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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irdan

[职业] 精明的野蛮人 The Canny Barba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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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 20: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我头像就知道,我是善良可爱的。
而且,都说是咸鱼了,还能翻身么?[s:9]
发表于 2008-8-1 20: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orz。。。   我不是咸鱼  OK?
我只是比喻一下

而且 头像又能证明什么呢?
发表于 2008-8-1 23: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羽.黑袍 于 2008-7-30 11:53 发表
对付炮灰还需要更好的陷阱吗?大量的火球陷阱已经十分给面子了,对付他们用不到陷阱套装。[s:13]

我无意介入到私人的恩怨当中?不过作为一个黑袍就应当要有自己的风范,我并不反对别人撒谎或者迷惑自己的对手,但出尔反尔就是另一回事情了,上面的话我想在任何会认为你“善良可爱”的人都会将其视为一种力量宣言,所以拿出点骨气来,不要再像个哭丧着脸的小孩子一样做这种有失身份的事情。。。
[y:16] 另外偷窃别人的商业创意,盲目的追风到哪里都是经商的大忌和令人不耻的行为,所以你将受到商业制裁委员会(不管你听没听过,这都是个真实有效新近成立的合法组织,由生前信仰渥金却满怀怨念的亡灵和一些异界生物组成,成员多为杀手和强力术士)频繁而又致死方休的无尽追杀,或者是购买由本社出版的《陷阱:我的塔,我的爱》这本书,上面有Szass Tam的亲笔签名而且你还会拥有随书附赠的各类素材(其中包括一颗记录着由多种生物演示的在陷阱作用下饱受折磨的详尽过程的记忆水晶,非常富有教育意义)。。。
[y:19] 同时这件事教育了我们品牌的重要性,所以各位来自荒野剽悍英勇的男女勇士们,请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徘徊在法师塔下的巫师,魔像或各类可疑生物,不要购买任何来路不明(极有可能散发着。。。某种令人厌恶的味道)的物品,任何来自于本人或其代理的商品都加盖有本人的族徽作为商标,并附有野蛮人才能开启看懂(得益于一位精通遗传学的魅魔女王的教诲,在此向她表示感谢)的魔法密文。。。。
发表于 2008-8-2 21: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说得真是好啊
很久没有听见这么让人畅快的话了

[s:8] 大快人心啊
发表于 2008-8-2 23: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我错了,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可是,我说的火球陷阱是针对炮灰的呀!没说没准备对付其他生物的陷阱呀![s:7]
好吧,你也许觉得我强词夺理,可是你真的认为高塔周围只有对付炮灰的陷阱么?
那么我以后会全面的讲述的,不会在做那样的事了。
还有,我真的是长的人畜无害呀!见过我(但不了解我)的人都这么说... ...真是的... ...

PS:并不是人人都买的起品牌的,我的产品绝对注重质量(反正还要拿回来),你应该相信我们的信誉(尽管偶尔稍显不可靠,但既然你不了解我们的本来面目... ...)
   至于说剽窃创意,纯粹来源于两个想法的作祟,不是故意的,1,肥水不流外人田,2,跑灰很穷,购买力有限。所以,我向你道歉,是我不好。但,不论如何,你提醒了我,我定要在前往我塔的必经之路上设个小店,专卖攻塔必备产品(这次,我绝对要向权威法师公会提交质量证明及准许售卖申请,向当地政府申请品牌及售卖资格。)
 楼主| 发表于 2008-8-3 21: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本串已离题多时,请各位版友回到野蛮人的角色扮演进行讨论…
发表于 2008-8-3 22: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如此,主要还有我刚刚注意到黑袍阁下通往小母龙穴居地的专署徽章,那么我无条件的接受妥协了,这与您是否真的“人畜无害”无关,只是“不要招惹女人”一向都是我的座右铭,一般情况下我都是要直到对方买下那本书才会准备罢手[s:2] ,不过如果有需要的话,还是可以用优惠价租借给您,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我们都一贯注重任何一款商品的品质,但请注意不要轻易尝试倒数第2章的内容,威力过于巨大,实力不足者难以驾趋。。。
[y:19] 楼上的话说的没错,的确相当的有趣,而且能有一位强有力的并且性感美丽女性领队一直以来都是我的梦想,那样只用悠哉悠哉的跟着装傻充楞就好,还可以时不时的望望蓝天发发呆,只需要在偶尔必要的时候挥一挥法仗制造点火焰来渲染气氛(可能的话也许连嘴都不用张一下),慵懒是没有职业限制的。。。。[y:21]
发表于 2008-8-3 23: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说的对,抱歉,我也正准备提醒自己注意这个问题,很对不起
发表于 2009-3-31 10: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带个魔像是不需要分经验的,而带个野蛮人会少一半经验,所以我还是选择带一个魔像
发表于 2009-3-31 17: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野蛮人就别抱怨了,纵然做魔像替代品,还是有人愿意找你们做队友,看看圣武士一般不是情节硬塞都没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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