赶进翻滚的尼伦河浊流,然后转过身来准备追杀溃军的时候,在他们面前,出现了一堵强力的魔法障壁。半透明的元素波互相交织着,形成色彩诡奇的非实质力场。
  而盖亚的溃军,似乎在一种什么力量的鼓舞下,重新集结起来。弓箭手横列排开,飞蝗般的乱箭穿过单向防御的魔法障壁,倾泻到教皇骑士团头上。
  “对啊,我一直没有看到鲁安尼亚人,”麦克维尔凑近特拉维斯,为了压过尼伦河的汹涌轰鸣而大声喊道,“他们刚才藏在哪里?这样强势的魔法障壁,一定是他们设置的!”
  “拉尔应该不在这里,”特拉维斯虽然也在大喊,但神情相对要平静许多,“其他不管任何等级的魔法师布置的障壁,都无法阻拦教皇骑士团前进的马蹄!”
  但是,正在转身中的骑士团,仍然因此而遭受到重创,数百人中箭栽入浊流,被人称“母亲之河”的尼伦河卷入漩涡,与前此坠河的盖亚人一样,顷刻间丧失了他们年轻的生命。
  看到逐渐变得暗红的浊浪中,无数一闪即没的尸体,连身经百战的伊文斯也不禁打了个寒战。但他随即镇定下来,转过头来命令道:“举盾,排布交叉阵列。遭遇这样程度的箭雨就胆怯了吗?还记得模拟演习时的经历吗?比这密集十倍的箭矢,也不会使骑士团后退一步!”
  在训练有素的交叉阵形防御下,盖亚的弓箭攻击完全失去了应有的威力。及时取得他国最新的战术,并很快以强大十倍的威力加入模拟演习中,这应该就是“圣国”托利斯坦的教皇骑士团之所以被称为“大陆上最强”的原因吧。
  骑士团并没有单纯地防御,他们举着盾,缓缓地逼近魔法障壁,并且在靠近魔法壁障的同时,以迅雷般的速度突然变阵,每十人为一组进行定点突破。元素织成的魔法力被更为强大的人力反复撞击,仿如无数把利剑刺向不动的盾牌,魔法障壁很快就被撕开无数个缺口,浑身浴满敌人鲜血的重铠骑士们,把曾经伤害了自己同伴的敌方弓箭手,一个一个用骑枪钉死在地上。黑色的泥土,被滚烫的鲜血浸注得有如熔岩……
  而这时候,麦克维尔也终于找到了鲁安尼亚的魔法师们。还在竭力保护部分障壁的魔法师,惊恐地望着呼啸而来的骑士们。如果说在骑士团面前,盖亚的步兵和弓箭手象孱弱的绵羊,那么来不及撤回魔法障壁来保护自己的魔法师,则仿佛瘸腿的兔子一样,难逃死亡的命运。
  没有集团作战经验的魔法师,在战争中一直只处于辅助地位,因为一旦当其正面暴露在强大的敌人面前,悲惨的结局就可想而知了。魔法师同时也是学者,是知识的探索者、掌握和传承者,以骑士的荣誉来说,是不应该对没有还手之力的魔法师挥舞骑枪或者长剑的,但是,战争的残酷法则淹没了公平战斗的骑士精神。麦克维尔和部下一百多骑,以及五百名战士扈从所制造的鲜血,不是在流淌,而是在战场的各个角落里泉水般喷溅,脱离人体的各部分残肢,在剑砍斧剁中,越飞越高……鲁安尼亚损失了她最光荣的数名元素魔法师,和数十倍于此的见习魔法师,魔法王国的威名,从此整整沉寂了十年之久!
  屠杀是一瞬间的事情——也许对于幸存者来说,却是一段漫长而痛苦的记忆。等到鲁安尼亚的战斗护卫部队从惊愕中醒悟过来,组成圆阵,把残存魔法师保护起来的时候,他们在远处的山岗之巅,看到了更为恐怖的一幕——
  那是已经全歼联军侧翼,并击溃增援部队,乘胜赶来的托利斯坦最伟大的四位骑士领主,同时也是挚友——“狮子”阿普勒、“豹王”麦克特尼、“黄金骑士”塞伊斯坦和“死神”法提米亚,以及他们精锐的骑兵!
  这场战役,被后世称为“七玫瑰之战”,那是因为西伦·契彭·麦克维尔佩带金玫瑰而来,“黄金骑士”塞伊斯坦为了鼓舞未来女婿的斗志,而特意将金玫瑰画上了自己的战旗,他的三位生死与共的骑士领主好友,也全都仿效;此外,特拉维斯素有“玫瑰骑士”的雅号,总指挥伊文斯的家徽,则是白盾和黄玫瑰。
  
  此次大陆战争开始于一年前,也即魔兽纪元四九九二年。当盖亚王国接受东南临海城邦国家杰拉夫特送来的降表的同时,一份作战计划放到了托利斯坦教皇梅尔鲁森那宽大的办公桌上。
  梅尔鲁森拿起计划书草草翻阅了一下,望着恭立在旁边的红衣主教奥斯托克。皱了皱眉毛,问道:“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
  “尊敬的陛下,”奥斯托克用谦卑但是坚定的语气回答道,“盖亚近年来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您无上的权威,原本臣服于神的国家们纷纷向它献媚。我们决不能容忍这样一个暴发户来动摇托利斯坦的宗主国地位。所以……”
  “所以就一定要动用武力吗?”
  “是的,陛下。神的权威,必须要用虔诚和骑枪,双方面来卫护!”
  梅尔鲁森低下头去,重新仔细阅读计划书。许久,他抬起头来,冷冷地望着奥斯托克的眼睛,挥了一下手:“好吧,既然你这么认为,就去办吧……”
  “遵命,我的陛下。”奥斯托克将右手平置胸前,鞠了个九十度的躬。准备退下。
  “不过,奥斯托克,”教皇的语气突然冰冷得令人胆寒,“决不允许失败!如果失败或是没能达到计划中所预期的胜利,那你就仔细想一想,用什么办法才可以挽回从你手里失去的、伟大圣国托利斯坦的尊严吧!”
  主教急忙弯下身去亲吻教皇的衣襟,梅尔鲁森冷着脸注视着他微微发抖的身躯……
  
  奥斯托克主教在半年后被解除职务,因为战争进程并不如他预期的那样一帆风顺。充满野心和冒险精神的盖亚人,联合其北方的魔法王国鲁安尼亚,不但打退了托利斯坦的首轮进攻,还渡过尼伦河,把战线推进到圣国本土。
  这场“大陆战争”,延续了整整一年,虽然托利斯坦最终挽回了胜局,但已经无力完成奥斯托克所拟定的给盖亚以重大打击的计划了。
  “七玫瑰之战”,就是这场“大陆战争”中,最后一次大规模的战役。

  在教皇骑士团欢庆胜利的同时,通往盖亚、鲁安尼亚联军本营的大路上,并排走着两匹战马。前面马上的是一位年约三旬的男子,清瘦高挑的身材,一双浓眉配着漆黑深邃的眼睛,隔很远就能使人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他就是鲁安尼亚魔法师公会总会的会长拉尔,在巡视了后方支援部队后,正返回本营。
  “阁下,”拉尔身边的骑手,是一个十几岁大的孩子,用崇敬的眼神望着整个大陆上最强大的魔法师,小心翼翼地问道,“听说,战争结束后,您准备结婚了,是吗?”
  “嗯。”拉尔漫不经心地点点头。
  “多亏了您和鲁安尼亚军队,我们才可以击退这些侵略军。只要有您在,也许我们还会彻底战胜并占领托利斯坦呢……”
  对于这种小孩子的论调,拉尔不置可否地一笑。此刻,他心里正想着未婚妻艾琳娜·阿恩。艾琳娜是魔法王国鲁安尼亚女王的卫队长,受女王之命从征支援盖亚。根据盖亚和鲁安尼亚两国的协议,只要联军长驱直入托利斯坦境内,就有可能凭借胜利与教皇签订停战协约,然后,盖亚将把前此侵占的亚伦河流域部分领土归还鲁安尼亚。现在联军先锋部队已经渡过尼伦河,深入了敌国腹地,而斯沃拉渡口附近作为主力的第二阵也将在三天后渡河,照这样下去,要不了多久就可以胜利归国了。
  “拉尔,回国后我们就结婚,陛下已经答应为我们主婚了呢。”那甜蜜的笑容又浮现在拉尔眼前。艾琳娜在战场上是英勇的武士,但是在战场以外,她是一个善良而温柔的少女,是无数青年男子梦寐以求的爱人。
  拉尔正在回忆着未婚妻的音容笑貌,唇边微微露出一丝喜色——突然,坐下的战马开始显得不安起来,打断了他的沉思。大魔法师谨慎地环顾四周,他嗅到了空气中飘来的浓厚血腥味,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了心头。
  “快,跟上我,喀尼亚斯拉。”他叫着少年侍卫的名字,策马向前方赶去。那孩子也急忙催动坐骑紧随其后。
  
  太阳高高地挂在天顶,刺眼的阳光照射着大地,在那原本应该是联军营地的平原上,到处都是倒伏的破碎的尸体,干涸的血迹沾在已经枯黄的野草上,刺鼻的腥味弥散在空气中,每一次呼吸都仿佛咽下了一块凝固的血浆。被这地狱般景象惊呆了的两个人,脸上充满了只有在噩梦中才会出现的战栗表情。拉尔从马上腾身跃起,在半空中焦急地搜索着整个战场,那深邃的目光变得涣散而疯狂。他在寻找着他的爱人,那曾经跟他相依相偎的爱侣,那甜美的笑容,那温暖的怀抱……
  他找到了,终于找到了!
  在寒风中,在刺眼的阳光下,他找到了他的爱人,毫无生气的、僵硬的爱人……他从空中跌落下来,跌在他深爱的人的尸体旁边,他用双臂轻轻托起那曾经与他在鲜花中追逐过的躯体,轻轻摘去粘满丑陋深红色凝血的头盔,仿佛怕把爱人从睡梦中惊醒似的。艾琳娜乌黑的失去光泽的长发垂散在地上,无力地随风飘荡……
  拉尔没有哭,因为眼泪无法冲淡心中的悲痛,他只是默默地轻轻地抱着他的爱人。太阳落下去了,他燃起了一堆熊熊的篝火,不是为了自己,他怕爱人感到寒冷。喀尼亚斯拉也坐在火边,少年的脸上全是泪痕。整个平原上只有寒冷的风在呼啸,火焰带来的暖流使周围空气开始变得扭曲,拉尔的身心却和他的爱人一样冰冷……
  “我们怎么办?阁下,该怎么办……”少年用嘶哑的声音问道。
  “你回去,回去告诉其他人,”拉尔的声音毫无生气,“告诉他们这里发生的一切。”
  “那您呢?”
  “我?我们走吧,艾琳娜,”拉尔轻轻地对怀中的爱人说道,“离开这悲伤的原野,到别处去,到遥远的地方去。”说完,他抱着艾琳娜的尸体站起身来,身影逐渐消失在一片红色的光芒中。身旁的少年目送着大魔法师的离去,不知怎地,稚嫩的心灵从那一片光芒中感到了无边的哀痛。
  此后五十一年的人生历程中,哪怕是最为险恶同时也最为辉煌的最后一年,卡休·喀尼亚斯拉也无法片刻忘记拉尔当时的眼神,那种哀愁但坚定的眼神。也许就是这种眼神,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终于在历史上留下了血红色的浓重的痕迹……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12: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紫月草
  

(斯库里·亚古的心路历程之一)

  ……明亮的光……温柔的光……包围着我……
  周围的景色慢慢清晰起来,这是一间不大的房间,我躺在一张铺着稻草的床上,头下枕着一摞魔法书,身上盖着父亲留下来的精灵披风。不要误会,家父只是一个本份的制陶艺人,我一岁的时候,他挖陶土偶然挖到了古魔法使莫洛遗留下来一件精灵披风和一块精灵水晶。所以自打我出生以来,就和魔法以及西儿这个家伙拴在一起了。
  “快起来!懒虫!你难道想永远做见习魔法师吗?”西儿从水晶里露出脑袋,尖叫着。
  “知道了,知道了,”我不耐烦地翻了个身,嘟囔着,“闭上嘴,吵死了。”
  西儿是一个小精灵,他住在莫洛的精灵水晶里,教我学会了一些初级元素魔法的使用诀窍,从此便以老师自居,总是尖叫着发号施令。不过他倒是一个满不错的伙伴。我慢吞吞地爬起来——一个月的强化训练使我疲惫极了。突然,一股冰凉的水柱夹杂着细碎冰粒扑面而来,浇了我一头一脸。“现在清醒了吧。”那个水晶里的混蛋得意洋洋地笑道。
  这个家伙总爱干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对于他的怪癖我早已经习惯了。还好他没有象上次那样使用真空魔法,想起来还真是后怕,当时如果不是及时从床上翻下来的话,可能我早已被憋死在了梦里。
  我叫斯库里·亚古,住在魔法王国鲁安尼亚的首都荷里尼斯,现在是见习魔法师。当然,这在拉尔夫大陆森严的职业等级中只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三个月前,为了成为元素魔法师,我在魔法师公会登了记。接到的晋级任务是:取得一株紫月草(注)。这种珍贵的药用植物只有满月时才会在紫森林中生长。我第一次到那里去的时候,被森林中的人狼咬成重伤,多亏西儿带了一块“故乡之石”(注),才得以幸免于难。如今经过了一个月的强化训练,再去应该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吧。
  起床后整理一下行装,才发现可以恢复魔法力的人鱼之泪(注)只剩下了两瓶,但我已经没有多少钱再去购买了。正在发呆的我,后脑上挨了重重一击——“别磨蹭,月亮就要升起来了!”西儿喊着,“ 快快,咱们走。”我刚要迈步,后脑上又挨了重重一击——“笨蛋,”西儿骂道,“你忘了带上我。”

  拉尔夫,在古代语中是生命的意思。在这片广阔的大陆上,生活着人类、龙族、魔族、精灵族、矮人族、兽人族六大智慧种族。人类社会中,存在各种不同的职业,魔法师只是其中一种,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魔法学徒、见习魔法师、元素魔法师和大魔法师(还有一种顶级职业是古魔法使,但那不是简单地通过努力就能够达到的),总共九千四百多人。其中大魔法师十人,掌管着各国的魔法师公会。元素魔法师一百三十二人(我相信,马上就会是一百三十三人了),见习魔法师两千多人,剩下的就是魔法学徒了。这一职业,晋级相对比较困难,要不是有西儿帮忙,我想达到现在的水平至少需要再多花十年时间吧,有些人终其一生也不过是魔法学徒而已。所以别看我们两个总是拌嘴,其实我心里还是挺感激他的。
  父亲从小就把我送到魔法师公会所创办的学校学习,他老人家坚信:“得到古魔法使的遗物绝不是偶然的,这是命运的安排,是伟大的莫洛的安排。”毕业后,我获得了见习魔法师的称号,而父亲也就此不知所踪——母亲死后他总是经常消失,上学的时候,因为要给我缴学费,所以还时常保持联系,这下他可算是彻底解放了。
  不知不觉间,我们来到了荷里尼斯城外的传送魔法阵。在每一座城市建筑完成之后,都会请一位或几位大魔法师,在城市旁边寻找一处“地力之源”,以他们本身的魔法力将其引导出来,设置成一个传送魔法阵,他人就可以从这里到达任何一处自己已经设立过魔法道标的地方或者是其它传送魔法阵。现在,我站到魔法阵的中央,吟唱起咒文:“在大地之间流动的力量之源,带我到那早已定下契约之处……”一道白光闪过,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紫色的森林……

  在皎洁的月光下,终年弥漫的雾气,使得紫森林充满了神秘气息。说实在的,上次来的时候,就觉得这片森林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西儿也有相同感觉……不过,几世纪来,那么多的修行者在这儿研修,也从没有过什么新鲜发现,以我目前的水平,也犯不着为这不着边际的事儿去费脑筋了。
  “喂……”
  西儿一声尖叫打断了我的思路,随后我便很快发现了原因:树木的间隙中出现了几团黑影,正向我们包围过来,从一阵阵飘来的恶臭就可以判断出,那是几只柯布林。它们是一种介于高级生物和野兽之间的家伙,丑陋、肮脏,自命不凡地不与野兽为伍,但又被真正的高级生物所唾弃。传说,他们本是兽族与某些兽人或者精灵的混血后代。虽然这些家伙不是很有力量,智力也不是很高,但群体性很强(这些被遗弃的可怜虫只好自己照顾自己),这一点实在是令人头疼。若是早几个月,我定然会采取避之则吉的策略,不过现在就另当别论了。
  一边想,一面火墙已经飞快地向外扩散出去——魔法火焰只会对你意念中的目标产生伤害,所以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无顾忌地使用。西儿的反应也绝不比我慢,发出尖叫的同时,已经为我施加了强化防御魔法。
  柯布林怕火的野兽本能令它们产生了畏惧,躲到了草丛中或树后,但它们发亮的闪着凶光的眼睛并没有离开我和西儿。一轮攻击过后,它们又冲了过来。我对准他们的攻势,发出一股火柱,烧得它们满地打滚。其余的几只看到这一幕后,暂时放弃了冲过来的念头,它们开始投掷大石块来还击我们。转入持久战的事实令我和西儿都十分烦躁,虽然胜利的天平不会向敌人一方倾斜,可如果继续这样耗下去,宝贵的时间就不够了——我可没耐心再等到下一个满月。
  不过,这种情况马上就结束了。一枚魔法爆弹从我头上飞过,落到柯布林的藏身处,把十几个家伙炸得四分五裂,剩余的也立刻被那巨大的响声吓得无影无踪。这是谁干的?我回过头,看到身后不远处站着三个人:为首是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他身后是两位身佩长剑的少女。那年轻人正向我和西儿微笑,借着明亮的月光,我通过他那身华贵但不合此地气氛的服装,拿腔拿调站着的身形,马上辨认出了他的身份。虽然已有两年未曾见面,但如此装腔作势的派头,除了我的同窗好友、自称“优雅贵公子”的盖亚王国第一王子金·斯沃·盖亚以外,不再会有第二人做得出来。

  我和斯沃并肩走在林中小道上,听他洋洋得意地发表为自己辩解的谬论——
  “人类在原始时代发现熟肉比生肉好吃,所以学会了用火,”(“莫名其妙的开始……”西儿嘟囔着)斯沃兴高采烈地不知所云着,“也因此人类最早觉悟元素魔法时,首先研究出的便是火焰魔法,但能使用魔法的人终究有限,因此便有一些辅助道具被发明出来。比如说,冰晶、爆弹、雷球,等等。用它们以求得和魔法同样的效果……”他顿了一顿,语气变得沾沾自喜:“我一直认为具备全方面的能力,比在单方面苦苦追求登峰造极更为重要。”
  我带着苦笑暗暗摇头:“可是……”
  “没错,我承认,我这个魔法剑士在魔法上比不过你,剑术上也没达到三级骑士的水平……但是,反过来说,我的魔法能力比那些纯粹的骑士强,而格斗水平又在大部分魔法师之上嘛!”
  “可是,你刚才并没有使用魔法,只不过扔了个爆弹而已。”西儿指责道。说得好!我在心里为西儿喝彩,可是斯沃这家伙竟然装作没有听见。
  这人的性格丝毫没有改变。我敢用我所有值钱的东西打赌,他这时出现在紫森林中,绝对仅仅是想找乐子!他一听说我在修行,便无论如何要一同前往,还命令跟随的那两名侍女先到林外等候,原因竟然是:“如果队伍成员过多,弱小的怪物甚至连靠近都不敢,那样的话冒险就太无趣了。”神竟然让我在执行晋级任务时碰到他,真是不吉利!我不期待他的帮助,只是全心全意地希望,斯沃老兄别弱到拖我后腿的地步。不知两年的时间他修炼到了什么程度,但如果认为身上揣着一些爆弹就能保证在这片紫森林中顺利前进的话,那就是我和西儿的最大不幸了。
  出乎意料的,一直走到我上次被狼人打退的地方,四周仍然非常平静,不要说是狼人,就连柯布林也没有再出现过。
  “太安静了,真是一点意思也没有!”斯沃抱怨道。
  西儿尖叫起来:“闭嘴吧,你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笨蛋!”
  “你要是再出言不逊,我就砸掉你的水晶,让你睡到大街上去!”
  “你倒试试看?笨蛋!纨绔子弟!”
  “你以为我不敢吗?”
  “你就是不敢!”
  “☆★△!!”
  “♀♂!!!!”
  “ΣΩΔΛ!!!”
  “♀♀♂♂!!!!!!”
  这两个家伙一见面就拌嘴,恐怕是前世的宿命吧,我不禁连连摇头苦笑。这时候,从前面吹来的一阵微风中,我隐约嗅到了一丝血腥味。
  “你们别吵了!”我大喝一声。
  大概是正好轮到西儿“发言”的时候,两人一起住嘴,斯沃脸上洋洋得意。真不知道跟一个小精灵吵架,赢了有什么可得意的,这个家伙!这时西儿也闻到了血腥味,小脸上浮现出紧张的神色。
  “这不是普通的血腥,是龙族的血!”斯沃也很快换了一脸严肃的神情。
  “你怎么知道?”
  “我身为盖亚王国的第一王子,当然有机会接触到关于龙族的资料,这微微的酸味正是龙血的特征。”
  “怎……怎么会,”西儿战战兢兢地说道,“龙族干嘛来紫森林?而且紫森林里应该不会有可以和龙族一较长短的生物呀?”
  “不管怎样,先过去看看再说。”斯沃的劲头又上来了,得意地抖了抖肩上的斗篷。
  好奇心也驱使着我慢慢向前走去,浮现在眼前的景象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地上横七竖八地散落着几具龙族战士的尸体。我说散落,是因为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龙族坚韧的身体和包在外面的盔甲象纸做的一样被撕开,连用拉尔夫大陆上最坚硬的蓝金矿石所打造的武器都被折断了,蓝色的龙血撒落在紫色的草上,在冰冷的月光照耀下,令人毛骨悚然。
  斯沃蹲在一具尸体旁,双眉紧皱:“从他们盔甲上的徽章来看,这是龙王金萨拉的第一行动小队。”
  西儿倒吸了一口凉气,小脸惨白:“这……这真是让人难以置信,拥有这种令人发指的残忍而巨大力量的,会是什么人呢?”
  “至少不可能是附近的住民,”斯沃仍在仔细检视那些龙族战士的残骸,“龙族的祭司长巴渥拉仇视龙族以外的所有生物,可龙王金萨拉却对其他种族抱持温和的态度,这一点是众所周知的。虽然龙族和魔族势不两立,但是除去千年侵攻,魔族是从不离开自己领地的。很难想象有其他人会冒着激怒金萨拉的危险去袭击他的手下。”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最重要的是,就算是教皇国托利斯坦的教皇骑士团,或者兽人王刚哈克的亲卫队,顶多也只能把这些龙族战士击败,而绝对做不到象这种样子的屠杀。”
  这的确是屠杀,因为这些尸体的死状表明,他们是在绝对劣势下被打倒的。尸体周围的树木花草丝毫未遭破坏,这说明敌人出手不仅凌厉,而且有着惊人的准确性。想到这里,我觉得好象忽略了一些什么,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喂,这些龙族到这里来干什么?”西儿问道。
  斯沃摇摇头:“我只知道这场战斗刚结束不久……看来咱们遇到比想象中更有趣的事情了。”我发誓这家伙所说的后半句话只是多年的习惯使然,从语气便知道,这小子也认识到这决非一场寻常的争斗,也许会引发一场比五十年前 “大陆战争”更具规模的冲突。
  斯沃站起身,向我们回过头来:“我有种感觉,咱们最好尽快离开此地。”
  “我想你是对的,”西儿说,“难得咱们意见一致。”
  我也表示同意。今天晚上,这片森林中难保还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以我们现在的战斗力而言,真要卷进了纠纷,大概只有成为陪葬品的命了。于是我们开始顺着原路返回,一路上谁也没有开口,龙族战士的惨状不停地在我眼前浮现。此时,我的晋级任务和斯沃与生俱来的好奇心,都没法阻挡心中的恐惧感。只希望不要遇见那些拥有神秘力量的屠杀者,赶快返回魔法道标去,否则可能会被那些屠杀者象踩死几只蚂蚁一样 “顺便”解决掉。

  事与愿违,这时身后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回头一望,淡淡的雾中有两个人骑马飞奔而至——他们竟然纵马在森林里穿行自如!我们还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对方已经来到了面前。
  打头的骑士勒住缰绳,用冰冷的目光端详着我们。这是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子,年纪大约在三十岁左右,身上穿的甲胄并不华丽,但是给人一种尊贵的威严感。与他相比,锦衣华服的斯沃看起来就少了一份英武之气。在他身后象护卫一样跟随的,是位看不出年纪的巨汉,全身肌肉隆起,似乎比花岗岩还要坚硬。令人惊奇的是,他手中握着一柄雕着龙纹的巨大战斧——据我所知,在所有人类中被允许使用这种长柄龙纹斧的,只有狂战士朗尼亚一人。这是为了奖励他出色地解决了在山地国莫古里亚肆虐的黑龙,所以由战士公会颁给了他“狂战士”的称号,并授予长柄龙纹斧以表彰其功绩。如果真是他的话,那么将他收为扈从的这位骑士又该是什么人呢?
  “阁下何人?”
  问话的是斯沃,语音难以置信的平静,但只有从小一起长大的我才了解,他只有在最不安的时候才会如此冷静。
  那位被问到的男子一跃下马,竟然拔出了佩剑,身上散发出一股凌厉的杀气,完全不象其外表所显示出来的那样高贵和稳重。他用冰冷的目光扫视着我们:“虽然过去未曾谋面,但是很遗憾,因为刚才的事,我不会让你们活着离开紫森林的。那位魔法剑士,拔剑吧!”
  这是什么话?刚才的什么事?指的是那些尸体吗?难道是这两个人干的?!
  斯沃犹豫了一下,拔出了佩剑。那男子不慌不忙一步步地靠近。斯沃突然纵身向前冲了过去,只见他一个纵跃来到那男子面前,上身持剑的姿势丝毫不乱,一气呵成地向对方斜劈而下,动作之敏捷矫健大出我的意料,没想到这小子的剑术还真不赖。然而,那骑士将手中剑在面前轻描淡写地一挥,化出一道闪光的弧线,就轻而易举化解了攻势。斯沃本身也被震得后退两步,把剑杵在地上急速地喘着气。在斯沃发动攻势之际,我也没有闲着,寻找有利位置,将一个火球丢了过去,奇怪的是,那骑士反象如临大敌一般,全神贯注对付我的魔法,当他一剑把我的火球击飞后,仿佛松了一口气。
  这时,斯沃重又端起了剑,深吸一口气,双手剑上立刻爆起一股鲜红色的火焰。我也不会服输,从右手食指上凝聚起一股淡绿色的火焰,这种高于四十五格雷(注)的火焰魔法我也不是能够经常使用的。这时,那男子微微一笑,后撤一步,将剑收好,笑道:“非常抱歉,看来不是你们干的……”
  “你说什么?”斯沃问道。
  “对不起,我以为那些龙族战士的死是你们造成的,所以就……”
  “所以就来试一试,对吗?前教皇骑士团副团长,托利斯坦三骑将之一——卡姆巴尔·契彭阁下。”斯沃已经恢复了平静,冷笑着说道。
  我不禁愕然了,契彭!托利斯坦教皇国最年轻的三骑将之一,教皇骑士团的副团长,因为和骑士团团长奥斯卡意见不合而辞官离国,四处流浪,在拉尔夫大陆上是少有的圣殿骑士高手。他的力量应该早就可以做更上一级的龙骑士了,那还是为了怕引起与龙族的纠纷才没有颁给他这一称号。
  契彭微笑道:“是的,你们年纪轻轻就拥有如此实力,实在令人惊讶。不过,看起来这件事并不是你们做的,干掉龙族战士的内爆魔法,至少要有八十格雷以上的魔法强度。”
  内爆魔法?八十格雷!我呆住了,且不提那我连听说也没有听说过的什么内爆魔法,八十格雷,这是只有大魔法师才可能拥有的魔法强度呀。
  “阁下到这里来,也是因为前几天发生的事情吗?”
  “对,你也感到了?”契彭诧异地向斯沃转过头去。
  “您太过奖了,”斯沃微微地鞠了一躬,“是拉夫尼尔阁下发现的。”
  我在一边越听越奇怪,好象他们两人在说天书一样,我竟然一句也不懂。我向斯沃瞪了一眼,这时斯沃望来的目光中也略带歉意。
  “那么你呢?”契彭对我说道。
  一个近乎于传说中的人的询问,使我多少有点不知所措了。
  “我是来取紫月草,准备晋升元素魔法师的,阁下。”
  “被这么一搅,也没有取成,对吗?——好,这个给你,”契彭随手从怀中掏出一枝散发着紫色光芒的小草,“权且作为对你们冒昧进攻的赔礼。我想你们也不会介意吧。”
  “是的,多谢了,阁下。”斯沃躬身回答。
  我觉得自尊心仿佛受到了伤害:“对不起,阁下,恐怕我不能接受(这时西儿在后面猛揪我的头发),如果不是凭借自己力量拿到的,我会觉得是在作弊!”
  契彭和旁边的巨汉交换了一个赞许的目光,转过头来对我说:“很好,不过有两点原因使得你必须接受:第一、你现在所具有的力量已经足以配得上元素魔法师的称号了,一般来说见习魔法师最高只能使用四十格雷的魔法对吧,可你刚才的火焰决不只是这个级别。第二、这里会变得非常危险,所以我请你短时间内不要再到紫森林来。”
  我望着契彭严肃的目光,犹豫了好一会儿,终于决定接受他的好意:“那么就谢谢您了,阁下。”
  

注、紫月草:拉尔夫大陆上的稀有药草,是治伤良药,只在温暖潮湿的密林中偶有生长,紫森林中的紫月草功效最为卓著,但是价格也最为昂贵。

注、故乡之石:将瞬间转移魔法注入到小块的苏基斯岩石中,可以使不熟悉此种魔法的人也能够释放该魔法,顷刻间随机转移自己的所处位置,转移范围最高可以达到三里以上。

注、人鱼之泪:综合几种魔法植物而制成的液态药物,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消除疲劳和恢复部分魔法力,是魔法师旅行和探险的必备品。由于其晶莹剔透的形态很象传说中人鱼的眼泪,因此得名。

注、格雷:魔法强度单位,是为纪念古魔法使斯科尔·格雷而定的。把格雷本人的魔法强度设为100。大约平常人能达到0~5格雷的魔法强度,魔法学徒最高达到20格雷左右的魔法强度,见习魔法师最高可以达到40格雷,元素魔法师的魔法强度则可以达到70格雷,大魔法师约在90格雷左右,只有古魔法使可以达到100格雷。传说有人曾经达到过120格雷,但这只是传说,任何一部典籍中都没有明确记载过。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13: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心之光  

(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的心路历程之一)
  我立马高崖之上,看无数士兵在下面浴血厮杀。到处是火、是烟,是纵横的霹雳雷电,到处是痛苦和死亡——心灵之光究竟何在?
  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自己的故乡在哪儿,从有记忆开始,就在这广袤的大地上流浪。十岁的时候,遇见了那个老人——至今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教会我使用火的魔法,他更教会我寻找心灵之光。
  “远古时代,在地、水、火、风四大元素魔法以外,还有一种光之魔法。这光不是自然之光,而是心灵之光,是万事万物心底的梦想、希望和热爱之光……”他说自从生物开始有了厮杀、人类开始有了战争、大地开始有了灾害以后,这种心灵之光就黯淡了,渺茫了……
  “但是它仍然存在,他将引导世界进入一个新的黄金时代。去,希格,去寻找它,掌握它,跟从它!”
  大约在我十三岁的时候,老人去世了,然后我继续流浪。但是此后流浪的历程,不再象以前那样漫无目的了。我在寻找,寻找这种传说中的力量。
  “头儿,咱们该上了吧。”斯威特在身边提醒我,把我从回忆中拉回现实世界。
  此刻,夕阳已将大地浸染得血红,脚边的地面上倒映着我和战马瘦长的影子。
  “再等等——咱们不是战士,战士盼望的是胜利,而咱们只需要获取大将的首级,”我站在高崖上遥望,平原上的战斗尽收眼底,“那个人,那个魔法师,我要取下他的首级!”
  弗莱和侯沃兄弟两个,扑腾着翅膀,顺着我所指的方向望去。他们是有翼亚种的兽人,属于被称为龙人而实际上与龙族毫无关系的种族,天生强健的肌肉和飞行能力,在雇佣兵中名声炫赫。“那家伙好厉害,”侯沃吸了一口凉气,“他的雷击魔法,威力足可以达到六十格雷!”
  “没有关系,就是他。”我握紧了手中的钉锤——这是第二个老师传授给我的技巧。记得他曾经对我说:“希格,不要以为你天生瘦小,就不适合修习格斗技能。其实格斗靠的也是技巧而并非力量。”他还说:“很多人都看不起钉锤,认为那是魔法师防身的武器。不,希格,重装的长矛骑士将逐渐被淘汰,而使用短兵器的轻骑兵才是以后战斗的主角。”就是他把我带进雇佣兵的世界,他经常诡异地笑着,反复说:“速度,可以转化成力量!”
  我转过头去,看了斯威特一眼,他点点头,表示一切准备就绪。我回过头,紧盯着目标,慢慢调整自己的呼吸。斯威特开始念动咒语了,一个浅蓝色透明的水晶球体,逐渐包围住我和我的战马。我们腾空而起,我听到身后斯威特略显粗浊的呼吸声。终于,球体开始裹着我,向平原上飞去。
  弗莱兄弟也张开他们的翅膀,在我身旁飞行,不断用巨石魔法袭击下面的敌人,把目标周围的敌军驱散。目标终于发现我了,他张开双手,一个霹雳向我打来。霹雳在水晶球壁上炸得粉碎。
  近了,越来越近了,目标发出的霹雳也越来越强劲,终于,水晶球体再也无法承受这样强力的攻击,“嘭”的一声裂成无数细小的碎片,然后溶化成清澈的水珠,漫天撒下。但我已经到了敌人的头顶,我挥起钉锤,毫不费力地敲碎了他的头颅。
  
  “你就是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军官把一袋金币放在我的面前,“你们战斗很英勇,更会用脑……为什么不肯加入我们的军队呢?”
  “阁下,你是为了什么而战的呢?”
  “为了保卫祖国……”
  “为了保卫祖国?真是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啊。可是如果没有记错的话,现在你们脚下的领土似乎本不属于贵国啊。这就是所谓的保卫祖国吗?”
  “那是因为……”军官愤怒地拍着桌子站了起来,“你是说我们的战争是非正义的吗?!”
  真是一个沉不住气的家伙,我带着一脸不在乎的神情回答他:“我流浪各国,大小战斗参加过二十八次,还没有发现正义的战争——现在世界上的战争没有正义可言,所以我不会追求战争的胜利,我宁可当一个被雇佣者。”
  军官望着我,我从他的目光中看到了杀意。当然,他杀不了我,可我还是取了钱,就赶紧带着同伴离开了他的势力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四个在野外分了手。弗莱和侯沃兄弟早就嚷嚷着要回故乡卡苏拉山去看看,而正好此处距离卡苏拉山也只有三四天的路程;斯威特则必须前往他的祖国——“圣国”托利斯坦,参加晋级考试。“很快我就是元素魔法师了,”他拍着我的肩膀,“唉,头儿,你也赶紧确定自己的职业吧,否则无法进一步修炼呢。”
  职业?我该去考取什么职业资格才好呢?我的心中,一直憧憬着心灵之光的强大力量——“可以改变整个世界的力量”,老师曾经这样对我说过。论起格斗技来,相信一般的骑士或者战士都不会是我的对手,然而骑士要会使用枪剑,而战士测验中又没有设钉锤这一项。“再说吧,”我回答斯威特,“别忘了明年一月十日,在艾尔帕西亚集合。”
  送走了同伴们,我开始考虑自己的去向。不如去盖亚王国寻找第一王子金·斯沃吧,已经一年没有见过那个家伙了,不知道他的武艺有无长进——大概身边美女的数量是又有大幅度增长了吧。
  一路向西南,大约十二天后的黎明,我进入了魔法王国鲁安尼亚的首都荷里尼斯。这是座很大的城市。我在魔法师公会前停顿了片刻,然后又来到战士公会——一座比魔法师公会要小得多的建筑物。我下马走了进去——并没有期望什么,只是突然想到了斯威特的话:  “你也赶紧确定自己的职业吧,否则无法进一步修炼呢。”
  “欢迎,欢迎,”一个肌肉坚实的彪形大汉迎了上来,“请报出您的姓名和职业。”“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我还没有职业。”“是吗?”大汉上下打量着我,眼神中分明有一丝轻蔑,“就您的资质,也许当魔法师更合适——不过没有关系。你想做战士还是骑士呢?或者弓箭手?”
  我取出了自己的武器:“你看哪一种比较适合我?”大汉笑了起来:“喂,小朋友,你走错地方了吧,你应该去魔法师公会呀。”“是吗?”我突然有种忍不住想要动手的冲动,高高举起了我的钉锤。大汉冷笑一声,从背后抄起一面铁制的盾牌来。没有等他摆好姿势,我的钉锤已经以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敲了下去,“当”的一声巨响,大汉连退三步,铁制盾牌上面整齐地排列着锤钉砸出的六个凹痕,呈美丽的五瓣花状。大汉额头,开始有冷汗冒出。
  我没有再多说一句话,就走出了战士公会。刚要上马,突然一个披着黑色斗篷,遮住了大半个面孔的家伙凑了上来:“您很厉害呢,阁下。还没有确定自己的职业吗?也许我可以帮你。”那家伙的声音嘶哑得让人牙齿发酸。“你是谁?”“您有没有听说过‘地下公会’?有兴趣的话,请跟我来。”
  我确实听说过有地下公会这种组织存在,它是专为一些无法在魔法师和战士间界定的特殊职业之招生和晋级而设定的。“比如探险者、召唤术师、苦行僧,等等,”那家伙一边带路一边解释,“其实只要找对了老师,成就不会在各国设置的合法公会成员之下。”
  转过两个街角,我们走进一条狭窄的街巷,街巷尽头,有一扇黑色的小门。黑衣人打开门,我牵着马走了进去。里面和外表截然不同,虽然不算华丽,却是相当大的一个庭院,和四五幢颇为气派的建筑物。“丑话说在先,我们收费颇高,可是绝对值得。”黑衣人要我把马拴在廊柱上,然后招呼我走进了中央的建筑物。
  建筑物里面,坐着一个相貌丑陋的残疾人——他双腿齐膝以下只有空荡荡的裤管。“欢迎,欢迎,”他用和战士公会招待员完全不同的冷静的语气问我,“您有希望中的职业吗?”我摇头,他又问:“那么您有什么要求呢?——凡是这个世界上有的,或曾经有过的,甚至是传说中的职业,没有我不了解的——当然,我不一定能够给您找到指导教师。但我做不到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人能够做到。”
  “我希望的是速度。”“速度?”“是的,我不需要老师,我曾经有过老师,他告诉我速度可以转变为力量。”“马克涅斯!”边上的黑衣人叫了起来,“最强的雇佣军团长马克涅斯!你是他的弟子?你是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
  我吃了一惊,因为即使在雇佣兵行业内也很少有人知晓我的师承和来历。“你找对地方了,孩子,”那个丑陋的残疾人笑了起来,“你以为我怎么会残废的?我们以前都曾经做过马克涅斯的同伴。”“那是什么职业?”“疾风行者。”
  看到我迷惑的表情,丑陋的残疾人解释说:“这是只传了三代的特殊职业。让我详细告诉你吧……”

  四十四年前,也就是“七玫瑰之战”后的第六年。教皇国托利斯坦最伟大的四位骑士领主失踪了,这是历史上的一个不解之谜。他们的名字,分别是“狮子”阿普勒、“豹王”麦克特尼、“黄金骑士”塞伊斯坦和“死神”法提米亚。
  其实,正是他们,在著名的“七玫瑰之战”后,开创了四个不为人知的奇特职业。这四个职业的来源,是一份古文书上记载的上古宝藏。四位骑士领主,同时也是生死与共的好友,摒退了所有部下和随从,根据古文书的指引,经过长时间探索,终于找到了这批宝藏。按他们的原意,是要利用宝藏帮助托利斯坦教皇完成全人类的统一。
  然而,所谓的宝藏,并不是他们所期盼的黄金、珠宝,或者上古的强力武器和神秘魔法书;所谓的宝藏,不过是一箱箱用他们所不懂得的文字所书写的文件。他们拿着一份文件,前去请教当时的古魔法使安德鲁斯,安德鲁斯告诉他们——
  “这是上一个神的世代所遗留下来的文字,当今没有人能够读懂。”
  失望之余,四个人又燃起了最后的希望,他们恳求安德鲁斯来到宝库,要他运用自己超人的智慧来破译这上一世代的文字。安德鲁斯用了整整三年时间,耗尽了自己所有的精力,也没有能够成功。在临终前,他对四位骑士领主说:“看起来,上一世代果然正如它的名称‘堕落代’一样,是一个混乱和分裂的世代,因为这些文字并非出自同一个体系。我唯一能做的,仅仅是将其区分开来,并通过残留在文字上的微弱信息,去感受它的来源……”
  “您感受到了什么?”四人追问。
  安德鲁斯摇头:“我只能够感应到——这一箱书,说的是历史;这一箱,全部是军事;这一箱,是物理技术……”“这一点用也没有!”“是的,三年的心血,没有用,不过,”安德鲁斯吃力地拿起一本研究军事的书,“在这本书上,我感应到一些特别的东西……”
于是,他用最后的力气,把一句特别的话写在了地上:“迅疾如风,缓慢如森林,毁灭一切仿佛烈火,安然不动好象大山。”
  就这样一句话,使四位骑士领主重新审视他们的武艺和所经历过的战争,并依此开创了四个崭新的格斗技职业。“豹王”麦克特尼创造了“疾风行者”,用速度来提升自己的攻击力;“黄金骑士”塞伊斯坦创造了“森林行者”,讲究巧妙瓦解敌方的攻势;“狮子”阿普勒创造了“火焰行者”,瞬间的爆发力足以毁灭一切;“死神”法提米亚则创造了“山岳行者”,以静制动……
  
  “这是格斗技的道理,也是战争的道理,”丑陋的残疾人对我说,“随后,他们各收了一个弟子,把这新的职业延续下去。他们没有再在人世间出现,他们寻找把四个人的技术结合为一的方法,直到死亡。其它三个职业,现在连我也不知道他们的传承,而‘疾风行者’,却由马克涅斯传给了你。”
  “那就是说,现在世界上已经没有一个‘疾风行者’了是吗?”
  “不,还有你——我听说过你的名声和武艺,也曾经听马克涅斯夸奖过你的天赋,你应该已经达到了疾风行者的中级水平……”“那又有什么用?”我苦笑,“没有人能够指导我了,我无法确定自己的等级,更无法继续晋级。”
  “你错了,布隆姆菲尔德先生,”一直站在旁边,很久没有说话的黑衣人开口了,“所谓的晋级,不过是通过某一种手段,大幅度提高个人的修为而已。而我们,确实掌握有可以大幅度提高你能力的办法。”
  “什么办法?”
  “嘿嘿嘿嘿,”黑衣人笑了起来,“虽然我们和马克涅斯交情不错,可是交情归交情,利益归利益……”我从怀里掏出了一袋金币,可是并不忙着递出去:“什么办法?”
  “是这样的,”黑衣人一边伸手来接金币,一边故作神秘地回答:“关键,在于古魔法使安德鲁斯的遗物……”

  半个月以后,我带着满腹疑团,进入了盖亚的都城赫尔墨。这是一座比荷里尼斯要大上三到四倍,并且非常繁荣昌盛的城市。进城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我找了家不起眼的小旅馆,准备投宿一晚后,明天天亮再去寻找金·斯沃。
  这是又一个不眠之夜,虽然在得到有关疾风行者的情报以前,我还从来没有失眠过。我在想那件安德鲁斯传说中的遗物——“他的魔法杖……不,具体来说,应该是魔法杖上面的一块宝石。魔法杖上面有大约七或者八块宝石,而只有一块对你的晋级有用……”
  可是怎样区分这与众不同的一块宝石呢?又怎样使用呢?难道象童话故事里那样,只要用手指摩擦宝石,就会有一个精灵,甚至是安德鲁斯永恒不灭的灵魂在虚空中出现,然后对我说:“孩子,你现在的等级是多少多少,你要想晋级就必须通过如此这般的测试……”
  想着想着,我突然觉得很好笑,我竟然会相信这种虚无缥缈的传说。安德鲁斯的魔法杖是什么样子的?没有人知道。它现在何处?也没有人知道。“马克涅斯肯定知道!”是啊,可是老师马克涅斯已经去世整整七年了!
  已经七年了……我突然想要到老师的坟前去祭拜一番。虽然我并不是一个尊师重道的人,虽然在我心目中,只有那个带我离开少年流浪生涯的老人才是真正值得我尊敬的人,可是——也许我真的应该回马克涅斯长眠之处去看一看。
  既然睡不着,我干脆从床上坐起来,打开了酒瓶。我的酒量并不好,可是非常喜欢那种遍身暖暖的,同时心底充满激情的醉后的感觉。“我相信,心灵之光一定仍然存在着!”老人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是啊,我也相信它一定存在,可是,它究竟存在于何方呢?是在我的心中,还是在谁的心中,是在清醒的世界,还是在醉后的世界呢?
  想着想着,终于,酒精把我带进了梦乡。

  第二天醒得很晚,但我还是先逛了一趟街市,吃过午饭才前往王宫——因为按照金·斯沃的习惯,没有急事的话,中午以前他是不可能起床的。可是——
  “王子殿下昨天晚上就外出了,还没有回来。”卫兵拦住了我。我正要转身离去,突然被一个女人叫住了:“呀,这不是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先生吗?”那是一位年轻美丽的女士。我知道金·斯沃身边总是围绕着一群各式各样的女子,有时候还真是让人半妒半恨。也许这位也曾经陪伴着他,见过我吧。可是我却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知道王子什么时候会回来吗?”我问那位女士。
  “啊,王子……”她突然指着我的身后叫了起来。我转过头,远远的三骑走近。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分辨出那正是金·斯沃和两名美丽的女侍从——那女人眼力真是相当不错。
  “咦,”这时候金·斯沃也已经看到了我,一开口竟然是,“你怎么追到这里来了?”
  “说什么?我又不是讨债的……”他催马走近,我上下打量着他,快一年没见,这家伙还是这样华丽得没有品味,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为什么笑声不再那样爽朗(或者说肆无忌惮吧)了呢?
  “发生什么事了?”
  “咦,你看出来了?厉害!”斯沃走到我的面前,下了马,“心里有点不痛快——虽然对方实在太强大了,输给他应该不会感到羞耻,可总是不痛快……”
  “输了?格斗?是谁?”
  “卡姆巴尔·契彭。”

  认识金·斯沃,是在四年以前。当时,我正在参加两个城邦国家——蓝格和格劳瑞斯——之间的战争,格劳瑞斯最终赢得了微小的胜利。那一天我回到格劳瑞斯城,用挣来的奖金,准备好好喝一顿酒。在酒馆里,碰到了金·斯沃——当然有两位娇俏的女侍从相伴。
  因为喝酒,我们逐渐聊了起来。他对我自报家门。“那么,王子殿下是前来考察这场战争的吧。”我很自然地问道,可是他却笑着回答:“不,我是听说格劳瑞斯盛产美女才来的呀。”
  然后他就开始高谈阔论,说自己是为了追求世界上最美丽的女性和短暂但象流星般耀眼的爱情才游历世界的。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终于把话题重新拉回到我感兴趣的战争上来。“这也叫战争吗?”他却撇着嘴,“械斗罢了。真正的战争,必须具备明确而且伟大的目的!”
  “什么伟大的目的?”“统一整个人类社会呀。神造成的人类,在各种族中最具有发展性和潜在的力量,然而人类社会内部的纷争制约了这一发展。因此,人类要追求美好的明天,就必须有一个英雄站出来,完成统一的伟业!”看他的表情,似乎这一重担已经由神交赐到他的肩上了。
  听着他漫无边际的胡说八道,我突然觉得这个人很有趣。虽然曾经遇到过不少这样年轻而充满幻想的贵族,但只有他在高度赞扬了我的武艺以后,没有说:“来跟我干吧。”他只是在分手的时候这样说:“有空来找我喝酒吧。”
  所以,我们就成了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13: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晋级
  

(斯库里·亚古的心路历程之二 )
  从紫森林回到家里,已经是清晨了,随着恐惧骤然远离,疲倦也就不知不觉地袭上身来,我和西儿的双眼也逐渐睁不开了。一觉醒来,太阳高高地挂在天上。胡乱抹了一把脸,将长发随便地束在背后,在街上匆匆吃了一点东西,我就和西儿向着魔法师公会走去。走在荷里尼斯的大街上,昨夜所发生的事情仿佛是一场梦,只有口袋里的紫月草告诉我那全都是真的。
  路过战士公会的时候,听到从公会的大门中传出一声巨大的金属撞击声,一个瘦小的人从里面快步走了出来,脸上带着一丝轻蔑的微笑,向拴在一边的坐骑走去。在我身边不远处,一个披着黑色斗蓬的家伙自言自语道:“看来又有生意上门了。”
  看着“黑斗蓬”向那人靠近,两人低声交谈了几句,那人就牵着马随“黑斗蓬”向街道的另一端走去。这时,西儿在下面揪我的衣襟,我转过头,看见战士公会的瓦拉尔垂头丧气地扛着面铁盾走了出来,铁盾上整齐地排列着六个凹痕,呈美丽的五瓣花状。
  西儿小声对我说:“这是刚才那人干的吗?钉锤竟然能够敲烂铁盾!”
  “也许是因为使用者本身的力量很大吧……”真是好强的小子!
  我穿过几条街道,来到了魔法师公会前。说实在的,对于紫月草是由契彭所赠一事,心里总是有点别扭,万一被人发现,不仅会被罚款,公会还要对作弊者加以十年内禁止升级的惩罚。
  我走进公会大门,接受升级前的鉴定。幸好一切都很顺利,没有什么阻碍,大概就象契彭所说的,我的能力已经达到了元素魔法师的境界了吧。当我将紫月草放到接待员纳林的桌上时,他用一种诧异的目光望着我。
  “你是昨天去的紫森林么?”
  “是啊,怎么了?”
  “你在那里见到什么没有?”
  “没有啊,怎么?应该见到什么吗?”我并不想提起那些令我不快的龙族尸体。
  “当然是光,你不知道吗?从上个月就盛传的‘紫森林神秘的光’。”纳林看着我,好象是在看一个怪物一样。
  “对不起,我这个月来一直在专心修炼……”话虽如此说,但我不禁想起分手前斯沃所说的话来——
  “大约一个月前,首席魔法师拉夫尼尔阁下感觉到在紫森林方向有魔法力的悸动,没过几天,就有了关于‘紫森林里奇怪的光’、‘紫森林里有宝藏’等等奇怪的传闻。于是我离开王宫,跑出来看看,就是这样。”
  “喂,这个给你,”我正想着的时候,纳林带着“果然是个书呆子”的表情递给我一小袋金币,“取得紫月草的赏金是七千第纳尔(注),合二十八枚金币。然后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来为你填写升级申请表,之后你就可以晋级了。到目前为止,好象这一年内都没有人晋升元素魔法师呢!”说完他低下头去为我填写申请表。
  现在反正也没有事做,我就饶有兴味地浏览挂在旁边墙上的大魔法师的肖像。
  排在第一的画像,是一位看起来十分严厉的白发老人,画框下写着:库比欧,魔法师公会会长,鲁安尼亚首席宫廷魔法师。
  再往下一张是阴沉着脸的中年人,下面写着:欧萨姆,魔法师公会副会长,鲁安尼亚次席宫廷魔法师。
  接下来的分别是——
  祖亚:鲁安尼亚宫廷魔法师。
  鲁科欧:鲁安尼亚宫廷魔法师。
  霍尔贝克:托利斯坦首席宫廷魔法师。
  在这张画像旁边竟然有一位看起来非常慈祥的老年女性:科丽娅,托利斯坦魔法师公会会长。
  我知道,她是大陆上唯一的一位女性魔法师。按照惯例,女性是不能进入公会所开设的各种学校学习的,即便能力再强,也不能获得职业考试的资格。也就是说,几乎所有的女性都是没有职业的。但是这位大魔法师科丽娅阁下却是例外。因为天赋异秉,她四十岁的时候,仅靠自学就领悟了各种魔法的精髓,魔法威力达到七十格雷以上。十一年前,她更因为偶然的机会救助了鲁安尼亚的上代女王,被女王破例提升为大魔法师。
  在科丽娅的画像下面,还有——
  拉夫尼尔:盖亚首席宫廷魔法师。
  科利夫兰:艾尔帕西亚五人议会会员。
  尼尔斯:大魔法师。
  拉尔:前鲁安尼亚宫廷魔法师,魔法师公会名誉会长。
  以上这十个人就是目前拉尔夫大陆上全部的大魔法师。我暗下决心,一定也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正在这么想着的时候,纳林在一旁说道:“好了,见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马上就要由大魔法师欧萨姆阁下为你举行晋级仪式了,在这之前请将身上的所有魔法物品都放在这里。”说着,他拿出一个口袋,用双手将袋口抻开,等我将水晶和其它物品都放进去以后,他小心地系紧,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说:“跟我来吧。”
  我对即将到来的晋级仪式感到越来越兴奋了。
  纳林在前面带路,我随着他来到一扇装饰华丽的大门前。打开门以后,纳林恭敬地向里面行了一礼:“欧萨姆阁下,见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到了。”
  “嗯,带他进来。”一个阴沉的声音说道。
  纳林向我做了一个祝你成功的手势,我定了定神,慢慢地走进屋子,屋子中央是一个装饰华丽的祭坛。欧萨姆阁下穿着黑色的长袍,背对着我。
  “过来,斯库里·亚古,站在这个祭坛上。”
  “是的,阁下。”
  “以拉尔夫历代大魔法师的名义,引发斯库里·亚古体内所隐藏的力量,接受他成为元素魔法师……天地万物中所蕴藏的元素……快来参见你们新的主人……”例行公事似的念完这些,欧萨姆阁下转过头来对我说:“现在报出你的名字。”
  “斯库里·亚古。”我刚刚报完自己的名字,就发现从祭坛的四周浮现出许多七彩光球,向我的胸口聚拢过来,并慢慢渗入我的身体里,似乎有一种暖流在缓缓地填充着我每一滴血液。我立刻感到拥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强大力量。
  “好了,你可以回去了。”欧萨姆阁下面无表情地对我说。
  “是的,阁下,多谢您了。”我深深行了一礼后,就退了出来。
  在大厅里见到纳林,他一边将我的东西还给我,一边对我说:“对了,亚古先生,您有没有兴趣为其他魔法学徒作升级见习魔法师的仪式呢?”
  “我吗?”
  “对,您现在已经有这个权限了,您每进行一次仪式,报酬是五千第纳尔。”
  “好吧,我会考虑的,如果需要的话而我又在荷里尼斯,我会来做的。”
  “谢谢,斯库里·亚古先生,您走好。”
  
  走出了公会,我高兴得脚步也轻盈了起来。西儿也为我的成功而兴奋不已。我们决定去庆祝一下,就来到了离家不远处的名叫“好邻居”的小酒馆。
  老板布特一看见我就叫道:“喂,斯库里,怎么样了,升级了吗?”
  “您看呢?大叔!”
  “我早就说过了,你小子一定行的,可惜你爸爸不在这里,唉,你父亲扔下你已经许多年了,你记不记得小时候……”
  “好了,好了,大叔,快请我喝一杯吧!”我想,如果不打断布特大叔的话,恐怕到明天天亮他也唠叨不完吧。
  “没问题,所有人都听着,为了祝贺斯库里·亚古成为第一百三十二个元素魔法师,这一杯我请客!干杯!”布特大叔将一杯勒度酒(注)举过头顶,高声对酒馆里的每一个客人说道。
  “哇,好哇!”
  “祝贺你,小伙子!”
  “好样的,斯库里!”
  “为一百三十二干杯!”
  一时间,酒馆里象是欢乐的海洋,尽管我知道他们大多数是为了免费的酒而欢呼的,可还是禁不住非常得意。不过……
  “对了,大叔。”我推了推正在兴头上的布特大叔。
  “怎么了?”布特大叔一口将杯子里的酒喝干。
  “我好象记得,我应该是第一百三十三个元素魔法师才对吧!”
  “大概半个月前的那场玛多伊娜之战中,‘雷神’克利根·萨多瓦已经被雇佣兵团干掉了,所以你还是第一百三十二个没错。”
  “是克利根·萨多瓦吗?这么说来,那个雇佣兵团还真是强啊!”
  “喂,斯库里!”
  “什么?”
  “小心不要叫人给干掉!”
  “大叔,说点吉利的话好不好!”
  说着聊着,一瓶苏尼亚甘露(注)很快就被干掉了——我是从来不喝酒的,西儿倒在旁边抱着勒度酒喝个不停,也不知道身为精灵的他,什么时候染上了这种恶习。
  大叔短着舌头开始讲述当年他和我老爹的所谓“英雄事迹”,西儿醉醺醺地趴在水晶上哼着小调……等大家都散去了,我才迈着兴奋的脚步回到了家。

  第二天早上。
  “请问斯库里·亚古先生在家吗?”一个陌生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先生?”我还没有完全睡醒,一时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
  “元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先生在家吗?”
  对了,我现在是元素魔法师了,所以别人尊称我为先生,刚开始还真不习惯。我挠挠头对门外说:“在、在家,您是哪位?我穿好衣服就来,请您在外面稍等一会儿。”
  “不用着急。我是魔法师公会派来的,会长库比欧阁下要见您,请您两小时后到王宫来。”
  “好的,我马上就去。”库比欧阁下要见我。为什么?是不是紫月草的事被发现了!我在胡思乱想中收拾好物品,洗漱了一番,就直奔王宫而去。
  鲁安尼亚的王宫,由碧蓝色屋顶、白色墙壁、方圆大约十里的一片宫殿组成。是整个拉尔夫大陆上存在时间最长的建筑之一。这里原本就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魔法师的圣地。历代建都于此的君主不断地修缮和营造,才形成了现在的规模。我站在宫门外,望着那爬满藤萝的雄伟宫殿赞叹不已。
  “走开!闲杂人等不得在此久留!”守门的卫兵大声对我喝道。
  西儿当然不会对这种态度无动于衷,他用他的尖嗓子高声叫了起来:“这是元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先生,你不认为说话的口气应该更礼貌些吗?!”
  “那么,抱歉,亚古先生,没事儿的话请您不要在此逗留。”
  我听着前后语气不同,但意思一样的回答苦笑着,还没来得及开口,西儿就尖着嗓子叫:“别以为……”它还没有说完,就看见远远地跑来一个内廷侍从模样的人,在卫兵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然后向我转过头来:“您好,是亚古先生?”我点了点头。“请跟我来,库比欧阁下已经在等您了。”说完话,那人在前带路,向王宫走去。我在后面跟着他,路过卫兵身边时歉意地一笑,而西儿则冲着那个卫兵做着鬼脸,我轻轻拍拍口袋,低头对口袋里的西儿说:“拜托,在王宫里千万不要乱讲话,给我老老实实待在水晶里好不好。”西儿嘟嘟囔囔地钻了回去。
  我来到了魔法师公会建立在王宫花园边上的办公室,那是一间铺着猩红色地毯的大房间,地毯尽头摆放着一张优雅的高背椅,整个拉尔夫大陆魔法师公会的最高领导者,同时鲁安尼亚王国的首席宫廷魔法师库比欧阁下就坐在上面。他是一位看起来相当威严的老人,身披一件用金线镶边的黑色魔法师长袍,袍角上绣着以显示鲁安尼亚皇家身份的徽章。他用低沉的语调对我说道:
  “你就是斯库里·亚古吗?”
  我单膝跪倒,答道:“是的,阁下。”
  “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二岁。”
  “年纪轻轻,就有这种成就,非常难得。”
  “多谢您的夸奖,阁下。”
  “好的,是这样的,今天我找你来……”
  刚说到这里,我听到开门的声音。库比欧阁下站了起来,向侧门的方向行了一个礼:“女王陛下,您怎么又到这里来了?”接着,一个甜润的声音在侧门边响起——“我从这里路过,听到你在和人说话,就进来看看。你们继续吧。”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从面前不远处响过,低着头的我只看得见那华贵长裙的下摆。“你不用管我,我坐在这里就行了。”大概是一个侍女搬来了椅子,女王就坐在了库比欧的下首。我微微抬起头来,库比欧阁下就象是严厉的父亲对待自己调皮的女儿一样,满脸无可奈何的表情。在他旁边是一位年约十七、八岁左右的迷人少女。这就是鲁安尼亚的女王?虽然我知道女王玛丽艾尔的年纪不大,但是,怎么也想不到竟会如此年轻。
  这时,一个内廷侍从带着焦急的神态匆匆走了进来,先向女王行了礼,然后俯身在库比欧阁下耳边说了几句话。大魔法师的眉毛顿时拧成一团,低声说道:“是么……又是他们几个……现在?……好的……我就去。”
  “对不起,陛下,我先去处理一点事情。”库比欧阁下再次躬身行礼,然后快步跟着内廷侍从出去了。偌大的房间里就只剩下我、女王和她的几名侍女。
  “你叫什么名字?”那个甜润的声音在问我。
  我毕恭毕敬地回答道:“女王陛下,我是刚晋升的元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
  这以后是一段令人尴尬的沉默。我听到女王用失望的语气对侍女们说道:“没意思,咱们走吧。”女王和她的侍女们向正门走去,经过我身边的时候,那动听的脚步声突然停下了:“那是什么?”
  我抬起头来,看到女王用那如白玉般的纤细手指指着我的衣袋。我低下头,发现衣袋正一明一暗地闪着光。我也很奇怪,伸手进去,掏出来的是我的魔法水晶,它闪烁着,就象是天上的星星——这种事情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可以把它给我看看吗?”女王问道。
  “当然可以,陛下。”说着,我将水晶放到女王的手里。
  玛丽艾尔女王双手捧着那块水晶,这时水晶的光芒仿佛更加明亮了。闪动的光芒映照着玛丽艾尔美丽的面庞,我宛如身在梦中一般。西儿也被惊醒了,从水晶中探出头来。
  “哇,太可爱了。”女王惊喜地叫道,用手指轻轻触摸西儿的小脑袋。
  “别瞎动,小姑娘,把你的手拿开……”
  我赶紧打断了西儿肯定马上就会骂出的粗话:“西儿,住嘴,这是鲁安尼亚的女王,玛丽艾尔陛下!”
  “没关系的,”女王好象并不生气,向西儿微笑着问道,“你是叫西儿对吗?”
  “是的!”西儿总算稍稍收敛了一些。
  “喂,斯库里,你能不能把这块水晶送给我,你可以在我的小猫里面挑一只作为交换。”
  “这……女王陛下,恐怕不能,西儿不是我的宠物,而是我的朋友。”
  “那太遗憾了……”玛丽艾尔女王俯下身子,竟然蹲在我的面前,对我说:“我只能在宫殿里自由活动,不能出去玩,好无聊啊。你要是不能把西儿送给我的话,那么,你要答应我,在没事儿的时候,一定要带他来找我玩儿。我身边都是一些老头子和大叔,一点意思也没有。”
  我痛快地答应了她。她此时给我的感觉,不象是一位女王,而是一个顽皮的邻家小妹。看着她高高兴兴离去的背影,我也不禁微笑起来。
  又继续等了好一会儿,库比欧阁下才回来。他皱着眉头,坐回到椅子上去,好一会儿,那低沉的声音才又再度响了起来:“今天找你来,是有这样的一件事,你知道大魔法师尼尔斯吗?”
  “是的,我知道。”尼尔斯阁下是一个性格古怪的人,他虽然拥有大魔法师的称号,但并不象其他大魔法师一样,在魔法师公会中任职,或者受聘于某国宫廷,而是在大陆的各处旅行,探索各种古代遗迹。其实地下公会也曾经给过他“博物学者”这个探险家职业的最高称号,不过由于魔法师公会的反对,再加上尼尔斯本人也不怎么介意,直到现在也没有人在正式场合那样称呼他。
  “我这里有一封信,请你交给他,并把他的回信带回来给我。”
  这个任务听起来很简单,但是,云游天下的尼尔斯阁下行踪不定,这让我怎么去找呢?可能我的心思在脸上显露出来了,库比欧阁下对我说道:“不要担心,我有确切的消息,尼尔斯这三个月内应该会住在圣湖附近的村子里。你只要在三个月内完成任务,赶回来就行了。”听到这个消息,我松了一口气。只要知道他在哪里,那么就只不过是一趟普通的跑腿活儿罢了。
  “这是一百枚金币,给你作为路费。”库比欧阁下递给我一个钱袋。
  “路费?为什么?”
  “记住,这一次任务,不允许使用魔法传送,因为尼尔斯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他的行踪。”看到我迷惑的神情,库比欧耐心地解释道:“关于传送魔法,你在魔法学校也已经都学过了,就传送魔法本身而言,本人所设立的魔法道标,不会被其他人发觉。但是有一种追踪魔法,是通过了解所要追踪的人的魔法波动,从而利用任何一个魔法阵都可以到达那人所设立的魔法道标。这种魔法,不是靠个人的魔法力高低来决定威力,而是通过熟练度来决定的,所以即便是普通的魔法学徒也可能轻松运用。所幸的是,不是每个人都有领悟其精要的天份,并且,似乎现在只有我一个人懂得如何使用……但为了保险起见……”
  “库比欧阁下,我想学习这种魔法,您可以教我吗?”听说竟然存在有这样一种奇妙的魔法,我不禁激动起来。
  “年轻人有这种求知欲很好,这里有一本关于追踪魔法的小册子,是我从古老典籍中发现并整理过的,你可以拿去修习。至于能否成功,那就要看你的天份了。”
  “我明白,阁下,如果没有别的事,在下就告辞了。”我向库比欧阁下深深地鞠了一躬。
  “嗯,祝你好运。”

  “库比欧阁下并不象看起来的那样严厉,给我的感觉很亲切、慈祥,你是不是也这样认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很愉快,并且这样问西儿。
  “我倒是觉得那个小姑娘挺不错的。”西儿回答我。
  “是啊,一点女王的架子都没有。”
  “对了,斯库里。”
  “什么?”
  “你想不想要一只小猫?”
  “什么意思?”
  “那小姑娘说过……”
  “啊呀,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


注、第纳尔:是大陆东方鲁安尼亚、盖亚等国的流通货币,分为金、银、铜三种硬币类型。一枚金币价值250第纳尔,一枚金币兑换10枚银币,一枚铜币价值是1第纳尔。

注、苏尼亚甘露:出产于鲁安尼亚南部苏尼亚省的一种药性饮料,清凉可口,有止咳平喘的功效,若配以蜂蜜,口感和效果更佳。

注、勒度酒:鲁安尼亚和盖亚等东方国家中最流行的一种酒精饮料,主要原料为谷物,重要添加剂为栎树汁。口味主要分为干、甜两种。各地的勒度酒良莠不齐,品质有着很大的差距,一般认为鲁安尼亚北方邻近精灵森林的部分村庄的出产,无论香味还是口感,都是极品。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13: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王城赫尔墨
  

(金·斯沃·盖亚的心路历程之一)
  和虽然得到了紫月草,却并不见得有多高兴的斯库里·亚古分手的时候,天已经快要亮了。
  “真羡慕你,可以利用魔法道标很快回去荷里尼斯,我却要长途跋涉,餐风饮露……”我笑着向他挥手告别。
  “笨蛋,”那个讨厌的碎嘴小精灵又嚷嚷开了,“按照你的等级应该也会设置魔法道标吧,还是你的级别根本就是用金钱或者权力买来的呢?”
  这个已经习惯于臭我的小混蛋!虽然同样从魔法学校毕业,可是根据每个人的天赋和职业发展方向,从来都是因材教授不同的课程呀。他难道以为凡是可以操控二三十格雷以上威力魔法的人,都应该会设置自己的魔法道标吗?当然,实际理由不足以噎住那个小东西:“我是王子唉,难道也象平民一样孤身闯荡?所以除非能够练成可以携带数名随从同时使用一个魔法道标的史无前例之超级魔法,我是不会轻易使用这种原始交通工具的,哈哈哈哈……”
  说话的时候,我望了一眼斯库里。他当然知道我只是随口胡说,其实我从来没有所谓贵族天生优于平民的无耻想法,所以斯库里只是并不在意地扬了扬眉毛。
  “携带数名随从同时使用一个魔法道标……”小东西大叫,“吹牛大王,那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够了吧。”斯库里把他的头按到水晶里去了。“哈哈哈哈,小家伙,永远不可能这种说法可是很落伍哦。就象你的主人经常说的‘在强大的魔法面前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一样……”我正想趁西儿无法还嘴时好好演讲一番,却被斯库里制止了:“你也请闭嘴吧。”
  也好,反正演讲的内容我还没有组织好,下回见到那小东西再教训他吧。这时,等候在紫森林外面的卡塔丽和米拉已经迎了上来……

  从紫森林到荷里尼斯,再利用荷里尼斯城外的传送魔法阵回去赫尔墨,足足费了十四天时间:“这世界上曲里拐弯的道路还真是烦人哪,就没人有魄力开山搭桥,造几条平坦的近路出来吗?”
  进入王城赫尔墨的时候,正是中午时分。
  “真是烦人的太阳啊!”
  天空一片晴朗,万里无云,对于多数人来说这实在是个好天气,但对于讨厌晒太阳的我而言则恰恰相反。尤其在经历了半个月来的林中冒险和鞍马劳顿以后,再加上全身无力、昏昏欲睡,更令我感到阳光的刺眼。
  “斯沃殿下!”
  “您总算回来了!”
  听到清脆的女性声音,我懒洋洋抬起头,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王宫前面。用敬称呼唤并跑上来迎接我的,是女性侍从官希尔维拉和奥莉亚丝。
  “喂,关照过你们大中午不要出门晒太阳呀,否则白皙的皮肤会晒黑的呦。”
  “那是健康的肤色呀。”红发的奥莉亚丝反驳说。
  “是啊,没错,可是我不喜欢。”我心目中的美女,应该是修长、白皙并且拥有绝对性感的身材……
  “这趟去了一个多月,我们实在应该跟随在殿下身边的,”黑发的希尔维拉微笑着扶我下马,“卡塔丽和米拉照顾您还好吗?”
  “好啊,很好呢,”我揽住希尔维拉的腰,“当然比起你们两个还是要差一点……”
  “殿下,求求您别再这样悠哉游哉的好吗?”奥莉亚丝嗔怪地说道,“早上陛下在议事厅召见官员,因为您的无故缺席,害我们又被科德莱尔大人责骂了。”
  “咦?抱歉抱歉,我不应该在荷里尼斯为了看打架多耽搁一天的……早回来一天就好啦,害得你们……”
  “无所谓啦,”希尔维拉轻轻扭动身体躲开我的拥抱,回答道,“跟着您这么些年,早习惯替您受责罚了。不过,殿下也实在应该收敛一些才是,朝野上下对您的风评原本就不是很高,再这样游荡无度,将来继位时很难服众啊。”
  “拜托别说教啦,希尔维拉,”我带着她们两人穿过花园,向宫中走去,“对了,父王近来一直身体欠安,今天为何要一早议事呢?”
  “是决定新任王都行政官的人选,萨拉维尔大人因为前些日子手下幕僚受贿被揭露的事情,引咎辞职了。”
  “这倒是个好消息,他早该辞职了!那老头在任期间当严的地方不严,当宽的地方不宽,用人不当,处事不明,才会搞到商人们为一些原本顺理成章的事还要去行贿啊!(“这是什么理论啊。”奥莉亚丝在旁边嘟囔)——那新行政官的人选是谁?”
  “是殿下的辅佐官科德莱尔子爵大人。”
  “嘿!”我做了一个大口喝下忘记兑糖水的柠檬汁似的表情,科德莱尔刻板的面孔再次浮现在眼前,“走了个老糊涂,换上个小顽固!不用问,是柯里亚斯公爵的意思喽?”
  “提名的正是宰相杰伊根·柯里亚斯公爵大人。”
  “果然!我就知道,赏识小顽固的人也只能是那个老古板。真是够呛!”
  “科德莱尔大人做行政官的话,并不是什么坏事吧?”希尔维拉问,“他一向克己奉公、严谨方正,堪称盖亚王国官员的楷模……”
  “我就是看不惯他这一点!”我有点不耐烦地打断了她的话,“行政官太过严谨方正而不懂变通,使得商人们无法行贿,必定造成他们的困惑,也许会引发对我们王国体制的抗议也说不定。”
  希尔维拉与奥莉亚丝似乎偷偷交换了一个带着苦笑的眼神。其实我自己也很清楚,这番指责是没什么道理的,我对辅佐官的贬低,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双方个性激烈冲突而在相互间产生的不满和反感吧。两人一时不知怎么接口,我赶紧改变了话题。
  “布拉德呢?他说在王宫等我,怎么不见人影?”
  “布拉德先生这会儿不在城里,”奥莉亚丝回答,“我们回来时正碰上他出城,说要去考查一个叫什么……什么来着?”
  “古城比哈提遗址,”希尔维拉接口说,“据说那里又有一处新发现的遗迹。”
  “这家伙!说什么调查紫森林的事很重要,把我哄出去奔波整整一个月,自己却跑去悠闲地研究那几百上千年的古老遗迹。我还要找他帮我解答问题呐!”
  “不是殿下听说了紫森林的异象,自己抢着要去的吗?“
  “我哪里想到路程这样遥远难走——算了,”我向起居室走去,“累死了,先睡一觉,有人找我的话一律给我推到傍晚以后。”
  “不需要用点餐就休息吗?”希尔维拉问。
  “啊,对了,你这么一提醒,我还真觉得挺饿,随便给我准备些点心和酒好了,直接送到起居室来。”

  “后世的历史家或小说家们写到金·斯沃王子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提到这么一点吧:斯沃王子虽然喜欢华丽、讲排扬,但对于饮食起居却是非常随便的,无论吃、住,只要是中等以上的标准他均能甘之如饴。因此这点既成了‘他实际上并没有腐朽的大贵族意识’之类好评的证明,也成了‘其人丝毫没有王族应有的品味’等批评的根据。”
  “殿下您在说什么啊?”
  “啊?”我从食物中抬起头来,“按惯例在构思自己的传记哪。”
  奥莉亚丝撇了撇嘴,模仿我刚才的语气说:“而另外常被提到的一点是,王子斯沃除了对于饮食的要求不高、随随便便外,日常作息与交际活动也是毫无规律可言的。在这种散漫而混乱的生活方式下,他仍然能够过得舒适、称心,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希尔维拉与奥莉亚丝这两位集护卫、秘书和执事多职于一身的女性侍从官辛苦而周到的安排吧。”
  “哈哈哈哈,放心好了,你们对我……不,对历史所起的推动作用是不会被遗忘的。”
  “从来没听说过侍女的名字也可以上史书的呀。”希尔维拉说。
  “我会命令史官记上的……”
  奥莉亚丝打断我的话:“殿下再这样下去的话,未必有权力给史官下指令呢。”
  “那我就拜托未来的克拉文国王好了。”
  “殿下!”似乎这次连希尔维拉也听不下去了。
  吃饱喝足,正要上床蒙头大睡,突然有侍卫进来禀报:“殿下,陛下召见。”
  “什么?父亲的消息还真是灵通呢,”我被迫懒懒地远离那张舒适可爱的床铺,“本来想晚上再过去请安的。”

  我的父亲,盖亚王国第九任国王奥古斯特·盖亚,此时正坐着轮椅,在花园里赏花。
  “父亲,我回来了,”我跪下行礼,“您今天的气色很好啊,可喜可贺。”
  “表面现象吧,”父亲微笑着弯腰做了个搀扶的动作,“你如果改掉一些不太好的习惯,我的心情就会好起来,心情好才能长寿吧——今天早上没来开会,你不知道宰相他们的面孔有多难看……”
  我站起来,代替侍从推着轮椅,陪伴父亲在花丛中散步:“并不是无故缺席,您也知道我去了趟紫森林……”
  “如果你不是那么散漫的话,一来一去,五天前就应该回到王都吧。”原来才迟到了五天啊,这可是我生命中少有的记录呢:“其实晚到紫森林也有好处呢,正好碰到了一个在魔法学校一起学习过的朋友。”
  “哦,谁啊?”“斯库里·亚古,我跟您说过吧——他拿到了紫月草,应该很快就可以晋级元素魔法师了。”“是吗?你的同学吗?真是年轻有为呢——孩子,你要是也这样有出息,宰相他们也不会……也不会整天只在我面前说你弟弟的好话了。我多希望听到他们称赞你是世界上最棒的王位继承人啊。”
  父亲在幽幽地叹气,而我,突然觉得鼻子有点发酸。
  
  一觉睡到黄昏。所有求见,很简单地被我从傍晚又推到了明天。因为布拉德回来了,我必须去找他一趟。
  巴比特·布拉德虽然是盖亚的宫廷魔法师,却并不住在王宫里面,继承了他的老师——大魔法师沃恩·拉夫尼尔的风格,住所布置得十分简单、朴素,除了庞大的书籍收藏室以外,看不出有什么区别于普通民宅的特征。不过我却是这所平凡宅子的座上常客,除了因为和布拉德十分谈得来并敬重他渊博的学识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布拉德虽不十分嗜饮,却很喜好酒类并且懂酒,并收藏着许多名贵的珍酿。
  因此,我走进他家里的第一件事,就是倒上一杯最高级的陈年勒度酒,然后边喝边向他讲述在紫森林里发生的事情。
  “圣殿骑士契彭,还有龙族战士的尸体……”似乎天生一付与实际年龄不相符的沉稳个性的布拉德,听着听着便微微皱起了双眉,“紫森林的异象居然惊动了这么多有来头的人物吗?”
  “是啊,”我随便翻阅着他的藏书,“说实话,原本我也以为你在小题大作呢。”
  “对了,你刚才一进门就说心情不好,又是因为什么事?”好象盖亚国中,只有父亲和布拉德两个人会不用敬称来招呼我,这大概也是我宁可出国去玩,最好能找到斯库里他们聊天,哪怕回国也总泡在布拉德书房里的原因之一吧。
  “耶?噢,那是为了骗酒喝找的借口呀,哈哈哈哈,没有识破吧,”我笑着回答,再次拿起酒瓶向已经空了的杯中倒酒,完全不理会布拉德责难的眼神,“不过,紫森林之行确实搞得人心里有点别扭。”
  “我心里才有点别扭呢,你这种喝法实在可惜了我的好酒,”布拉德摇头叹息,又问道,“为什么别扭?”
  我突然想起了雇佣兵朋友希格蒙德,他好象也说过类似的话,不过要不客气得多:“不会品酒的话就请去喝便宜货吧,不要以为有钱有权,就可以随便糟蹋好东西!”
  我摇摇头,也叹口气:“是契彭——在和他交手前,我从没感觉自己是那么软弱无力……他之所以提出挑战,只为试探我们的实力,我可是以为碰上了生死危机,因而使出全力战斗的。结果在他面前,我的剑技简直就象是七八岁小孩的把戏般不堪一击。”
  “不必耿耿于怀,”布拉德安慰我,“那个人毕竟是远远超出一般水平的对手,整个大陆有这种实力的也没几个呀。”
  “话虽如此……”
  “对了,今天魔法公会传来通报,你那个朋友亚古因为通过紫森林的考试,已经成功晋升为元素魔法师了。”
  “这算是个好消息,”我一边欣赏着墙上挂的无名作者的绘画,一边问他,“对了,说起来再有三五年你也该由元素魔法师晋级为大魔法师了吧?”
  “谈何容易?”布拉德微笑着交换了一下双腿摆放的位置,“照老师前些日子的评价,我要一刻不停地修习魔法,才有望在二十年内晋级啊!”
  “三五一十五,我猜的也不远嘛……咦,二十年?有那么困难吗?”
  布拉德终于也忍不住取出酒杯,为自己斟上半杯酒:“我现在明白为什么当年师父说我旁骛太多,耽误了魔法学习的主业。我对历史、文学和许多艺术门类都太感兴趣,结果搞得魔法基础没有打好,因此现在想进一步增强魔法力,反而比一般魔法师更加费力了。”
  我察觉到他的情绪有点低落,连忙转换了话题,开始谈我的弟弟——
  “听说克拉文已经开始跟你学习魔法了?”
  “第二王子殿下很有学习魔法的天赋,并且很用功,进步非常快。虽然才十一岁,已经快达到见习魔法师的水平了。”布拉德又改变了坐姿,平静地说道。
  “是吗?克拉文是个认真的好孩子,不象我……”我抬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心下多少有点黯然。为什么呢?虽然杰伊根·柯里亚斯那帮家伙整天撺掇父亲废黜我的继承权,改立克拉文为储君,可是天真可爱的克拉文一直对我都很尊敬呀。我也很喜欢他,有时候还真会冒出“让他继承王位也不错嘛”的念头——当然,要他再长大一些,免得被讨厌的杰伊根·柯里亚斯之流所操纵。
  “再帮我倒点,”我把杯子递给布拉德,“有段日子没找你喝酒了。”
  “抱歉之至,殿下,”布拉德一边帮我倒酒,一边回答,“后半夜我还要出城,以后再找你畅饮吧。”
  “又要出城?”我接过杯子来在掌心里玩弄。
  “在古城比哈提的遗址出土了一块巨大的石板,上面有奇怪的魔法残留和图形文字,很可能与我国王室有密切关联。”
  “就是你昨天去的地方吧?”
  “对,当时有一些古文字始终搞不大懂,而那图形上也残留着不明确的魔法能量,所以我才回来查阅资料,今天也要带上一些工具书过去。”
  “比哈提古城好象不远,反正闲来无事,我和你一起去如何——会不会影响你?”望着杯中变幻不定,并且透明仿如精灵石般的勒度酒,我突然有一种寂寞的感觉,实在不想这么快就离开布拉德。
  “影响倒是不会有,”布拉德回答,“只是殿下不需要休息吗?”
  “没问题,来找你前刚睡了一觉,出去走走总比在这气闷的城里呆着强。让你的佣人去王宫通知希尔维拉和奥莉亚丝,在城门口等着咱们,”我望向布拉德,发现他又一次改变坐姿,实在忍不住了,“喂,你是急着上厕所?还是感觉跟我谈话太无趣啊?”
  “殿下真想知道原因吗?”
  “看起来果然是因为和我谈话太无趣了……”
  布拉德叹了一口气:“你还是先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吧。谈话就谈话,喝酒就喝酒,你一会儿翻我的书,一会儿看墙上的画,一会儿又玩弄酒杯——连我这种已经习惯你漫不经心脾气的人都多少有点不耐烦了。咱们从小就在一起,我知道你其实是在听我说话呢,换了别人,他会怎么想?”
  我愣住了,可还是忍不住继续玩弄手里的酒杯。
  “唉——”布拉德摇头,“听说有次会议,因为殿下一边开会一边擦拭自己的剑柄,惹得老达克男爵拂袖而去……”
  “啊哈,天幸那个老家伙已经死掉了……”
  “他只是行为激烈一点而已,可是大家心里的想法是一样的呀——王子殿下是个没有威严的人;王子殿下是个骄傲的人,根本不重视我的发言;王子殿下是个毫无礼仪、行为乖张的人;王国的未来怎么可以托付给这种人呢?!”
  我实在装不出笑容来了,只好放下杯子:“其实……用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不是太过轻率了吗?”
  “轻率吗?”布拉德望着我,“你自己仔细想想吧——这些所谓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是会掩盖你真正的价值的呀!”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13: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深夜的歌者
  

(金·斯沃·盖亚的心路历程之二)
  明月当空,置身清冷幽暗的比哈提古城遗址,与一般人完全相反,我却感觉头脑清醒,精神也好了许多。
  “就是这个吗?”
  在我面前的地面上,平躺着一块巨大的石板,如果直立起来,大概会比盖亚王宫的宫门还要高吧。
  “能感受到这上面的魔法力吗?”布拉德俯下身,把右手按在石板上面,“很奇怪,十分微弱但并不坍缩和消减。这种状态能够保持数百年真是不可思议。”
  我也把右手按在石板上,证实了布拉德的说法。我问他:“不可思议吗?不可思议的事情再多一些,人生起码不会象现在这样无趣吧——能译出那些文字的含意吗?”
  “有些字我也不认得,似乎是一篇预言,根据上面的说法,大陆的战乱与安定、分裂与统一,全都是人类及各种族为了走向某个结果而必经的过程,而且……还有一些我根本无法明白的章节。”
  “什么各种族走向某个结果的必经过程?结果,那是什么?”
  “不清楚……所以要进一步破译这些魔法图案和文字。”布拉德直起了腰,从背包里掏出厚厚一本硬皮古书,在随从的帮助下开始翻找些什么。
  我凑过去看,书上全都是曲里拐弯的古文字,十个词里我还认不到三个。望望布拉德聚精会神的面孔,我只好无聊地走开了。希尔维拉和奥莉亚丝在草地上铺开了一块艾尔帕西亚出产的驼毛地毯,让我盘腿坐下。
  布拉德站了一会儿,也坐了下来,把古书放在大腿上,不知疲倦地翻阅着。逐渐的,黑夜的寂静和神秘,被沉闷与无聊所击败了,我开始神智模糊,打起瞌睡来。
  月亮向西方滑了下去,东边的天空开始显露出一线曙光。我几次醒来,走过去询问,可是布拉德的研究似乎一直没有更多的突破。我开始沉不住气了——这么长时间才开始心烦,在我也是很罕见的现象耶。嗯,也许我的个性真的在进步呢。
  “喂,最后问你一次啊,有什么新进展吗?”
  “似乎吧……令人吃惊的进展……”布拉德没有从石板及书籍中移开视线,“希望是我理解错误,但若不是,在近数十年内,这块大陆上各种族间又将爆发一场大规模的战乱。”
  “是吗?确实,想想看,魔族千年侵攻的日子也接近了,”我的兴致突然又高了起来,“尽量说得详细一点。”
  “详细的状况我也不明白,剩下的那些文字对我来说,要凭一己之力理解实在太勉强了——老师如果在这里的话就好了。我来试试看,能不能从那些魔法图案中找出答案。”
  就这样,又一段漫长的无聊时间过去了。眼看已近中午时分,我正和希尔维拉、奥莉亚丝玩新流行的纸牌游戏,布拉德突然站起身来。
  “真是麻烦的事情……”
  “怎样?”我放下牌,急忙问道。
  “恐怕真的要去请教老师,才有可能解决这里的问题——不知道老师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布拉德解释,“不过石板上的古文字中有些互相矛盾的地方,我就没有什么可拜托的人了,那不属于魔法的领域。”
  他叹口气——这家伙最近怎么老是叹气——向我一躬身:“我也许要在这地方呆上好几天工夫,殿下,你请……”
  “好吧,好吧,我不给你添乱了,”我笑着重新拾起牌,“反正我也帮不上忙,打完这一局,我就回王宫去。这样吧,既然你还要逗留几天,我回去的时候多叫几个佣人来服侍你。”

  回到王宫,意外地遇到了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咦,你怎么追到这里来了?”
  “说什么呀,我又不是讨债的……”
  原来这个雇佣兵,最近干了一票大买卖,手下都告假去衣锦还乡了,他反正没有家乡可回,又暂时不想去雇佣兵的大本营艾尔帕西亚,就到盖亚来找我喝酒。
  “可惜,你晚了半天,否则我就领你去布拉德家里喝好酒。”我拉着他的手,走进王宫。
  “好酒吗?为了让我喝到好酒,而被你糟蹋掉一半,酒的主人会伤心得哭泣吧。”这家伙,平时不大讲话,为什么偏偏见到我却妙语如珠,以臭我为最大的快乐?
  随便他怎么说,我还是搬出了王宫里最好的酒来招待他。两个人整整喝了一个下午,我向他诉说了在紫森林中碰到契彭的事情。
  “契彭也是人吧,才仅三十岁就拥有了晋级龙骑士的实力——你如果努力一点,也不至于直到现在还仅仅停留在第三级魔法剑士的等级上吧。”“喂,不要为了臭我就不顾事实和公理呀,你想想三十岁以下就达到任何职业第三级的,全世界才有几个人?”
  “那你是承认自己的天赋太低喽?”他斜着眼睛望我,“何况公理也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我的天赋啊,只是中间偏上吧,”我突然想到了对方的弱点,故意一本正经地反击,“可是总比年纪比我大,却连职业也没有的某些人要高一点点吧。”
  希格蒙德这种久经战场的雇佣兵,其心智肯定要比本身相貌坚强许多倍,这种揭人痛脚的话说出来,换了一个人怕会当场翻脸吧,可他只是嘻嘻笑着,象在看一个明知不是对手却口头充英雄的敌人一样望着我:“是啊,是啊,我年纪一大把,却毫无能力——就请王子殿下指点一下我的武艺如何?”
  开玩笑,和这家伙对打,别说本身实力的差距,光比战斗经验,哪怕一场赌一枚银币,有一万枚金币也不够输的!“好,好,你和我的侍卫较量吧,我在边上指点你就好了。”
  “嘿,”希格蒙德摇头,转变了话题,“其实说到职业嘛,我已经有了呀。疾风行者你听说过吗?”
  “咦?真是个奇怪一如你本人的名字呢。”

  当天晚上,我们两人喝到半醉,希格蒙德突然提出要出城去看看夜景:“你不是喜欢夜晚吗?——说起来,赫尔墨的气候真是不错,每年晴多雨少。我还是喜欢晴天,无论万里无云的白昼,还是星光满布的夜晚……”
  “稍微干燥了一点,”我回答他,“种地人可不会有你这种闲适的情趣,他们还盼望和乞求多降点雨水呢。”
  “这与你们贵族无关吧,不管干旱洪涝,不是照收同样高的租税吗?”
  这话多少有点让我生气。我不否认事实确实如此,可是——“拜托,不要在我面前提‘你们贵族’这种字眼!”
  希格蒙德笑一笑:“好吧,不提。不过恐怕,你这辈子也难逃这种归类了……”
  说着话,我们已经并骑走出了王城南门。这样的深夜,本来是不会放人出城的,好在我的夜游行径,守门官兵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小臣不敢拦挡殿下,不过请殿下尽快回城,以免招致不好的风评。”
  想不到这种地方也有所谓的“谏臣”,我多少有点哭笑不得。
  “风评吗?”走出一段距离,希格蒙德突然说道,“不好的风评对于你来说,不是已经累积到成千上万了吗?”
  我不说话,只望着他——难道连这家伙,也想装模作样地搞什么“劝谏”吗?
  “我知道你讨厌那些贵族,更讨厌那些形式化的所谓礼仪。但是,既然身为王子和王位继承人,总该多少装装样子吧。我来的时候,到处都有准备废黜你而改立第二王子克拉文的谣传呢。”
  又是这种烦心的话题。这话题最烦心的地方,其实是我到现在也还没有完全理清自己的思路,没能作出最后的抉择:“你以为我那么想得到国王的位置吗?”
  希格蒙德冷冷一笑:“你在自己欺骗自己。对,你并不在乎国王的称号和权力,可是你会甘心一辈子只做个平庸的贵族吗?你在内心深处构造自己华丽的未来,不会仅仅是指待在亲王府里倚红偎翠吧。”
  亲王?如果克拉文继位,给我一个公爵的头衔我就很满意了……不,等等,我真的会满意吗?
  我无言。想不到这个家伙竟然会对我有这样的看法。他所说的,究竟是对呢?还是错呢?为什么连我自己,也无法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呢?

  远远的,我们望见一点明亮的篝火。向着那篝火走去,原来是一群乡下人,正围着一位吟游诗人,在听他歌唱。那诗人弹着琴,娴熟的技巧换来是悠扬的旋律,还有他略显沙哑的歌声——

  ……你玉兰花瓣般美丽芬芳的面庞,闪烁着黎明晶莹的露珠,
  那是我的热泪,亲爱的,怎忍心看你长眠于泥土。
  回忆中,你纤细的腰肢在月光下回旋,
  就是北方森林中最轻盈的精灵,也不象你这般使我心醉,
  你的笑靥斟满生命之美酒,你的眼波流溢快乐的清泉,
  回忆中一切都这样美好,难道一切都将永远成为回忆……

  那是八百年前大诗人海维赛德描绘世界创造的史诗《生命之光》,这一段正说明一切美丽都将按神的旨意最终走向灭亡。但是,我并没有在意诗句中的深意,我只是反复品味这一句歌:“回忆中,你纤细的腰肢在月光下回旋,就是北方森林中最轻盈的精灵,也不象你这般使我心醉,你的笑靥斟满生命之美酒,你的眼波流溢快乐的清泉……”
  我突然想到了她,我美丽聪明的露西娅。
  “在想你的情人吗?”希格蒙德这家伙还真是敏感——或者,是因为我的心情不由自主地表面化了呢?
  “对了,希格,”我赶紧岔开话题,“你没有所爱的人吗?……我是指,女人。”
  “还没有。我当然不象你,见一个爱一个。”
  “其实呢,没有心爱女性在怀的男人,心理上是不完整的。”我决定打破这虽然幽雅静谧,却略嫌沉闷和伤感的氛围。
  “也许吧,”那家伙这次竟然没发现我是在说笑,“可是不完整又怎样?完整了又有什么用?”
  我突然想起他一直在追寻的那个传说了:“有线索吗?你的‘心之光’?”
  “就那些,都告诉过你了。安德鲁斯的魔法杖……传说本来就是虚无缥缈的,也许追寻虚无缥缈注定是我的命运吧。”
  “有个建议。”
  “什么?”
  “去找一个美女,把她抱在怀里的一刹那,说不定你会领悟到‘心之光’呢。”
  希格蒙德终于发现我是在说笑了,于是他也“嘿嘿”地笑:“有好的人选吗?介绍我一个?”
  “对了,有一个非常合适的人选——塔比奥拉侯爵千金。她不但是人间绝色,而且武艺也非常棒,应该已经达到三级骑士以上的水平了吧。”
  “对,我听说过,”希格蒙德回答,“对于她的武艺,想必不会是讹传,至于她的美貌嘛……”
  “我见过的,我敢保证,真的是难得一见的美女。”
  “就因为你见过啊,”才明白那家伙是又想臭我了,“我实在难以高看你的审美能力。哈哈。”
  “混蛋……我身边那些,难道你认为都不是美女吗?”
  “啊哈,真正具有高度审美眼光的人,不会象你这样穿着如此没有品味吧。”

  悠扬的歌声就在耳边,关于美女艾琳娜死亡的那一段第三遍被重复。“回忆中一切都这样美好,难道一切都将永远成为回忆……”突然,希格蒙德跟随歌者,轻轻哼了起来。
  “不会是对死亡感触良多,所以不肯寻找心爱的女性吧?”我嘲笑他。
  他淡淡一笑:“好了,你就送到这里吧。”
  “送?什么意思?”
  “我正好就此离开,趁着这美丽的夜色,去东方山脉(注)附近办一点事情。”
  “喂,咱们见面还只有半天啊,”我有点舍不得让他离开,“你不是说过要大醉三天的吗?”
  “我现在的心境呢,”他望着我,“非常的恬静。这种心境恐怕以后很难再找到吧……不,刻意地去寻找,本身已经落了下乘了。趁着这种心境,我想正好一个人上路。”
  “总得回旅馆取行李吧。”
  “我四海为家,没有行李。”说完话,他催动坐骑,漫步向南方走去。
  我望着他的背影,知道无法挽留。不,他说的对,这种氛围不是可以经常遇到的,我倒也正想一个人静一静呢。
  听着吟游诗人的歌声,我早就分辨出,那是著名的阿尼·帕沙,是老达克男爵公子潘的好朋友。本来应该过去打个招呼的,可是现在的心境,只想就这样立马于旷野中,静静地倾听——

  唯一的主体就是“我”,于是“我”从光明中诞生,
  这个世界唯一的主宰,唯一创造万物的真神。
  拉尔夫啊,你是生命的源泉,你是生命的本身,
  从龙族沙漠到魔族的领地,从北方的日出到南方的黄昏……

  不知道什么时候,歌声结束了,而我依旧伫立在原地,让深夜的寒风缓缓掠过面庞。神创造了这个伟大的世界,伟大世界中的万事万物何其渺小,作为渺小的一员,也许纵情高歌,声色犬马,虚度一生,反倒是最划算的吧。
  宫廷里的人们,都把我看作傻瓜,也许真要是一个傻瓜,反而来得惬意一些。那样父王也不会喜爱我,大臣们可以明正言顺地废黜我,克拉文即位以后,将一如既往地亲近我,而不会把我当成一个潜在的威胁。
  潜在的威胁?!我突然心头一凛,是啊,即使拱手让出王位,我仍然会是下任国王和他属下那些“忠臣”们的潜在威胁。唉,我竟陷在一种怎样的处境中啊,有时候甚至会想,不如和阿尼·帕沙他们一样,放弃一切去做一名吟游诗人,说不定会自由和开心得多呢。
  “喂,傻王子,一个人站在这里干嘛?”
  低下头,那正是阿尼·帕沙,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到了我的马前。
  我现在的心情,实在不适合开玩笑:“对你未来的国王尊敬一点好吗?”
  “哈,未来的国王,”阿尼笑了,“半个盖亚国都赞成废黜你而改立第二王子为储君,你有没有机会当上未来的国王还很难说呢。”
  “那请对未来的公爵尊敬一点。”
  “先不管你是不是有命当公爵。我们吟游诗人无拘无束,游历天下,把贵族所不具备的知识和美德传播到人民中间。我们是这块大陆上真正的无冕之王,为什么要尊敬不劳而食的无耻贵族呢?”
  “算了,对你的朋友尊敬一点吧。”我叹口气,跨下了坐骑。
  “这话还象个样子,”阿尼问我,“傻王子竟然会叹气,倒真是奇事一桩。我听说傻子是最无忧无虑的。”
  “唉,这正证明我的大脑充满智慧呀——所以烦恼也多,要能和你一样成为吟游诗人,才会快乐吧。”
  “你在开玩笑吧?就你那蹩脚的文采和乌鸦嗓子,还想当吟游诗人?”
  “喂,给我保留一点自尊好不好?”我的心情开始好了起来。
  “说什么?自尊这个精灵,是不会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己跑开的呀,只有当你本身丧失了自信的时候,他才会消失呢。”阿尼拉我就地坐下,轻轻拨动他的琴弦。
  “果然,吟游诗人多是哲学家——对了,阿尼,从哪里来?下个月我可能要去沙思路亚,参加潘的继任仪式,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他停止弹琴,伸手捋了捋美丽的胡须,“潘那小子,上次交给他的诗章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在没有完成前,就算我去了,他也不敢见我。”
  “他就要继任为领主了,以后恐怕没有时间完成你交代的作业吧。”
  “不。如果是你,傻王子,也许会的,但潘不会。精灵鸟习惯于自得其乐,即使把它关进笼子里,它照样放声歌唱;狮鹫就不一样,没有战斗它会自己去寻找战斗,永远也没有空闲。”
  “把我比作狮鹫吗?哈哈哈哈,你终于也不得不承认我当世无双的价值了吗?”我发现自己倒是很惯于用自我吹嘘来驱赶心中的烦恼呢。
  阿尼微微一笑:“傻瓜。我再唱一段,你仔细听吧。”他再次拨动琴弦,轻轻唱道——

  时间就象汹涌的尼伦河一般永远流淌,
  它的源头在无法探寻的圣山(注)之南方。
  无数生命溯流而上,追求传说中的圣境,
  结果都被时间湮灭,为他们本身的欲望做殉葬。
  朋友,还是顺流而下吧,沿着时间所指引的方向,
  也许圣境正在彼方,而非相反的天上。
  也许世界的终结是黑暗,而非我们所期望的光亮……


注、东方山脉:拉尔夫大陆东方的最大山脉,呈东北——西南走向,是人类世界与龙族沙漠的分界线。在山脉南麓,曾经有弗拉斯沃尔等数个强大的僭主政权存在并兴盛过。

注、圣山:位于拉尔夫大陆中央,海拔高度超过六里,是大陆上最高的山脉,山顶长年覆盖积雪,传说是最接近于神的宫殿的地方,另一说本身就是撑天之柱。山顶积雪融化而成为尼伦与亚伦等重要河流的源头,滋育了整个人类社会。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13: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幽会
  

(金·斯沃·盖亚的心路历程之三)
  “第一王子金·斯沃殿下驾到!”
  随着典礼官喊出我的名字,大厅内传出一阵惊奇的窃窃私语声。这帮家伙真是大惊小怪。不过,也许还真是我竟然没有迟到的出场有点反常吧,可以看出连站在门口的侍从们都掩饰不住露出诧异的目光。
  这是盖亚历三二六年的最后一晚,王宫里按惯例举办王家新年舞会。其实,这舞会本身就是一个悖论,一方面,它祈求明年和今年一样充满活力,另方面,作为年年不变的惯例活动,它本身就早已经毫无活力可言了。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柯里亚斯真的拥戴克拉文成功,从而完全执掌国政,国家将会变得更加死气沉沉吧,而新年舞会却因为是先代遗留的惯例而被保留下去。于是,悖论会越来越荒谬,直到国家和舞会一起灭亡……
  一边走进新年舞会的会场,一边微笑着向目光所及的王公大臣们逐一点头致意。我突然发现,自己一年比一年更能习惯性地做出这种大违本心的姿态来了,莫非虚伪的宫廷生活,也终于逐渐把我腐蚀得圆滑了吗?说实在的,原本情绪还算不错,但看到这些面孔后,实在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王子殿下竟然没有迟到,真是少见啊!”
  打招呼的是王国军政大臣里森·修内斯侯爵,比起宰相杰伊根·柯里亚斯公爵和其他长辈,他对我的态度一直要亲切一些,但是我对他却总也没法形成什么好印象。从好几年前就有这种感觉了,在那左右逢源、善于交际的笑容背面,总是隐藏着一些东西,一些比他娴熟的剑技和老练的用兵更加令人畏惧的东西。
  “哈哈哈哈,”我自己都觉得笑声非常虚假,“毕竟还是没有修内斯大人来得早啊!”
  “殿下以后若能一直如此,柯里亚斯大人对您,再也不会有什么微词了,”修内斯说道,“殿下也应该知道,柯里亚斯大人并不象为臣这样会无条件地拥戴您啊。”
  “你这家伙会无条件地拥戴我?”我几乎脱口而出,“这话也太假了吧!”不过终于还是忍住了。我并非不知道修内斯与看好克拉文的柯里亚斯公爵一系若即若离,以及他拉拢王国军官加入自己派系之类的事。而此刻他却又装做无比真诚地向我卖好,不禁让我有点反胃。再过几年,如果真为继承王位一事发生纠纷,此人无疑将必须在我和克拉文派的柯里亚斯两者间做出决择吧。他之所以把我作为一个可能扶持的对象来考虑,并因此经常向我示好,完全因为与柯里亚斯联手扶克拉文继位的话,他就没有太大便宜可占了,相反,如果能拥护我挤垮柯里亚斯一系,这家伙或许就可以大权独揽。
  正因为明白这一点,对于修内斯劝我励精图治的话便一点也不觉得感激,反而从心底里升起一阵反感。在我心中,他图谋权势的想法并没有什么过错,我气恼的是他简直把我看成一个天真幼稚的傻瓜。不过,现在让他看轻我也并非什么坏事。我想象着,如果几年后真的发生继承纠纷,而我宣布放弃继承权时,修内斯将会露出如何惊诧和大失所望的表情,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变得自然多了。
  当然,我不一定会选择放弃继承权,但绝不能让修内斯之流称心……心里这样想着,同时装做认真地感谢了修内斯的忠告,表示将会尽量努力之后,我赶紧从他身旁溜掉。正想去找哪位夫人或小姐聊聊天——尽管多数都是些爱慕虚荣的女人,但总比那些心机深沉、不苟言笑,要么就是满脸假笑的男士让人舒服多了——可令人气恼的是,又一名贵族凑了过来。
  二十五六岁,斯文有礼,与那些满脸跋扈的贵公子大不相同,好象是叫做贝纳威尔子爵吧。但我对此人也没太多好感,因为印象中,这个人从来都把盛会当成拉关系套近乎的场所。他也确实很有一套,懂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凭着他的长袖善舞,不论刻板顽固的中年人还是浅薄无知的公子哥儿,竟然都对他抱持不错的印象。
  照我的脾气,本应和这种人处得来的,但有一点实在令我生厌,那便是他从来只肯接近豪门显贵。“虽然博学风趣而又知书达礼,但却是个势利的人。”希尔维拉曾这样评价过他——虽然那位善良温柔的美人儿,一向很少说别人坏话。我正想不出怎样敷衍几句然后脱身,典礼官的声音倒帮了我的忙。
  “盖亚王国国王奥古斯特陛下及第二王子克拉文殿下驾到!”
  随着音乐声响起,父王的身形出现在门口,弟弟克拉文紧随在他的身边。我这才想起,克拉文也已经到了准许正式出席各种王家典礼的年龄了。
  贵族和大臣们跟着我向父王躬身致敬后,父王开始了例行的致辞。内容无非是希望新的一年中,盖亚仍如往昔般繁荣并且安定等等。啊哈,如果去年那种种虚而不实的浮华,以及平静表面下的暗潮涌动,还要继续到下一年的话,我可实在看不出国家还有什么前途。
  我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聆听致辞上面,而是端详着弟弟的样子。他站在那里态度庄重而自然,小脸上透着一股尊贵但不失温和的气度。虽然比我小着十来岁,虽然是庶出,但绝对更具备君主的风范。他来做下任国王的确是比我要合适多了。大概,不,肯定会成为比父王更出色的君主吧——虽然父王也就那种程度而已。
  我一直想着自己的心事,直到父王结束致辞,我和贵族们一起单膝跪下表示祝贺时也是如此,反正那些套话不用过脑子也可以顺口成章,而我虽然想陪父王说说话,在这种场合也没有什么好机会。很快的,这套仪式终于结束了,我一边出神,一边目送父王在侍从们的簇拥下,领着克拉文,蹒跚着向门外走去。父王真是衰老了,我心中感慨着。近两年来,经常会有这种感觉,虽然克拉文很有出息,但在父王的心目中,一直对我寄予厚望,但我……
  我努力把不快从心中赶开,举目四望,看到了一个四十多岁、相貌刚毅的男子,那是列文· 玛特勋爵,王国近卫骑士团的团长。他是年长一辈贵族中,我唯一尊敬并愿意与之交往的人。但一看到正与他交谈的人,我立刻打消了走过去攀谈的念头。那是新上任的王都行政官德拉斯坦· 科德莱尔子爵。在担任我的辅佐官期间,他苛酷的要求几乎达到了令我无法忍受的地步。严格并没有错,但他的不懂变通,却实在让人万分恼火。
  “真是无聊啊。”听着舞曲的前奏响了起来,我不禁喃喃自语。我对跳舞并非特别感兴趣,尤其在这种情绪低落的时候。从侍应的托盘中拿起一杯酒,我漫步向露台走去。
  这种时候要是有人在身边聊聊天就好了,可惜我最亲近的布拉德和希尔维拉她们因为身份低微,不能到场,而贵族中唯一的好友潘·达克,又为了准备领主继任仪式而无法离开他那座港口城市。
  正在露台上发呆,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有心事吗,殿下?”
  “罗尼妲······”
  一位年近三十的贵妇人,以非常优美的姿态端着酒杯出现在露台门口,看到这位已故菲尔斯伯爵的未亡人柔媚的微笑,我感到自己的心情逐渐开朗起来。
  “原本是有一点阴云,但你的出现,就象阳光一样把阴云驱散了。”
  “别哄我了,你情绪低落的时候,说出甜言蜜语都不够精彩。”
  “耶?真的吗?”
  “你最讨厌晒太阳,却用阳光做比喻,一听就知道是随口从诗歌里找出的俗套。”
  “哟,真的。我真是太拙劣了。”我哈哈笑了起来。
  “好啦好啦,我又没生你的气,相反你心情不好还来哄着我,我已经很知足了,”罗尼妲挽住我的胳膊,“为什么心情不好?因为你最想见到的人没有出现?”
  “咦?”
  “你和柯里亚斯公爵家那个小姑娘的所谓秘密恋情,其实宫廷内外早就传遍了呀。”罗尼妲狡黠地望着我的眼睛。
  “这个嘛……”我一时不知如何应答。罗尼妲说中了我的心事,经她这么一提醒,我才明白刚刚情绪低落时最希望在身边的那个人,正是柯里亚斯家的千金露西娅。然而,柯里亚斯那个老头为了尽量阻止我们见面,根本没允许她出席今天的舞会。
  “抱歉,说了让你心烦的话,”罗尼妲的蓝色眼瞳中闪动着温柔的光芒,“先别想那些了,未来的事情,就连大魔法师也没法准确预测呀。”
  “对不起,罗尼妲。”不知为何,我竟然感觉到一丝内疚。
  “不用向我道歉啊,如果真觉得不应该在我身边时还想着别的女人的话,与其道歉不如陪我去跳一段舞。”
  我和罗尼妲一起向大厅走去,富有旋律感的舞曲在耳边越来越清晰。但是,我心中想道,出席舞会的那些贵族当中,有多少人真的在享受节日的欢乐气氛呢?

  一曲舞毕,再次挽着罗尼妲走上露台。不知道为什么,想见露西娅的心越来越是强烈:“罗尼妲……”
  “嗯?”
  “如果我在新年舞会上突然失踪,会不会引起骚动啊?”
  “咦?那不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吗?”美丽的贵妇人用扇子遮住嘴,笑了起来
  “谢谢你,”我在她粉红色的面颊上深深一吻,然后一个翻身,从露台上跳了下去。
  “殿下,”罗尼妲在露台上轻声叫我,“可是你一失踪,柯里亚斯公爵会立刻赶回府里去的呢。”
  “没关系,”我给她一个飞吻,“我跑得比他快。”

  照惯例翻过府墙,敲窗户叫出了露西娅——我当然知道柯里亚斯加大了防卫的力度,可是有哪个侍卫胆敢阻拦我?总得等他们先禀报了柯里亚斯本人,那老头才会亲自前来拆散我们。这一年多来,我已经数次靠着打时间差和露西娅幽会了。能和心爱的人多呆一分钟,不但本身就是无限的幸福,还能籍此嘲笑老头子腿脚又慢了,真是让人快乐无比。
  轻柔的琴声随着晚风而来(难道阿尼·帕沙还没有离开赫尔墨?),加上公爵府花园里遍植长年盛开的花朵,心爱的美人儿就在身边,这番景色实在让人心旷神怡。
  “为什么一直不说话?什么事不开心吗?”我问露西娅。她从小到大,每当有心事的时候,都会是这个样子。
  “因为父亲的关系,”她轻声回答,“今天晚饭后,父亲在准备舞会着装的那一点点时间里,就又说了你无数坏话。他说你一天到晚只知道东游西逛,从来不关心国事,而且总是去和一些佣兵啊、诗人啊,等等没有身份地位的人结交。他说如果你没有大的改变,是不配继承王位,也不配……不配他托付女儿的终身的。”
  我叹了口气。那个老头一生都在陈旧的观念和环境中生活,以他的眼光看来,我非但不学无术,而且在礼仪、交游等方面,比那些整日花天酒地的蠢才贵族子弟好不了多少。因此,对于我和露西娅的交往,他一直抱持着非常顽固的反对态度。
  不过仔细想想,老头也有其可爱之处。如果露西娅的父亲不是他,而是里森·修内斯侯爵的话,大概早谄笑着把女儿双手奉上了吧。
  “那么在你看来呢?”我问露西娅,“你认为我是那么不堪的人吗?”
  她微微一笑,就象冬日里盛开的美丽的萨伯丝花(注):“是啊,说你坏话的人很多呢,但是我却相信你……嗯,你并不是一个无能的人呀,只是并不喜欢自己目前的位置罢了。”
  我点了点头,之所以对露西娅会产生与对其他情人不同的更深爱意,原因之一,便是她不仅善良,而且拥有绝大多数贵族都不具备的敏锐的眼光。譬如,象布拉德那种平民出身的宫廷魔法师,虽然在魔法和其它许多学术领域都是权威,但大部分贵族却并不对他存在真正的敬意——他们看重的,只有从没人说得清的所谓高贵血统,以及薄薄一本贵族谱系。露西娅则不同,两三年前她就竟然说过这样的话:“盖亚建国时的那些贵族,也是从平民商人中间产生的呀。因为血缘关系和暂时的社会地位而忽视一个人的本身才能,那不是从根本上否定了自己的祖先吗?”
  这番话,从一个当时只有十六岁的千金小姐嘴里说出来,确实吓了我一大跳。也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不遗余力地追求她。并且终于深深地爱上了她的吧。
  “可是,”露西娅低着头,轻声说道,“只有达克男爵公子和布拉德先生等寥寥数人认同你,对你并没有什么帮助啊。你不幸生在王者之家,那么即便仅仅为了咱们两人今后长久的幸福,你也必须得到更多人的支持,成为国王才好。”
  这确实是很现实的问题。设想起来,即使我最终继承了盖亚的王位,不使用一点强力的话,老头子也不肯把露西娅嫁给我,更何况万一下一个坐在御椅上的是弟弟克拉文呢?那老头囚禁我,放逐我,都完全有可能,根本不会允许我们的婚事。
  我轻轻揽住露西娅纤细的腰肢:“证明一个人的价值,并不在于他是否能够当上国王啊。如果支持克拉文的人确实比较多的话,我不愿意引起亲兄弟之间的争夺……”
  嘴里虽然这样说,但是如果排除一切偶然因素的话,把国王和露西娅放在左边,把大公或者平民或者死亡放在右边,我会选择哪一个呢?傻瓜也会毫不犹豫地作出抉择吧。
  “至于怎样说服你父亲,我也考虑过了。他虽然固执了一点,但并非不讲道理的人啊。你还记得我晋级第三级魔法剑士时的事吗?”
  “记得啊,”露西娅微笑着,“当时,所有人都认为你是不可能通过考核的。但最后,根本不需要额外加分,你就非常顺利地通过了。”
  “因为我本质上还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呀,哈哈哈……”我突然意识到这时候胡说八道,未免破坏了这温馨的气氛,于是很快止住了笑声,“我能够做到第一次,就一定能够做到第二次、第三次。那时候,公爵也不得不承认我的能力了吧。”
  “希望如此……可是,你要怎样证明自己呢?终究魔法剑士只是陛下为你而复兴的古老职业,其等级资格经常受到其他职业者的怀疑。除非你……除非你成为兰伯特那样的剑圣……”
  对啊,这时候才开始后悔选择了魔法剑士这个职业。古魔法使、龙骑士之类的最终等级,虽然能够达到者凤毛麟角,翻翻史书,数千年间也能找出几个来吧;只有魔法剑士,最终级的剑圣只有唯一的一个,那就是开创这个职业的帕里斯·兰伯特。
  不过,我还是安慰露西娅:“我并不笨啊,只要肯努力的话,未必前人做不到的事情,后人一定做不到吧……”
  “是啊,”露西娅忍住笑望着我,“只要肯努力的话……你虽然不是一个无能的人,可实在是一个懒惰的人呀。”
  “真的吗?”啊啊,真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的弱点,“也许吧。可是也许,因为以前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鼓舞我的干劲。现在不同了,为了咱们两人的幸福未来,我一定会努力的!”
  露西娅依偎在我身边:“嗯,我相信。”这时候,月光轻柔地洒了下来,周围一切都是那样的美丽和静谧。我不禁默默地向神祈求:如果能够永远这样,该有多好啊。
  但是,该结束的还是会结束,该出现的还是要出现——“大人,小姐在花园里……”不远处传来侍女的警告声,看来柯里亚斯终于赶回来了。
  “又慢了半个小时,我真是赚到了。”我轻轻捧着露西娅素洁的面庞,作临别之吻。大概多亏了罗尼妲长时间隐瞒我离开的消息吧,那个女人对此具备足够的智慧和手段。
  很快地翻墙离开,耳边隐约听到露西娅的声音:“我只是一个人在花园里走走啊。”当然,老头是不会相信的,可是他也没有证据,终究我的手脚要比他利落多了。不过现在基本上还是斗力,年轻人斗赢一个老人,没有什么可夸耀的。什么时候开始斗智呢,让你看看我究竟是不是一个无能之辈!


注、萨伯丝花:多年生草本植物,喜干燥寒冷,花作淡紫色,是民间非常受欢迎的装饰性花卉。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13: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叛国者
  

(尤曼斯·卡贝尔的心路历程之一)

  “先生,醒一醒,就快到目的地了……”车夫敲打着马车的护栏大声说道。
  “哦……谢谢……”我揉揉惺忪的睡眼,紧了紧身上的长袍,靠在干草堆上迷迷糊糊地望着四周。初冬的托利斯坦还是老样子,清冷而平静,微暖的阳光均匀地洒在道路两旁收割后的麦田里,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熟悉而亲切的故乡的味道。
  我是托利斯坦西部人,无采邑爵士兰登·卡贝尔的唯一继承人,从小就梦想着成为一名伟大的魔法师,因此幼年时进入首都哈维尔魔法师公会所开办的学校学习,毕业后又去鲁安尼亚深造。鲁安尼亚是魔法师这一职业的肇始之地,也是目前大陆上魔法水平最高的国家,其首都荷里尼斯是魔法师公会总会所在地,大陆上半数以上的大魔法师都在其中担任职务或参与教学工作。因此我才会在年幼的时候,就千里跋涉前往东方。经过十年的刻苦学习和其后的游历修炼,终于,我感觉自己的能力已经可以晋级成为元素魔法师了,于是离开异国,踏上了归国的道路。
  我的祖国托利斯坦,并不以魔法见强于整个人类世界,可是,魔法学徒晋级为见习魔法师、见习魔法师晋级为元素魔法师的仪式,规定必须在进入魔法学校起就注册登录的公会举行。所以,我只有回到托利斯坦的首都哈维尔来。
  托利斯坦是教皇国,宗教气氛非常浓烈,这是在东方各国完全感受不到的。虽然真神是唯一的,没有人敢于提出疑问,但是在鲁安尼亚,人民普遍崇拜其世俗女王,而在商业国盖亚,甚至很多人私下认为金钱比神灵还要万能。这也是无论政治力、经济力还是军事力,都高高凌驾于鲁安尼亚之上的教皇国托利斯坦,却无法在魔法技术上超越对方的原因之一吧。听说不久前哈维尔教区的主教,就提出某些拟态魔法不仅仅是对人类,也是对神的欺骗,要求禁止研究和使用。
  十一月十六日,我终于回到了久别的哈维尔城,报名参加元素魔法师的晋级仪式。

  在东方世界,几乎所有城市的魔法师公会都紧邻着神庙,因为他们认为靠神的加护才能达到魔法研究的顶点。但在西方的托利斯坦,魔法师公会则都远离神庙而建构。“魔法在很多领域,都侵犯了神的特权,因此魔法师公会必须要以谦恭的姿态远离神庙,以表示对神的虔诚的歉意。”——托利斯坦第五王朝的开国之君、教皇安尼·圣·卡尔卡斯曾经这样说过。在首都哈维尔城中,宏伟的雷霆圣殿位于城市中心,而魔法师公会则偏处东南一隅。
  进入魔法师公会——这里的结构布局,一如我十六年前来参加魔法学徒向见习魔法师的晋级时一样,丝毫没有改变。来到公会西侧的晋级办事处,我首先详细填写了履历表,并验明了魔法波动,然后等了大约一个小时,身份核查无误,才被领进最里面的一间小屋子。
  接待我的,是托利斯坦一位著名的元素魔法师,也是我在魔法学校学习时候的导师——瓦尔·哈勒姆先生。
  “你好,尤曼斯,”哈勒姆先生亲切地叫着我的名字,“我听说过你在东方学习和游历的事迹,刚才也查看过有关你的魔法波动的数据,你应该有资格晋级元素魔法师了。努力吧。”
  “如果任务不是很难的话……”我坐在导师对面,少年时候的敬畏之情突然再度产生,自己想想也感觉有些好笑。
  哈勒姆先生微笑着点点头:“你很走运,尤曼斯。前次的任务,从两年前颁发以来,一共有十五位见习魔法师尝试完成,结果死了十二个,另外两个重伤,到最后一个才取得胜利,当然,胜利者也同时取得了元素魔法师的资格——就在你来之前半个月。”
  “那是什么样的任务呢?”
  “很困难的任务啊,”导师捋捋长须,回答我的询问,“两年前,托利斯坦的北方出现了一个野蛮的兽人部落——大概是从兽人领地或者别的地方迁来的吧。他们的首领叫做彼特,据说是兽人王刚哈克麾下的大将……”
  我坐得笔直,静静听着。
  “据说彼特得罪了刚哈克,带领族人来投奔我国。教皇陛下大发慈悲,对他们的首领承诺,只要交出人质,就可以住到斯莫里谷地去——不能否认,那个谷地很荒凉,可是站在人类的立场上,能够收留他们就已经很不错了。然而彼特竟然不领情,擅自带领部属进入洛维兰多平原开荒耕种。这一举动惹怒了教廷,红衣主教以对教皇不敬的罪名,命令彼特和他的族人们自尽。平心而论,处罚严厉了一点,兽人们不接受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他们竟然侮辱了派去传令的官员,这种粗蛮举动当然无法使事态向好的方向发展。教廷这边也很为难,本想出动大魔法师或者教皇骑士团剿灭他们吧,又怕大材小用被别国嘲笑。好在他们也并没有侵犯城市或者乡村,只是癣疥之祸,所以就作为晋级元素魔法师的测试啦……”
  我点头,但同时心中却难免产生了一丝不快。我承认人类是神最完美的造物,可是难道因此就可以如此轻视甚至敌视其它种族吗?那些所谓的神职人员,所秉承的,真正是神的旨意吗?
  “那么,最终是谁完成了这项任务呢?”我问导师。
  “是长年居住在艾尔帕西亚的一名雇佣兵,名字叫做斯威特·哈克,三十二岁,比你还年青三岁,很有潜质,如果肯为祖国托利斯坦服务就好了。他确实是个人才,据我所知,一开始的时候,他是扮做教廷所派遣的和谈使者,用此方法取得了彼特的信任。然后,在他和彼特谈判的时候,他带去的手下开始斩杀毫无防备的兽人,而他自己则趁彼特为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分神的时候,从背后偷袭。结果一下子就得手了。真是个人才啊!”
  哈勒姆先生用赞赏的语气叙述着这件事的时候,在旁边听着的我却从心底泛上一阵阵的反感,我打断了他:“老师,我……我想了解一下将要分配给我的任务。”
  “啊,对啊,你果然还没有变呢,尤曼斯,”导师哈哈笑了起来,“我知道你是做不出这种事情来的,可是不这样利用策略,是根本无法战胜彼特的……”说着话,他从身旁的抽屉里拿出一个厚厚的本子,翻到中间一页:“因此,你很幸运,幸运地接受新的晋级任务。这次的任务是,剿灭以华史·缪伦为首的那一伙叛国者,并将缪伦的信物——一只银护臂带回来作为凭证。”说完这些话,导师合上本子,抬起头来看着我:“就是这样,对于执行任务的辅助成员没有限制,如果你需要的话。自己去招募,或者提出申请,由公会指定,都可以。”
  “叛国者吗?那么,请问,您这里有没有相关的情报?”
  “情报吗?”导师微微一笑,“你去公会的图书馆寻找吧——这也是考验的一部分。”

  我恭敬地行过礼以后,就退了出来。呼吸着屋外的空气,突然感觉心情分外轻松。来到公会附设的图书馆,这里共有数十间高顶大屋,每间屋子里都有二十多具巨大的书架,满满地堆着用古今中外各种文字书写的书籍。
  我不禁摇头苦笑,虽然这里比起荷里尼斯总会的图书馆要略小一点,但想从如此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找到有关晋级任务的资料和线索,恐怕比任务本身更加来得困难啊!
  还好,晋级任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任务不被其他人抢先完成就可以了。我漫无目的地到处瞎翻,真神保佑,不到半个小时,竟然就被我找到了所需要的资料。因为近几年来,反对教廷统治、宣扬异端邪说的,在托利斯坦国内只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就叫做——华史·缪伦。
  然而,这就是我所获得的全部资料。至于这个华史·缪伦多大年纪、相貌如何、高矮胖瘦、宣扬的是什么邪说、一向在何处出没……却一概都找不到。
  天色逐渐昏暗了下来,我必须端着书紧靠窗户,才能勉强看清上面的字迹。“要帮您点盏灯过来吗?”一位管理员凑过来问我。我向他微笑表示谢意,但摇了摇头——看起来,今晚再呆在这里,是不会有什么进展的……
  就这样,我离开了图书馆,找到城东的一家客店住宿。
  客店不大,但也不是那种乱七八糟的小地方,前厅布置得很有品位。三五张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桌子旁边零散地坐着几个客人,一个象是商人模样的坐在靠窗的桌子边,另外两个战士模样的正坐在靠门边的桌子上安静地豪饮,还有一个阴沉的家伙独自坐在角落里。我向那个看起来满严肃的老板要了一间客房后,就回到前厅并且坐了下来……
  要了一杯自酿的勒度酒,我开始仔细考虑起自己刚接领的任务,脑子里乱糟糟的,怎么也理不清头绪。不过,总这么耗着也不是办法,还是打听一下,也许会在这个小地方得到意想不到的情报呢。
  我看了看四周,那两个战士还在滥饮,一杯又一杯地喝个没完,然而奇怪的是两个人分明相识,却从始至终没有交谈过一句话。那个坐在角落里的家伙,看起来不是个可以随便打交道的亲切的人。那个商人,或许可以和他谈谈……
  我端着酒杯来到靠窗的桌子边,那人抬起头来笑了一下:“有事吗,先生?”
  萍水相逢,就直接询问似乎不大好,还是通过闲谈逐渐切入正题吧:“没什么事,一个人喝酒有点无聊。一起坐介意吗?”
  “当然不会,请坐吧。我叫费迪南德。”看来倒是个很好说话的人。
  “卡贝尔,”我报上了自己的姓氏,“看样子您不是本地人,到哈维尔来朝圣?还是……”
  “啊,我到这里来做点小生意。”他似乎很惬意地喝着酒,还把一碟下酒的小菜向我面前推了推。
  “您是商人吗?那您经常来往于各个国家间吧。我可以向您打听一个人吗?”
  “啊,如果我知道——是什么人?”
  “华史·缪伦。”
  “华史·缪伦……”
  “是啊,”我的原则是,如果想让别人对你说实话,本身就先要以诚相待,“实不相瞒,这是我的晋级任务。我的任务是要找到并消灭这个叛国者。您知道有关他的消息吗?”
  费迪南德的脸色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华史·缪伦……叛国者华史·缪伦?我知道他,但是很抱歉,仅仅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而已……啊,我还有些事情要办,先告辞了。”
  我注意到了对方脸上细微惊惶表情的流露,真是很奇怪,这个家伙肯定和我的目标有关系。我站起身,刚要追问,费迪南德已经跑到柜台那边结帐去了。这时候,一直坐在角落里的那个阴沉着脸的人突然凑了过来,拦在我的面前。他长着一张无表情的丑脸,一双眼睛闪着残忍而狡诈的光茫。
  “先生,您是想找华史·缪伦吗?”
  “你是谁?”
  “这个您没必要知道,您只要知道我是您的朋友就可以了。我也是受人所托在查找那个叛国者的下落,并且已经有了线索……”
  “你要说什么?”我看到费迪南德飞快地走了出去,不过现在面前此人却使我产生了更大的兴趣。我急忙暗中向费迪南德身上发射了一道无形的魔法,然后全副精神对付这个丑脸的家伙。
  “华史·缪伦,目前就正在哈维尔城外不远的地方。”
  “在什么地方?”
  那人盯着我的眼睛:“地址吗?您难道不认为这是需要条件的吗?”
  “什么条件?”
  “是这样的,我受人所托,要找到那个叛国者。不过我的能力不够强,所以我想……”
  “你想要我帮你抓住他?”我故意冷笑着,“那么,不如你连元素魔法师的晋级也一起帮我完成如何?”
  “您放心,不会让您吃亏的,我的委托人是个大人物。可以向您保证,这件事绝对会对您有利。”
  那家伙的目光似乎很诚挚,但似乎又有一点游离,我看不透他,只是本能地感觉似乎有点不可靠。差不多了,我感应到自己刚才放射的魔法的波动已经越来越弱,再不追上去,就很难找到费迪南德了。于是,我往桌上扔了两枚银币,轻轻推开了挡在身前的人,快步向屋外走去。
  那个阴沉的家伙并没有追上来,我开始怀疑他只是在拖延时间,以掩护费迪南德逃走。这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街道上一片沉寂,少有行人,这使我的追踪非常方便。我感应到,费迪南德的脚步越来越快,或者他本身就是在小跑前进。我也加快了前进速度,生怕跟丢了他。
  一路向南,逐渐接近了城墙边的旧城区——这里居住着贱民和下等奴隶,一个商人没理由到这种地方来的。看起来,确实只要跟着这个家伙,就一定能找到我所盼望的东西。这时候,我发觉费迪南德向一条狭窄的小巷闪了进去,根据自己的魔法波动之反射,这条小巷应该并不深。
  我想还是等一等的好,于是就在旁边一个废弃的门洞里隐藏了起来,并且还使用了拟态魔法,使自己和旁边的环境颜色相吻合。这和那种高级的隐身魔法当然无法相比,不过在这种灯光黯淡的地方,应该已经满够用了。
  大概等了一个小时左右——我的魔法波动逐渐消弱,但我仍然可以确定费迪南德并未离开更远。我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拐进小巷,终于,看到巷中开了一道小门,费迪南德从那里面走了出来。他警惕地望了望四周,反手关上了门,丝毫没有察觉地从我面前走了过去。
  我靠着墙角慢慢往前蹭,来到了费迪南德走出来的地方。这里和四周的围墙没有区别,我把耳朵轻轻凑上去,墙那边隐隐传来微弱的人声。这应该是一道暗门,如果不是刚才费迪南德从这里走出来,要发现这道暗门还真是不容易。
  朋友们都知道我尤曼斯·卡贝尔是个谨慎的人,永远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在这种环境下,当然要先尽一切可能来探查敌人的情报,所以我收敛心神,专心捕捉着墙内传出的声音。
  “缪伦先生,这里很危险,你还是赶紧走吧,费迪南德不是来警告过了吗?已经有人在询问你的下落了!”——一阵喜悦袭上心头,想不到这么快就可以有机会完成我的晋级任务。
  “不,在哈维尔城中,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办完呢。”——那就是华史·缪伦吗?很年轻的声音呢。
  “这种事交给我们做就可以了,您不用这么涉险啊。”
  “不行,法布尔是为我而死的,我一定要见到他的家人,向他们当面致歉。”
  “可是首领……”
  “我已经决定了,不用再劝。要知道,我不是你们的首领,我是你们的朋友。大家是因为理想才走到一起的,只要理想不灭,即使我死了又有什么关系。”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个善于收买人心的恶徒?一个蠢货?还是……
  不管怎样,既然确定了缪伦是在这里,那么出其不意将其击毙,才是我现在应该做的事情!我双手张开,轻轻放到墙上,一个爆裂魔法炸烂了暗门,冲了进去。
  里面的人被强烈的爆碎声和我的突然出现惊呆了,一时间竟然没有人想到拿起武器。我嘴里喃喃地念着:“无所不在的精灵啊,夺取我敌人的力量,剥夺他们肢体移动的权利吧。”
  “这是麻痹魔法,快、快布结界……”里面几个穿着长袍,魔法师模样的人惊慌失措地叫道。
  可惜已经晚了,麻痹魔法可是我最下功夫精研的一种魔法!
  所有人都被魔法定住了,这时的我可以从容地端详自己的俘虏——因为,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并不想立刻就杀死那个叛国者。
  “你们谁是华史·缪伦?”我冷冷地问道。
  那些人面面相觑,脸上都显露出悲愤的神色。一个中年人愤怒地瞪着我说:“我就是华史·缪伦。”
  “不,我才是!你这个教廷的走狗,取了我的性命向你主人邀功去吧!”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的战士。
  “我,我才是……”突然响起了一个很熟悉的声音,我转头看过去,竟然是那个在旅店中遇到过的想卖给我情报的男人。这时他的脸上已经没有了那种令人厌恶的神情,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由衷敬佩的凛然之色。
  我的目光被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手上的银护臂吸引住了。我知道那才是华史·缪伦的标志。
  那年轻人发觉到我的目光,他微微一笑,平静地说道:“是的,我是真正的华史·缪伦,我把我的性命交给你。我知道你不是教廷的人,那些胆小鬼是不敢一个人到我们这里来的。你是一个要晋级的魔法师吧。好的,你可以拿走我的性命,但是请你放过我的朋友们。”
  望着他真诚的眼神,我的心中突然感受到了一丝怜悯或是悲哀。这就是被我的祖国认为是叛逆,被当作元素魔法师晋级猎物的人吗?
  或者,以我软弱的性格,将真的无法在学业上有太大的成就吧——那是小时候在公会学校学习的时候,哈勒姆导师对我的评价。我深吸一口气,摇摇头:“算了,我的良心不允许自己这样做,我走了,魔法会在我离开后自动解除。我走以后,你也走吧,我想,以后的追杀者不会象我这样放过你的。”
  没有理会华史·缪伦掺杂着迷惑和感激的眼神,我转身走出了暗门。
  没有能够完成晋级任务,不知怎的,我的心里反倒有一种解脱的感觉。也许是这些年在东方世界的游历,听到了太多对教廷专制统治的批评,使我在潜意识中,一开始就没有对“叛国者”这一名词感到太强烈的恶感吧。公会大概会把我除名,不一定……照惯例应该算我自动放弃这次的任务。三年后再来试试看吧,希望到那时应该不会再有什么杀人或者是追捕罪犯的任务了吧。
  就这样,我放弃了自己的任务,并且很快离开了自己的国家,我的目的地在哪里呢?也许再回去鲁安尼亚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13: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内爆魔法
  

(斯库里·亚古的心路历程之三)

  我和西儿接受了大魔法师库比欧阁下所交代的任务后,很快地收拾好行装,离开荷里尼斯,顺着通往诺拉德的大路向圣湖走去。正好是十月份,气候温暖,一路上也没遇见阴雨天气。因为三个月的时间很充裕,所以我们也不着急,游山玩水地走了十多天,才远远望到了诺拉德的城门。
  诺拉德是离荷里尼斯最近的一座大城市,它是整个鲁安尼亚王国中最大的商品集散地,来自盖亚或艾尔帕西亚的商人们都在此落脚,诺拉德也因此成为王国里最繁华的都市。
  我和西儿住在一家不大但是很干净的小旅店里。安顿好了行李,我就躺在浴室中,让温暖的水洗去多日来的疲惫。我有一个习惯,那就是酷爱洗澡,严格的说应该是酷爱那种泡在浴缸里的感觉。一般来说,只要时间充裕,没有四个小时是绝不会离开浴缸的。西儿对这个毛病极其反感,曾经大肆嘲笑过:“就象一只待宰的猪一样,在开水里烫个没完没了!”真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这个口没遮拦的家伙。
  洗完了澡,我带着西儿在街上闲逛,准备找个地方款待一下自己的肚子。诺拉德不愧是整个王国中最为繁华的都市,街面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常。信步走来,我们在一家名为“妈妈的手艺”的小饭店前停下了脚步。
  推门进去,看了看四周,这里的生意还挺兴旺,客人不少,大部分桌子都坐得满满的。我刚找到一个靠窗的角落坐下,就有一位态度亲切的服务小姐过来招呼我们:“您好,客人想吃点什么?”
  “有什么拿手菜?”
  “什么都有。您随便点吧。”服务小姐笑着说道。
  “那就来一荤一素加个汤,主食就不用了。”
  “好的,一荤一素加个汤,您请稍等。”
  我等着食物,满脑子想的都是关于库比欧阁下交待的任务和紫森林中的遭遇。突然听到有人问:“对不起,介意一起坐吗?”
  我抬头望去,见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保养得很好,脸上挂了一副泰然自若或者说是迟钝的表情吧。服饰虽然不太整齐,质地倒也考究。“不,哪儿的话,请坐吧。”说实话,我倒是喜欢有个人来做伴儿,而且这个人看起来挺随和的。
  那男人在我们对面坐下,微微一笑:“你不象是本地人,到诺拉德来做什么?年轻人。”西儿尖声叫起来:“什么年轻人,这位是元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先生!”“哦,真是失敬了,”那男人还是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情,指着西儿,“咦,这是什么东西?”西儿涨红了脸又要叫起来的时候,被我按了回去。
  我微一欠身回答道:“我是受公会委派去送信的,您象是盖亚的口音,您是商人吗?”这时服务小姐又过来问那个男人:“您好,客人想吃点什么?”“一条鲜鱼,要两面煎透,加一点儿重口味的帕萨尼汁(注);一碗浓的玉米汤,千万不要熬过了;再开一瓶四九一九年的勒度酒。”看起来,这是一个挑剔的人,不过并不让人讨厌。我一直认为,在饮食方面讲究的人,在事业上也往往会认真负责的。
  “你刚才说什么?年轻人,”那男人说,“对了,还没有自我介绍,朋友们都叫我安尼。”
  “您好,安尼——我刚才问,您到诺拉德来是做生意吗?”
  “大致上是这样吧,我是和朋友一起到这里来的。”
  “最近生意好做吗?”
  “凑和吧。不久后要是打起大仗来,那么生意应该就好做一些——不过也许是更不好做了也说不定。”
  “打仗?谁和谁打?为什么?”我有些奇怪,毕竟这片大陆上大规模的战争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发生过了。
  我们的饭菜都端上来了,虽然是一家小店,但是手艺确实不错。安尼吃着他的鱼,好象兴致突然高了起来,开始了长篇大论:
  “你没有发觉吗?现在的盖亚王国,贵族与商人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已经到了难以调和的地步,但是奥古斯特王并没有采取相应的对策来缓解,这就具备了——小姐,帕萨尼汁调得太稠了——这就具备了动乱的条件,”安尼一边吃一边说,“在王族内部,理应继承王位的第一王子金·斯沃因为放荡的性格受到贵族们排挤,第二王子克拉文的能力和人望都远远超过他的兄长,这在盖亚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小姐,酒里为什么没有加柠檬片?”安尼转过头来继续说,“刚才说到哪儿了?哦,盖亚——老王的身体又不是很好,一旦驾崩,第二王子的贵族支持者们可能会设法剥夺斯沃王子的继承权,将第二王子克拉文扶上王座,从而进一步强化自己的地位。但是贵族们促成这一事实的结果,将会造成其对立面——商人尤其是平民商人阶层转而支持金·斯沃的局面。如果商人们支持斯沃的话,那么与支持克拉文的贵族们之间必然会爆发一场战争……”听到他提起金·斯沃,我开始对这些事感起兴趣来了。安尼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道:“不过,斯沃王子是不是有魄力来争夺王位就不好说了,按他平日的性格,也许把王位拱手让人也说不定。”
  我想着斯沃平日的表现,小声说道:“不,我想他不会的。”
  “你说什么?”安尼饶有兴趣地望着我。
  “不,没什么,请您继续讲下去。”我耸耸肩,为打断他的演说表示歉意。
  “我是说,如果到那时,战争开始以后,对商人们来说,就是个发财的好机会了。”安尼吃完了最后一块鱼,喝掉杯中的残酒,用一块手帕擦了擦嘴,站起身来,意犹未尽地望着一片狼藉的杯盘:“多谢你听完,很少有人会耐心听完这些话,虽然都是事实,或者即将成为事实吧……那么,年轻人,有机会再见吧。”
  “再见,安尼。”我还在思索他刚才的话。斯沃看起来很需要帮助,办完事后一定要去赫尔墨找他一趟。
  不一会儿吃完了饭,我叫小姐来结账。“谢谢,客人,一共是一个金币”
  “怎么这么多,”西儿不干了,“只不过一荤一素加个汤罢了,决不会超过四十第纳尔。”“是啊,客人,”小姐脸上带着明显职业性的笑容,“您的是三十五第纳尔,加上您朋友的二百一十五第纳尔……”
  “那不是我们的朋友,我们根本不认识他!”
  “算了,西儿,不过二百多第纳尔,”我掏出一枚金币放到桌上,“别那么小气。”
  “你这家伙总是这样,又为个骗子花冤枉钱。你没看见刚才饭一端上来,那骗子的眼睛都在放光!”西儿不依不饶地唠叨着。我倒是一点也不在意,反正库比欧阁下给的一百枚金币作为路费还绰绰有余。
  回到旅店,躺在床上,我回想着那个叫安尼的人所说的话:“斯沃这家伙,平时看不出来他有心事的样子,可是,如果事实真是那样的话,他在家里可就舒服不到哪儿去了。等我这边的事一忙完,就到盖亚去找他,谁叫我们是好朋友呢。不过,不知道大魔法师尼尔斯阁下是不是真的在圣湖边上,圣湖也很大,到底要到哪里去找呢?”我拿出库比欧阁下给我的魔法书——书上所写的,我虽然能看懂,但距离熟练使用还差得很远,如果有机会一定要请尼尔斯阁下帮忙讲解一下。对了,关于紫森林里的龙人尸体,不知道尼尔斯阁下能有什么精辟的解释,他在大陆上四处游历,应该会了解一些吧……慢慢地,我进入了梦乡。

  重新上路,再也没遇到什么更有趣的事了。路过几个村子,都是那种宁静的乡下,村人们习惯地过着平淡的生活。在离开荷里尼斯十四天以后,我终于来到了圣湖边。
  圣湖,它是由大陆中央圣山上的雪水汇聚而成的,人们都说这里某处的水具有神秘的魔力。传说也许不可信,不过,住在圣湖边上的人都很长寿倒是个事实。圣湖很大,围着它转了大约三天,才找到我要找的村子。
  “大魔法师尼尔斯阁下吗?我不认识。倒是有个老头每年的这三个月都住在村外树林中的小屋里,可能他就是吧。”
  谢过了热心的村民,我来到村外的树林里。那儿果然有一栋爬满藤蔓的小屋。我轻轻敲了敲门:“请问,尼尔斯阁下是住在这里吗?”“是谁?”一个苍老但是洪亮的声音从屋中响了起来。“我是库比欧阁下派来送信的,我是元素魔法师斯库里·亚古。”
  “那个老家伙倒还没忘了我。”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位矍铄的老者,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高大健壮的身躯,乍一看,我还以为是位退隐的战士。他诧异地望着我:“你是元素魔法师?”“是的,一个月前刚刚晋升。”“很年轻嘛,先进来吧。”我迈进小屋,屋子里面满满的都是书,靠着墙边有一张小床,床边是一张写字台,凌乱地堆满手稿。尼尔斯阁下搬开凳子上的书,随手丢在床上,自己坐在写字台前的椅子上。
  “来,别客气,坐吧。对了,孩子,你的老师是谁?”
  “我没有老师……”
  “真的?那你这么年轻就成为元素魔法师,全是靠自学的吗?”
  “不,阁下。我有一个伙伴,是他帮助我的。”我从衣袋里掏出水晶递了过去。
  “呀,我没看错的话,这是古魔法使莫洛的精灵水晶!那么说是西儿教你魔法的?”
  我吃了一惊,这么多年来,还没有人能一眼认出西儿的来历。不愧是尼尔斯阁下——“您是怎么知道的?”
  尼尔斯阁下捧着水晶仔细端详:“先告诉我,你是怎么得到这块水晶的?”
  “是我父亲在挖陶土的时候……”我详细叙述了父亲告诉我的当时的情景。
  那是在我大约一岁的时候。某天,老爹在河边挖陶土,一铲下去,铲头碰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他老人家以为是石头,可是挖出来一看,竟然是一只漂亮的箱子,里面放着一件精灵披风和被披风裹着的这块水晶……
  “原来是这样啊,西儿应该是一个不错的老师,”尼尔斯阁下将水晶还给我(看来西儿在那里面还睡得挺香的,竟然没出来接我们的话碴儿),“库比欧那老家伙的信呢?”
  我拿出信,用双手恭恭敬敬地递到尼尔斯阁下面前。他用赞赏的目光看了我一眼,分明是在说:很懂礼貌的年轻人嘛。看完了信,尼尔斯阁下的手上爆起了一股火苗,将信烧掉,对我说:“好了,孩子,你可以回去了,回去后就对库比欧说,他的判断完全正确,很不错。”“就这些吗,阁下?”“对,就这些。”
  我想起了紫森林里发生的事:“阁下,我想请教您一件事。”
  “什么事,我的孩子?”
  我将去紫森林的经过详详细细告诉了尼尔斯阁下。他听着听着,眉头就皱在了一起,沉思了起来,直到我说完后好一会儿,才慢慢地说道:“那是内爆魔法,当时契彭也已经告诉过你了,这种魔法是将敌人身体内部的魔法力引发出来,从而对本体造成伤害。你知道,魔法力本身是天然隐含在每个人的肉体中的,但必须通过艰苦的修行才能引发出来,在这个过程中,还要举行许多仪式,才能达到目的。而内爆魔法粗暴地将魔法力迅速引发,所造成的伤害是很惊人的。据我所知,在所有魔法师中,只有不超过五个人会这种魔法。”尼尔斯一边掰着手指一边说着:“我、拉尔、托利斯坦的霍尔贝克,还有艾尔帕西亚的科利夫兰。就连库比欧也不会。那么会是哪一个人做的呢……”
  “阁下,您知道为什么会有龙王金萨拉的部队在那里出现吗?”
  “根据某些书上的记载,紫森林以前并不存在,是由一位古魔法使死后幻化而成。如果这是真的,那奇怪的光就应该是你的水晶和那里的魔力共鸣所引起的——你不是说,在那次以前一个月,你曾经也去过紫森林吗?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了‘紫森林中奇怪的光’的传言吗?也许还有别的原因,我没有确切的证据,不敢肯定。关于龙族战士出现的原因……我也不清楚。”说着,尼尔斯阁下又陷入了沉思。
  我不敢打搅他,安静地坐在一旁。只见尼尔斯阁下的双眉越皱越紧。突然,好象恍然大悟的样子——
  “算了,不去钻牛角尖了。孩子,你想不想学习内爆魔法?”
  “我?”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我能学得会吗?”
  “哈哈哈,孩子,我可以教你,不过,在你当上大魔法师伊前,是无法使用的。就算你当上了大魔法师,也要看你那时修炼的程度而定,也许你一生都不能使用。你还想学吗?”
  “想,当然想。太谢谢您了,尼尔斯阁下。”
  “好,从明天起,每天中午到我这里来。我教你内爆魔法。记住,不要再叫我什么阁下,直接叫我尼尔斯就行了,如果不习惯的话,就叫我师父好了。”
  “遵命,阁下,啊,不,尼尔斯师父。”
  我回到村里。这个小村子没有旅店,我就在附近找了一户农家寄宿,讲好每天支付给主人一枚银币。为了学习魔法,我每天中午都会前往尼尔斯师父的小屋,有时上午就去,除了向他学习内爆魔法以外,还把许多年来关于魔法学习中的疑点一一请教,尼尔斯师父也不厌其烦地为我逐一解答。休息的时候,尼尔斯师父就和西儿下棋。不过,他们下棋有一个奇怪的惯例,那就是无论哪方赢棋,另一方必定会耍赖,永远决不出结果来。可他们还是乐此不疲。有时候两个人拌嘴,尼尔斯师父就会拉着我来下,没几盘又嫌我的棋太臭,最后还是和西儿对局。
  时间飞快地过去了,我在村子里一住就是一个多月。新年那天,我和师父到村中和村民一起狂欢,我们两人还联手表演了火焰魔法,一个一个的火球升上天空,碰撞之后四散开来,就象是矮人工匠制造的焰火一样。总之,除了西儿喝醉后唱歌的歌声,使村里的孩子们以为是狼群袭击,造成一点小骚动以外,实在是个很美妙的新年之夜。
  新年过后几天,当我再去尼尔斯师父的小屋时,已是人去屋空。门上贴着一张纸条——

孩子:
  你有很高的魔法天份,当你拥有足够的魔法力时,应该就可以使用内爆魔法了,希望你能把这种力量用在正确的地方。假以时日,你应该会成为我所见过的最棒的魔法师。努力吧,孩子,我等着为你骄傲。如果有机会,我们还会见面的。每年的冬季我都会在这里,有事的话就来找我。
  尼尔斯
又及:告诉西儿那家伙,有机会我还会和他下棋的。

  翌日,我也告别了依依不舍的村民们,踏上了归程。在路上我继续修炼新学成的追踪魔法和内爆魔法。过了十多天,我们回到了荷里尼斯。到家的第二天上午,我就被库比欧阁下叫进王宫。
  “你回来了,斯库里·亚古。”还是那个威严的声音。
  “我带来了尼尔斯阁下的口信,他说:‘您的判断完全正确,很不错。’”
  “就这些吗?”库比欧阁下微微点头。
  “是的。就这些。”
  “很好,你可以退下了。”
  “告退了,阁下。”
  “再见,祝你好运。”
  库比欧阁下好象是有什么心事,匆匆将我打发出来。
  我迈出大魔法师的办公室的大门,深深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总算完成了一件工作,心里顿时松快了许多。“斯库里,不如我们去找女王陛下玩儿吧。”西儿探头探脑地建议道。“算了,我想赶紧去一趟盖亚,我总是不放心斯沃。”“看来,你还真把那个骗饭吃的家伙的话当真了,晚去几天又不会死人。”小家伙叨叨咕咕不肯罢休,我也不去管他。几天后,通过荷里尼斯城外的传送魔法阵,我来到了盖亚的王都赫尔墨。
  我径直来到王宫前面,问守门的卫兵:“对不起,你们的王子在吗?”那卫兵上下打量我几眼,不耐烦地问道:“你找哪一位王子?”“第一王子金·斯沃殿下。”“你有什么事吗?”“我是他的朋友。”“那么,您是……”“我叫斯库里·亚古。”
  “原来是亚古先生,”卫兵的态度马上变得友好起来,“王子不在宫里,他去潘·达克男爵的领地了。老男爵前几个月去世了,王子作为王室代表去参加新男爵的继任仪式。临走前吩咐过我们,要是您来了,让您去沙思路亚找他。”
  “多谢。”我离开了王宫,利用赫尔墨城外的传送魔法阵,很快就来到了港口城市沙思路亚。时间是盖亚历三二七年的一月二十四日。


注、帕萨尼汁:著名厨师帕萨尼所发明的调味汁,充分发挥了“精灵之吻”香气浓郁的特点。主要配料是:白糖、少许醋、大蒜、捣碎的“精灵之吻”果实。口味:酸甜,微辣,有浓郁的香气,是肉和鱼类菜肴中的高级调味品。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13: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遗迹
  

(希格蒙德·布隆姆菲尔德的心路历程之二)
  和金·斯沃分手以后,十二月十九日,我来到了东方山脉南端的拉瑞斯山谷中——马克涅斯就长眠在这里。为什么他要选择这个地方作为安息之地呢?我隐隐约约想到了,但是连自己也不敢相信。
  拉瑞斯山谷,其实只是一个半包围的谷地,在它南侧,翻上一座两人高的小山坡,拉瑞斯·尼古平原就尽收眼底。马克涅斯就葬在这个小山坡上,我站在他的坟墓边,目光只注视着一个地方——拉瑞斯·尼古平原上那块完全改变我人生的地方。
  十五年前,就在这块辽阔的平原上,盖亚的盟友、苏纳底王国,和东方山脉附近的最后一个僭主政权(注)、强大的弗拉斯沃尔王国,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决战。
  那老人,我永远的师父,正好带着年幼的我经过这里,悲剧性地卷进了这场厮杀。他的背上中了两支羽箭,一边吐血一边缓慢地向冰冷的地面倒了下去。在临终前,老人断断续续地对我说:“六十年……我追寻了整整六十年,心之光究竟在哪里啊……如果,如果我没有寻找它,如果我一心钻研魔法,今天一定可以保护你的,希格……也许,我错了,它、它……”
  突然间,他用最后残余的一点气力叫了起来:“它、它一定存在!虽然……我还是相信它一定存在……希格,你要去寻找它,跟从它,掌握它!”
  我伏在老人的尸体上哭泣,悲哀和惊惧使我的意识逐渐模糊。那次,我能够在如此凶险的战场上保住性命,可以说完全是奇迹吧。隐约的,我感觉一只粗糙而有力的大手抚上了头顶,一个声音突然在喧嚣嘈杂的战场上清晰地响了起来:“怎么有个孩子……可怜。”
  而这只手,这只亲切的手,现在就躺在我的身边,在漆黑地下缓慢地腐烂着!虽然在战场上,在决斗场上,我杀死过许许多多的人,但是面对马克涅斯的坟墓,我第一次感到了死亡的恐怖。我在颤抖,从心底产生的凉意弥漫到四肢百骸。我的喉间发出一声野兽般嘶哑的哀号。如果有旁观者,他一定以为这是哀悼亲人的悲痛吧。然而我自己清楚地知道,那是恐惧,对漆黑死亡的恐惧……

  沧海桑田,大地如陶轮般疯狂地旋转。昔日的光辉荣耀,如今都变成了腐土和陈迹。苏纳底在十五年前那场战争中被彻底击垮,被迫臣服于昔日的盟友盖亚;而煊赫一时的弗拉斯沃尔,竟在不久以后的一场大瘟疫中死亡了三分之二的领民,衰败成三五个小小的村落。那位老人,就安葬在昔日弗拉斯沃尔王都郊外的公共墓地里——今天,那是卡基拉村外一片乱草丛生的荒地。
  我找到了老人的坟墓,在坟头插着连姓名和生年都没有的木牌前跪了下来——突然,我惊诧地发现,坟前竟然摆放着一朵淡紫色的萨伯丝花。
  萨伯丝,它的含意是恬静和安息,它是冬日里盛开的最美丽的花朵。我站起身,寻找献花的人,这才发现,几乎每座荒坟的坟头,都摆放着一朵盛开的萨伯丝花。远远的,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哼着歌谣,抱着满满一篮子的淡紫色小花,在逐一地进献。
  我走过去,小女孩怯生生地望着我。“你认识这些人吗?”她摇头。“那你……”“妈妈说,只要每天献上一朵萨伯丝花,凑够一千朵,那些人就会受到神的佑护而永远获得安息。”我轻抚着她的头:“你妈妈叫你来的?你送过多少朵花了?”“不,我自己来的呀,”小女孩自豪地仰起头,“已经三百二十四天了呢。”
  一霎那,我的心中突然有火花迸现。我的思续隐约抓住了一些什么,可是转瞬即逝,我不知道那究竟是何物,究竟从何而来……

  进入卡基拉村中唯一的饭店兼旅馆,我点了一盘浇帕萨尼汁的烩肉。几乎所有食客都转过头来看我——而我,虽然不是一个奢侈的人,却一直很看重美味的饮食。作为一个雇佣兵,这大概是非常要不得的缺点吧。
  人们的好奇心,很快就被我整齐的服装、擦得锃亮的软甲,以及悬在腰间的钉锤所击败。虽然现在看来只是一个乡下村落,可它的前身乃是辉煌的弗拉斯沃尔之王都,这里的人们,比较起其它许多地方的住民来,要更敏锐,能够更清楚地判断出,什么样子的人还是不惹为妙。
  烩肉端了上来,我切下一小块尝了尝,皱皱眉头:“没有产自紫森林、上品的精灵之吻(注)吗?”
  “啊啊,您真是行家,”服务生略显尴尬地笑笑,“当然啦,我们这里曾经是弗拉斯沃尔的王都啊,不可能没有上品精灵之吻来调配帕萨尼汁的,可是因为点这种调味汁的客人太少,距产地路程又太远,所以……”
  老板走了过来,打断服务生的话:“货卖识家。我亲自调配帕萨尼汁已经超过三十年了,我用普通精灵之吻和一般厨师用上品调配出来的,滋味相差微忽其微,想不到您竟然能够尝得出来。我们这里的价钱本来就便宜,既然这样,再算您半价好了。如何?”
  我摇摇头:“不用。”“不,既然您能尝出来……就这样说定了,多一个第纳尔我也不收。”久闻此处民风淳朴,看来确实不假。
  可是,当我吃完烩肉站起身准备付帐时,却有一个小个子年轻人走了过来:“您是远道而来的吧。我们村子后面的山路上,有一处古魔法使留下的遗迹,只要一枚银币,我就带您去看。怎么样?”
  这家伙,一定看到钉锤,误以为我是魔法师了。“没兴趣。”说着话,我自顾自向柜台走去。可是那家伙竟然跟了过来:“真的,非常神奇呀。是古魔法使安德鲁斯阁下的遗迹,绝对值得您跑一趟去看看。而且不远,才两里多地……”
  安德鲁斯?这个名字终于使我停下了脚步。我不正在寻找安德鲁斯的魔法杖吗?也许这个所谓遗迹,能够提供一些线索吧:“真的?那……好,我就走一趟。”

  虽然确实不算远,但也根本不止两里路。一路上,小个子的嘴就没有停过,从村子的历史,直到村中最好的厨师并不是饭店老板,等等等等,说个没完没了。终于走到了,我看见,那是山路边一块比较平整的石板,宽窄大约都是两尺,而厚度是一寸。在石板旁边,立着一块刨光的木牌,写着:“伟大的古魔法使安德鲁斯之遗迹”。
  我走近去仔细观察,还用手轻抚这块石板,我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强,到最后,竟然笑了起来:“喂,这就是牌子上写的——不,是你所说的‘安德鲁斯的遗迹’ ?”“对啊,”小个子的脸上,却没有一丝一毫骗局被揭穿的恐慌,有的只是失望和不安,“这是我祖父告诉我的……”
  “怎么证明呢?”“证明?牌子上写着。而且祖父亲口对我说过……”“喂,起码也要有安德鲁斯的签名或者印章为证吧。”虽然我并没有见过安德鲁斯的字迹,更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印章。“这个……您难道让他刻上‘安德鲁斯到此一游’吗?”小个子似乎很委屈的样子。
  “是啊,是啊,安德鲁斯走过许多地方,也许他曾经坐在这块石板上小憩过——可是那又有什么意义?从这块石板上,我连一点魔法力也感受不到。你带我来,就是看这无中生有的东西吗?”
  “您听我说,去年大魔法师尼尔斯阁下也曾经来看过……”“哦?他说这确实是安德鲁斯的遗迹?他有没有写下证明书然后盖章?”我打趣对方。小个子急忙说:“不,他没有……可是,他在这块石板上站了整整一个下午,还对着天空做了许多手势……我也看不懂。然后一句话不说,付给我两枚银币就走了……”
  “哈哈,你竟然赚到两枚银币,”我重新低下头来审视这块不起眼的石板,并且弯腰想要把它翻过来。“没有用的,”小个子阻止我,神色有点尴尬,“早就有人干过了,甚至连下面的泥土也翻开了很深,可是没有……”
  “我先问你,”我盯着他,“除了你刚才说过的大魔法师尼尔斯外,有人相信过你所说的话吗?”“村里很多人都相信……”“外来的呢?”小个子耸了下肩膀,一副“他们全都是傻瓜”的神情。
  我拔腿就走。小个子追上来:“这个……您虽然不相信,但它确实存在……这个,钱……”我哼了一声:“我要是不给呢?”“你、你……你不要以为我只是个普通的村民呦,我也会魔法……”“是吗?”我伸手去摸腰间的钉锤,“比试一下?”
  小个子“嘿嘿”地笑:“不过一枚银币嘛。您如果是个普通的魔法学徒,未必能打得过我;您如果是上位的魔法师,不会为了这点小钱就和人动手的吧。”我又好气又好笑,从钱袋里掏出一枚银币来扔给他:“你又成功了一次。我倒想看看,你这一辈子里,会有几个人相信你的话。”

  回到卡基拉村,天色已经昏黄了。我在旅馆订下一间屋子后,就又去老人的坟上悼念了一番,直到天完全黑下来。吃过晚饭,躺在床上,我又一次失眠——干脆什么线索都没有也算了,竟然会有这样无稽的事情发生,而我竟然有一刻是如此的兴奋。“并不确定的希望,不要当它是希望。”马克涅斯的话又在耳边响起。我苦苦一笑,出门到柜台上要了一瓶酒。
  “今天晚上夜色很美,村北的那片树林在夜色下会更美。反正睡觉还早,您可以去走走。”老板这样对我说。于是我一边饮酒,一边向村北走去。
  夜色下的树林,果然静谧而且美丽,那种安祥的态度,使我又想起了那位老人。旅馆里自酿的酒很可口,可是后劲实在大了一点,我才刚喝完半瓶,就已经有点头晕了。
  我在树林边上小坐了一会儿,就起身向旅馆走去。走着走着,夜色越来越黑,头也越来越是昏沉。朦胧中,我突然发现这并不是回旅馆的路——这是上山的路呀,再走一里多地,就能到达那所谓“安德鲁斯的遗迹”了。
  也好,我在心中默默想着,那是多平整的一块石板,不如就躺在上面睡一觉吧,也省得天黑酒醉,一旦迷路就糟了。一边想着,一边沿着山路继续前进。终于,夜色下那似乎泛着淡淡青色光芒的石板出现在眼前。
  啊,在这样的夜色下,轮廓还能够如此明显的,一定是苏基斯岩了。这种岩石,据说是上次“千年侵攻”的时候,被魔法师用强力的火炎和水波两种魔法都击中过,从而变异了的一种花岗岩。也许就因为这样,村人才会以为它是具有魔力的,从而往安德鲁斯身上强拉吧。
  不对,我突然又想到,这东方山脉不正是苏基斯岩的原产地吗?村人不可能没有见过其它的这种岩石吧。我无奈地一笑,明知是无稽之谈,为什么心中总存在着一线希望呢?
  那石板还在前面,我已经走了很久,它一直在我的视线中,不远离,却也无法接近。这就是酒精的功劳了——我扔掉已经喝空了的酒瓶,定一定神,看准方向继续走去。
  然而,我并没有在原地打转,可我就是无法接近那块石板——莫非,在它上面,真的蕴含有什么神奇然而我无法感应到的力量吗?才一用脑,酒意上涌,更加的昏沉。我就这样向着一个方向,迷迷糊糊地走着,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那块石板早已经从视线中消失了,在我的身边,只有密密层层各种各样高大的落叶乔木。天边已经露出了一线曙光。天哪,我竟然在酒精的驱使下胡乱走了一夜。我在一棵树下坐了一会儿,然后通过阳光和树干上的年轮,看准了南方,一直走下去。
  大约当黎明刚刚过去,阳光洒满了大地的时候,我已经走到了森林的边缘。这时候,很幸运地碰到了一个旅行者:“请问,往卡基拉村怎么走?”
  “一直往西。”旅行者的态度非常友好。我谢过他,才走了几步,他突然又在后面叫了起来:“建议你的方向稍微往北偏一点,这样黄昏的时候就可以在图伊萨尔村过夜,明天一早还可以搭驿站的马车……”
  我愣住了:“卡基拉村……距离这里还有多远?”“不太远,”旅行者笑着说,“明天一早在图伊萨尔搭上马车,走两天就能够到了。”
  我愣住了……

  三天后的黄昏,我回到了卡基拉村。当夜,再次喝得醉醺醺地去找那块神秘的石板。我在石板上面躺了整整一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第二晚、第三晚,仍然如此,这使我不由怀疑那一晚的奇遇,是另有其它神奇的原因所致。连续三天的大醉,使我的面色变得铁青。走在村中,村人都用疑惑和警惕的眼神望着我,似乎我立刻就会因酒精的积聚而疯狂,放火去烧他们房子似的。
  我没有时间再等下去了,我必须赶往艾尔帕西亚,去会我的同伴们。付清房钱以后,我上了路,村人们也都似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在途中度过了新年,一月十日,我准时进入艾尔帕西亚——被称为“无法者的天堂”的城市。这座城市在鲁安尼亚东方,据说是没有穷尽的龙族沙漠的入口。进入沙漠后不久,就可以看到一片广大的绿洲,然后就是这座奇特的城市。
  这是一个没有秩序而又天然秩序井然的地方。各国,甚至各种族的亡命者汇聚于此,他们选举出五人议会来管理城市。议会的管理条文非常简单,即不保障外来者的生命和权力,而禁止一切内部私斗。一个外来者,当你凭藉自己的力量,或者议会及其它高地位住民的认同而成为城市一份子,你所有在大陆其它地方造过的罪孽,都将在此地被遗忘。这是一个唯力为视的城市,但与外界的猜想不同,它非常和平和安乐。
  进入城市西门,我立刻感受到无数亲切的目光。艾尔帕西亚因为其住民的属性,历来就是雇佣兵的主要聚集地,而马克涅斯,就曾经担任过五人议会之一的人类议员——虽然知道我是他徒弟的人并不多,但在这里,半数以上的住民都认识我。
  走进约定的地点、城北名为“我们胜利”的酒吧,我一眼就看到了被人们簇拥着的斯威特。几乎同时,斯威特也看到了我。他满面红光地扒开人群,向我冲了过来。
  我们拥抱,然后再次被人群淹没。“希格,斯威特他……”有人在叫,但被斯威特打断了他的话:“闭嘴,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和头儿说!”
  “什么?”“头儿,你太伟大了,”比我高半个头的斯威特,好象想要把我抱起来,“你知不知道在玛多伊娜平原上,咱们一起干掉的那个魔法师是什么人?”“那个擅长雷电魔法的?他是……”“他就是元素魔法师克利根·萨多瓦呀!早知道咱们应该要求更多的酬劳!”“就是那个据说最有希望成为新的大魔法师的克利根·萨多瓦,被称为‘雷神’的那个人?”
  边上喜欢起哄的人们开始高呼:“没有职业的希格干掉了元素魔法师克利根·萨多瓦!他是个天才!万岁!万岁!”我挥挥手,制止他们胡言乱语。“我们在祝贺你呀。”“想祝贺我就取最上等的勒度酒来,空口嚷嚷能让我高兴吗?”
  酒很快送上来了,斯威特拉我坐下,我们干了一杯。“这一杯是祝贺你的,头儿,”斯威特帮我把杯子斟满,“第二杯要你敬我,祝贺我……”“哈哈,”我猜到了他要说些什么,举起杯子来,“遵命,元素魔法师斯威特·哈克先生。”
  斯威特把酒一饮而尽,整张脸都泛着红光:“我通过了,那么艰难的测试,我一次就通过了!去年一年,一共只有两个人晋级为元素魔法师,一个是我,一个是鲁安尼亚的斯库里·亚古——你猜他的任务是什么?是进到紫森林去取紫月草!鲁安尼亚还在安排这种简单到好象儿童游戏一样的测试,我看很快魔法王国的头衔就要让给我的祖国托利斯坦了。”
  “是吗?”我本人并不赞同斯威特的观点,不过对于一个半醉的家伙口出狂妄之言,也并没有什么反感,“给我谈谈你的测试?”
人们再度围了上来:“斯威特——啊不,现在是哈克先生,他一直不肯说呢,要等你来再讲……”斯威特站起来,摆摆手示意人群安静,然后清清嗓子:“这项测试任务,从两年前公布以来,一共有十四名见习魔法师去尝试完成,结果死了十二个,另外两个重伤。你们也许不知道,两年前托利斯坦的北方出现了一个野蛮的兽人部落——大概是从兽人领地或者别的地方迁来的吧。他们的首领叫做彼特,传说是兽人王刚哈克麾下的大将……”
  “怎么?他们向托利斯坦进攻吗?”我问道。“那倒没有。据说彼特得罪了刚哈克,带领族人来投奔托利斯坦。可是,人类的世界怎么能够收留兽人部落?好在教皇大发慈悲,对他们的首领承诺,只要交出人质,就可以住到斯莫里谷地去……”“那个连草也不长的荒凉谷地?”“对啊,对待兽人已经算很优待了,可是彼特竟然不同意。要是出动大魔法师或者教皇骑士团剿灭他们吧,又怕大材小用被别国嘲笑,反正他们也并没有向城市或者乡村进行侵犯,所以就作为晋级元素魔法师的测试啦。”
  我的心底掠过一丝不快,并且发现人群中为数不多的几个兽人悄悄走开了。斯威特却根本没有察觉,依旧兴高采烈地讲下去:“那个彼特真是厉害,低于四十格雷的魔法攻击对他根本无效——这时候,我想起了头儿的策略,我雇佣了两名弓箭手……”
  我正想用什么办法打断斯威特的话,突然城南皮具匠彭卡的小伙计分开人群走了进来:“布隆姆菲尔德先生,弗莱先生和侯沃先生要我带信给您,他们说在南门外等着您,请您马上去……”
  “那两个家伙要干什么?”被打断话头的斯威特,脸上刹那间闪过一丝不快,“约好了在城里见面的呀,叫他们进来呀。”“他们说,他们不会进城,要布隆姆菲尔德先生……”“不会是把钱全花光了,没脸见人吧?”斯威特“哈哈”笑了起来,“看在是同伴的份上,就出去接他们进来吧——各位先别离开,等我回来继续讲。今晚的所有酒钱,我和我头儿全包了!”
  人群欢呼,而我正巴不得赶紧离开,于是立刻站了起来。

  弗莱和侯沃是来向我告别的。弗莱呆坐在城墙边,一声不吭;侯沃严肃地轻声对我说:“头儿,我们要走了,我们要去山地国莫古里亚,以后再不会进入有人类居住的城市或者乡村。”
  “怎么回事?”从他们两个的表情上面,我发现事态比想象中要严重得多。
  “我们的家乡……我们的村庄被毁灭了……凶手是卡兹鲁的部队。人类杀光了我们的族人,我们的母亲……”
  “我很难过,可是你……”我按住侯沃的肩膀,“你们不会因为这样就憎恨人类吧……这只是一个偶然事件……”
  “不,不是偶然的!”弗莱在边上叫了起来,“我们不是憎恨人类,而是憎恨我们自己!”我茫然地望着他。侯沃喘口气,继续轻声说:“你还记得那场战斗吧,在玛多伊娜平原上,卡兹鲁和尼里安的战斗。多少年来,这两个国家保持势力均衡,夹在它们领土中间的我们的故乡才能够平安无事。这次,卡兹鲁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他们进入尼里安,一路烧杀抢掠,我们的村子也……”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突然明白他们要离开的原因了。“那场战斗,”弗莱在边上又叫了起来,“本来还是会以和局终了的啊,如果不是头儿你……不,如果不是咱们杀死了元素魔法师克利根·萨多瓦的话……”
  侯沃弯腰,把一袋金币放在我脚边的地上:“头儿,和你在一起,我们都很快乐。这件事,不是你的错,也不是整个人类的错。错的,是我们兄弟,兽人本来不应该和人类接触太密切的……”
  “喂,你们……”斯威特在一边生气地叫着,但被我打断了他的话:“你们……你们想去莫古里亚?进入莫古里亚山地的道路很难通过……”“没有关系,我们会飞……”“褒曼尼尔是一个暴君……”“但,终究和我们一样都是兽人……兽人,就应该和兽人在一起。如果我们知道去兽人领地的路,我们甚至会去投奔刚哈克。”
  侯沃勉强地对我一笑,转过身去。弗莱也站了起来,似乎想急于离开我们似的,振起了翅膀。斯威特的脸涨得通红,但不再是先前的兴奋,而是非常生气:“这帮兽人不可理喻!”我推了他一把,示意他不要再胡说八道。
  目送弗莱兄弟的离去,我的心,突然间感觉象冰块一样寒冷。虽然他们说不是我的错……可我真的不该对此担负责任吗?!


注、僭主政权:来源于古代语中的“僭主政治”一词。“僭主政治”,又名“暴君政治”或“王者政治”。“僭主”本身并非贬义词,它指以非法手段从旧式氏族共和体制中获取政权,建立的独裁统治。古代的“僭主政治”,一般对于肃清氏族制度残余,起过积极的历史作用,但同时,在激荡的政治斗争潮流中,往往不能久存。

注、精灵之吻:紫色灌木,生长地仅在紫森林内,高约二尺到二尺三寸,果实鲜红色,微酸,有特殊香气,是调味佳品。在其它地方也可人工种植,但香气会减弱甚至完全消失,失去了它作为香料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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