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rael 发表于 2008-2-24 20:54:47

恩 其实dnd的圈子并不小。

当然如果是相对于毫无门槛的多人在线游戏而言,这个“小字”便显得太宽泛了。好吧,所谓小自然是相对的。

DND诞生在一个缺乏足够娱乐条件的年代(如果那时有网络 有wii 有PSP便是星球大战了),在一群又一群达人的想象力下发扬光大。其实就现在来看,纸上游戏的繁荣程度,换句话来说即是商业化程度一点都不差。

否则wizard这个圈钱户也不会一年n套模板 n本书这么发布了…… 就这点而言dnd完全是个“孤高”的存在了。

当然很多用户或者说受众是由游戏这个更广泛传媒的影响而得知dnd的。但以我个人的经验来看,能真正“正统”或者说“更深入”接触dnd的多数并非纯粹的游戏玩家。他们更多人本身就是文学小说或奇幻文化的爱好者(尤其不能小看万智牌的影响力哦)

不否认不少人是通过BG NWN之类的游戏而初次接触DND,包括我个人都是……但也因此感觉上还是小说和奇幻文化本身对dndfan的影响力高过游戏本身。暗黑破坏神比BG更有名是自然的,无可否认前者更像是游戏的游戏。而后者则是很有底蕴衍生经典~~~(论创新 论游戏系统 论操作 后者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于是,我也不急着下什么结论,只是提出些个人的想法。事实上也不足以揭露所谓的“事实”(—。— 国内所谓的“专家”实在太多,令人叹为观止。我不是专家我是玩家,充其量勉强从事相关游戏方面的工作而已,于是纯属一家之言,睡过便忘 谢谢)或许也是不断的质疑“是DND好玩,还是好玩就是dnd”这个类似鸡生蛋的悖论问题……

ps:最后在YY两句,往宽了讲,DND本身是需要更需要交流的游戏,这并不是现在网络能一力够承载的。网络模式或是视频游戏充其量也只是这种“交流”的一面而已。其究竟为什么具有魅力,一言难尽 哈哈。换句话而已,或许我们为dnd这个古人担心,完全就是多余的杞人忧天了……

愿望是一致的,但愿好的游戏越来越多。当然更希望是DND的!

txyxsds 发表于 2008-2-25 13:54:08

回复 #46 Azrael 的帖子

在这点上,我与尊敬的老鹰头同学有不同的看法。
DND的玩家不少,但是相对于现在铺天盖地的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游戏来说,即使算上TRPG的玩家,仍然很少,知名度也不高。
时代总是在进步的,潮流的说法就是要“与时俱进”,DND诞生时,世界还缺乏足够的娱乐的条件,所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但今天,娱乐的条件已经天翻地覆。
娱乐需要载体和客观环境的制约,现在的情况是——1、电脑是最主要的娱乐工具;2、大家习惯于在屏幕前联系或娱乐这种方便快捷随时随地的办法而非面对面的沟通——所以,如果DND众还是抱着纸上游戏为最大资本的话,坠落将是一定的。在这种情况下,DND必须顺应时代,即使不完全遵守规则,只要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喜欢,就是最大的成功。

泛DND,然后再精、再纯DND,是一条必不可少的路。
只是,版权所有者不知是否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就如苹果电脑的确好,但是现在世界上90%的人用PC一样,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坚持多久?

-mj- 发表于 2008-2-25 18:41:56

这只是中国国内的现状

Azrael 发表于 2008-2-25 20:36:10

我想分歧只是对“网络游戏”效应上,当然对我而言也多数是 由于根本不看好所谓的网络化DND游戏的现状

再说的严重点,不排除个人喜恶的因素,不愿接纳这种游戏为“所谓”之DND

对我而言dnd完全不限于几款电子游戏之上。电影,漫画,小说,等等等等都是载体和传媒……美其名曰“奇幻文化”。

当然游戏或许是最具代表也最具亲和力的第一传媒。可我却不认为dnd的发展之路,会如此“穷途”到非得看网游的脸色(这也就是所谓的“孤高性”)。

诚然,如果真的有几款类似bg亦或是NWN如此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能够将dnd的知名度进一步扩充对fans来说自然是好事。然则如果真的要将“本质”的优点和适合的生存空间舍弃,一味的草根化、大众路线(更广范围圈钱合理化?)无疑是舍本求末的。

这么说并不是否认dnd网络化的可行性,纯粹只是作为一个fans对“浮躁”的商业化生搬硬套表示反感罢了。是不是DND规则,亦或是哪个版本的规则向来不是划分一款游戏经典与否的最终尺码。却反而成为不少商家为了招揽玩家的花招(那就是dnd么?显然no上加no)。
(而绝对遵守规则?其实守序如我都未必那么想过,更多的只是诚恳的信奉“约定俗成”的大众口味和敬仰“DM恶趣味”的独乐不如众乐罢了 hoho)

这是一种文化,虽然文化这个词向来也是“草根化”的很(用烂的词了),谁也不曾能够下个准确的定义,只是在很多人心里会根深蒂固,生生不息。

回音 发表于 2008-2-25 21:14:42

其实喜欢DND当然更多的是在看小说和在论坛上与大家讨论建号规则,跑团的话现实中我是找不到志同到合的朋友。。网上还没跑过
家里DND游戏也就是于玩BG和NWN而已,当然从我个人来说玩游戏和看书比可能看书还更能吸引我一点。我郁闷的是周围找不到可以一起
玩DND的玩家而已,就算我努力发展自己的朋友结果一点用都没有。。。阿门喜欢的还是喜欢不玩的还是不玩。

txyxsds 发表于 2008-2-25 21:26:26

回复 #49 Azrael 的帖子

其实分歧并非在“网络游戏”效应上,这是由于我没说清楚的原因。
我说的“泛DND”——并非指的网游——当然包括网游,但是范围要更大。
大到什么程度呢?——网游、单机、书籍均草根化。

人们对事物的态度一般规律是:先了解——然后理解——再喜欢——最后积极参与、投身其中。
对于市场来说,又是什么情况呢?
有需求——有产品——被接受——口口相传或者大力宣传而被更多人接受——市场扩大,需求扩大——经济效益导致更多商家投资参与,产品更加丰富——随着产品丰富、人们要求程度提高、优胜略太。(只说成功的情况下)
所以,受众,是决定一个产品能否盈利的根本要素。
而产品的质量又作用于受众是否扩大。
但产品的质量由商家决定,我想说的是,很多商家的短视行为造成了越来越不利于自己的情况,即使还能坚持,但是没有大动作很难根本改变现状。这就是DND版权所有者的现实状态。

Azrael 发表于 2008-2-25 22:34:05

DND的推广工作一直都在进行,我还是要说这主要的部分 绝非是某些游戏的功劳……(当然视频游戏有功劳)

我向来认为dnd所谓之门槛实则很低,有精力有时间便可。学习娱乐两不误(英语从来不是距离,因为你有兴趣),实则居家旅行,杀人调侃必备之利器~~

于是并不很明白所谓的不被了解,是因何故?

再一点是,这东西其实太过复杂,全然不是一两部游戏能够完全表达的(如果你不喜欢奇幻,绝不可能对枯燥的规则书感兴趣)。很可能你记住了游戏却未必要知道什么叫dnd,青菜萝卜的事情,喜欢的自会喜欢完全不必强求。

至于将纯粹去担心dnd的推广,以及在国内的推广,貌似立意太高,不如实际做下来玩两把实际…… 我要说的也很简单,想了解什么是dnd就是要从最原始最基本的纸上功课做起,至少你要理解他(哪怕只是翻翻规则书 想像一下游戏过程也好)。至于你究竟是喜欢小说或纯粹因为CRPG游戏,亦或是其他的方式来作为切实的选择则是另一回事情

而所谓之纸上功课,便是忍受文字(小说 资料 多元多层次文化),学会与人交流(口口传授的真意),学会表达(写作,描述,与别人分享快乐),学会理解和沟通(你将面质疑,争辩,和认同),服从乃至妥协以至于合作(DM是什么?好的DM又是什么?这个需要你自己来回答和决定,好的游戏以及游戏过程不是个人的成就)。至少在我看来这才是所谓的dnd游戏模式,人曰RP的灵魂

而商业利益的牵扯便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世界。这大概便是孤高吧?(顺便说一下,这也是多数“奇幻主题”论坛要设置“门槛”的原因。而不会因为说要推广××,而泛之为大众。)

还是不排除个人情感因素,在我看来以此种标准衡量出来的视频游戏若本身只是一个“商品”,便注定失败一大半了。哪个又肯为了成就经典而去经典呢?

于是,我还是要回到先前说的那一点上,恰恰我很不看好所谓的大范围“草根化”“网络化”,其背后更多的只是商家的炒作因素 hoho

ccchoisy 发表于 2008-2-26 04:05:13

dnd可以泛指为所有奇幻类型的游戏,而并不只是符合dnd规则的游戏,
因为dnd自己规则也没一个定论,从开始,到2版,3版,4版,几乎和网游一样,
不断的换规则.所以不应该用规则来束缚死dnd的定位.

从广义上来说,山口山或者天堂这类型的游戏也可以属于dnd,是这些游戏让更多
的人了解了dnd这个圈子,起码玩过山口山的人,再玩无冬不会太陌生吧,里面的
职业,怪物很多都有着相似之处.

Azrael 发表于 2008-2-26 09:33:20

显然 dnd游戏本就不是如此狭隘的存在,何为一定要有要遵守规则一说规则又是哪个规则呢?hoho 这其中必然有所误会的吧? (口胡~~~只有一条,游戏过程中服从DM是便是一定的)

但显然天堂算dnd是最有点牵强,甚至连DDO都根本算不上。这就是我要说的“本质”上是不同的

规则确实无所谓,D20和D10都不会有本质的差距,我可以把星战 废土规则的产物划到dnd一类,却不会接受这种意义上的泛DND(这种称呼本身就有问题)。

那不过是使用类似题材的游戏而已,换句话说像的东西不代表是,我很难想象有人因此就“了解”dnd

举个例子:你可以吧任何奇幻题材的游戏称之为奇幻文化,但却不会因为你对某个奇幻游戏很感兴趣而就此迷上所谓的“奇幻”。在更大范围内dnd的设定本身就只是沧海一粟,完全没有必要把和“奇幻”沾点边的都称之为泛DND……

正如我前面所强调的,别认为dnd就代表一定好玩,更多不过是陷入商业炒作的怪圈。

暗黑就是暗黑,上古卷轴就是上古卷轴,ddo是ddo。即使他们都是好游戏……而称之为dnd的东东也有自己的生存方式,其本身同样不足以承载太多额外的期待(如果你只是冲着某款标着dnd的电视游戏去的,那么肯定会走错门),dnd的本身就是一个TRPG规则而已,便是如此简单平凡。

ps:好吧,经典是要人创造的,不要信广告。

然后发现扯太远了,mmmm 其实我很能理解一些“喜欢DND”游戏的想法,这可以称之为喜欢奇幻题材的游戏。毕竟我自己可以说是因为视频游戏而更多接触所谓之规则乃至一些人。也因此也会JJYY说,DND真正吸引人的东西和只从CRPG感受到的会大大不同……

在ody也有很多板块~~~内容深似海

白色乌鸦 发表于 2008-2-28 11:02:08

回复 #38 -mj- 的帖子

DND 的PCGAME吸引人的无非是复杂深邃的背景设定,人物设定和职业设定,至于计算规则,那只是一套算法而已,就算WOTC把算法做了无比颠覆的变革,对PC游戏玩家本身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DND的CPRPG要有优势,只能在效果和剧本上做文章,战斗系统是已经定下来的,改不了
效果,无非是看引擎,现在也就BIOWARE的引擎拿得出手,可惜跟很多欧美RPG大作比起来不说差,也没有明显优势
至于剧情,一向强调有广阔选择和多种路线的DND游戏到了今天的NWN2已经极其线性化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不把人物之间的冲突和交流,把整个大的剧情构架做得有点吸引力,岂不更是白白浪费了DND在背景设定上的优势?而且这样各方面都不出众的游戏又怎么能讨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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