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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la

[苏珊娜·克拉克] 乔纳森 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 (韩慕照翻译版- 连载到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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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5 21: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2章 受英格兰魔法精神感召,诺先生助战大不列颠
(1807年十二月)

十二月的一天,在奇普赛德大街,两辆大马车相撞。其中一辆载着成桶的雪利酒,这辆车被撞得翻了个儿。两位车夫正吵吵着到底谁该负这个责,几个过路人发现,有个桶子开始往外漏雪利酒。不一会儿,事故现场便聚起一伙酒客,他们拿着杯子、罐子,把漏出来的酒接住;他们还拿来了钩子、棍子,打算把漏不出酒的桶子凿出窟窿。两辆马车加上大批聚众,没花多少工夫,便把奇普赛德大街堵了个水泄不通,马车排成的长龙,塞满了附近的普特力街、针线街、巴罗多马巷;而反方向的奥尔德盖特路、纽盖特路、念珠路,也无一例外。行人、车马挤作一团,理不顺,拆不开。

肇事车夫其中一位英俊帅气,另一位大腹便便。吵过嘴,两人言归于好,模样活像酒神巴克斯和他师父塞利纳斯一起在宴会上快活地大叫。为了满足自己,同时娱乐群众,他俩打算把街上所有马车的门都掀开,瞧瞧里面的有钱人在做什么。有钱人的车夫和男仆试图阻止如此无礼的举动,然而,群众数量太大,拦都拦不下;群众酒喝得不少,脾气暴一点的车夫用鞭子抽,他们也不怕。胖车夫在其中一辆马车里发现了诺瑞尔先生,大叫起来:“嗬!是老诺瑞尔!”帅车夫也凑过来,两人一起爬进车里,握着诺先生的手,一张嘴喷了诺先生一身酒香:他们向诺先生保证,立刻清除一切路障,好让“封锁法军”的英雄路途通畅。他们说到做到——缰绳松了,有钱人的马车被赶到染皮匠作坊之类的破场子,或是退进了脏污的小砖巷,墙卡住了车,把车上刷的清漆都蹭掉了。这两位车夫带领群众成功地为诺瑞尔先生扫清了路障,随后,他们一路护驾,把诺瑞尔先生送回了汉诺威广场。他们情绪高涨,帽子在空中飞翔,他们把诺先生的事迹谱了曲,一路放声歌唱。

看这架势,诺瑞尔先生立了功,人人欢欣鼓舞。法国海军大部分都受了骗,在港口滞留了十一天。这期间,英军在比斯开湾、英吉利海峡和北海自由行动,多项任务圆满完成。新派出的间谍在法国多处地区安营扎寨,回国的情报员则一并带回了关于波拿巴本人的新情况。英国商船把咖啡、棉花、香料运到了荷兰和波罗的海港,途中没有收到任何干扰。

据说,拿破仑•波拿巴把法国翻了个底儿朝天,想找一个魔法师为自己服务——结果一无所获。伦敦的大臣们惊讶地发现,他们终于让自己的国民满意了一回。

诺瑞尔先生被请到了海军部。他坐在首长会议室里,喝着马德拉葡萄酒,紧挨着火炉,十分悠然地和海军第一上将墨尔格雷公爵以及军部秘书长霍勒克斯先生侃侃而谈。壁炉上方雕刻了一些航海器材的图案,摆着几簇花环,诺先生见了赞叹不已。他向在座各位描述了赫特福图书室里的雕刻有多么美好。“然而,”诺先生说,“我还是羡慕您,公爵,当真羡慕。这都是您擅长使用的工具,制造得如此精致!我多希望自己使用的工具也能如此。当一个人看见工具整齐地摆在手边,或者工具的图案刻在英国产的好橡木上,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他激动,还有什么比这更能激起他工作的热情?然而,魔法师必需的工具极少。公爵,告诉您个小窍门:慢慢您就发现,一个魔法师,他身上带的家伙越多——什么彩色药粉啊、猫咪标本啊、魔术帽子之类的——他的法术就越假。”

那么,霍勒克斯先生礼貌地问,魔法师必需的“极少”几样工具都是些什么呢?

“哪里!根本算不上什么东西,”诺先生说,“只需要一口银盆,用来看幻影。”

“哦!”霍勒克斯先生大叫起来,“无论如何我都要开开眼!敬爱的先生,您不会不答应吧?哦,诺先生,能不能求您在银盆里变出个幻影让我们见识见识?”

一般情况下,诺先生是不会满足他们这种看热闹的心理的,但是今天海军部的招待令他十分满意(两位大人对着诺先生,恭维话说了一箩筐),于是他二话没说便答应了他们的请求。仆人被派去找一口银盆。“要直径大约一尺长的,”诺先生说,“里面得盛干净水!”

海军部新近下令,命三艘战舰在直布罗陀南部会师。墨尔格雷公爵很想知道任务是否完成——诺瑞尔先生可否看得到?诺先生不敢肯定,但答应一试。银盆端了进来,诺先生俯身观察。墨尔格雷公爵和霍勒克斯先生都感觉:此情此景,将英格兰魔法的古韵体现到极致;自己仿佛回到了斯托克斯、高布列斯和乌衣皇的时代。

银盆里的水面上浮现出一幅图景:三艘战舰在蔚蓝的海面上航行。盆子封不住地中海炽烈的天光,光线打进了腊月里昏暗的房间,照亮了正往盆子里看的三位先生的脸。

“这画儿会动!”墨尔格雷公爵惊讶地大叫起来。

画面确实在动。一朵朵美极了的白云飘在蓝天里,军舰破浪而行——还能看见甲板上的小人走来走去。墨尔格雷公爵和霍勒克斯先生一下子就认出船上的标记:英皇御舰“温切斯特的凯瑟琳”号、“桂冠”号和“人马”号。

“哦,诺瑞尔先生!”霍勒克斯先生叫了起来,“人马号的巴里舰长是我的表弟。您能让我看看他么?”

诺先生局促不安地扭了扭身子,“咝”地一声猛抽了口气,随后狠狠盯着银盆。水面上渐渐显出个人来,在船尾甲板上走来走去。此人粉红面庞,金黄头发,仿佛胖娃娃天使长得太大。霍先生说这位正是他的表弟——巴里舰长。

“看着挺精神的,是吧?”霍先生说,“看他状态这么好,我真高兴。”

“他们在什么方位?您看得出么?”墨尔格雷公爵问诺先生。

“唉唉唉,”诺先生说,“幻化影像这门技术可谓极不准确。[1] 今有幸为阁下展现我军军舰,本人已感欣慰。几艘军舰恰是您想找的,本人更是荣幸之至。实话实说,今天的成果已超出预想。更多的信息,本人恐怕无可奉告。”

诺瑞尔先生当日所为,令海军部喜出望外,墨公爵和霍先生思前想后,看看手头可还有什么事能交给这位法师来办。皇家海军新近俘获了一艘法军战舰,船头雕的是一尊美人鱼像,双眸亮蓝,双唇艳粉,一头金色卷发熠熠夺目,发上披覆着木制的海星和螃蟹,可谓匠心独具;一条鱼尾镀了银,看上去仿佛涂了糖霜的姜饼干。据说,这条船在被俘之前,曾经到过土伦、瑟堡、安特卫普、鹿特丹和热内亚。也就是说,这条美人鱼曾亲见法军多处防御工事,也曾目睹波拿巴皇帝时下造船计划的进展。霍先生请诺先生在这条美人鱼身上下个咒,让她把见过的事情都说出来。诺先生下了咒,美人鱼也开了口,然而一开始,她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她对英国人的敌意毫不动摇,如今能够张口说话,令她兴奋不已——终于能把对敌人的仇恨一吐为快。自从被雕在船头,她便整日与水手为伍,骂人话学了不少。如今谁要是近了她的身,她张口便“敬”他几句,嗓音活似狂风中的桅杆和椽子吱嘎作响。见了英国人,她不光嘴上骂。有一次,三位海员上船干活,走进她木胳膊够得着的范围之内,她大手一伸,便把他们捏起来扔到海里去了。

霍勒克斯先生亲自到朴次茅斯审她,后来也受够了,威胁说要把她砍了烧火。虽说是法国制造,这条美人鱼却是十分勇敢,她说她倒要看看谁来点火。她示威般地拍打尾巴,挥动手臂,头发上所有的海星和螃蟹都立了起来。

当初俘获这条法国船的,是一位年轻英俊的船长。他被派去同美人鱼讲道理,问题才算解决了。他用清楚明白的法文向她解释如今的形势下英国为什么对,法国为什么错。不知是因为他的话有说服力,还是因为他的脸有魅力,美人鱼把霍先生想知道的事都说了出来。

诺瑞尔先生的公众影响逐日扩大。在圣保罗大教堂附近,一位名叫霍兰的制版匠开着一家印刷店。此人很有经营头脑,他应时而动,专门打造了一幅诺先生的版画像,在自家店铺中出售。画面上,诺先生身旁还有一位年轻女子,身着宽袍,布料明显太少。大堆看上去坚硬厚重的黑色物质环绕在女子身旁,却碰不到她身上。为使容貌锦上添花,她头戴一弯新月,别住额前垂落的碎发。这位女子掺住诺先生的胳膊(画面上的诺先生明显被这般待遇惊呆了),正努力把他往一座台阶上拉,另只手相当明确地指向坐在台阶顶端的一名中年女子。这位中年女子同样是穿着宽袍套着长褂,脑袋上却多了一顶模样英武的罗马头盔。她坐在那里痛哭流涕,似乎毫无顾忌。一头上了岁数的狮子是她此刻唯一的伴侣,卧在她脚边,一脸愁苦。这幅版画名为《受英格兰魔法精神感召,诺先生助战大不列颠》,该作品极受欢迎,霍兰先生一个月内就卖出了近七百幅。

诺瑞尔先生不像过去那样频繁地外出了。如今,他呆在家里,等着各界有力人士上门拜访。有时候,一个上午就会有五六架装饰着贵族纹章的马车停在他汉诺威广场的宅子门前,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而诺先生本人还是那个小老头,一如既往的沉默寡言、精神紧张,若没有德罗莱特和拉谢列二位先生,这些乘马车前来的贵客准会无聊至极。只要有人来访,一切“谈话”任务,都由德、拉二位先生承担。诺先生对这二位先生的依赖真是与日俱增。查尔德迈斯曾说,要是哪个魔法师肯找德罗莱特这样的人干活,准是不正常。而如今,诺先生简直离不了他。德罗莱特无时无刻不坐着诺先生的马车,替诺先生跑腿。他每天早早就来到汉诺威广场,把时下城中舆论讲给诺先生听——谁高升,谁下台,谁欠下了债,谁和谁谈了恋爱——于是,虽说诺先生独自坐在图书室里,城里那些事儿,他不比家庭妇女们知道得少。

更令人诧异的,要算是拉谢列先生对英国魔法那份投入。原因倒是不难理解。拉先生属于社会上处境比较尴尬的一批人——长期稳定的职业,他们一概不屑。拉先生深知自己的领悟能力高人一等,却从未花力气学习任何知识或本领。活了三十有九,什么工作都做不来。周围人的事迹,他看在眼里——人家年轻的时候埋头苦干,如今出人头地——他怎能不羡慕!如今,他成了当代最伟大的魔法师麾下总参谋,受御前大臣恳求答疑解惑,他怎能不情愿!当然,他表面还要装出以前那副不以为然的模样,内心却生怕丢了新到手的大权。有一天夜里,他和德罗莱特在贝德福德把酒深谈,席间二人达成共识:诺先生交际甚少,有他们这两个助手足够。随后二人结盟,誓要相互卫护,一致对外,防止任何第三方对诺法师产生任何影响。

拉谢列先生是头一个劝说诺瑞尔先生发表著作的人。公众对魔法的误解每天都在折磨诺先生,于是他每天都要哀叹公众的无知。“他们让我把仙灵给招来,”他抱怨道,“他们还要看独角兽、人面狮这样的东西。我法术的真正用途他们全然不知。他们只对那些低级无聊的戏法感兴趣。”

拉先生说:“先生,几个法术能让您的名声远扬,可它们传达不了您的思想。为这,您必得发表著作!”

“是,确实。”诺先生激动地大声说,“我一直有出书的意愿——正如您的建议——只是,恐怕还得再过些年,我才能腾出功夫动手。”

“噢,这我明白——要想写出本书来,可得忙一场呢。”拉先生懒洋洋地答道,“可我不是非要您写书。我的意思是两三篇文章。如今在伦敦和爱丁堡,只要您写点儿什么发过去,我敢说,是个编辑就乐得给您发表,各种期刊任您选。不过,假如您肯听我的,先生,我向您推荐《爱丁堡评论》。如今全国上下,只要是想表示自己有点水平的人,就不会不订这份刊物。您若是希望更多人了解您的想法,没有比这更快的方式了。”

拉谢列先生这番话相当有说服力,他描绘出的图景也相当美妙:图书馆的每一张阅览桌上,都放着诺先生的文章;每一栋宅子的客厅里,人们都在讨论诺先生的思想。听完拉先生一席话,若不是恨《爱丁堡评论》恨得太厉害,诺先生肯定已经坐下动笔写文章了。可惜,《爱丁堡评论》这份刊物是以发表激进思想、批判政府及反战言论闻名的,诺先生哪一样都不赞成。

“何况,”诺先生说,“我没有兴趣评论他人的作品。关于魔法的当代专著最是祸患,满纸胡言。”

“那您就这么写出来啊。您骂得越不留情,编辑越高兴。”

“可我想让更多人知道的,是我自己的想法,不是别人的。”

“啊,可是先生,”拉谢列说,“我们就要靠评判别人的作品、指出别人的错误,才能让读者更深刻地了解我们自己的意见。用一篇评论别人的文章传达自己的意见,还有什么比这更容易!别人的东西,我们只需要提一两句,文章余下的部分我们可以随心所欲展开自己的主题。我向您保证,大家如今都这么写。”

“嗯,”诺先生若有所思地说,“您说得也许没错。可是,不行。要是我真这么写了,就仿佛我在声援那些最初根本就不配发表的东西。”

说到这份上,诺先生算是劝不动了。

拉谢列很失望。《爱丁堡评论》上的文章无论是文笔还是思想,都远远超过同类刊物。全国上下,从最贫寒的牧师到国家元首,人人都在如饥似渴地阅读。与《爱丁堡评论》相比,其他刊物都黯然失色。

他决定还是放弃提议。当他快要把这件事完全忘记的时候,突然收到一封信,来自一位名叫穆勒的年轻书商。穆勒先生毕恭毕敬地提出请求,希望有幸能与拉谢列、德罗莱特二位先生见上一面,具体时间由着二位先生的方便。信上说,他有一份提案,希望二位先生考虑——一份有关诺瑞尔先生的提案。

几天后,拉谢列在自己布鲁顿大街的宅子里,与德罗莱特一起,会见了这位书商。穆勒先生看上去精力旺盛,利落精干,当即就把提案放到他们面前。

“先生,本人同任何一位国民一样,目睹近来我国魔法的伟大复兴,不胜惊讶,不胜欢喜。国人以为这门技艺久已失落,今又重现,大众迎接它的热情令我震动。于是我相信,一部魔法类的专刊一定大有销路。文学、政治、宗教以及旅游类的刊物销路都不错——做刊物,这些题材一向都吃得开,可是魔法——诺瑞尔先生手里那真真正正、实践派的魔法——能占“一招鲜”。先生,您们说诺先生能不能赞成我的提案?我听说诺先生对这门学科很有得可讲。我还听说诺先生的见解十分惊人!当然啦,上学的时候,咱们每个人都学过一点儿魔法的历史和理论,可是英伦三岛已经太久没有人去实践它了,我敢说,咱们学到的那点儿理论一定错误百出。”

“啊!”德罗莱特叹道,“真是精辟,穆勒先生!要是听见您这一席话,诺瑞尔先生得多高兴啊!‘错误百出’——正是!亲爱的先生,若您有幸与诺先生一谈——本人曾与怹先生谈过多次——您就知道,这正是目前魔法研究的现状!”

“诺瑞尔先生长久以来最大的心愿,”拉谢列说,“就是让更多的人对当代魔法有更加正确的认识。然而,先生,个人私心总得为公家职责让路,海军部和陆军部的事,已经要忙坏诺先生了。”

穆勒先生礼貌地回答说,当然啦,一切要为国防大事让路,诺先生可是“国家英雄”。“不过我还是希望,咱们能想想法子,做做安排,不让重担落到诺先生肩上。我们可以单雇一名编辑,负责策划、约稿、审校——当然,一切都按诺先生的意思来办。”

“啊,是的!”拉谢列说,“没错。一切都按诺先生的意思。我们会坚持这一点的。”

会谈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了,双方都十分满意。拉谢列和德罗莱特答应立刻将此事传达给诺瑞尔先生。

德罗莱特目送穆勒先生走出房间。“苏格兰人。”门刚一合上,他便发了话。

“噢,没错!”拉谢列答应着,“可这有什么关系。苏格兰人都有能力,特别会办事。这回事情一定顺利。”

“他这人看着到很体面——算得上绅士。只是有时候他右眼盯着一处不动,左眼却满处转。这怪样子让人不舒服。”

“他右眼是瞎的。”

“真的?”

“是的。坎宁告诉我的。他小时候,学校有个老师拿小折刀扎进他眼里去了。”

“我的老天!话说回来,亲爱的拉谢列,想象一下吧,整整一部刊物听凭一个人的意思!我简直不敢相信!咱们告诉诺法师,他准会吓一跳。”

拉谢列先生笑了。“他会以为这再正常不过了。什么都盖不过他的虚荣心。”

正如拉谢列所料,诺瑞尔先生没觉得这项提案有什么特别好的地方,反而立马开始挑毛病。“计划本身是很好的,”他说,“可惜无法实践。我自己没时间做期刊的编辑工作,然而任务如此艰巨,我也不能将它交给别人。”

“我之前也是这样想的,先生。”拉谢列说,“不过后来,我想起了波地斯海德。”

“波地斯海德?波地斯海德是什么人?”诺先生问。

“他么,”拉谢列说,“他过去是个理论魔法师,后来……”

“理论魔法师?”诺先生紧张起来,打断了他的话,“您知道我是怎么看待理论魔法师的!”

“是啊,可您还没听见我后面要说呢。”拉谢列说,“他对先生您充满敬意,一听说您不赞成理论派,他当即便终止了研究。”

“他当真?”听到这儿,诺先生略感安慰。

“他写过一两本书。具体书名我记不清了——什么十六世纪魔法史的儿童读物之类的。[2]先生,我感觉,您若是把刊物交给波地斯海德公爵来办,是十分保险的。您不赞成的东西,他一个字都不会印;他是全国闻名的大好人。让您满意,是他最大的心愿,这点我敢肯定。”[3]

稍带些勉强,诺瑞尔先生答应见波地斯海德公爵一面,于是德罗莱特写信邀他来汉诺威广场。

波地斯海德公爵三十八岁上下,身材又瘦又高,手脚又瘦又长。他常穿一件颜色发白的外衣,配浅色裤子。他性情温和,有点儿事就让他不自在:自己个子太高,不自在;自己过去是搞魔法理论的,不自在(他是个聪明人,他能看出诺瑞尔先生不满意他);眼前德、拉二位先生见过世面,打扮精致,让他不自在;再看诺瑞尔先生——他心目中的大英雄——更是让他格外地不自在。有一刻,由于太过紧张,他站在那里,竟自前仰后合起来——个子高,再加上衣服颜色发白,他整个人看上去活像狂风中一棵白桦树。

紧张归紧张,他还是把能受邀与诺先生面谈的荣誉感表达了出来。看波地斯海德公爵对自己如此敬重,诺先生很受感动,当即大方地允许波地斯海德公爵重拾魔法研究。

波地斯海德公爵很高兴。后来,他听说自己要做的事就是长时间坐在诺先生客厅的一角,汲取诺先生对当代魔法的看法,再根据诺先生的指导,编辑穆勒先生的新刊物——他简直想象不出世上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

新刊物定名《英国魔法之友》,题目取自前一年春天斯刚德斯先生给泰晤士报写的那封信。奇异的是,这《英国魔法之友》上的文章,无一出自诺瑞尔先生之手。人们发现,诺先生几乎一篇文章都写不成;他对自己写的东西永远不满意;他永远担心自己把握不好分寸。[4]

早期《魔法之友》刊登的文章,能激起严肃魔法学习者兴趣的东西不多。唯一娱乐读者的,是波地斯海德公爵代表诺瑞尔先生所作的檄文——文章抨击了少爷魔法师、小姐魔法师、街头魔法师、游民魔法师、神童魔法师,讨伐了约克魔法师协会、曼彻斯特魔法师协会、一切类似的魔法师协会——只要是同行,无一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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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四年后的半岛海战上,诺瑞尔先生的弟子,乔纳森•斯特兰奇,也对这种法术做出了类似的批评。

[2]
说这段话的时候,拉谢列先生把波地斯海德公爵所著几本书的书名混在一起了。到1808年年初决 定放弃魔法研究为止,波地斯海德公爵总共出过三本书:由伦敦朗文出版社于1801年出版的《杰奇•贝拉西斯传》、1805年出版的《尼古拉斯•古博传》,以及1807年出版的《写给孩子看的乌衣皇的历史》,配有托马斯•彪依克的版画插图。前两本书分别对两位十六世纪的魔法师进行了研究,诺瑞尔先生对这它们评价不高。《写给孩子看的历史》更是令他生厌。相反,乔纳森•斯特兰奇却认为这本小书写得相当好。

[3]
“奇怪的是,他如此富有(波地斯海德公爵拥有英格兰大片土地),却如此谦逊。不仅如此,他还是个好丈夫,是十个孩子的父亲。斯特兰奇先生曾经对我说,看波地斯海德公爵陪孩子们玩耍,是世上最令人开心的事。说实话,公爵自己有时就像个孩子。他学识渊博,却看不出他人的罪恶——对他来说,这就仿佛中国话一般不可能拿起来就看懂。我大英国芸芸贵族,数他最温文尔雅。”
(节自:《乔纳森•斯特兰奇传》——约翰•斯刚德斯 著。约翰•穆勒出版社,伦敦,1820。)

[4]
1808年二月,《英国魔法之友》第一期发行即大受欢迎。1812年,诺瑞尔和拉谢列声称该刊物的发行量已超过一万三千册,然而该数字是否可靠,有待查考。
1808至1810年,波地斯海德公爵名义上是该刊物的主编,然而毫无疑问,来自诺瑞尔、拉谢列二位先生的干预决不算少。关于营办这份刊物的主要目的,诺先生和拉先生产生了一定的分歧。诺先生认为,《魔法之友》首先是要让英国大众认识到英国当代魔法的重要性,其次是要纠正以往人们对魔法历史的误解,再次是要讨伐自己所憎恶的某一些或者某说一类魔法师。诺先生不愿意在刊物上发表有关任何具体法技的讲解——也就是说,他根本不想让这本刊物的读者学到任何知识。波地斯海德公爵对诺先生的敬仰是无止境的,他认为自己作为编辑,首要职责是跟从诺先生一切指示。于是,早期的《英国魔法之友》枯燥无味,令人困惑——文中不乏故意删节,理论常常自相矛盾,阐释也多含糊其辞。拉谢列在一旁深知该如何利用一本期刊来支援英国魔法的复兴,他竭力争取让文章的笔调轻松一些。波地斯海德谨小慎微的作风令他忍无可忍。他想了想法子,耍了耍手腕,终于在1810年成为该刊物的另一位主编,与波地斯海德公爵联合任职。
约翰•穆勒一直是《英国魔法之友》的发行商,1815年初他与诺瑞尔大吵一架后,合作关系解除。诺瑞尔撤资,穆勒只得将该刊物转让给一家 “托马斯•诺顿•朗文” 出版社。1816年,穆勒与斯特兰奇计划创办一部能够与《英国魔法之友》相抗衡的刊物,名为《仙仆》,可惜只发行了一期便停刊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3-15 21: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3章 针线街的魔法师
(1807年十二月)

  
毋庸置疑,伦敦最出名的街头魔法师要数闻秋乐。他的魔法篷子支在圣克里斯托弗•列•斯托克斯礼拜堂的门口,地处针线街,正对中央银行。我们很难搞清楚,在这块地方,究竟是中央银行的名气更大,还是魔法篷子的名声更响。

闻秋乐名声远扬(或者说臭名昭著)的原因是个谜。他不比那些披着长发,门口挂着脏兮兮的黄帘子的骗子更有魔力。他的咒语不起作用,他的预言从未实现,而他一阵阵的神魂附体,一看就知道是表演。

多年来,他仿佛上了瘾似的,就爱跟泰晤士河神进行深沉、冗长的会谈。只见他突然陷入一阵昏迷,随后便向河神发问。河神的回答从他嘴巴里冒出来,音调低沉,还带着点风声、水声。1805年冬的一天,一名妇女给了闻秋乐一先令,托他问问河神,上哪儿才能找到抛弃她的丈夫。河神道出大量惊人的消息,闻秋乐的篷子周围聚起一群人,都跟着听。有些看热闹的对闻秋乐的法力深信不疑,听到这一段神谕,他们惊叹不已。而其他人则开始笑话闻秋乐和那位妇女。其中一位(特别有创意的)趁着闻秋乐滔滔不绝,把他的鞋子给点着了。闻秋乐立马恢复了清醒:他跳来跳去,大呼小叫,一时间又想把鞋子脱掉,又想跺脚把火踩灭。这一场,围观群众看得津津有味。突然,有个东西从闻秋乐嘴里掉了出来。两个看热闹的过去捡起这东西,细细察看:不到四公分长的金属小物件,形状像个口琴。其中一人把它放进嘴巴里,便也能用泰晤士河神的声音说话了。

就算当众现眼,闻秋乐也还是保住了一定威信,保住了在当地的名望——也就是说,作为伦敦所有街头魔法师中的一员,闻秋乐还是有一定群众基础的。诺瑞尔先生的朋友和崇拜者们经常劝诺先生去会会闻秋乐,然而他们惊讶地发现,诺先生竟一点儿要去的意思都没有。

十二月底的一天,伦敦上空的积云堆成了山,风儿作怪,天气时阴时晴,雨点打在玻璃窗上,噼啪作响。这会儿,诺瑞尔先生正守着一炉旺火,舒舒服服地坐在图书室里,手里捧着一卷托马斯•兰切斯特的《鸟之语》,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不少好吃的东西。他翻着书页,寻找自己最喜欢的段落,这时突然话音响起,差点把他吓丢了魂儿。此人嗓门颇大,口气轻蔑——“你这个巫师!你以为你干的那点儿事吓住了所有人么!”

诺先生抬起头来,惊讶地发现房间里站了个陌生人。这个人瘦骨嶙峋,破衣烂衫,活似一只秃鹰。他的脸色像放了三天的牛奶,发色像飘着煤灰的天空,再看那身衣裳,颜色就好比泰晤士河流到了瓦坪 [1]——头、脸、衣服,没有一处干净。然而除了这些地方,他看上去更符合多数人心目中魔法师的模样(诺瑞尔先生几乎正相反)。他站在那里,身子挺得笔直,灰眼珠里燃着怒火,一副飞扬跋扈的神情。

“噢,是啊!”这个人怒目注视着诺先生,嘴巴没停。“你自我感觉挺良好啊!你给我听好了:你出山这回事,很早以前就有人就预料到了。我等了你二十年了你才来!这么长时间你猫到哪里去了?”

诺瑞尔先生十分震惊,坐在那里盯住他,瞠目结舌,一言不发。诺先生感觉仿佛被这个人掏了心,心底的秘密一下子昭然若揭。来伦敦之前,诺先生就已经意识到:其实自己早就可以动手了;几年前自己就已经能用魔法为英格兰助战;若早动手,法国人肯定早已被打退,英国魔法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肯定早已像自己期望的那样高。他担心由于自己拖沓而辜负了英国魔法,这种想法长期折磨着他。今天这一场,仿佛自己的良心化作肉身,站出来做自我批评。因心情波动,诺先生对眼前这位神秘人物无计可施,只是结结巴巴地问他是谁。

“我是闻秋乐,针线街的魔法师!”

“噢!”诺先生发现他原来并不是什么神仙鬼魂,这才放了心。“我猜你是上我这儿来求我的吧?那你干脆直接走吧!我不把你当同行,我什么都不会给你!我不会给你钱。我不会帮你的忙。我也不会把你引荐给任何人。我告诉你,其实我打算……”

“你又犯糊涂了,巫师!我不是为了我自己。我上这里来,是要把你的命运传达给你——这是我命里注定要完成的任务。”

“命运?哦,你这是要给我算命了,是不是?”诺瑞尔先生轻蔑地说。他站起身,狠命地按铃儿,然而仆人都不见了踪影。“好吧,有些人声称自己能占卜,我对他们真没什么话好说。——卢卡斯!占卜术无疑是一种最恶毒的把戏,只有像你这种无赖才拿它来欺骗好人。魔法没有预言的功效,要是哪个魔法师说有,他就是个骗子。——卢卡斯!”

闻秋乐往四下里看了看。“我听说,只要是有关魔法的书,你都有。”他发了话,“大家都知道,亚历山大图书馆着火那会儿丢的书,你也都找回来了。我猜,这些书你都已经背下来了吧!”

“书籍、文献是学术研究的坚实基础,是知识的来源。”诺瑞尔先生严肃地回答,“不仅仅是魔法,一切学问都建立在此基础之上。”

突然,闻秋乐往前一站,弯腰凑到诺先生跟前,脸上的神情极为专著。诺先生下意识地住了嘴,也把身子向他凑了凑,仿佛要听听他有什么机密向自己吐露。

“我伸伸手,”闻秋乐低声说,“波涛汹涌,河水倒流……”
  
“你说什么?”

“我伸伸手,”闻秋乐的声音稍稍大了一点,“我敌脉断,血不再流……”

他站直了身子,张开双臂,合上双眼,仿佛忽然得道,陷入一阵狂喜。他接着说了下去,口齿清晰,声音充满激情,字字铿锵有力:

“我伸伸手,我敌心神,散若鸟兽;
我伸伸手,我敌倒地,宛如布偶。
拨开迷雾,透过雨帘,我身影初现;
静夜深深,睡梦沉沉,我潜入黑甜;
遥望北天,曙光初现。渡鸦齐振翅,我步履将至。
冬日密林,貌似安宁。忽闻咆哮声,我破林中静……”


“行了,行了!”诺瑞尔先生打断了他,“你以为我从没听过这些胡言乱语么?每条大街上的疯子都在嚷嚷这些老掉牙的疯话,每个挂黄帘子的盲流都这样故弄玄虚。翻开两百年以来任何一本写魔法的三流刊物,都能找到这些东西!‘渡鸦齐振翅,我步履将至!’我倒想问问,这是什么意思——到底是谁的步履,将至哪里去?——卢卡斯!”

闻秋乐没有理睬诺先生,他的大嗓门盖过了诺先生颤巍巍的小嗓子。

“雨水串我门帘,我自其间过;
顽石砌我宝座,我自其上卧;
三座王国,归我;英格兰,归我;
没有期限,无人能夺。
无名奴隶,头戴银冠,来自异乡;
无名奴隶,曾为王……”


“三座王国!”诺瑞尔先生大叫起来,“哈!我可知道这套胡话是在编谁了!原来是乌衣皇的预言!很抱歉,要是你准备用这个人的故事来打动我,那就算空忙一场。哦,没错,你绝对是白费力气!我恨哪个魔法师,也没有像恨他那样厉害!” [2]

“我敌利器,指我胸膛。入得地狱,供为圣物。
我敌战术,图我战负。入得地狱,收作经书。
远古战场,洒我血浆。地狱司事,寻血迹,去土壤,银牙杯中藏。
魔法无价,赠与我民。我民无知,遂轻视之。
雨帘遮天,滴滴皆法术。我民无知,遂不能读。
山石嶙峋,片片皆真传。我民无知,视而不见。
冬日枯木,根枝皆墨迹,我民无知,不解其意……”


“接受教育高、能力强的魔法师的辅佐,是我国人民与生俱来的权利。”诺瑞尔先生插嘴道,“而你又能为人民做些什么?故弄玄虚地扯些什么石头、雨水和树?这就好像高布列斯声称人们能从树林中的野兽身上学到魔法——我就奇怪了,怎么不上圈里去跟猪学,怎么不上街去跟狗学?这样的魔法,我国当代文明人不需要!”他怒气冲冲地瞪了一眼闻秋乐,而这一眼,目光却粘在闻秋乐身上。

闻秋乐穿戴漫不经心,脏兮兮的领巾在脖子上随便一兜,衬衫和领巾之间还露着点脏肉。这露出来的一小块皮肤上,有一道奇怪的弯印儿,鲜蓝色,仿佛钢笔划出的一撇。它也许是道伤疤——街头斗殴留下来的纪念——然而,它更像是南海群岛土著人身上的体绘,透着那么野蛮。闻秋乐这种人,能大大方方地闯进别人宅子指着人家骂,面不改色,这会儿竟显得十分尴尬。他发现诺瑞尔先生正盯着他那道蓝印看,便伸手塞了塞领巾,把那块脖子挡住了。

“两位魔法师,现身英格兰……”

诺瑞尔先生爆出一声惊叹,开始还算是“惊爆”,收声的时候只剩黯然一“叹”了。

“前者畏惧我出现,后者久把我期盼;
前者与罪犯为伍;后者自毁人生路;
前者之心,埋积雪下,匿密林深处,仍痛如针扎;
后者之宝,此生珍爱,落敌人魔爪……”


“噢,我算明白了,你上这儿来不为别的,专门是来侮辱我的!你这个冒牌巫师,你是在嫉妒我呢!你破不了我的法术,就来诋毁我的名誉,干扰我的生活……”

“前者孤独一生,自做囚牢;
后者独自上路,头顶风暴,寻觅高山上的黑塔……”


就在这时,房门开了,跑进来两个人。

“卢卡斯!戴维!”诺瑞尔先生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你们早干嘛去了?”

卢卡斯解释说是系铃铛的绳子出了点儿问题。

“什么?抓住这个人!快!”

戴维是诺瑞尔先生的车夫,典型干这一行出身,身材膘壮。他每天和四匹血统高贵、正值壮年的马儿斗智斗勇,这差事颇能强身健体。他一手抱住闻秋乐的腰,一手卡住他喉咙。闻秋乐奋力抵抗,同时还不忘继续怒斥诺先生。

“我独占黑色王座,暗影绰绰,
他们看不见我。
雨水串我门帘,我自其间过
顽石砌我宝座,我自其上卧……”


戴维和闻秋乐扭打至一张小桌旁,掀动了桌上的一摞书。

“啊啊啊!小心!”诺瑞尔先生大叫着,“看在老天的份儿上,给我小心点儿!他把墨水瓶踢翻了怎么办!他把我的书毁了怎么办!”

卢卡斯跑过去协助戴维,设法把闻秋乐抡圆了的胳膊绑到身后。趁这会儿功夫,诺瑞尔先生绕着图书室一溜小跑,把摆在外面的书全都收拾起来,放到相对安全的位置——其动作之迅速,已多年未见。

“无名奴隶,头戴银冠,”闻秋乐喘着粗气——戴维德胳膊紧紧卡住了他的喉咙,于是他的演说远没有之前那样动人心魄。闻秋乐最后奋力一搏,把上半身从戴维的拳头中挣脱出来,大喊:“远在异乡,无名奴隶将称王……”随后,戴维和卢卡斯半拽半抬,把他拖出了房间。

诺瑞尔先生走到火炉边的椅子旁坐下,拿起书想接着读。然而,他心神不宁,读不下去。他烦躁不安,啃着手指甲,满屋溜达,无数次回去细查那些在搏斗中散落的书籍,看看可有损坏(完全没有)。他做得最频繁的一件事,就是跑到窗边,焦急地向外张望,看看可有什么人在监视这栋宅子。三点钟左右,房间暗了下来。卢卡斯回屋把蜡点上,把火捅旺。查尔德迈斯跟在他身后进了屋。

“啊!”诺瑞尔先生叫起来,“你可算来了!你都听说了么?所有人都跟我对着干!魔法师们盯上我,打算害我。仆人们懒惰、玩忽职守——就算我让人切了喉咙,他们都无动于衷!还有你,你这家伙,你比谁都坏!我告诉你,这个人突然就站在我屋里了——简直像戏法变出来的!我又揿铃铛又喊人,愣是没人答应!你赶紧把手里的活都放下,你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去查这个人到底用了什么法术闯进咱们的宅子!他是从哪儿学来这些的?他都懂些什么?”

查尔德迈斯冷冷地瞪了他主人一眼。“好啊,若这是我唯一的任务的话,我已经把它完成了。他没使什么法术。咱们一个厨房丫头忘了把储藏室的窗户关上,这个巫师就爬进来了。他撞上你之前,一直在房子里摸索。事情就是这样。当时你叫人没人过来,是因为这巫师把系铃铛的绳子切断了,卢卡斯他们没听见你喊。后来,这巫师开始叫嚷,他们一听见动静就赶过来了。我说得对不对,卢卡斯?”
卢卡斯跪在壁炉边上,手里拿着拨火棍,点头说是。“这些当时我就想跟您说的,主人,可您就是不听。”

然而,诺瑞尔先生认准了闻秋乐有强大的法力,结果心里太过焦躁,仆人们的解释都安慰不了他。“噢!”诺先生说,“可我敢肯定他是要害我的。说实话,他已经害我不浅了。”

“是啊,”查尔德迈斯表示同意,“真不浅啊!这个人吃了咱们储藏室里三块猪肉糕。”

“还有两块软奶酪。”卢卡斯补充。

诺瑞尔先生不得不承认,如此行为,实在不像强大的魔法师能做出来的事。然而,若不找个出气筒,诺先生是没法彻底踏实下来的。查尔德迈斯和卢卡斯恰好就在身边,于是诺先生逮住他们俩,开始发表长篇大论。他言语间不乏对闻秋乐的抨击,骂他是有史以来败类中的败类。结尾处,他还不忘恶狠狠地甩出几个例子,暗示那些懒惰、放肆的仆人们,也都没什么好下场。

查尔德迈斯和卢卡斯自从来到诺先生门下,基本每个礼拜都要听这么一场,于是此刻二人并不以为然,只等主人把怒气都撒干净。诺先生一住嘴,查尔德迈斯便说:“先不提肉糕和奶酪,单说他闯进来找你,等于是给他自己找麻烦,还要冒着被绞死的风险。他到底想干嘛?”

“噢!他是要把乌衣皇的预言说给我听。没什么新鲜的,跟别的预言一样不知所云。里面提到了战场、王座,还有什么银冠。不过,他说这一套话,最想强调的,是另一位魔法师的存在。我估计他是说他自己呢。”

诺瑞尔先生一放下心来,知道闻秋乐并不是自己的大敌,便后悔自己当初何必非跟他争论。他心想,当时要是保持住高高在上的派头,一言不发,情形也许会好得多。不过,回想起来,当闻秋乐被戴维和卢卡斯往外拖的时候,模样并不像之前那般令人生畏了——想到这里,诺先生感到一丝安慰。接着,他又意识到,自己的学识与能力不知要比闻秋乐高上多少倍。于是,诺先生逐渐踏实下来。可惜,这份安宁太短暂了。诺先生重新拿起《鸟之语》,刚一翻开,就看到下面这一段话:

“……飞鸟投身虚无,心存狂想。我法法技,无非如此。飞鸟之法力,世间生灵,无一能及。纵是其间弱者,足以越俗世,至彼岸。清风拂面,书卷微翻,乌衣皇现身处,即是风源。原野小兽,法术粗莽,乌衣皇现身处,尽显我法高妙。风潇潇,雨飘飘,树声滔滔,乌衣皇现身处,万物言语,吾等皆通晓……” [3]

两天之后,波地斯海德公爵再次到访,诺瑞尔先生当即走到公爵面前,说了下面这些话:“公爵,我想,您得在期刊上好好批评一下托马斯•兰切斯特。多年来,我对《鸟之语》评价很高,我把他写这本书看作是一次壮举:他尝试着把黄金时代魔法师的法技描述得清晰易懂。然而,经过细查,我发现,他写的东西依然受到那个时代魔法师恶习的影响……他的东西太玄,公爵!他的东西太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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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瓦坪 (Wapping),位于泰晤士河北岸。伦敦最早的地下工程是地下排污工程,将处理过的污水排放入泰晤士河。北岸瓦坪一带的河水,尤为脏臭。——译者著

[2]人们普遍认为乌衣皇拥有三座王国:一座在英格兰,一座在仙境,还有一座,颇为奇异,位于地狱的尽头。

[3]托马斯•兰切斯特. 对《鸟之语》的阐释, 第六章.

(未完)
 楼主| 发表于 2007-3-15 20:4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韩慕照大人的译版(另外一个翻译版,目前连载中),给没看过此书的人试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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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瑞尔先生

苏珊娜•克拉克 著
韩慕照 译


                   第一卷   诺瑞尔先生

“他几乎绝口不提魔法,可若是打开话匣子,就好像在讲历史课,没人听得下去。”

                   1. 赫特福的图书馆                 
               (1806年秋 – 1807年初)

  很多年前,在约克市里有一个魔法师协会。每月第三个礼拜三,魔法师们便会聚在一起,相互朗读关于英国魔法史的一些冗长无趣的文章。

  他们可都是正人君子,也就是说他们从未用魔法做过什么坏事,事实上也没做出来什么好事——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念过一句咒语,没有一个人用魔法动过别人一根毫毛,没有一个人可以使一片树叶摇晃或是改变一粒灰尘飘浮的方向。虽然有这小小的不足,他们仍被看作是约克郡最聪明最有魔力的绅士,名声远扬。

  曾有一位伟大的魔法师在评价魔法这项事业时说道,从事它的人们“……要想获得哪怕一点点的知识,也一定要绞尽脑汁、反复思量。分歧与争论是不可避免的……[1]”约克的魔法师们这些年来的确证明了这一点。

  1806年秋天,这个协会接纳了一名新成员,此人名唤约翰•斯刚德斯。在他参加的第一次例会上,斯先生起立发言。他先是对约协的优良传统大加赞扬,提到很多知名魔法师和历史学家某某某都曾是约协的成员,言外之意,能亲赴约克出席这样的会议,真是三生有幸。“北方的魔法师,”他赞道,“比南方的更加德高望重。”斯先生还提到他本人学习魔法多年并了解所有伟大前辈的光荣历史。他阅读最新的出版物,拙作也曾见诸报端。然而近来,他开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魔法的丰功伟绩为何只停留在历史文献上?为何在如今的街头巷尾、新闻时讯中无处可寻?斯先生很想知道当代魔法师为何只将魔法诉诸笔端却不思实践,或简而言之,为何魔法在英格兰销声匿迹。

这是所有人共同的疑问。早晚有一天,每一个孩子都会问他们的师长或父母这样的问题。然而,这些博学的约克魔法师们听到以后却大为不悦,原因在于,他们其实和普通人一样对此一无所知。

约协的主席(人称福克斯卡斯尔博士)向斯先生表示,提这个问题是不明智的:“依你先生的意思,是魔法师就有施法术的义务?一派胡言!难道天文学家必须移星换日?难道植物学家一定培育新花?魔法师研究魔法史,天经地义!先生认为还能多要求他们做些什么呢?”一位年长的学者(唤作“哈特”或是“亨特”斯先生一直没听清楚),淡蓝眼珠、淡色衣服,淡淡地发了话。他说有没有人提更多的要求根本无关紧要。正人君子不能施法术!施法术是走街串巷的巫师骗钱的营生。“法术”(从实践角度来讲)已经沦落, 只与下层社会相交,只能与吉普赛人、小偷之流相提并论,只令人想起蓬头垢面的下等人和挂着黄色脏窗帘的破屋里的住客。哦,不能,正人君子决不能施法术!正人君子应当研究魔法(再没有什么学问比这更高贵了!)而不能“碰”它。这位学者仿若长辈般淡淡地望着斯先生,说他希望斯先生并不曾试图念过咒语。

斯先生脸红了。

然而,上文提到的那句名言实为真理:魔法师之间永远存在分歧。此时,约协中有相当一批魔法师完全站到斯先生的立场上,他们认为,对于魔法学术界而言,没什么问题比这更具意义。斯先生的支持者中最激动的当属亨尼福特先生,他五十五岁,红脸庞,灰白发,相貌风度十分可人。当学者们你一言我一语争论走向白热化,当福博士己开始对斯先生进行人身攻击,亨先生几次三番走向斯先生,好言相劝:“别理他们,先生,我完全同意您的观点!”或是“您完全正确,先生,别被他们误导!就是因为缺少您这样的灼见,我们才裹足不前。现在有了您,我们总算能有一番成就了。”

这番暖人心肠的话语,斯先生没法儿不感激。这一场唇枪舌剑,斯先生已是倍受打击。“我想我是说错话了……”他悄声对亨先生说,“我可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我本以为先生们会很支持我的想法。”

起初斯先生只是沮丧,然而福博士一句冒失话把他的火儿挑了起来。“这位先生”福博士冷冷地盯着斯先生,“似乎是认定我们会落得像曼城协会一般下场!”

斯先生把头偏向亨先生:“我真是没想到约协里会有这么顽固的家伙。魔法若不能在约克生根发芽,哪儿还能有更肥沃的土壤呢?”

例会散了,而亨先生对斯先生的好意并未终止。他邀请斯先生到他位于彼德盖特的家与夫人女儿共进晚餐。斯先生是个穷单身汉,蒙此盛情,欣然前往。饭后,亨先生的几个女儿弹琴献唱。第二天,亨太太夸斯先生是个标准的绅士,然而她恐怕这样温和的脾气换不来什么好报,现在这年月,谦虚善良的人似乎不吃香了。

这两位先生之间的友谊与日俱增。后来斯先生每周总会在亨先生家待上两三个晚上。一次,有很多年轻人在场,于是免不了有一场舞会,人人兴高采烈。而斯亨两位总是借机溜到外边去,讨论他们两个真正感兴趣的话题:为什么在英格兰,魔法销声匿迹。二人虽乐此不疲(每每谈至凌晨),但讨论毫无成果。也许,这样一个问题确实没什么好谈的,因为二百多年来,各路魔法师、博古家和学者一直都没能得出什么结论。

亨先生大高个子,总是乐颠颠的,满脸笑意,精力充沛,随时准备干番事业,乐于出谋划策。然而他往往不大考虑做事的意义与结果。眼下这件事很是令他想起那些伟大的中世纪魔法师[2]——一遇到难于解决的问题,便带着一两个仙子仆从做向导,踏上离途,消失一年零一日。而当他们回来,一切难题都有了答案。亨先生对斯先生说,他认为目前最好就是向这些伟人们学习。这些人有一部分去了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最偏远的地区(魔法气氛最浓的地区),其他一些人则似乎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下落已无人知晓。亨先生的意思并不是一定要走难么远(他确实一点也不乐意,正值隆冬,路出奇难走),他只是强烈建议,一定要“走出去”,一定要“取经”。他对斯先生说他感觉他们两个的思想已经腐旧,寻觅新声势在必行。然而,目的地是哪里?向谁取经?答案无法自现。亨先生在绝望中突然想到了另一位魔法师。

几年前,约克魔法师协会风闻,在约克郡还有一位魔法师,并非他们的会员。据说,他生活在约克郡偏远的地区,拥有一座自己的图书馆,日夜研读魔法珍本。福克斯卡斯尔博士查到这位魔法师的姓名住址,写信邀请他加入约协,言辞不乏敬意。这位魔法师回了信,表示无限荣幸以及深深的歉意:由于赫特福地处偏远,路况艰险;由于事务繁忙,无法脱身,等等等等原因,他只好拒绝约协的邀请。此信在约协众魔法师之间传阅,大家都表示怀疑:字写得这么小?这样的人能是魔法师么?虽然大家都为无法观看传说中宏伟的图书馆而感到惋惜,但过了一阵子,也就把这个人这回事彻底忘掉了。亨先生对斯先生说,为什么英格兰再见不到魔法了,这个问题关键在于,约协的人忽略了成功的可能性。那位魔法师的意见值得一听。于是他马上给那位魔法师去了信,表示他与斯先生将在圣诞节后第三个礼拜二下午两点半上门拜访。回信非常快。一向诚恳待友的亨先生接到回信立马叫来了斯先生。那位魔法师一笔蝇头小楷,表示他非常荣幸能借此机会结识两位先生。“这就算答应了!”亨先生高兴极了,马上跑去找他的车夫华特斯,吩咐他到时候把车马准备好。

房间里于是只剩斯先生一个人,他接着读这封信:

“……承蒙错爱,不胜荣幸。然约克同道,不乏英才,鄙人一寒士,名不见经传,何用之有?……”

信里明显带着讽刺的意味,字字句句似乎都在嘲弄亨先生。斯先生想到也许亨先生并不曾注意到这一点,否则他也不会如此兴高采烈地去找华特斯。而这信上的口气实在不够友好,斯先生一点儿也不想去拜访这位魔法师了。算了,无所谓,他想,无论如何还是要去的,因为亨先生是一定要去的。再说,事情还能坏到哪里去呢?顶多就是白跑一趟,如此而已。

启程之前是连日的暴风雨。雨水在泥地上积成池塘,浸在水里的屋顶,仿佛一面面冰冷的石镜。亨先生的四轮马车上路了,跟往常比起来,冰冷灰暗的天空似乎比坚实而令人安心的大地要宽广得多,他们就在这样一个世界中穿行。

早在第一次被请去吃晚饭的时候,斯先生就想请教亨先生关于福博士提到的曼城协会是怎么一回事,此时正是谈这个的好时候。

“这个协会是最近几年才成立的,”亨先生说,“会员里包括一些穷教士、过去有些名望的生意人、药剂师、律师,还有懂几句拉丁文退休在家的磨坊主。都是这样的一批人,也许算不上什么君子。我想福博士十分庆幸这个协会终于解散了——他一向认为这类人不配做魔法师。可实际上,他们里面很有几个聪明人,他们像你一样,有抱负要复兴魔法的实践。他们是实干家,他们希望能像经营过去的制造业一样,把理性思考与自然科学应用到魔法领域里去。可是,结果似乎并不如意。他们于是灰心了。灰心并不值得怪罪,关键是,他们一破灭,就开始否定一切。他们后来认定世上没有魔法,从来也没有过。他们声称黄金时代魔法师都是些骗子,要不就是都受了骗。乌衣皇是北部人民为躲避南部的暴政编造出来的假象(他们自己都是北方人,所以言辞中不乏同情)。对了,他们很有辩论的天才,我都忘了他们是怎么解释仙子的存在的了。这个协会已经解散了,我刚才说过了。他们中的一位,据我所知好像叫奥博雷的,打算把一切都写下来出版发行,可每每一提笔,他就感到一种莫名的悲伤,然后就再没有心思写任何东西了。”

“可怜人……”斯先生说,“也许都是因为这个年月,不是我们魔法师和学者们的好时候,您说是不是?商人得势,还有什么船员、政客,就是苦了魔法师。我们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1] 《英国魔法的历史与实践》,第一卷, 第二章。乔纳森•斯特兰奇 著,约翰•穆勒出版社, 伦敦,1816。

[2] 一般称为“奥瑞特”或“黄金时代魔法师”。

“可怜人……”斯先生说,“也许都是因为这个年月,不是我们魔法师和学者们的好时候,您说是不是?商人得势,还有什么船员、政客,就是苦了魔法师。我们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他想了想,接着说道:“三年前,我在伦敦遇到一个走街串巷的巫师,正是所谓“挂黄窗帘”的那种浪人,长得怪模怪样。他拉着我非要让我出大价钱买他一个重大的秘密。我给了钱,他对我说,英国的魔法有一天会在两名魔法师手上复兴。我不大相信‘预言’这种东西,可一想到那人的话我似乎就有心劲儿弄清魔法失落的真相……是不是听上去像说疯话?”

“还真有点儿……所谓预言都是些胡说八道!”亨先生大笑起来,随后仿佛突然想起点什么,“我们俩不正是‘两名魔法师’么?亨尼福特与斯刚德斯!”他叨咕着,仿佛二人大名业已出现在头版头条或是历史文献上了。“亨尼福特与斯刚德斯,嘿,听上去不赖嘛!”

斯先生摇了摇头:“那家伙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他要是为了骗钱,肯定就说我是其中之一了。可他后来直说了,说这两个人里没有我。一开始他似乎不是太肯定,好像的确和我有那么点关系……他让我把名字写下来,然后盯着看了老半天。”

“看出什么来了?我估计他是看出来你再掏不出更多钱了!”亨先生道。

赫特福寺院位于约克市西北大约十四英里的地方。这地名颇具古风,过去确曾有所寺院,而如今这片房产归Anne所有。建筑风格四平八稳,格局讲究,气派不凡。院落间古树茂密,枝干虬结,阴森可怖。也许是雾蒙蒙的天气所致,枝叶看上去湿嗒嗒沉甸甸。一条小河(名唤“赫特河”)流经其间,一座造貌古典的石桥横跨其上。

那位“名不见经传”的魔法师(此人名唤“诺瑞尔”)出门厅相迎。这位魔法师矮小个子(让人想起他那笔小字),迎接斯亨二位先生的时候,声音也不高,就仿佛他不习惯大声说出自己的想法。亨先生的耳朵有点背,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哦,先生,您看,我年纪大了……没办法啊,劳您大点声……”

诺瑞尔先生把两位客人领进一间相当华美的客厅,壁炉火光熊熊。厅里没点蜡烛,两扇大窗应当十分透亮——可窗外是一片阴沉。此时斯先生总感觉这屋子里一定还有另外的光源,他于是挪了挪椅子,四下里张望,可是什么也没找到,只可能是镜子或是一座古钟的反射。

诺瑞尔先生说他曾拜读斯先生所著关于马丁•佩尔仙子仆从的生涯概述[3]。“写得很好!但是,先生似乎漏掉了法罗索特大师。当然,这个人无足轻重,他为马丁•佩尔所效之劳已不可考[4]。但您的大作若是少了他,可就称不上‘全编’了。”

一时间没有人发话。

“法罗索特?您的意思……”斯先生道,“我……此人在下确实闻所未闻,无论在人间还是仙境,似乎都……”

诺瑞尔先生头一次露出点笑意,而这笑隐隐地藏在眼睛里。“哦,当然啦,”他说,“我糊涂了,关于他的记载都在赫尔加斯和皮克尔的史书里,他们二位写过一些与法罗索特的交往。这些您大概不曾读过。但我要说,幸亏您没有读。他们二位的文章格调太低,名为魔法历史,实为罪行记录……对他们,还是了解得越少越好啊!”

“啊,对了先生……”亨先生觉得诺瑞尔提到的一定是他自己的藏书,于是提议:“我们可是久仰您图书馆的大名。约克郡所有的魔法师对您的馆藏,都是又妒又羡哪!”

“真的么?”诺瑞尔先生冷冷地应了一句,“我真是没有想到,我自己的事情有这么多人知道……估计都是那个萨若古德!”他若有所思地说。提到的这位萨若古德是个在约克考菲广场上卖书和古玩的商人。“查尔德迈斯提醒我好多次了,这个萨若古德管不住自己的舌头!”

亨先生实在想不通,若是他自己能有那么多魔法书,他一定常把它们挂在嘴边,期待别人的欣赏与赞美。他无法相信眼前这位诺瑞尔先生的反应竟是如此不同。亨先生努力使自己的态度平和,不至于招惹诺先生不快(他认定诺先生是那种比较内向的人),他说:“先生,请允许我提个小小的要求。我们若是能瞻仰一下您的图书馆,三生有幸,死而无憾。”

斯先生感觉诺瑞尔先生一定会拒绝。然而谁曾想,这位诺先生盯着他们好一会儿(他生得一对小蓝眼珠子,目光极为深邃),竟然欣然答应。亨先生感激不已,他觉得,经他这一番恳求,诺先生准也十分高兴。

诺瑞尔先生领两位客人穿过一道走廊,一道非常普通的走廊,铺着打磨讲究的橡木地板,沁出蜂蜡的味道。接着,是座楼梯,大约只有三四级台阶,随后又是一道走廊,只是比刚才那道阴冷一些,铺着上好的约克石材。总的说来,建造得很平实(然而,走廊之间为何有台阶相隔?或者也许……刚才到底有没有经过台阶?)斯先生是那种方向感很强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准确辨认出东南西北——他并不认为这特别值得自豪,对他而言,感觉方向就和感觉脑袋还在肩膀上一样自然。然而,在诺瑞尔先生这里,他完全丧失了这个天赋。后来的一路上,他再也无法弄清长廊的走向,再也无法记清究竟穿过了哪些房间,即连走了多久才到他也算不清楚了。他说不出这间图书馆到底朝南还是朝北。他觉得诺瑞尔先生似乎把它建在罗盘四个方向之外的某个地方了。亨先生则什么都没注意到。

图书馆看上去比接待他们的客厅稍小一些。壁炉里一样是火光熊熊。然而,和刚刚在客厅里的情况一样,一炉火,几扇窗,似乎无法使这里如此明亮。斯先生于是又开始感到一丝不安,他总觉得这屋子里一定还有蜡烛、窗户或是别的光源才对。窗外此时只是一片暮色,垂着雨帘。斯先生看不到任何景致,也猜不出身在何方。

房里并不止他们三个,有一位先生坐在桌旁,见他们进来,起身相迎。诺瑞尔简单介绍了一下,这位便是查尔德迈斯,算是他手下的司务。

身为魔法师,不消嘱咐,亨先生和斯先生心也清楚得很,这赫特福图书馆对于诺瑞尔先生,是无价之宝,也难怪诺先生会不惜血本造个与之相称的“珠宝匣”:沿着四面墙排开的书架是货真价实的英国原木打造,仿哥特拱顶的样式,雕满繁复的花样——有树叶(干枯、扭卷,仿佛描绘的正是深秋时节),有盘根错节的枝干,有饱满的浆果,还有虬曲的常春藤——堪称鬼斧神工。然而,书架的神韵如何比得上书籍的光辉?

[3] 《佩尔先生的仙子仆从全编——姓名、历史、性格简介及其为佩尔先生提供的服务》,约翰•斯刚德斯 著。托马斯•博汉出版社,北安普顿,1799。

[4] 马丁•佩尔 (1485~1567),华威地区一名染皮匠的儿子。他是历史上最后一位奥瑞特(黄金时代魔法师)。后世很多魔法师都是他的追随者(例如格里高利•阿布沙龙),然而他们的名望远不能及。佩尔之后,英国魔法届再无人涉足仙境。

……然而,书架的神韵如何比得上书籍的光辉?

学习魔法的人首先学到的是:“关于魔法的书”和“魔法书”是截然不同的概念。接下来便要知道:对于前一种书而言,即便是名家力作,花上两三枚金币在大书商处便可以买到;而后一种,拿红宝石去换也不一定成交[5]。 约克魔法师协会的收藏中,一些卷册已算难得,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珍品。有一些于1550至1700年间写成,于是在某种程度上算得上是“魔法书”(虽然这些书如今每册只剩几页破纸片了)。魔法书极为难觅,亨斯二位在私人图书馆内见过的魔法书超不过三册。赫特福图书馆四面墙都被书架填满,而每排书架又被各色书籍填满,古籍,或者说真正的魔法书,若非全部,也占了其中的绝大部分。仔细观看,很多确实包有干净的新封皮,而这些明显是经由诺瑞尔先生重新装订的结果(原色小牛皮作封面,标题使用压银的大写字母,一目了然——诺瑞尔先生似乎对此样式情有独钟),其他一些则真是相当相当古老的书籍,书脊、边角看上去随时有可能散架。

斯先生浏览着近旁架子上的书目,首先映入眼帘的一本题为《探暗索真知》。“这书写得很没深度!”诺瑞尔先生说。斯先生吓了一跳,他并未发觉诺先生就在身旁。诺瑞尔先生接着道:“我劝您不要在这上面花太多时间,不值得。”

于是斯先生把目光转向下一册:贝拉西斯的《原术》。

“我想,您应当知道贝拉西斯吧?!”诺瑞尔先生问。

“只闻其名啊,”斯先生答道,“相传此人很‘博’,也很‘通’。我听说……事实上很多学者都以为……他的《原术》早已失传,可,这不正是?!天哪,先生,这真难以置信!”

“您们对贝拉西斯的评价过高了。”诺瑞尔先生叹道,“过去,我同您们的想法并无二致。那时,我每日要花八个小时研读他的作品,一读便是数月。我得承认,我从未在任何别人的作品上下这么大的功夫。然而最终他仍是令我失望。他往往把一些本应简单明了的道理讲得晦涩难懂,同时,一些理当模糊化的概念却又被他表达得过分直接。很多东西其实没有必要昭之天下。我个人实在无法给他太高的评价。

“这儿有本书,我从未听说过!”斯先生说,“《基督犹太法术精要》!您能大致介绍一下么?”

“哈!”诺瑞尔先生叹道,“这书是十七世纪写成的。我觉得它不怎么样!写它的人是个骗子!醉汉!恶棍!幸亏人们已经彻底忘掉了他。”

看上去,诺瑞尔先生不仅仅是“薄今”,他也“不厚古”。著书立说的即便是先人,也逃不掉诺先生的一番评头论足,无一博得他的首肯。

与此同时,亨先生两手高举,姿势活像卫理公会的教徒在赞美上帝。他快步从这个架子走到那个架子,这本来不及细看,又被那本吸走眼球。“哦,诺瑞尔先生!”他赞叹,“这么多书!在这里,我们的疑问一定能得到解答!”

“这很难说。”诺瑞尔先生的语气非常平板。

诺先生的司务轻笑了一声,明显是被亨先生的举动逗笑了。诺先生并未因此而责怪他。斯先生很想知道诺先生究竟委托此人“司”何“务”。此人一头长发,乱如乌云黑似墨。这么个角色,应当徘徊在凄风阵阵的荒野,或是藏匿于幽暗的深巷,看上去满有资格进拉德克利福夫人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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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根据乔纳森•斯特兰奇的那句名言,我们了解到,魔法师之间永存分歧。很多年来,无数学者著书立说,讨论这样一个困扰他们的问题:究竟什么样的书称得上是“魔法书”?然而,很多不懂行的人认为辨别它们其实很容易——魔法在英格兰消失之前流传的书便是所谓“魔法书”,而后来出版的则只可能是“关于魔法的书”了。这些门外汉还凭经验得出这样一条判断原则:实践派魔法师所著之书可谓“魔法书”,设若作者是魔法理论家或是史学家,则另当别论。听上去不无道理,然而问题并没得到彻底的解决。魔法界的伟大先辈,即我们所言“奥瑞特”或黄金时代魔法师(例如托马斯•高布列斯、拉尔夫•斯托克斯、温切斯特的凯瑟琳和乌衣皇),他们著作甚少,或者说多已失传。托马斯•高布列斯本人很可能不会书写;斯托克斯只在他家乡黛文郡的一间学前班里学了些拉丁文,我们对他的了解都来自其他作家的记述。当魔法渐渐走向衰亡,魔法师们才开始提笔著书。当黑暗慢慢吞噬掉英国魔法的光辉,一些被称作“阿根廷那”或白银时代魔法师的后起之秀(如托马斯•兰切斯特 1518~1590、杰奇•贝拉西斯1526~1604、尼古拉斯•古博1535~1578、格力高利•阿布沙龙1507~1599)宛如暮霭中点点灯火。然而,他们的身份更像是学者而非真正意义上的魔法师。他们声称自己“施”过法术,有些甚至拥有一两名仙子仆从,但他们在魔法实践上硕果寥寥。如今一些学者对他们究竟是否有能力施法表示怀疑。

……
   斯先生把贝拉西斯的《原术》从架上取下。虽然诺瑞尔先生对它的评价不高,斯先生随便一翻,便读到两段文字,读毕颇有醍醐灌顶之感[6]。虽然他感觉到时候已经不早了,而且那位司务盯着他的眼神十分古怪,很不友善,他还是接着翻开《基督犹太法书精要》读了下去。这本《精要》并非印刷成册(至少斯先生认为不是),而是由一张张字迹潦草的手稿组成的,纸张来源多种多样,多数都是老酒馆的帐条。斯先生读到很多奇遇。这位十七世纪的魔法师凭借其微弱的法力对抗强敌,所做的斗争,人类法师无法企及。当敌人步步逼近,这位法师把零碎的经验匆匆写下。他深知,这样一来,时间也所剩无几,死亡已算是最好的下场。

  天色渐暗,书页上古人的笔迹已看不真切了。两名仆人进得房来,在那位不像司务的大司务的监视下,点蜡烛、拉窗帘,往壁炉里添了些新煤。斯先生觉得该提醒亨先生一下,都这会儿了,他们还没告诉诺瑞尔先生到底为何而来呢。

  当他们三人起身离开图书馆的时候,斯先生看到令人生疑的一幕:炉火近旁有一套桌椅,桌上平摊着一本古书的封面衬板和皮质的装订套,另有一把剪子、一刃尖刀,仿佛园丁修枝剪叶的利器。然而,这本古书的书页部分却不知去向。斯先生想,也许是送去重新装订了,可这桌上的旧封面看上去足够结实。况且,这活计,一名熟练的装订匠足能胜任,诺瑞尔先生又何必费力气、冒风险自己大动干戈呢?

  他们重回客厅落座。亨先生首先发话:“今日所见所闻令我深信不疑:求助于您,大有裨益。斯先生与我私下认为:当今魔法师误入歧途,精力全部耗费在细枝末节之上。不知先生意见如何?”

  “所言极是。”诺先生答道。

  “我们想问,”亨先生接着说,“曾经,魔法在我国盛极一时,如今何以沦落至此?先生,我们想请教您的是,如今为何再见不到魔法的踪迹?”

  诺瑞尔先生的目光坚定了许多,明亮了许多,嘴唇抿得紧紧的,仿佛在压制内心的极大欢喜。斯先生感觉,诺瑞尔先生等这个问题一定等了很久了,答案也一定在心中酝酿多年。

  诺瑞尔先生答道:“先生的问题,我恐怕无法回答。我无法理解,因为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魔法在我国并没有消失。我本人,恰是一名合格的实践派魔法师!”
 楼主| 发表于 2007-5-1 13: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4章   伤心农庄
(1808年一月)

时光倒退三十年。那时候,计划重振英国魔法大业以惊世人的诺瑞尔先生还没到伦敦去。当时,一位名叫劳伦斯•斯特兰奇的先生刚刚继承了一笔遗产。这笔遗产包括一幢破烂不堪的房子、几处贫瘠的土地,再加上堆积如山的债务和贷款。形势很不乐观,不过,在劳伦斯看来,只要给他一大笔钱,什么都好办。有个来钱的法子,劳伦斯之前之后的男士们多有尝试。他也不例外:将竭力讨好有继承权的富家千金视为己任,遇上一个哄一个。他本人又生得一表人才,举止高雅,言语风趣,于是没过多长时间便赢得一位小姐的芳心。此小姐家姓艾齐斯通,苏格兰人,年纪轻轻。娶她过门,劳伦斯一年就有九百镑的收入。

拿着艾小姐带过来的钱,劳伦斯修了房子,整了田地,把债也还清了。很快,他用不着借钱,反倒开始挣钱了。他把土地拓宽,他把现钱放贷,他收百分之十五的利息,他致力于这样或那样的营生,只要他醒着,所有时间都被业务占满。他不再花工夫理会他年轻的太太。他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只要有她在身边,只要她一说话,他就觉得厌烦。而她,可怜的人儿,真是吃了不少苦头。劳伦斯•斯特兰奇的地产都在施洛普郡,此郡靠近威尔士界,是一片相当僻静的所在。斯特兰奇太太在那边谁也不认识。她在城市住惯了,早已跳惯了爱丁堡的舞会,逛惯了爱丁堡的商店,听惯了爱丁堡朋友们的快言快语。如今,四周都是高大、阴沉的群山,困在威尔士连绵的雨帘里,这般景象,令她十分消沉。她忍受了五年孤独,随后便撒手人寰,就是因为独自到那些大山里散步,赶上一场暴风雨,死于风寒。

斯特兰奇夫妇有个独子。斯太太死的时候,孩子大约四岁。斯太太下葬没几天,这孩子就成了劳伦斯和他太太娘家激烈斗争的焦点。艾齐斯通一家坚持认为,根据婚前协议,斯特兰奇太太财产中一大部分都要留给她的儿子,她的儿子将在成年之后接受这笔遗产。而劳伦斯——说出来谁也不会太奇怪——声称他太太的钱,每一分该怎么用,都归他说了算。两方都找了律师,两场官司随即打响:一场设在伦敦的民法博士协会,另一场则位于苏格兰法庭。这两场官司——斯特兰奇状告艾齐斯通、艾齐斯通状告斯特兰奇——打了一年又一年,在这段时间里,只要一看见儿子,劳伦斯就心生厌烦。对劳伦斯来说,这孩子就是一滩湿地、一丛病树——光往里投钱,毫无产出。要是英国法律准许劳伦斯把儿子卖了,再买一个新的,他真能这么干。[1]

与此同时,艾齐斯通一家看出劳伦斯准能把他儿子整得像他老婆一样惨,于是已故斯太太的娘家哥哥给劳伦斯写了封快信,说希望孩子每年能过来一趟,在自己爱丁堡的家里呆上一段时间。劳伦斯这回一点儿没做难便答应了,让他大舅子颇为惊奇。[2]

于是,乔纳森•斯特兰奇小的时候,每年有半年时间都是在爱丁堡夏洛特广场的舅舅家里度过的。不难想象,他在那边住着,耳濡目染,对自己的爸爸不会有什么好印象。他在爱丁堡接受了启蒙教育,由三位艾姓表姐妹陪着——大名分别是玛格丽特、玛丽亚和乔治娜。[3] 爱丁堡绝对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城市之一,爱丁堡人和伦敦人一样头脑灵敏、热衷娱乐。乔纳森只要一到爱丁堡,他的舅舅、舅妈便竭尽所能哄他高兴,希望能弥补一下他在他爸爸家里受的冷落。如此看来,就算乔纳森长大后有点儿娇气任性、自以为是,也不足为奇。

劳伦斯•斯特兰奇人老了,钱多了,心眼还是没变好。

诺瑞尔先生和闻秋乐会面的前几天,劳伦斯•斯特兰奇家里来了一位新男仆。仆人们都特别乐意帮他熟悉工作、了解情况:他们告诉他,老斯特兰奇先生为人傲慢,一肚子坏水,人人都恨他。他们告诉他,老斯特兰奇先生爱财如命,跟自己的亲儿子好几年都不说话。他们还说,老斯特兰奇先生脾气坏得像鬼怪,让这位新男仆千万不能招惹他,否则下场更可怕。

这位新男仆谢过大家,并保证会记住大家的话。可惜大家不知道,其实这位新男仆的脾气,足够和老斯特兰奇先生一拼高下。这位新男仆偶尔对别人冷嘲热讽,时常对别人大呼小叫。他觉得自己能力强、本领高,于是别人的成就在他眼里都微不足道。他没跟大家提他自己的毛病,单纯因为他还没了解到别人的毛病。虽说经常和朋友、邻居们吵架,他总是分析不清原因,他向来认为错都在人家。看到这儿,要是读者您觉得这一章写得都是坏蛋,我还得赶紧澄清一下:劳伦斯•斯特兰奇当然是从头坏到尾,而这位新男仆还算正常——他身上有阴暗面,也有闪光点。他这人办事还算明智,若赶上救死扶伤,他固然奋不顾身,然而他很有无中生有的本事,一感觉别人在骂自己,他报起仇来绝不手软。

劳伦斯•斯特兰奇先生岁数大了,觉特别少,有时甚至感觉自己夜里比白天还精神,坚持坐在写字台前写信办公。他醒着,自然也得有个仆人伺候着。那位新男仆来了几天,就轮到他当班。

开头一切正常,夜里两点钟刚过,斯特兰奇先生叫新男仆给他端一小杯雪利酒。这差事听着不难,新男仆却是大费周折。他先是在平时藏酒的地方找了一圈,没找到。于是,他不得不先把女仆叫起来,问她大管家住哪间屋,随后他又去把大管家叫起来,问他雪利酒放在哪里。找到大管家,却又耽搁片刻,因为大管家唠叨了半天,说从来没听说过老斯特兰奇先生要过雪利酒喝,老先生的儿子乔纳森•斯特兰奇先生到是好这口,经常往衣帽间里藏上一两瓶。

依照大管家的话,新男仆从地窖里端来了雪利酒——这一趟又得点蜡烛,又得在阴冷黑暗的楼梯上爬上爬下,还得从衣服上往下扫脏兮兮的蜘蛛网。发了霉的旧房梁上吊着生了锈的旧铁架,只管往脑袋上撞。新男仆完事儿后直从脸上往下擦血抹泥。当他把酒端到斯特兰奇先生面前,老先生一口喝光,说再来一杯。

新男仆已经受够了地窖,再也不愿去第二次。他想起大管家说的话,于是直接上楼,跑到小斯特兰奇先生的衣帽间里。小心翼翼地进了门,他发现屋里一个人都没有,蜡烛却全都点着。新男仆对这种行为不以为然,他知道,有钱的单身汉种种恶习中最突出的一样,就是浪费蜡烛。他开抽屉,掀柜门,抽出几只尿盆挨个查看;桌椅底下不放过,花瓶里也不忘溜几眼。(如果您奇怪他为什么专搜这些地方,我得告诉您,跟有钱单身汉打交道,他比您有经验,他知道这些人过日子法儿总和正常人有点不一样。)果然不出他所料,一瓶雪利酒正在屋主的一只靴子里等着当鞋拔子呢。

正倒酒的功夫,新男仆眼睛偶然扫过墙上挂的一面镜子,发现屋里原来并不是空无一人。小斯特兰奇先生正坐在一把高背、高扶手的椅子上,新男仆的所作所为,他一览无余,看得瞠目结舌。新男仆一句话都没说——就算他肯说,先生少爷们也得肯听才行啊;若也是个干活的底下人,一句话就解释清楚了。新男仆于是径自离开了房间。

自上任之日起,这位新男仆便有“往上爬”的心思,他想着有朝一日让所有仆人都听他的话。他感觉,就凭自己聪慧过人、见多识广,大小斯特兰奇先生若有什么难事,自己绝对是总参谋。在他脑海里,两位先生已然对他说:“你也知道,杰瑞米,这回事情急、任务重,我们信不过别人,只有交给你去办。”而此时,如果说新男仆的一切希望都破灭了,有些夸张。然而,他并不能否认:刚才小斯特兰奇先生看见他闯进屋来私自倒酒,好像确实不太高兴。

才树雄心便受挫折,新男仆此时脾气点火就着。他走回书房,老斯特兰奇先生拿过第二杯酒,一口下了肚,说他还想再喝一杯。新男仆听了,闷声哀号,随后揪着头发大喊:“你这个老疯子,要是还想喝干嘛不早说?我早知道第一次就把整瓶都拿来了!”

老斯特兰奇先生一脸惊奇地望着他,随后淡淡地说,当然啦,要是觉得特别麻烦,那就算了。

新男仆回了厨房(一路上寻思着自己刚才是不是有那么点冒失),没过几分钟,铃铛又响了起来。老斯特兰奇先生坐在写字台旁,手拿一封信,望着窗外漆黑的雨夜。“有个人住在对面那座山上,”他对新男仆说,“杰瑞米,你一定要在天亮之前把这封信送到他手上。”

啊,新男仆心想,来得真够快的!什么事情这么紧急,而且还要在夜幕下处理!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已经非我不用了!新男仆大受感动,十分迫切地答应,说自己马上动身。他接过信,发现信封上只印着“魏文”二字,颇有神秘色彩。他问老斯先生这宅子可有名字,万一走错了也好问路。

老斯先生先是说没有,后又住嘴,笑了起来。“问路的话,你一定要说你找的是伤心农庄的魏文。”他还让新男仆一定要在布莱克斯托克酒馆对面的破门洞离开乡间主路,穿过门洞,就能看见一条小道,直接通往伤心农庄。

新男仆牵出马来,提上盏大灯笼,踏上乡间主路。夜里寒气逼人,凄风苦雨掺在一起,从衣服敞口的地方往里钻,没走多久,他就感觉要冻僵了。

布莱克斯托克酒馆对面的环山小道已经荒芜,模样令人望而却步,简直称不上是条“道”,到处都是新长出来的树苗。新男仆挣扎前行,狂风里,树枝如同条条大棒抽在他身上。他刚走了半里地,就感觉仿佛已经和好几条壮汉一一过招(他本是莽撞之人,经常在公共场合跟人发生口角,这种感觉对他来讲并不陌生)。他骂这个魏文又粗心又懒惰,连篱笆都搭不齐整。约摸一个小时后,他走到一处所在,这地方过去也许是一片田地,如今已经荒芜,长满了带刺灌木,他后悔没随身带上一把斧头。他把马拴在树旁,只身前行。灌木丛上的荆刺又大又硬,铺天盖地;有好几次,他整个人都被“钉”在树从里面,“钉子”数量多,钉人的方式也奇特(他一只胳膊冲上举着,一条腿往后扭着)。他几乎绝望,怕自己永远也走不出去了。说来也怪,这么高大的荆棘围栏里面,怎么可能有人住呢。新男仆想来想去,觉着这魏先生很可能已经在里头躺了好几百年了。这到不必担心,他心想,反正也用不着跟他有什么亲密接触。

破晓时分,山边现出惨淡的微光,新男仆走到一处破败的村舍前。这村舍看不出有多“伤心”,到更像是伤了脖子。烟囱外墙塌陷,仿佛垂着头,顶上的烟囱耷拉着,摇摇欲坠。房上的瓦片脱落,房梁从缺口处露出来,仿佛根根肋骨。树木荆棘长满了一屋,它们伸枝发芽,生命力强,冲碎了窗户,把大门拱出了门框。

新男仆站在雨里,望着眼前的惨象出神。愣了一会儿,他抬头发现有人正从山上大步流星地向他走来。这人仿佛是神仙故事里的角色,头上戴着一顶怪模怪样的大帽子,手里还攥着根手杖。走近了再看,发现不过是个自耕农。此人看模样知情达理,他那副打扮远看富有传奇色彩,近看才知是他把一大块帆布顶在脑袋上遮雨。

这农夫跟新男仆打了声招呼:“小伙子啊!出什么事了?你浑身是血,衣服都撕烂了!”
新男仆低头看了看身上,发现人家说的没错。他于是解释说来时走的小道都荒了,长满了荆棘。

农夫一脸惊讶,“有好走的路啊!”他大叫起来,“西边不出二十米,走过来连一半时间都用不了!是谁让你走这条老路的?”

新男仆没有答话,只问农夫知不知道上哪才能找到伤心农庄的魏文先生。

“这就是魏文的宅子,他人都死了五年了。伤心农庄?谁跟你说这里叫伤心农庄?人家肯定是蒙你呢。让你从这条老路过来,还让你找伤心农庄,真是够能骗!不过,要我说,这名字倒也不错,魏文在这里真是伤透了心。可怜人,他手上有片地,刚巧被山底下一位先生看中了。魏文不愿意卖,那位先生就派来一群恶棍,大夜里,把魏先生种的豆子、萝卜、白菜全都刨了出来。看魏先生还是不让步,这位先生就跟他打官司——可怜的魏先生,他哪里懂什么打官司,他根本听不明白。”

新男仆思索片刻,说道:“我想,我知道那位先生是谁。”

“唉!”农夫说,“谁都知道!”他凑近新男仆看了看,“小伙子,”他说,“你的脸跟牛奶冻一个颜色,你抖个不停,简直像要散架了!”

“我冷。”新男仆说。

农夫(他说他名叫波布里奇)听了,坚持要带新男仆回自己的家,在火炉边暖和暖和,吃点喝点,愿意的话再躺上片刻。新男仆谢过他,但只说自己冷而已。

于是,波布里奇把新男仆领回到拴马的地方(绕开了荆棘),把该走的路指给他看。随后,新男仆便回了斯宅。

惨白的天上挂着一轮惨白的日头,这般天光,算是“绝望”这个词最恰当的解释。新男仆骑在马上,总觉得魏文就好像此时的太阳,天空则是地狱,是老斯特兰奇把魏文扔进了火坑,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他一进门,仆人们就都聚了过来。“啊呀,我的孩子!”大管家着急了,“看看你成了什么样子!是不是因为那雪利酒,杰瑞米?是不是因为酒他生你的气了?”

新男仆身子一歪,跌下了马。他揪住大管家的外衣,求大管家给他拿一根钓鱼竿来,说他要用竿把魏文从地狱里面钓出来。

听了这番话(再加上其他一些胡言乱语),仆人们当即断定他是着凉发烧了。他们扶新男仆上床躺下,派人去请大夫。老斯特兰奇先生闻讯,立马派人跟过去,通知大夫不必来,随后,他又跟大管家说想喝点稀粥,一定要让新男仆给他端过来。看这形势,大管家只好跑去找小斯特兰奇先生求情。可小斯先生似乎一大早就去了什鲁斯伯里,而且要第二天才回得来。仆人们只得把新男仆从床上架起来,替他穿好衣服,把放了粥的托盘塞到他毫无反应的手里,推着他出了门。之后的一整天,老斯特兰奇先生一刻不停地“找事”,还特别强调,一切事情都要由新男仆来做。

傍晚时分,新男仆已经烧得像火上的铁壶一样烫了,满嘴都是大桶装蛤蜊之类的胡话。然而,老斯特兰奇先生宣布今天还是要熬夜办事,让新男仆留在书房伺候他。

大管家壮起胆子,求斯先生今晚让他来替班。

“啊,你是不知道我有多喜欢这小伙子!”老斯先生目光里全是厌恶的神情,“我就想留他在我身边。你觉得他身体不大好是吗?我看哪,他是缺少新鲜空气。”说罢他便打开了写字台前的窗子,屋里顿时冰冷刺骨,飞进片片雪花。

大管家叹了口气,撑起新男仆(他又开始往下出溜了),把他靠在墙边支稳了,随后悄悄地把暖手炉塞进他的口袋里。

入夜后,一个女仆进屋给老斯先生端粥,一回到厨房,她就汇报说暖手炉被老先生发现了,已经没收摆在桌子上了。仆人们上了床,都黯然神伤,心想新男仆准活不过明天早上。

天亮了,老斯先生书房的门紧关着。七点了,没人揿铃叫仆人,也没人出屋。八点,九点,十点,仆人们希望越来越渺茫,都把手拧紧了。

然而,他们都忽略了一点——老斯先生也忘了——新男仆毕竟是身体强健的年轻人,而斯先生已经老了。这一夜,新男仆受的罪,老斯特兰奇也得跟着分享。十点过了七分钟,大管家和车夫进书房一探究竟,发现新男仆躺在地板上,睡得正香,烧全退了。再看屋子另一头,老斯特兰奇先生还坐在写字台旁,已经冻死了。

接连两夜发生的事在附近传开了,大家听说后都特别想亲眼见见这位新男仆,愿望之强烈,仿佛他屠过火龙、斗过巨怪。受到这般关注,新男仆自然十分得意,于是把事情讲了一遍又一遍。讲到后来,他发现,当老斯特兰奇要第三杯雪利酒的时候,自己其实是这样回敬他的:“哦!你这个可恶的罪人,你虐待善良的百姓,把他们逼上绝路,自己坐享其成!然而总有一天——时间不会太长——农夫受你压迫叹的每一口气,农妇受你欺侮流的每一滴泪,你统统都要补偿!”故事讲成这个模样,附近的村民都知道,当晚老斯特兰奇打开窗户企图冻死新男仆的时候,新男仆曾经大呼:“别看现在冷,斯特兰奇,有你热的时候!一时寒冷,终有煎熬!”——考虑到老斯先生目前的状态,新男仆算得上是未卜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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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终,两场官司的结果都对劳伦斯•斯特兰奇的儿子有利。   

[2] 其实,劳伦斯•斯特兰奇正庆幸自己连着几个月都不必对孩子的衣食负责。一旦爱上钱,挺聪明的人都能变得如此心胸狭窄、不可理喻。

[3] 斯特兰奇的传记著者约翰•斯刚德斯曾多次提到:比起同男士们呆在一起,斯特兰奇似乎更乐意与聪慧的女性为伴。——《乔纳森•斯特兰奇传》约翰•穆勒出版社,伦敦,1820。
 楼主| 发表于 2007-8-5 17: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5章 “坡夫人还好吗?”

1808年一月


“坡夫人还好吗?”

城中上上下下,居民无分贵贱,都在问这同一个问题。破晓时分,卖菜的农夫向卖花的少女打听:“坡夫人还好吗?”。在斯特兰德大街,开家具店的爱克曼先生在向他的顾客们(尽是高官显贵)询问坡夫人的近况。众议院里,演说枯燥无味,议员们抓空也把这个问题吹进邻座的耳朵里(大家边说边斜眼瞅着沃特男爵)。再看梅菲尔富人区的梳妆室,黎明前,女仆也在小姐跟前陪着小心、递着话“……昨晚的聚会坡夫人来了吗?夫人她还好吗?”

问题就这样被问了一遍又一遍——“坡夫人还好吗?”

“哦!”(听的人答了话),“夫人她非常好,好极了。”

可见,我们的语言真是贫瘠得可怜——坡夫人怎一个“好”字了得。往坡夫人身边一站,任何人都显得苍白、疲惫、毫无生机。死而复生那一刻焕发出的活力,她再没丢下。她一出去散步,行走速度特别快,路人纷纷驻足观看。派来跟着她的男仆着实可怜——落在她后面十几米,追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国家战争部长有天早上刚从查令十字街上的德拉蒙德酒馆走出来,一下子跟沿着街道健步如飞的坡夫人撞了个满怀,几乎翻倒在地。坡夫人把他扶起来,说但愿没伤着他;部长还没答句整话,她早不见了踪影。

就像所有芳龄十九的少女一样,坡夫人迷恋跳舞。在舞会上,她支支曲子不落,到头来依旧气定神闲,还怪别人为什么散得这样早。“这么随便糊弄一场也能称作‘舞会’?!”她向沃特男爵抱怨,“我们跳了三个小时都不到!”她惊奇的发现,参加舞会的人们竟是如此孱弱。“可怜人啊,我真同情他们。”

在军队,在教会,人们都为坡夫人的健康举杯。大家都说沃特•坡男爵是全国最幸运的男人,沃特男爵自己也这么以为。过去那位温特唐恩小姐——体弱多病、苍白无力的温特唐恩小姐——惹得他心生怜悯;而眼前的坡夫人——神采奕奕、周身焕发着健康光芒的坡夫人——则令他宠爱有加。听说她不小心把战争部长撞倒在地,沃特男爵觉得全天下也没这么好笑的事,于是逢人便讲。私下里,他对好朋友温赛尔夫人坦言,说自己真是找对了老婆——坡夫人有智慧、有活力——他理想中好太太的美德,坡夫人样样都符合。坡夫人独立思考的精神,更令他叹服。

“上个礼拜,她说咱们政府不该往瑞典国王那里输送钱和军队——这我们刚刚才定下来——应当支持葡萄牙和西班牙政府,让他们为咱们打击波拿巴作后盾。才十九岁,看问题就这么深入、这么有想法!才十九岁,就敢挑战政府的意见!我于是说她真应当进议会!”

坡夫人将美貌、政见、财富以及魔法的魅力集于一身。时髦人士都看好她,说她命中注定会成为时尚潮流的最佳领导。她结婚快满三个月了,既然社交圈子和她自己的命运已经为她指明了道路,她也该动身了。于是,坡夫人计划在一月份第二个礼拜二举行一场大型宴会,请柬都已经发了出去。

新嫁作人妇,头一次操办宴席,算是件大事,能惹出一堆麻烦。坡夫人走出学校到如今三年之内学到的东西,为她赢得不少赞誉,却不够应付眼前的宴席。光知道怎么挑衣服、怎么看场合戴首饰,光会讲法文、弹琴唱歌已经不够了。如今,她还得研究法式烹调和法国美酒——在这些大事上,虽有他人协助,她最终还得靠自己的品位和意愿作决定。她母亲过去招待客人那一套,她自是十分厌恶,于是力求创新。伦敦的时尚人士每礼拜要出门赴宴四、五次——经这番调教后的口味,一个十九岁的新嫁娘,连厨房都没进过,如何满足得了呢?

仆人也是个麻烦。新嫁娘、新房子,仆人对手下的活计自是不熟。要是急着点蜡烛、换餐叉、拿块厚布垫热汤,这些东西他们也得找得着才行啊。在哈里大街九号坡夫人的宅子里,麻烦更是被扩大了三倍。宅子里的仆人有一半是跟着坡夫人从北安普敦大海瑟顿的旧宅过来的,另一半则是到了伦敦以后新雇的。大家都知道,乡下来的仆人跟伦敦的仆人有着天壤之别,而这种差别并不在他们要做的活计上:不管在北安普敦还是在伦敦,是仆人都要做饭、打扫卫生、替主人取东西提东西。差别主要在于干活的方式。比方说,北安普敦的一位乡绅到邻居家做客,要走的时候,邻家的门房伙计会把大衣拿来,帮乡绅穿上。这会儿功夫,门房伙计自然要礼貌地询问乡绅的夫人可好。乡绅听了决不生气,答话的时候还要问这位伙计家里的情况:也许之前他听说这位伙计的老祖母在院子里摘白菜的时候摔坏了身子,于是就要问问可否痊愈。乡绅和伙计生活的地方统共没有多大,两人很可能从小就认识。然而在伦敦,这么干可不行。伦敦的门房伙计决不能主动跟来访的客人说话,他们在人前必须摆出一副不知白菜与祖母是何物的样子。

在哈里大街九号的宅子里,坡夫人带来的仆人总是过不痛快:生怕把事情做错,而怎么做才是对的,他们也拿不准。就连张口说话,别人都笑话他们,净挑他们的错。伦敦仆人们有时候听不懂北安普敦的口音(说实话,他们本来也没用心去听)。醋栗、芦笋、母猫和小蜈蚣到了乡下仆人嘴里,就变成了“鹅莓子”、“龙须草”、“贝蒂猫”和“地龙”。

伦敦仆人特别喜欢作弄乡下来的仆人。他们给年轻的男仆阿尔弗雷德一大盆脏水,骗他说这是法式洋葱汤,让他端到仆人们的饭桌上。他们经常托乡下仆人给肉铺的伙计、面包铺的师傅、点灯的工人带口信,用得全是伦敦土语,乡下仆人根本听不明白。然而,肉铺的伙计、面包铺的师傅、点灯的工人一听就知道是粗野的骂人话。肉铺的伙计朝着阿尔弗雷德的眼睛就是一拳,而那些伦敦仆人则藏在储藏室里,边听边笑。

受到这般待遇,乡下仆人自然要向坡夫人大吐苦水(他们是看着坡夫人长大的)。坡夫人发现自己的老朋友们在新家里受了苦,十分震惊。她自己没有管家的经验,不知如何处理这些矛盾。她相信乡下仆人说的是实话,可就怕自己一干预,矛盾更加激化。

“沃特男爵,我该怎么做才好?”她问。

“怎么做?”沃特男爵一脸惊讶,“什么都不用做。全都交给史蒂芬•布莱克。史蒂芬一出手,他们就变得像小羊一样听话,像大雁一般有秩序了。”

在成家之前,沃特男爵唯一的一名仆人就是史蒂芬•布莱克。男爵对他心怀无限信任。在哈里大街九号的宅子里,史蒂芬•布莱克的身份是“管家”,然而他肩上的任务可要远远超出一般管家负责的范围:他代表沃特男爵跟银行和法律事务所交涉;坡夫人名下财产的帐务他要过目,并随时向沃特男爵汇报;他不必参考别人的意见,有权直接雇用仆人和杂工;他还负责还账交费、给仆人指派任务并给他们开工钱。

当然,很多家庭里都有这样一位仆人——由于特别聪明、能干,主人交给他们的权利比给同一级别的一般仆人更多、更重要。而史蒂芬受到这种待遇,就显得更不得了——因为他是个黑人。说“更不得了”并没有错,一般情况下,就算干活再勤快、脑筋再灵活,黑仆不还是家里最不受重视的人么?然而,史蒂芬却打破了这条普遍定理。他天生的优势不少:脸庞英俊、身材高大健美。此外,他的主人又是个政客,当然乐意对外宣称自己做人开明,能把家庭和工作上的事交给一名黑仆来管理。

别的仆人发现自己竟然受了黑人的治,都十分惊奇——他们之中有些人甚至从来都没见过黑人。最初自然有人要耍脾气,说假如那个黑人敢发号施令,他们就回敬一句难听的。然而真见了史蒂芬,最初的计划都落了空。看到他庄严的神情、领导的风范,听到他合理的安排,大家便都顺从地照他说的做了。

肉铺的伙计、面包铺的师傅、点灯的工人以及其他一些才和这座宅子打交道的人,从一开始就对史蒂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向沃特府上的仆人打听史蒂芬平时是怎么过日子的——平时都吃些什么,喝些什么?有没有什么朋友?有闲工夫了上哪儿打发?沃特府上的仆人告诉他们:史蒂芬每天早饭吃三个煮鸡蛋;战争部长手下的威尔士男仆是他的好朋友;前天晚上,史蒂芬刚刚在瓦坪参加了一场为佣人们举行的舞会。打听到这些消息,肉铺的伙计、面包铺的师傅、点灯的工人都十分感激。当沃特府上的仆人问他们为什么打听,他们却大吃一惊——你们府上的仆人当真不知道?府上的仆人确实不知道。肉铺的伙计、面包铺的师傅、点灯的工人说,这些年在伦敦一直有传闻说史蒂芬•布莱克根本不是什么管家。他其实是非洲的一位王子,继承了一座巨大的王国——大家都知道,他一旦当烦了管家,就会回非洲,娶个跟他自己一般黑的公主。

获得这般启示,沃特府上的仆人们便开始从眼角偷偷观察史蒂芬,私下里都说传闻太准了。先不说别的,他们自己对史蒂芬言听计从,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据么?若不是心中早有感应,生就一副傲骨、富有独立精神的大英国民,怎可能心怀觐见天子般的崇敬,对一个“黑人”俯首称臣?!

史蒂芬本人对这些推测毫无觉察,他一如既往、兢兢业业地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打磨银器,按照法国规矩训练门房伙计,监督厨子,订购鲜花、台布、刀叉——为了迎接这场重要的晚宴,房间要布置,仆人要训练——有无数的活儿等着他干。待到晚宴终于来临,他的心血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饭厅和起居室里摆满了成瓶的温室玫瑰,楼梯从上到下也都拿它们沿边儿;餐桌上铺着厚厚的斜纹亚麻白桌布,银质餐具、玻璃器皿和烛台各有各的光芒,把整张餐桌照得晶晶亮;依照史蒂芬的指示,两扇巨大的威尼斯镜子面对面挂在墙上,于是银器、玻璃、烛台的光辉被反射了一重又一重——客人们坐下用餐,身影渐渐被耀眼的金光包围,个个看上去都像头戴光环的神仙。

晚宴上,诺瑞尔先生是贵客中的贵客。此刻的情景,跟他刚到伦敦的时候有着天壤之别!那时候,没人搭理他——他是个无名之辈。如今,他跟国内最高层的人士平起平坐,人家还都恭维着他!在座的宾客不停地同他讲话、向他提问,他那不知好歹的简短回答,大家也听得津津有味——“我不知您说的是谁。”、“我不认识那位先生。”,要不就是“您说的那地方我从来都没去过。”

有些问题,诺瑞尔先生不必动口,自有德罗莱特和拉谢列二位先生为其代言——他们的话更中听。他二人一左一右坐在诺先生身边,忙着向在座的客人传达诺先生对当代魔法的见解。当晚,魔法是大家热衷的话题。有幸跟当代唯一的魔法师以及他最负盛名的成果共处一室,客人们简直没别的东西可想,没别的话题可说。聊了不一会儿,大家便开始讨论自坡夫人复活之后,国内其它地区种种魔咒生效的传闻。

“各省市的报纸似乎都有两三条报道,”卡斯里埃公爵说道,“有一天我看《巴斯年志》,上边说有个叫吉本斯的人住在米尔松大街,夜里惊醒,听见似乎有贼破门而入。据说这个吉本斯有一屋子的魔法书,他念了一句从前学过的咒语,把几个贼都变成了老鼠。”

“真的?”坎宁先生问,“后来那些老鼠呢?”

“都跑掉了,钻到墙板的洞里去了。”

“哈!”拉谢列先生说,“公爵,您听我一句,那根本不是什么魔法。那个吉本斯听见有动静,怕是盗贼,就念了句咒语。一开门,发现不是盗贼,却是老鼠。实际上,从一开始门外就是老鼠。这些传闻其实都是假的。在林肯郡,有个姓墨尔帕斯的单身牧师跟他妹妹两人专门调查所谓的魔法事件,结果发现没有一出是真的。”

“这位牧师和他的妹妹是诺先生的崇拜者,”德罗莱特先生激动地补充道,“得知诺先生复兴了英国魔法这门伟大的艺术,兄妹俩高兴极了!若有人编出谎话、声称自己也能完成诺先生所做的一切,他们是无法容忍的!他们痛恨这种狐假虎威的行径!他们认为这是对诺先生本人的侮辱!诺先生很体谅他们,为他们提供了一些戳穿谎言屡试不爽的办法。墨尔帕斯兄妹于是驾着马车,走遍全国,严打冒牌货!”

“拉谢列先生,我觉得你对吉本斯太宽容了。”诺瑞尔先生摆出一副说教的神情,“我们谁也不肯定,他这一派胡言背后究竟有没有恶意。至少他那一屋子书就是假的。我派查尔德迈斯去看过了,他说里面没一本是1760年之前的。一文不值,实在是一文不值啊!”

“可我们还是希望,”坡夫人对诺先生说,“牧师兄妹俩不久就能发现一位有真本事的魔法师——这样您就有帮手了,诺先生。”

“哦,这样的人可没有!”德罗莱特感叹道,“一个都没有!您看,诺先生为了成就大业,终年闭门苦读。唉呀呀,这种为国奉献精神上哪儿找去!我向您保证,诺先生是独一份!”

“可牧师兄妹俩不能轻易放弃,”坡夫人不罢休,“此次亲身经历,让我看到了独修法技的辛苦。想想吧,要是有人能给诺先生帮把手,该有多好!”

“好是好,只是不太可能。”拉谢列先生说,“墨尔帕斯兄妹到现在还没找着一个够格的人呢。”

“可拉谢列先生,听您刚才的意思,他们兄妹二人并没有去找!”坡夫人说,“他们的目标是要戳穿假魔法,并不是寻找新法师。既然驾着马车四处游走,打听谁会法术、谁有藏书,对他们来说应该不算难事。我敢肯定,再多下点功夫,他们也不会介意。为了帮助您,先生,他们乐得竭尽全力。”(随后,她转向诺先生)“大家都盼新法师赶快找到,我猜,您一个人研究肯定很孤独。”

看着席上五十多道菜都吃得差不多了,仆人们便上前把剩菜端走。女宾离席,男宾则留下来喝酒。然而这样一来,在座的先生们都感觉不如先前有意思了。关于魔法,他们把能说的都说完了;关于熟人,他们也没兴趣再说三道四了;就连时事政治,都显得无聊沉闷。说了归齐,他们就是想再看看坡夫人的芳容。于是,他们问都没问,就一口咬定沃特男爵是想太太了。沃特男爵说自己没想,可这话大家都不信。谁都知道,新婚燕尔,太太不在身边,先生就快活不起来;太太离开一小会儿,先生马上情绪低落,肠胃消化都受影响。大家都说沃特男爵一脸苦相,男爵一口否认——啊,他这是逞英雄呢!很好嘛,不过看这情形,夫妻俩是不见不行了,大家干脆一起到女宾那边坐一坐,让男爵得到解脱吧。


史蒂芬•布莱克站在屋角的餐具柜旁,目送男宾们离席。这时,只有阿尔弗雷德、杰弗里和罗伯特三位门房伙计留在餐厅里。

“布莱克先生,我们要过去伺候茶水吗?”阿尔弗雷德问,脸上还一副什么事儿都没有的样子呢。

史蒂芬•布莱克伸起瘦瘦的食指,示意他们三个呆在原地不要动;又皱了皱眉头,让他们别说话。当他确定最后一名客人也走出话音所及范围了,史蒂芬发了话:“今天晚上你们这些人都是怎么回事?阿尔弗雷德!我知道你没怎么经历过今晚这种场面,可你也不能因为这就把以前学的全忘了啊!你干的蠢事,我看了都吃惊!”

阿尔弗雷德咕哝着道了歉。

“卡斯里埃公爵管你要蘑菇炖山鸡,我听得一清二楚!你却给人家端了一盘草莓果冻!你想什么呐?”
阿尔弗雷德的回答含含糊糊,只有“吓着”这个词听得清楚。

“你吓着了?什么把你吓着了?”

“我记得我看见坡夫人座位后边站着个怪模怪样的人。”

“阿尔弗雷德,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人高个子,满脑袋银头发闪闪发亮,穿件绿衣服。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弯腰看坡夫人。可再一转眼,他人就不见了。”

“阿尔弗雷德,你往屋子那头看看!”

“是,先生。”

“你看见什么啦?”

“窗帘,先生。”

“还有什么?”

“大吊灯。”

“绿色的天鹅绒窗帘,还有点满了蜡烛的大吊灯。这就是你说的绿衣服、银头发,阿尔弗雷德。好啦,你现在赶紧去帮茜茜收拾茶具,以后别再干这种傻事啦!”史蒂芬•布莱克随后转向另一位伙计。“杰弗里!你今天的表现跟阿尔弗雷德一样差。我敢说你一直都心不在焉。你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可怜的杰弗里一时没说出话来,他眨眼睛,咬嘴唇,浑身动作都表明他正努力把眼泪往回吞。“对不起,布莱克先生,可那音乐让我分了神儿。”

“什么音乐?”史蒂芬问,“刚才没有音乐。听,快听!现在是客厅里的弦乐重奏——他们这才刚刚开始!”

“不,不是现在,布莱克先生!我说的是老爷太太们吃饭的时候,咱们旁边的屋里一直有人吹笛子、拉提琴。哦,布莱克先生!我这辈子从没听过这么悲伤的调子,我听得心都要碎了!”

史蒂芬盯着他,十分困惑。“真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他说,“哪儿有什么笛子和提琴!”他转向最后一个伙计——这伙计四十岁上下,一头黑发,身体壮实。“还有你,罗伯特!我都不知该说你什么好!昨天没嘱咐过你么?”

“嘱咐了,布莱克先生。”

“我难道没跟你说,就指着你给大伙做个好榜样么?”

“您说了,布莱克先生。”

“可你这一晚上往窗户边上溜达了五六次!你想什么呐?温赛尔夫人到处找人给她换只干净杯子。你的任务在餐桌上,照应坡夫人的客人——不在窗户上!”

“对不起,布莱克先生。可我听见有东西敲咱们的窗户。”

“敲窗户?什么东西敲窗户?”

“是树枝敲打玻璃,先生。”

史蒂芬•布莱克不耐烦地一挥手。“罗伯特,咱们宅子周围根本没有树!这你很清楚!”

“可我感觉咱们的宅子周围长起来一片树林。”罗伯特说。

“你说什么?”史蒂芬大叫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07-8-5 17: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6章 丧冀

1808年一月


  哈里街沃特府上的佣人们坚信,诡异的景象、悲哀的声响已经把他们缠住了。厨子约翰•朗格里奇和伙房丫头们常听见钟声叮当,调子十分忧伤,搅得他们心慌。约翰•朗格里奇对史蒂芬•布莱克说,只要这钟声一响,过去哪些熟人去世了、哪些好事落空了、哪些不幸降临了,立马想个一清二楚。听着听着,大家都变得失魂落魄,感觉生活没有意义。
  年纪最小两个伙计杰弗里和阿尔弗雷德则饱受笛子和小提琴声的折磨,这声响,杰弗里最早在坡夫人的晚宴上就听过。乐曲似乎总来自隔壁。史蒂芬带着他俩把整座宅子搜了个遍,证明没人演奏这样的乐器——然而徒劳,两个小伙计仍然感到害怕,郁郁不乐。
  岁数最大的伙计罗伯特的表现。令史蒂芬最为困惑。自打相识之日起,史蒂芬就觉得罗伯特是个明白人,办事认真、可靠——简而言之,他是世上最不可能胡思乱想、吓唬自己的人了。而如今,罗伯特坚持说他能听见房子周围长起一片无形的树林。只要手里的活儿一停,他就能听见树枝像幽灵般刮擦墙壁、敲打玻璃,树根在地基下悄悄伸展,挪松墙砖。罗伯特说这片树林年岁古老,充满邪气。闯进去的话,树丛里藏着的人要防,树木本身也要防。
  可是,史蒂芬反驳道,稍微有点规模的林子,离咱们这儿最近的也在四里以外的汉普斯特希斯。那边的树都长得规规矩矩的,不会包围人家的房子,想着把它们压垮。史蒂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罗伯特只管摇头、发抖。
  唯一让史蒂芬感到安慰的是,这些古怪的念头把仆人之间的分歧都抹平了。伦敦仆人不再关心乡下仆人说话有多慢、举止有多老套,乡下仆人不再向史蒂芬抱怨伦敦仆人如何戏弄他们、如何骗他们空忙一场。所有仆人团结一心,一致认为这栋房子闹鬼。一歇工,他们就坐在厨房里,互相讲听来的故事:哪些房子闹过鬼、哪些房子出过事,以及住在那里的人后来都遭了哪些灾。
  坡夫人的晚宴后大约过了两个礼拜,一天晚上,仆人们又聚在灶火旁,继续大家都热衷的消遣。史蒂芬不一会儿就听腻了,回自己的小屋去看报纸。还没看上几分钟,就听见铃铛响。于是他放下报纸,穿上黑外套,跑去看哪里需要他。
  在厨房通向管家卧室的小过道里,有一排铃铛,每只铃铛下面都拿棕色的漆整整齐齐地写着相应房间的名字:威尼斯客厅、黄客厅、餐厅、坡夫人的起居室、坡夫人的卧室、坡夫人的衣帽间、沃特男爵的书房、沃特男爵的卧室、沃特男爵的衣帽间、丧冀。
  “丧冀?”史蒂芬心想,“丧冀是什么东西?”
  当天上午,他才给挂好这副铃铛的木匠开过工钱,账都登在本上了:付给阿莫斯•贾德,在厨房过道挂九个铃铛、铃铛下面漆房间名字,共四先令。可眼前却有十只铃铛,对应“丧冀”的那只铃声大作。
  史蒂芬心想:“可能是贾德跟我开玩笑呢。好吧,明天我就让他回来,把铃铛重新修好。”
  他不知该怎么办,只得爬上一楼,逐个房间察看;全都空无一人。于是,他又上了二楼。
  楼梯尽头有一扇门,史蒂芬从来没见这儿有过门。
  “谁?”门后传来一个声音,史蒂芬不认识。这声音虽然轻,穿透力却出奇地强,仿佛没通过耳朵,而是从别的什么地方钻进了史蒂芬的脑子。
  “有人在楼梯上!”这个轻悄悄的声音接着说,“是佣人么?快进来,我要人伺候!”
  史蒂芬敲了敲门,走了进去。
  房间里面跟房门一样诡异,要是别人让史蒂芬描述一下它的样子,史蒂芬会说它的装饰风格属于“哥特式”——这是他所能想到的唯一能够概括眼前奇景的词了。然而,根据爱克曼先生所著《艺术的宝库》中的插图,那种一般意义上的哥特式装潢,在这间屋里是找不到的。这里见不到中世纪的尖屋顶,见不到花样繁复的木刻,也见不到富有宗教色彩的连环图案。屋里的墙壁和地板都是由粗糙的青石板铺成,已经磨得破旧不堪,表面高低不平。屋顶也是石头砌成的拱顶。透过墙上一扇小窗,看到的是星光闪烁的夜空。窗户上一块玻璃都没安,冬夜的寒风吹透了整间屋子。   
一位皮肤苍白的先生正对着一面破旧的镜子打量自己的倒影,此人生得一头极其浓密的银发,仿佛大蓟的绒毛,此时一脸不满的神色。“啊,你可来啦!”他愤愤地瞪着史蒂芬,“在你们府上,就算喊破喉咙,都没人应!”
“十分抱歉,先生!”史蒂芬说,“我是真没听说您在这儿。”他心想,这位先生肯定是沃特男爵或坡夫人请来的客人——可就算这位先生的来历解释清楚了,这间屋子又是打哪儿来的呢。先生们经常被请到家中小住,屋子可是很难请动的。
“您看我怎么伺候您,先生?”史蒂芬问道。
“你怎么这么傻!”满头白毛的先生大嚷起来,“你不知道坡夫人今晚要到我府上参加舞会么?我手下的佣人跑了,不知躲到哪里去了。我现在这副样子,怎敢站在美丽的坡夫人身边?”
  这位先生抱怨得有理:他的脸没刮,一头怪发乱作一团,衣服也没穿好,身上只裹着一件老式的睡袍。
“我马上就来,先生。”史蒂芬向他保证,“可我先得把刮脸的工具找到。我估计您不知道佣人把剃刀拿哪儿去了吧?”
  这位先生耸了耸肩膀。
  这间屋里没有梳妆台——其实,屋里统共也没几件像样的东西:一面镜子、一把破旧的三脚凳,还有一把古怪的刻花椅子,看样子是用骨头做的。史蒂芬不相信那是人骨头,可看上去特别像。
  三脚凳上托着个漂亮的小匣子,史蒂芬在匣子旁边发现了一把精巧的银剃刀。地上摆着一只破旧的锡盆,里面盛满了水。
  奇怪的是,这间屋里竟然没有壁炉,只有一架锈迹斑斑的铁火钵盛着滚烫的煤,煤灰喷到地上尽是脏印子。史蒂芬把那盆水放到火钵上加热,随后替这位先生刮脸。待收拾完,这位先生对镜审查,大呼满意。他脱下睡袍,只穿一条睡裤,耐心地站着,由史蒂芬拿鬃刷为他按摩。史蒂芬注意到,一般男士经过这番款待,身上会发红,就像焖熟的龙虾,而这位先生却苍白依旧,只是皮肤透出一层白光,好似月亮或是珍珠蚌散发的光芒。
  史蒂芬从来没见过比这位先生身上更精美的服装:他的衬衫洗熨得极其细致,皮靴如同黑镜一般闪闪发光。最漂亮的要数他那一打细布白领巾,每一块薄得好似蛛网,硬挺得赛过印制乐谱的纸张。
  替这位先生梳洗打扮,总共花去两个钟头——史蒂芬知道,这么长时间是因为这位先生特别虚荣。在此过程中,这位先生却是越来越喜欢史蒂芬了。“瞧你多会打理头发,我手下那蠢货比你一半都不如,”他叹道,“系细布领巾这种精细活儿——哼!他连听都听不懂!”
  “其实,先生,我就爱干这种活儿,”史蒂芬说,“真希望沃特男爵听我的劝,多注意注意衣着打扮,可他们搞政治的,没兴趣往这方面走脑子。”
  史蒂芬帮这位先生穿上草绿色的外套(材质极佳,样式入时),这位先生走到三脚凳旁,把凳子上的那只小匣子拿在手里。这只匣子是瓷制的,表面还嵌了银饰,大小看着比一般的鼻烟盒稍长些。史蒂芬夸它颜色好看:算不得淡青,也算不得浅灰,说是薰衣草的蓝、丁香花的紫,也都不那么确切。
  “是呀!它漂亮极了!”这位先生激动地说,“可制作起来实属不易。染料里面得调进名门望族里老姑娘的眼泪——这些人要一辈子守住无瑕的贞节,从未品尝过真正的幸福!”
  “可怜人啊!”史蒂芬说,“幸亏这种匣子不多。”
  “哦,我不是说匣子因为这眼泪才稀罕——她们的眼泪我那儿有满满好几瓶子呢——真正金贵的,是调配颜色的技术。”
  这位先生此时已变得非常可亲,非常健谈。于是史蒂芬想都没想就问:“先生,您拿这么漂亮的小匣子装什么呢?鼻烟么?”
  “不是!这里面装着我一件特别珍贵的宝贝,今晚的舞会上,我要让坡夫人戴上它!”他说罢打开匣子,史蒂芬看见里面放着一只白白的小手指头。
  第一眼,史蒂芬感觉有些不对劲,然而这种感觉立刻淡了下去。假如有人问起,史蒂芬会说,先生们经常拿小匣子装着手指头带在身上,这种事儿他见多了。
  “这匣子在您家有年头了吧,先生?”史蒂芬礼貌地问。
  “没有,时间不长。”
  这位先生把盖子合上,将匣子放进了口袋里。
  随后,他和史蒂芬肩并肩欣赏镜子里自己的倒影。史蒂芬不得不承认,他俩的容貌是那样相衬:皮肤一个是微微亮的乌黑,一个是半透明的乳白——各自代表着一种阳刚之美。白毛先生此时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
  “瞧咱们多么英俊啊!”他惊叹道,“我才发现我犯了个大错!我把您当成这里的仆人使唤了!您绝不可能是仆人!您如此英俊,如此有威严,充分说明您出身高贵,也许继承了王室血脉!我猜您跟我一样,也是来这里做客的吧?刚才我命令您做事,实在冒犯。多亏您的帮助,我才能体面地去迎接坡夫人,谢谢您啦。”
  史蒂芬笑了:“别这么说,先生。我就是个仆人,沃特先生手下的仆人。”
  白毛先生惊讶地挑起了眉毛。“像您这般英俊聪慧的人怎能作奴仆!”他仿佛受了震动,“您这样的人应当去做大片土地的统治者!我倒要问问,若不是为了显示我们超凡脱俗的高贵,俊丽的外表还有什么用?现在,我总算明白了!肯定是您的敌人合伙谋害您,夺走了您的一切财产,把您推入下等人的圈子。”
  “不是这样的,先生。您误会了。我一直都作佣人的。”
  “那我就不明白了,”白毛先生迷惑地摇了摇头,“你们这里肯定有秘密,等我有空一定要好好调查调查。不过,咱们先说现在,为了感谢你把我的头发打理得这么好、服务这么周到,我邀请你参加我今晚的舞会!”
  这个提议非同小可,史蒂芬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他要不就是个疯子,”史蒂芬心想,“要不就是什么思想激进的政客,打算消灭阶级之间的区分。”
  于是他发了话:“先生,您的好意我心知肚明,但还是要请您三思而行。您的贵客希望在舞会上看到与自己地位相当的同伴,若是发现有个佣人混在里面,我敢说他们会倍感羞辱。您的好意,我万分感谢,可我实在无意冒犯您的客人、坏您的好事。”
  这番话似乎令白毛先生更加震动。“瞧这思想,多么高尚!”他叹道,“为了照顾他人的心情,情愿牺牲自己的快乐!唉,我得承认,我自己就从来没想到过这一点。看来,我更得交你这个朋友,尽我所能帮你的忙。你那么小心,不愿冒犯我请的客人,可你是不知道,他们都是我手下的人。只要是我或我的朋友做的事,他们谁也不敢挑理。要是有谁敢说个‘不’字,哈,直接杀了完事!不过,唉……”这位先生似乎突然变得十分不耐烦,“既然你都来了,咱们还争什么呢!”
  这位先生往边上一让,史蒂芬才发现,他们站在一座宏伟的大厅里,身边有一群人正合着忧伤的乐曲跳舞。
  他感觉不大对劲,然而就像之前一样,他转眼之间便熟悉了环境,开始四处张望。虽然白毛先生跟他费了不少口舌,初来乍到,他还是害怕被别人认出来。不过,往四下里看了几眼,史蒂芬就放心了:这里并没有沃特男爵的朋友——这些人他连见都没见过。史蒂芬身上正穿着整洁的黑衣、白衬衫,他知道自己这模样扮个绅士是毫无问题的。幸亏沃特男爵从来不逼他穿佣人的制服、戴扑粉的假发,这副打扮,是什么身份一眼就能看出来。
  在场的宾客穿着都格外入时。女士们礼服的颜色相当别致(说实话,大多数颜色史蒂芬以前都没见识过)。先生们穿及膝裤、白色长袜,上衣的颜色有棕有绿有蓝有黑,衬衣雪白发亮,手套洁净无瑕。
  然而,就算是华服美衣、歌舞升平,这幢宅子仍透出败落的痕迹,曾经的辉煌已不复存在。大厅里的蜡烛明显不够数,光线昏暗;一把提琴、一支横笛,是演奏舞曲仅有的乐器。
  “这肯定是杰弗里和阿尔弗雷德说的那种音乐,”史蒂芬心想,“怪了,之前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见过呢!他们说得没错,这调子确实悲凉。”
  他走到一扇没安玻璃的小窄窗户前,往外一看,星光下是一片黑暗深邃、枝叶虬结的树林。“这肯定是罗伯特常说的那片林子了,看上去真是十分凶险的!要按他们说的,还差口钟呢?”
  “有钟啊!”站在他近旁的一位太太发了话。她长袍的色彩有如风雨暗影,项链串起的是没守住的誓言和忘不了的遗憾。史蒂芬听这位太太答了他的话,颇是吃了一惊,因为他敢肯定自己刚刚并未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
  “这里确实有口钟!”她对史蒂芬说,“挂在一座高塔的顶上。”
  她冲史蒂芬微笑着,敬慕的神情明明白白写在脸上。史蒂芬出于礼貌,总得找些话说。
  “今天到场的宾客着实高雅,夫人。众多俊美、优雅的人士济济一堂,这种场面我何曾见识过啊。他们个个青春洋溢,我感到很惊讶,这里竟然没有一位年龄稍大些的客人。难道这些先生小姐们就不带着他们的父母、姑舅么?”
  “您这话真怪!”她笑着说,“丧冀府的主人怎么会请那些又老又丑的家伙参加舞会呢?有谁爱看他们呢?再说,我们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年轻了。我们最后一次见爹娘,英格兰的土地上除了密林、荒野,别无他物。等等,快看,坡夫人到啦!”
  史蒂芬在舞池中的宾客中发现了坡夫人的身影。她身穿蓝色的天鹅绒长袍,正由白毛先生牵着,走向领舞的位置。
  这时,那位一身风雨暗影的太太问史蒂芬愿不愿意跟她跳一曲。
  “非常荣幸。”史蒂芬说。
  别的小姐太太都发现史蒂芬跳得好,于是他请谁当舞伴,人家都愿意。和一身风雨暗影的太太跳完,他又和一位年轻小姐跳。这位小姐没长头发,闪闪发亮的甲虫拼起一副假发,在她头顶蠕蠕爬动。接下来第三位舞伴,每当史蒂芬的手抚过她的长袍,她就会叫苦,说手一碰,她的袍子就唱不出声了。史蒂芬低头一看,发现她的长袍上生着一层小小的嘴巴,一张一合,唱着曲调高而古怪的歌。
  在场的宾客基本都按规矩,每两首曲子就更换舞伴。而史蒂芬发现,白毛先生却拉着坡夫人跳了整整一晚,几乎没跟别的客人讲话。不过,他并没有忽略史蒂芬。二人偶尔四目相对,白毛先生便冲他把头一店、微微一笑,一系列的表情意在说明:舞会乐趣万种,而惟有史蒂芬光临,他才心满意足。
 楼主| 发表于 2007-8-25 20: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7章 二十五枚来历不明的基尼
1808年一月


全城最好的杂货铺要数圣詹姆士大街的“布兰迪记”。这么说的人可不止我一个。沃特男爵的爷爷威廉•坡过去购买咖啡、巧克力和茶,绝不去别家。他声称,喝过“布兰迪精磨深度烘焙土耳其咖啡”,就觉着别的咖啡都不新鲜。然而,威廉•坡爵士这般照顾生意,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虽然他不吝惜口头表扬,对店里伙计总是彬彬有礼、不拿架子,别人却从来没见他付过账。死的时候,他欠下布兰迪家一大笔债。布兰迪老板是个形容枯槁、脾气火爆的小老头,听到威廉爵士的死讯,他气得发了狂。没过多久,布老板也死了。很多人都认为,他死是为了追债去的。

布老板一死,生意便由老板娘接手。布老板岁数大了才结的婚,我不说您也猜得出,布太太的婚后生活并不算太幸福。结婚后没多久,她就发现,布老板看金币、银币的劲头,胜过看她的脸。要我说,不爱看她的男人肯定有毛病——布太太的容貌是那样可喜、可爱。她生得一头柔软的棕色发卷,一双淡蓝眼睛,表情甜美可人。在我看来,像布老板这种除了有钱一无是处的老头子娶了年轻漂亮的太太,肯定当宝贝宠着,千方百计讨她欢心。可人家布老板就不这样。他连房子都没给太太单买。一栋房子的钱对他来说是九牛一毛,而他这种一毛不拔的人坚持把家安在铺子楼上的小屋里。结婚十二年来,这间小屋身兼数职,是布太太的客厅、卧室、餐厅兼厨房。布老板死了不到三个礼拜,布太太就在安吉尔区附近的伊斯灵顿买了栋房子,雇了三个女佣,一个苏琦、一个达芙妮,还有一个德尔斐娜。

此外,布太太还雇了两名伙计在铺子里照应顾客。约翰•阿普彻奇老实沉稳、勤劳能干,而一头红发的托比•史密斯胆子小,行为常令布太太莫名其妙。他有时闷闷不乐,有时热情活泼、突然就来了精神。布太太看账目有几处对不上的地方(做生意常有的事),再一问托比,托比就一脸苦相,坐立不安。布太太开始疑心是他私吞了差额。然而正月里有天傍晚,一件怪事令她的态度发生了改变。当时,她正在铺子楼上的小屋里坐着,有人敲门。托比•史密斯挨挨蹭蹭地走进来,似乎不敢抬头看她的眼睛。

“怎么了,托比?”

“太太,劳您驾,”托比眼睛不知往哪儿看才好,“钱数对不上。我跟约翰数了又数,太太,我俩把总数加了十几遍,就是看不出问题出在哪儿。”

布太太咂了咂嘴,叹了口气,问他多少钱对不上。

“二十五个基尼,太太。”

“二十五个基尼!”布太太惊叫起来。“二十五个基尼!咱们怎么差了这么多?哦,我想你们俩是算错了,托比。二十五基尼啊,咱们整个铺子都凑不出这么些钱!哦,托比!”说着说着,她突然反应过来,“咱们肯定是给抢了!”

“没有,太太,”托比说,“抱歉,您误会了。我刚才说二十五基尼对不上,不是说咱们差了这么多,是超了。”

布太太瞪着他。

“您这会儿下楼到铺子里,太太,”托比说,“您可以亲眼看看。”他替布太太开了门,一脸焦急、恳求的神情。于是,布太太下楼进了铺子,托比跟在她身后。

当时大约晚上九点,云遮住了月亮。铺里这会儿已经上了板子,约翰和托比把灯也都灭了。按说屋里应当像闷进茶罐儿一样黑,然而此时却充满了柔和的金光。光似乎是由柜台上一堆金色的东西发出来的。

那是一摞闪闪发光的金基尼。布太太拿起其中的一枚,细细检查。金币在她手上,仿佛一只淡黄色的光球。这光很是奇怪。笼罩在光芒里的布太太、约翰和托比,容貌都走了样:布太太看上去骄矜傲慢,约翰看上去阴险狡诈,而托比则是一脸凶相。一看便知,这些都不是他们各自本来的性格。更怪的是,店里码成一面墙的那十几只桃木小抽屉,在光下都发生了变化。平时,抽屉上的金字标的是里面盛的东西,比如:豆蔻(剑叶)、芥菜(不去壳)、草果、茴香末、月桂叶、牙买加椒、生姜精、孜然、胡椒子、食醋。然而此时,这些字看上去却好像是:宽恕(应予)、济养(不应受)、梦魇、福寿来、欠佳运、刀灭九族、子女情、茫然、明眼人、食言。幸好他们三个谁都没发现这般奇怪的变化,不然,布太太准会忧心忡忡——她可不知该如何给这些东西定价。

“可是……”布太太说,“这钱总得有个来路。今天有人来还账吗?”

约翰摇头,托比也摇头。“再说,”托比又补了一句,“没人欠咱们这么多。当然啦,除了沃克索普公爵夫人。说实话,太太,她……”

“行了,托比,就这样吧。”布太太打断了他的话,想了想说,“有可能是某位先生想拿手帕抹脸上的雨水,一掏兜,连钱也给带到地上去了。”

“可我们不是在地板上发现的,”约翰说,“这些钱就在匣子里,跟所有钱在一起。”

“那……”布太太说,“我就无话可说了。今天有人拿基尼结过账吗?”

约翰和托比都说没有——没人拿基尼结账,更不用说一下子掏出二十五枚基尼或者二十五个这样的人了。

“太太,您看,这么黄澄澄的基尼,”约翰叹道,“简直像一个模子扣出来的,一块磨乌了的地方都没有!”

“太太,您看我要不要去把布莱克先生找来?”托比问。

“哦,对啊!”布太太激动地说,“不过……仔细想想,不,也许咱们不该去麻烦人家布莱克先生,除非大事不好。眼前这事儿也没什么不好的,是吧,托比?或者也许这事儿确实不好。我不知道。”

一大笔钱从天而降,在我们这个年代实在少见——这到底是坏事还是好事,老板娘说不出来,托比和约翰谁也帮不上忙。

“不过,”布太太接着说,“布莱克先生那么聪明,我敢说他眨眼工夫就能明白怎么回事。托比,往哈里大街跑一趟。替我问布莱克先生好,问他有没有空,我想跟他聊一会儿。不,等会儿!别这么说,听着就好像咱们指使人家似的。你一定先跟人家道歉,说打扰人家了。然后你就说,等您什么时候有空再来,要是能来聊会儿天,我们老板娘特别感激——不,特别荣幸——不,就说特别感激。”

自从她接管了布老板的生意,沃特男爵也继承了他爷爷的债务,于是布太太也就认识了史蒂芬•布莱克。基本上每个礼拜,史蒂芬都会带着一两个基尼到店里来还账。然而奇怪的是,布太太总不乐意把钱收下。“哦,布莱克先生!”她会说,“我求您,还是快把钱拿回去!沃特男爵准比我急着用钱。上礼拜我们的生意好极了!铺子里这会儿刚好有些卡拉加巧克力,买过的人都说全伦敦也找不着这么好的东西——风味、口感比别的巧克力都好得远!全城上下到处都有人从我们这儿订。您不来一杯,布莱克先生?”

随后,布太太就拿一把漂亮的青花瓷壶泡好巧克力,给史蒂芬倒上一杯,并非常关切地问他感觉如何;看样子,就算城里到处都有人从他们这儿订,布太太也得等史蒂芬表了态,才相信这巧克力是真好。布太太对史蒂芬的好意绝不止一杯巧克力,她还十分关心他的身体。外边冷,她就得问问他觉得屋里够不够暖;天下雨,她就担心他会不会着凉;若是天气炎热、干燥,她就非让他坐到窗户边上,看看窗外碧绿的小花园,舒爽舒爽。

每到史蒂芬准备告辞的时候,布太太就把钱的事重新提起。“不过下个礼拜,布莱克先生,我可就说不准了。没准儿下个礼拜真得要一个基尼才能救急——客人不是回回都清账的。那我可就做主啦,您下礼拜三再来,礼拜三下午三点钟。那会儿我最清闲,既然您好心说爱喝,我肯定泡好一壶巧克力准备着。”

男性朋友们读到这里,一定会笑笑说女人根本不懂做生意。而女性朋友们则和我想的一样:布太太可会做生意了,她这辈子最大的一笔生意就是拿自己的情换来史蒂芬•布莱克对她的爱。

托比跑了一趟,捎回来的不是口信,而是史蒂芬•布莱克本人。布太太关于金币的忧虑一扫而空,心头取而代之一阵焦灼,感觉却十分受用。“哦,布莱克先生!您这么快就来啦!我真没想到您这会儿有空!”

史蒂芬站在金币光芒之外的黑影里。“这会儿我在哪儿都无所谓,”他话音含糊,一反常态,“府上乱作一团。我们坡夫人身体不舒服。”

布太太、约翰和托比听了这话,大吃一惊。跟全伦敦人一样,只要事情与坡夫人有关,他们就特别感兴趣。只要能跟王公贵族沾上点边儿,他们便十分骄傲,而坡夫人的惠顾则给他们带来最大的荣耀。坡夫人早餐面包抹的是他家的果酱、杯里盛的是他家豆子磨的咖啡,一说起这些,他们就无比自豪。

突然,布太太觉得不妙。“夫人她别是吃了什么不合适的吧?”她问。

“没有。”史蒂芬叹了口气,“根本不是吃的问题。她说她胳膊疼、腿疼,夜里做怪梦,浑身发冷。但大部分时间里,她少言寡语,没精打采,身上摸着都冰手。”

史蒂芬走进奇异的光芒里。

之前托比、约翰和布太太身上发生的奇异变化,和光芒里的史蒂芬一比,简直平淡无奇:他本来的英俊增添了五倍、七倍、十倍;脸上的神情多了些超凡脱俗的贵气;最神奇的是,那光芒不知怎的,集中在他眉宇,聚成一只环,仿佛为他戴了一座王冠。然而如同先前一般,谁也没发觉眼前的景象有任何不寻常。

史蒂芬黑瘦的手指拨弄着金币。“在哪儿发现的,约翰?”

“就在这钱匣子里,和其余的钱混在一起。布莱克先生,这些钱能是哪儿来的呢?”

“我跟你一样,也琢磨不出。所以我无可奉告。”史蒂芬又对布太太说,“布太太,我想当务之急是要避避嫌疑,免得有人怀疑您这笔钱来路不正。我想您应当找个律师,把钱交给他,让他在《泰晤士报》和《晨报》上都登个启事,看看有没有人曾在布记铺子里丢过二十五基尼。”

“请个律师,布莱克先生!”布太太恐慌起来,“哦,这可得花不少钱呢!”

“律师要价就是高啊,布太太。”

正说话的当儿,圣詹姆士大街上一位先生刚好路过布太太的铺子,发现窗板缝里透出金光,知道铺里还有人。这位先生正好要买茶叶和糖,于是敲响了铺门。

“有客人,托比!”布太太大叫起来。

托比赶去开门,约翰把钱都收了回去。钱匣子一合上,屋里顿时一片漆黑,大家这才意识到,刚才能看得见,全靠这些古怪金币散发出的光。约翰于是赶紧跑去重新点灯,好让铺子里的气氛明快些。托比则把客人要的东西都称了出来。

史蒂芬•布莱克往椅子上一坐,把手捂住了额头。他面色死灰,看上去精疲力竭。

布太太坐到他身旁,轻轻碰了碰他的手。“我亲爱的布莱克先生,您是不舒服吧。”

“我就是浑身疼,感觉仿佛跳了一夜舞。”他又叹了口气,用手托住脑袋。

布太太抽回了手。“我没听说昨天晚上还有舞会,”她的话里夹着一丝妒意。“您玩得还愉快?您都跟谁跳了?”

“没有,没有,昨天没有舞会。我身上的疼都是跳舞以后的疼,跳舞的快乐却一点儿都没尝到。”他突然抬起头来,“您听见了吗?”他问。

“听见什么,布莱克先生?”

“钟,丧钟。”

布太太听了一会儿。“没有,我什么都没听见。亲爱的布莱克先生,我想您能留下来吃晚饭罢?那我们太荣幸了。不过恐怕没什么好菜,一点点,上不得台面。只有些汽锅牡蛎、鸽子馅饼,还有炖羊肉。您是老朋友了,肯定不嫌弃。再让托比去买些……”

“您肯定没听见?”

“没有。”

“我不能久留。”看他的神情,仿佛还想再说几句,嘴巴都张开了,然而钟声断了思绪,他于是无话。“祝您晚安!”他站起来,匆匆欠了欠身,走出了铺子。
 楼主| 发表于 2007-9-7 20: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8章 沃特男爵向各路人士征求意见
1808年二月


坡夫人坐在窗边,面色苍白,郁郁不乐。她的话特别少,真说起什么的时候,也是前言不搭后语,听不出大概意思。丈夫和朋友关切地问她究竟出了什么事,她说她恨透了舞会,再也不想跳舞了;音乐则是全天下最令人厌烦的东西——她奇怪自己从前怎么就没觉得。

坡夫人一反常态,突然变得沉默寡言、对任何事情都毫无兴致,沃特男爵十分担忧。这跟婚前折磨她、害她早夭的症状太相似了。原先她不就很苍白么?目前她气色又不好了。原先她不就浑身发冷吗?如今这毛病又复发了。

坡夫人过去生病的时候,从未求医问药,对此,各路大夫都怀恨在心,认为这是对他们职业的侮辱。“哦,”只要一听别人提起坡夫人,他们便感叹,“令她复生的魔法自然十分高妙,可要是及时、合理地用药,根本就用不着费那个事。”

拉谢列先生认为一切都怨温特唐恩夫人,这么说不无道理。温夫人讨厌医生,决不许他们近她女儿的身。沃特男爵可没有这般偏见,于是立刻将贝利先生请到家中。

贝利先生是苏格兰人,多年来,他的医术在伦敦堪称首屈一指。他著作颇丰,题目令人肃然起敬;他还荣任御用特聘医师。看贝利先生的相貌,就知道他是个明白人。他平时总拿一根金顶手杖,表明自己地位不凡。沃特男爵一传唤,他立刻就到,急于证明医药的力量比魔法要高。检查完毕,他出了屋。令夫人非常健康,他说,连感冒的症状都不曾有。

沃特男爵又解释了一遍,说他夫人几天前还不是这个样子。

贝利先生若有所思地望着沃特男爵,说自己也许了解症结所在。沃特男爵和夫人结婚没多久罢?请男爵多多包涵,医生嘛,有时候不得不说些别人不敢说的话。沃特男爵还不习惯婚后生活。再过一段时间,男爵就会发现,夫妻俩吵嘴是常有的事。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再相亲相爱,也免不了分歧。一旦有了分歧,其中一位佯装身体不适,也是常有的事——装病的还不一定就是太太。坡夫人是不是看中什么东西了?若是小物件,像新衣服、新帽子之类的,既然她这么喜欢,干嘛不买给她?若要花大钱,比如买栋房子或是去趟苏格兰,那最好还是跟她谈一谈。贝利先生知道坡夫人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一阵沉默。沃特男爵的目光溜过长鼻子,盯住贝利先生。“我们没吵架。”他终于吐了口。

啊,贝利先生换上和善的口气,在沃特男爵眼里,很可能一切太平。先生们通常是察觉不到征兆的。贝利先生建议沃特男爵仔细想一想,可曾说过什么话惹恼了夫人?贝利先生决不是怪罪他——结了婚的人,打算厮守一辈子,总得做些小小的牺牲。

“坡夫人可不像被惯坏了的孩子似的,她不是那种人!”

当然,当然,贝利先生说。可坡夫人年纪还轻,年轻人做傻事,总还是可以理解的。若是深谙世事,也算不得年轻人了。沃特男爵可别指望太多。贝利先生越说越起劲,手上不乏现成的例子——(历史和文学作品中)这样或那样的人物,别看后来沉稳、聪慧,年轻的时候都干过傻事。然而,他一眼瞥见沃特男爵的脸色,决定还是不说为妙。

沃特男爵此时的心态和贝利先生差不多。他也有话要说,有些话真是不吐不快,然而他感觉自己底气不足。一个大男人,活到四十二岁才头一次结婚,他心里清楚:谈及如何管家,几乎任何熟人都比自己更有发言权。于是沃特男爵只是冲贝利先生皱了皱眉,不再说什么。一看表快十一点钟了,他吩咐人备下马车,叫来秘书,动身前往柏林敦府——各部大臣约在那里会面。

到了柏林敦府,他穿过筑有石柱的庭院、包金的门厅,沿着宏伟的大理石楼梯拾级而上。楼梯上方的天花板绘有壁画,数不清的各路神仙、美女英豪竟也挤下了,有的才从蔚蓝的空中显形、有的斜倚着羽绒般的白云。沿路遇上整整一个班的仆人,扑了脂粉、制服笔挺,纷纷向他鞠躬。终于走到目的地,只见各部的大臣正在屋里看文件、打嘴仗。

“您怎么不去找诺瑞尔先生呢,沃特男爵?”坎宁先生一听说事情经过,便发了问。“我真奇怪您怎么还没请他。我敢说,坡夫人不舒服,没别的原因,肯定是当初让她活过来的魔法出了点儿异常。诺瑞尔先生只消把咒语稍作调整,坡夫人就好了。”

“说得没错。”卡斯里埃公爵赞同道,“在我看来,坡夫人的病,凭大夫是治不了的。沃特男爵,你我在人间走一遭,全凭上帝恩典。而夫人她靠的却是诺先生的救济。夫人的命自是与咱们不一般,当然这是从宗教信仰角度讲的,不过我敢说,即便从医学角度来看,也是这个道理。”

“内人一不舒服,”裴尔希沃先生插话进来(他是一位个子矮小、态度严谨的律师。此人相貌平平,风度一般,手握财政部长之大权),“我第一个便去问她的贴身丫环。毕竟,太太们的身体状况,谁能比她们更清楚?坡夫人的身边人怎么说?”

沃特男爵摇摇头。“潘比斯福和我没有两样,也是费解。她也说坡夫人两天前还好着呢,这会儿却浑身发冷,面色苍白,整个人无精打采、郁郁寡欢。从潘比斯福那里,我就打听到这么多。当然,她还扯了一堆胡话,说我们房子闹鬼。真不知那些佣人这一阵儿都出了什么毛病。他们一个个都颠三倒四、神经兮兮的。有个伙计今天早上找我,说什么夜里在楼梯上遇见个人,穿件绿衣服,生着浓密的银白头发。”

“什么?是鬼么?魂灵现身了?”霍克斯伯里公爵问。

“是的,我想他就是这个意思。”

“这可不得了!这东西说话了吗?”坎宁先生问。

“没有。据我们杰弗里说,那人一脸鄙夷,冷冷地扫了他一眼,就走开了。”

“噢,您这位佣人是在做梦呢,沃特男爵。他肯定是在做梦。”裴尔希沃先生说。

“要不就是喝多了。”坎宁先生猜测。

“是的,我也这么以为。所以我自然要去问史蒂芬•布莱克。”沃特男爵说,“结果史蒂芬跟其他人一样木。我简直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那么,”坎宁先生说,“我猜,您现在也不能否认这里面是有魔法在起作用了?解释旁人参不透的东西,不正是诺瑞尔先生的本领么?快去请诺先生来吧,沃特男爵!”

这实在是个好办法,沃特男爵奇怪自己之前怎么就没想到。他一向十分有自信,这么简单的推理,自己不是想不出来。他发现,真正的原因在于自己对魔法没什么“好感”。他从来没觉得这东西好过——最初以为它是骗人的,他不喜欢;如今看来是真实的,他还是不喜欢。可他没法跟别的大臣解释——之前明明是自己劝人家雇用魔法师的,两百年来都不曾有过先例!

下午三点半钟,他返回哈里大街的家中。此刻正值冬日里最诡异的光景。在暮色的笼罩下,房屋、行人影影绰绰,仿佛一团团黑暗的虚无。头顶上的天空依然是一片眩目的银蓝,盛满清冷的光辉。冬日的斜阳为街道的尽头抹上一缕颜色,像玫瑰,也像血迹——这般景致,看来悦目,想来心寒。沃特男爵透过车窗向外凝视,庆幸自己一向不算想象力特别丰富的人。向魔法师征求意见本来就令人不愉快,偏又赶上这般古怪的天光,只见伦敦的街道在暗影与血色中渐渐消失——换了谁都要心神不宁了。

到了哈里大街九号,杰弗里打开大门,沃特男爵飞快地上了楼。到了二楼,他经过威尼斯客厅,坡夫人上午是坐在这里的。他这会儿仿佛有预感似的,往屋里望了望。猛一看,不像有人在。炉里的火很小,为室内也营造出一派黄昏的景致。灯和蜡烛还都没点上。他再一看,发现了她。

她坐在窗边的椅子上,腰挺得笔直,背冲着他。她周身的一切——无论是椅子、坐姿,即连袍子和披肩上的皱褶——都跟上午他离开时看到的一模一样。

他一回书房,便坐下给诺瑞尔先生写了一封急件。

诺瑞尔先生并不是随叫随到。等了一两个时辰,他方才进门,脸上早安排好一副镇定的神色,表情十分僵硬。沃特男爵在厅里迎接了他,向他叙述了事情经过。随后,男爵请诺先生一同上楼,到威尼斯客厅去看看。

“哦!”诺先生赶紧说,“沃特男爵,有您刚才的话,我想咱们就没必要再去打扰坡夫人了,因为,您看,她这情况,恐怕我也是无能为力。下此结论,我自是十分痛心,然而,敬爱的沃特男爵——您知道的,只要力所能及,我一向是会辅佐您的——我确信,无论是什么害得坡夫人这般忧郁,单靠魔法的力量是治不好的。”

沃特男爵叹了口气,手伸进头发里抓了抓,一脸不高兴。“贝利先生查不出什么毛病,所以我想……”

“哦,我为何如此确信自己帮不上忙,这才是真正的原因!魔法和医学并不像您想象中那般大相径庭。二者的研究领域常有重合之处。针对某一种疾病,也许既有医学的治疗方法,也有魔法的解决方案。假如说坡夫人真是染了什么病,或者——恕我直言!假如她又将不久于人世,那么自然有相应的法术将她医好,令她重生。然而,沃特男爵,很抱歉,您刚刚描述的症状似乎是精神层面的异常,而非体质上的疾病。这类异常不受魔法之控,也非医学所辖。我本人对此毫无发言权,但也许请个神职人员会有帮助?”

“可是,卡斯里埃公爵认为——我不知道他这么说对不对——卡斯里埃公爵认为,既然坡夫人是魔法救活的——我承认,我当时听得不甚明白,不过我想他的意思是说,既然坡夫人的生命基本上是依靠法术的,那么也只有法术最有可能医好她。”

“是嘛?卡斯里埃公爵这么说的?哦,那他可就大错特错了。不过,我实在很好奇,公爵怎么竟会想到那里去。这种想法最初被称作‘麦洛德邪说’。[1] 十二世纪的时候,里沃勒僧院的一位住持为驳倒这一言论,倾注了毕生精力,死后被封为圣人。虽说我一向不爱研究魔法理论体系,我却敢说,威廉•庞特勒所著《三种可臻完美的存在形式》第六十九章里提到的……”[2]

看来,诺先生又要就英国魔法史展开冗长的宣讲了。他言必据书史,提及的书名,旁人闻所未闻。沃特男爵打断了他:“是是是!那您知不知道有个穿绿衣服、长着银头发的人是谁?”

“噢!”诺先生说,“您觉得有这么个人,是吗?在我看来,这决不可能。会不会是哪个佣人粗心大意,忘记把挂钩上的睡袍取下来?谁也想不到那儿会有件衣服?您看我头上这顶假发,我不止一次被它吓得够呛。我家的卢卡斯每天晚上都应该把它收起来的——他也知道他应该——可是有好几次,他都忘记把它从壁炉架上的假发撑子上摘走。炉台上方的镜子映出这顶假发的倒影,看着特别像两个人将脑袋凑在一起,窃窃私语,道我的短长。”

诺先生一双小眼睛,冲沃特男爵飞快地眨巴了几下。既然已经表示过自己无能为力,他向沃特男爵道了晚安,起身告辞。

诺瑞尔先生直接回了家。一进汉诺威广场的宅子,他直奔三楼的小书房。这间屋十分安静,靠近房子的后墙,窗外便是花园。诺先生在这里工作的时候,佣人们是不会进来的,就算是查尔德迈斯,也得是为了一些特别紧急的事,才来打扰。诺先生打算进书房的时候,很少提前打招呼。于是,他府上有条规矩,佣人要随时为他把这间书房预备好。这会儿,炉里的火烧得正旺,屋里的灯也都点着,只是有人忘记拉上窗帘,窗玻璃仿佛一扇黑镜,映出了整间屋里的情形。

诺瑞尔先生坐到窗前的书桌旁,从桌上多部大书中翻开一本,低声念起了咒语。

壁炉里掉下一块煤,一团影子在屋中游移,惹得诺先生抬头望去,只见自己警惕的模样映在黑色的窗户上,身后站着个人——他面孔苍白,散发着银光,茂密的头发闪闪发亮。

诺先生并不转身,而是向窗户里的人影发了话,口吻尖刻,饱含怒气。“你当时说要拿走这位年轻小姐一半的生命,我以为你会容她在亲友之间度过七十五年一半的时间。我以为一到年限,在旁人眼中,她就好像是自然死亡了!”

“我可没这么说。”

“你骗了我!你根本没帮上忙!你玩的鬼把戏,几乎拆了我的台!”诺先生大叫起来。

窗户里的人影哼了一声,表示不满。“我还以为这次见面,你能比上一次讲点儿道理呢。谁知你却如此傲慢,无缘无故就冲我发脾气!反正我是守住了合约的,你求我做的,我都做了;不该我拿的,我一样也没拿!要是你真在乎坡夫人是否幸福,你应当高兴才是——她现在和一些真正爱戴她、尊敬她的朋友在一起!”

“哦!至于她,”诺先生一脸鄙夷的神色,“幸福不幸福,我才不关心。比起复兴英国魔法之大业,一个年轻姑娘的命算得了什么呢?你错了,我关心的是她丈夫,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都是你搞的鬼,他现在十分消沉。万一他一蹶不振,万一他辞掉政府里的差事,我就再也找不到这么肯帮忙的朋友了![3] 我肯定再也找不到欠我这么大人情的大臣了!”

“不就是她丈夫吗?好吧,我来把他扶上高官要职!我让他变得伟大——他单凭自己,永远也做不到的伟大。让他当首相,或者还是当大英国皇帝比较好?这回你满意了吗?”

“不行,不行!”诺先生大叫起来,“你还是没理解!我就想哄他高兴,让他在其他大臣面前替我美言几句,劝他们相信我的法术能为国家带来极大的好处。”

“我真是不明白,”窗户里的人影傲慢地说,“你找人帮忙,为何选他而不选我!他懂什么魔法?他什么都不懂!而我,我能教你托起山峰,将敌人压成肉酱!我能让云彩为你的到来而歌唱。我能让春天迎你来,让冬天送你去。我能……”

“哦,是啊!然后作为回报,你无非是想掌控英国魔法,恣意妄为!你好把英国人一个个从家中骗走,把大英国变成你们这族败类的乐土!请你帮忙,代价太高,我可付不起!”

听了这番指责,窗户上的人影并未直接回应。只见小桌上立着的一根烛扦突然一跃而起,从屋子这头飞到那头,砸掉对面墙上一扇镜子,撞碎一尊托马斯•兰切斯特的陶瓷胸像。

随后是一片静寂。

诺瑞尔先生吓坏了,坐着浑身发抖。他低头看着桌上翻开的书,若真是在阅读,这种读法也只有魔法师才会——他的目光落在书页上,却并不移动。几分钟后,他抬起头来再看,窗户上的人影已经不见了。

大家为坡夫人提的建议,最终全无用处。这桩婚姻,在最初那短短的几个礼拜里,曾为夫妻二人带来多么大的希望。而今,因为她,生活陷入了冷漠与沉寂;因为他,生活充满了痛苦与焦虑。她哪里都不愿意去,更不可能当时尚潮流的领导。没有人来探望她,时尚圈子很快便忘掉了她。

哈里大街沃特府上的佣人越来越不愿意进她所在的屋子,但谁也说不清缘由。其实,他们不愿意进屋,是因为在她周围,总有极其悠远的钟声回荡,她身后似有阵阵寒风从远方吹来,谁要是靠近她,都会冷得发抖。于是,她一坐就是好几个时辰,身上裹着披肩,不挪动也不说话。噩梦与暗影在她周身渐渐聚集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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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这套理论最初是由康沃尔郡一位名叫麦洛德的魔法师在十二世纪提出的,后来也曾出现过多种不同的版本。其中最为极端的论调是说,只要靠魔法治过病、被魔法救过命、或借助魔法复生的人,便不再受上帝及其教廷的管制,而要对曾经帮助过他们的魔法师或仙子尽各种各样的义务。
  麦洛德这个人后来被抓了起来,押送到南英格兰皇帝史蒂芬位于温切斯特的朝廷上,在座的还有几位主教。朝廷对麦洛德施以黥刑、棒打,剥掉他的衣服,直至半裸,随后便将他流放。主教下令,不准任何人施济于他。麦洛德本打算从温切斯特走到纽卡斯尔,走到乌衣皇城堡所在的地方,结果死在了半路上。
  英格兰北部有一种信仰,说是某些杀人犯不属于上帝,也不属于恶魔,他们属于乌衣皇。这又是“麦洛德邪说”的另一种版本了。

[2]
《三种可臻完美的存在形式》,威廉•庞特勒著,1735年由亨利•林托出版社于伦敦发行。三种可臻完美的存在形式分别是天使、人类、仙子。

[3]
听这口气,诺瑞尔先生肯定还不知道那些大臣们对他的印象是多么的好、请他助战是多么的急。
发表于 2011-6-5 15: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9章 “黎明男儿” [1]
1808年二月


   

奇怪的是,竟然没人注意到,史蒂芬·布莱克的症状和坡夫人一模一样。他也说自己劳累不堪、浑身发冷。两人都很少开口,然而只要讲话,便都是一副低沉、疲惫的神情。
   
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一位是官太太,一个是男管家,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挡住了别人的眼睛,哪儿还能看出相似的症状?男管家有活儿要干,必须干完,史蒂芬不能像坡夫人似的,往窗户边上一坐就是几个时辰,一句话也不讲。同样的症状,放在坡夫人身上,那就是“贵体欠安”;换了史蒂芬,至多也就是“精神低落”而已。

沃特府上的厨子约翰·朗布里奇三十多年来一直有精神忧郁的毛病,他立刻把史蒂芬收作“郁”气相投的同志。可怜这约翰,他倒也乐得找到个难兄难弟。晚上,每当史蒂芬双手抱着脑袋,坐在厨案边,约翰·郎布里奇便也过来,坐到他对面,递个安慰话。“我理解您,先生,特别理解。布莱克先生,精神低落是人最大的折磨。有时候,在我看来,整个伦敦就像放凉了的豆粥,一样的灰扑扑、稠乎乎。人们一个个长着凉豆粥脸,凉豆粥手,走在凉豆粥一般的大街上。唉,当时我那叫一个难受!天上的日头都是凉的、灰的、稠乎乎的,给不了我一丝暖气儿。您也时常觉着周身冷冰冰的么,先生?”约翰伸手摸了摸史蒂芬的手。“啊,布莱克先生,”他说,“您这手凉得跟坟上的碑一样啊。”
   
史蒂芬觉得自己仿佛梦游一般,不像活着,到哪儿都像做梦。哈里大街的宅子是梦里的所在,宅子里的仆人们也是梦里的角色。他梦见自己手上的活计,梦见自己的朋友,梦见布兰迪太太;有些时候,他会梦见一些怪事——虽然在心底某个偏僻的小角落,他隐隐约约知道自己并不该觉得奇怪。有时候,在哈里大街宅间的走廊或是楼梯上,他一转身,就会发现新的、从来没在宅子里见过的走廊与楼梯,通向远方。这情景,就仿佛整栋宅子突然搬进了一所更大、更古老的建筑里面。走廊上方出现了石头砌成的穹顶,积满了灰尘,处处是暗影。脚下的台阶和地板变得残破不堪、坑洼不平,不再像人造的建筑,更像是野外的顽石。最为奇异的是,史蒂芬竟然对这些亦真亦幻的厅堂相当熟悉。他自己也说不清来由,有时候突然就想起来:“是的,拐过那个弯就是东方兵器室。”要不就是“那边的楼梯上去就是开膛手之塔。”

每当他看到这些走廊,或者说,有时候他没真正看到却也感觉到它们的存在,史蒂芬的精神就会稍好一点,有一点回到过去的意味。身上仿佛被冰封住的那块地方(是心还是神?)融了几毫厘,思维、兴趣和情感重又在血脉里跳动。然而除此以外,再没有什么能提起他的兴致,再没有什么能抚慰他的空虚。四处皆是暗影、虚无,两耳嗡鸣,眼前一片灰扑扑。
   
有时,他心绪不宁,只好独自一人冒着寒、摸着黑,绕着梅菲尔和皮卡迪利走上好久。二月底的一天晚上,他发觉自己溜达到了牛津大街沃顿记咖啡馆门口。这地方他熟得很,顶层是“黎明男儿”的专座。“黎明男儿”是伦敦大户人家里高级男仆组织起来的同乐会,会员里比较显焕的人物有卡斯里埃公爵的男仆、波特兰公爵的车夫,史蒂芬也算是其中之一。每月第三个礼拜二,“黎明男儿”都要聚上一次,找找乐子,跟伦敦任何社交圈子一样——吃点儿,喝点儿,赌上几把,谈谈国事,道道府上太太小姐们的短长。即便没赶上正日子,哪位“黎明男儿”若刚好没事,也爱溜达到沃顿记咖啡馆的楼上,跟在座同僚一道休闲休闲。史蒂芬走进咖啡馆,沿梯上了楼。
   
顶层的陈设跟城里类似场所大同小异。屋里烟雾弥漫,不过只要是男士们的休闲场所,便都是这般光景。地板、墙围都由深色的木板铺成,同样的木板又将整层楼划分成一座座小隔间,客人们于是能够独享一方木头色的小天地。脚底下不铺地毯,地板却是十分光洁,扫地的锯末每天都换。桌上铺着白布,油灯干净透亮,灯芯也修得齐整。史蒂芬找了个单间坐下,点了一杯甜酒;酒端来,他就愁眉苦脸地盯着杯子看。
   
平时,只要是同乐会的会员经过史蒂芬的单间,都站住脚跟他聊几句,史蒂芬也抬抬手,冲他们打个温凉不展的招呼。这会儿,他连话都懒得答。这些人从门口过了得有两三次,史蒂芬忽听得有人低语,内容却格外分明:“你不理他们就对了!说了归齐,无非是些下人粗人。有我扶助你,将你送上尊贵与荣誉的顶峰,等你有了应得的地位,想起当年断了跟这班人的交情,你就踏实了。”声音不高,却盖过了四周同乐会和其他客人的欢声笑语,史蒂芬听了个真真切切。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这低语声足以穿透顽石、钢铁;仿佛就算从地底深处传来,余音仍在耳畔;仿佛话音一响,是金刚钻也会碎裂,是人便发了狂。
   
这动静太不寻常,令史蒂芬暂时甩掉了百无聊赖的情绪。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他四处张望,想看看是谁在说话,然而屋里坐的无非是些熟人。他于是把头探过隔板,往旁边的单间望去,只见有个人坐在里面,相貌甚是不凡。此人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双臂枕住单间的隔板,脚蹬长靴,往桌上一搭。他的长相不乏奇特之处,最惹眼的要算一头茂密的银发,轻柔闪亮,犹如大蓟的绒毛。他冲史蒂芬眨眨眼,随后起身坐到史蒂芬的单间里来。
   
“我得让你知道,”他一副器宇轩昂的神情,“这座城市如今的光景,还不及过去的百分之一!回来以后,我真是大失所望。想当年,伦敦一地高塔林立,座座尖顶彩旗飘扬,光华眩目!外墙四面皆有雕饰,细巧如手指骨,精妙如涓涓流。一些人家的房上装饰着石龙、石狮、石鹰兽,分别代表其家族的智慧、刚烈与勇猛;这些人家的后院也许真就饲养着活生生的火龙、鹰兽和雄狮,锁在坚固的笼子里。猛兽的怒吼,街上也能听个分明,令胆小的过客心惊。每座教堂都供着一位先贤,应百姓之求呼风唤雨,时时不停。先贤之躯被安置在象牙匣内,秘藏于珠宝棺中,棺木随后放入一座金银打制的神龛内;在上千支蜡烛的照耀下,神龛通体放光,日夜不灭,景象十分壮观。盛大的游行日日不断,为各路神仙举行庆典,伦敦一地,名扬四方!想当年,伦敦的百姓动不动就找上我,求我帮他们出主意兴建教堂、设计花园、装修宅院。若他们的态度还算恭敬,我一般都会答应,为他们指点指点。唉,真是!当初亏得有了我,伦敦才那么美丽、高贵、举世无双。可现如今……”
   
说着,他打了个颇有表现力的手势,看样子像是把伦敦放在手心里,当个纸团似的揉揉就给扔了。“你这么盯着我看,真是蠢相!今天就为了过来看看你,我可是历尽千辛万苦,你这儿却闷声不响、郁郁不乐,嘴巴张得到挺大!我猜你看见我是吓了一跳,可你也不能因为这就把平时的礼貌风度全忘了啊。当然啦,”他此时一副屈尊让步的神情,“英国百姓看见我,一向是惊异得目瞪口呆——他们有这反应自然而然——可就凭咱俩的交情,我看我不至于落得如此待遇吧。”
   
“咱们之前见过面么,先生?”史蒂芬惊奇地问。“我敢说我梦见过您,我和您一起在一幢大宅子里,灰扑扑的楼道看不见尽头。”
   
“还‘咱们之前见过面么,先生?’”满头白毛的先生学起了史蒂芬的口气,“你这是什么话!好几个礼拜了,咱们都在一起,每天晚上又是宴席又是舞会,你这么一说就好像没这回事儿了似的!”
   
“可我肯定是梦见……”
   
“我真没想到你有这么迟钝!”白毛先生大叫起来,“丧冀不是什么梦里的光景!我拥有的大宅无数,丧冀算是其中最古老、最华美的一幢——它可是真实存在,就像卡尔顿宫[2]一般确有其地。不过,论起存在的时日,它可要比卡尔顿宫长得多!未来风云变幻,我都知道个大概,告诉你,再有二十年,如今的卡尔顿宫即被趟成平地;整个伦敦城还能撑……哦,超不过两千个年头。而丧冀,哪怕整个天下翻个新,它自屹立不倒!”说来也怪,这位先生似乎对这番预言十分满意——实际上,他无论何时都是一副极度自我庆幸的劲头。“你错了,丧冀可不是梦里的光景。你只不过是中了魔咒,每天晚上给送到那里,与我们仙灵一同畅饮作乐!”
   
史蒂芬盯着这位先生,一脸迷惑不解的神情。随后,他反应过来,自己必须开口说点儿什么,不然人家又得怪他没个好脸、不懂礼节。他于是绞尽脑汁,结结巴巴地问了一句:“那……这魔咒是先生您下的么?”
   
“当然啦!”
   
白毛先生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气,显然是觉得给史蒂芬下咒无异于赐予他极大的恩惠。史蒂芬于是客客气气地道谢。“……只是,”他又补了一句,“您对我这么好,我不知自己曾有何作为,博您如此厚爱?说真的,我知道自己什么都没做。”
   
“啊!”白毛先生大喝一声,高兴起来了。“史蒂芬·布莱克,论礼节风度,你是出挑的!你得教教那些傲慢的英国佬:见着有身份的人,怎么才叫恭敬。就凭你这礼节风度,今后一定落着好!”
   
“布兰迪太太钱匣子里那些金基尼,”史蒂芬问,“也是您的吧?”
   
“哦!你才猜到的么?你看这事儿我办得多巧!我还记得你曾说周围日日夜夜都有蓄意谋害你的敌人,于是我就把钱都给了你的朋友。等你跟她一结婚,钱就都是你的了。”
   
"您是怎么……”史蒂芬刚开口便住了嘴。看来,他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位先生无一不知,无一不干扰,仿佛理所应当。“先生,您说什么我的敌人,这话可不对,”他说,“我一个敌人都没有。”
   
“我亲爱的史蒂芬哪!”这位先生大叫起来,仿佛史蒂芬的话非常好笑,“你当然有敌人啦!为首的恶人便是你那主子、坡夫人的男人!他逼你为奴,日夜替他卖命。他让你干的活,绝不该由你这般俊美、高贵的人去劳动!他为何要这样做?”
   
“我想大概是因为……”史蒂芬开口道。
   
“没错!”白毛先生兴冲冲地说道,“正因为他的邪恶登峰造极,他抓住你不放、用锁链将你捆绑;他打败了你,看你被缚受苦,他才好手舞足蹈、放声狂笑!”
   
史蒂芬张口要替沃特男爵辩护,他想说男爵从不曾有这等行径,男爵平时待他总是十分和蔼可亲;他还想说,男爵年轻的时候,拼命凑钱也要供他上学,后来,生活愈加窘迫,男爵就跟他同在一张桌吃饭,同守一炉火取暖。若说打败敌人,每当沃特男爵自认为将了政敌一军,史蒂芬便见他嘴角露出一丝自鸣得意的微笑,手舞足蹈、放声狂笑这般行径可是从来没见过。史蒂芬刚要把这些话讲出来,只听得白毛先生提到了“锁链”,这个词仿佛一道无声的闪电将他击穿。他脑中突然出现一片黑暗的所在——气氛骇人、处处是恐怖的景象——闷热、闭塞、臭气熏天。黑暗中人影绰绰,沉重的铁锁链在地面上梭梭滑过,当啷作响。这般景象从何而来、象征了什么,史蒂芬全然不知。他觉得不会是回忆,自己几时到过这种地方?
   
“……倘若他发现你和坡夫人每天晚上都从他身边逃走,跑到我家享乐,哈!他一定妒火中烧,估计想把你们俩都杀掉。不过别怕,我最最亲爱的史蒂芬!我有办法,决不让他发现你们的行踪。哦!我真讨厌那种自私自利的人!被傲慢的英国人看不起,被他们强迫着做不合自己身份的事,这种滋味我可尝过,不忍心再看你落得同样的下场!”白毛先生说罢,用冰凉的手指头抚了抚史蒂芬的脸颊和眉毛,史蒂芬感到皮肤上一阵奇异的刺痒。“你想不到我有多喜欢你,多想为你做点儿事,好让你受用一辈子!——于是我都打算好了,让你到仙灵国去,给你个皇帝当当!”
   
“您……您说什么,先生?我刚才开小差了。您是说当皇帝么?不行,先生,我可当不了皇帝。都是您对我的一片好心,才觉得我能行。还有,我估计自己不太适合住在仙灵国。自从到您处拜访,我就觉得脑袋昏沉沉的,反应也慢。从早到晚,我都疲惫不堪,感觉活着都是个负担。这当然都是我自己的不是,可也说不定仙子们的幸福,我们常人是消受不起的?”
   
“哦!那是因为你体会到在我府上的日子有多逍遥——歌舞欢宴,人人华服美衣——跟在英国无聊的日子一比,你觉得悲哀了。”
   
“您说的对,先生,可要是您有解了咒放我回去的打算,我将万分感激。”
   
“哦,这可不行!”白毛先生叹道,“你知不知道,我那些花容月貌的姐妹——哪一个不是惹得皇帝们拼个你死我活、不思政事,帝国沦为荒原——如今都吵着闹着做你下一个舞伴!我要是告诉她们你再也不来丧冀了,她们会怎么说?我身上有不少优点,作为兄长,我是非常细心的;我总是宠着家里的女眷,尽我所能讨她们喜欢。至于当不当皇帝,我向你保证,再没有什么比接受众人朝拜,听自己名字前面各式各样的尊贵封号更惬意的事儿了。”
   
这位先生继续大肆夸奖史蒂芬俊美的容貌、尊贵的神态、优雅的舞姿——在他看来,这些才是做仙境大国的统治者所必须的资质。随后,他开始琢磨哪座王国最适合史蒂芬。“‘默祷’是块好地方,那里有幽暗、深邃的森林,还有孤寂的山脉、无边的大海。去那儿当皇帝的好处是那儿正好缺个皇帝,然而就因为这个空缺,如今已经有二十六个预备的在那儿盯着了,你一去就是一场血战——这恐怕你不会喜欢罢?再有呢,就是去‘自怜’当公爵,如今的公爵可谓众叛亲离。哦,可我是真不忍心看自己的好朋友到‘自怜’那么个委屈的小地方当主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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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黎明男儿”是几年前以宗教革命之名搞动乱的一个团体,得名于其成员袭击天主教家庭的时间(破晓时分)。该团体也被称作“新教男儿”、“破坏者”(他们专门砸坏天主教徒的织布机)或是“奥兰奇人”。他们的打击对象不仅限于天主教徒,还包括不顺从新教教义的长老派和教友派。这里仅作为俱乐部会员团体的别名。——译者注。

[2]卡尔顿宫——威尔士王子在伦敦的居所,位于球场街。
发表于 2011-6-5 15: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0章  可疑的帽商
                                                                        
1808年二月



既然有了魔法师,战争不久就会结束——有这般企盼的民众很快便大失所望。“魔法!”外交大臣坎宁先生叹到,“别跟我提魔法!这东西和其他方案没有两样,还不净是瞎耽误功夫,结果全不理想。”

坎宁先生这么说不无道理,诺瑞尔先生也总是乐于长篇大论地搬出晦涩的理论,解释为何某些设想是无法实现的。有一次说出来的话,令他自己事后后悔不迭。那是在柏林敦府,诺瑞尔先生正为当时的国务卿霍克斯伯里公爵[1]解释为何这样或那样的目标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哦,那至少需要十几位魔法师日夜不停地并肩协作!诺先生就此发表了一番冗长无味的演讲,感叹魔法在大英国发展的悲惨景况,他总结道:“我希望这种情况有所改变,可公爵您也知道,咱们国家的年轻人,有些天资的,谋起差事来不是去军队就是找教会,可怜我这营生,惨遭忽略。”说罢,他长叹一口气。

诺瑞尔先生这般长吁短叹,其实没什么特别目的,最多就是提醒别人他自己才华超群。不巧的是,霍克斯伯里公爵误会了他的意思。

“哦!”霍公爵大叫道,“您是说咱们还需要更多魔法师?啊,就是!我完全理解您的意思,完全理解!开一所学校,如何?不然就请陛下出资兴办皇家学会?好啦,诺先生,我想具体细节还是交给您安排。您要是肯写一份计划书,我一定拜读,然后就把您的提案交给大臣们讨论。您定计划的本事我们都有数,您写的计划书一向又清楚又具体,您的字也漂亮。先生,我敢说我们准能从哪儿给您凑出点儿资金。等您有时间的,先生,这事儿不急。我知道您忙着呐。”

可怜的诺先生!再没有什么比培养新法师更倒他胃口了。他安慰自己:霍克斯伯里公爵可是模范大臣,工作投入,每日里有一千多件事要思考,要不了多久他准就把这回事给忘了。

然而,等诺先生又一次来到柏林敦府,霍公爵便急匆匆迎上去,大呼:“啊,诺先生!我把您培养新法师的计划禀奏了陛下,陛下听了十分高兴,说想法相当好,让我转告您他随时愿意资助项目。”

幸亏瑞士大使此时突然驾到,不等诺先生作答,霍公爵又急匆匆地走了。

过了大约一个礼拜,诺先生却又撞上了霍公爵,这回是威尔士王子在卡尔顿宫宴请诺先生。“啊,诺先生,正找您呢!我估计您兴办魔法师学校的计划没带在身上吧?带了多好,我刚和黛文郡公爵说这回事呢,他特别感兴趣,想起来他在雷明顿温泉还有所房子,做校舍正合适,问我都有些什么课程、用不用组织祷告、准法师们在哪里就寝等等各种问题,我一样都答不出。我想呢⋯⋯能不能还是劳您直接同他讲?他就在壁炉边上呢——他看见咱们了——他过来了!阁下,这位就是诺瑞尔先生,正准备跟您详谈!”

诺先生很是费了一番口舌才说服二位公爵,办学校实在太占时间,况且他还未发现任何有天资的年轻人值得他们下这么大功夫。二位公爵只好勉强点头,诺先生这才得以把精力转移到更合他意的事业上——将现存的魔法师逐一打倒。

在伦敦城街头卖艺的巫师久已是诺先生的眼中钉、肉中刺。当他还是无名之辈,尚无人理睬之时,便已开始向政府高官、各界有力人士请愿,央求他们将街头巫师清除干净。如今有了社会声望,他的打击力度自然要比过去高上两倍、三倍。首先,他认为政府应当出台一套针对魔法的管理条例,魔法师从业必得注册、领证(当然,他觉得除了自己,没人有这个资格)。他还请求政府组建正式的魔法厅——然而这一条有些太过分了。

正如霍克斯伯里公爵对沃特男爵说的:“他为国家做了这么大的贡献,咱们也不好冒犯他,可眼下这仗打了这么久,形势艰难,还要成立厅级部门,要请枢秘顾问,又要找秘书,天知道他还想要什么!而且,折腾半天都为了什么?就为听他诺先生一个人的话,就为让大家都夸他一个人的好!我的好男爵,求您了,劝他干点儿别的吧。”

于是,在又一次跟诺瑞尔先生见面的时候(在汉诺威广场诺先生的家中),沃特男爵对诺先生说了以下这翻话:

“您的目的是高尚的,先生,我们没有异议。可是成立魔法厅决不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正确途径。在咱们伦敦城里——也就是眼下这个问题最集中的地区,一个部门说话是没有分量的。我来告诉您咱们该怎么办,明天我就跟您去市长府上找市长大人以及几位市参议员,我想咱们很快就能联络到帮得上忙的朋友。”

“可是,亲爱的沃特男爵!”诺瑞尔先生大叫起来,“这可不行。眼下的问题绝非伦敦一地。我自打一离开约克郡便开始调查⋯⋯”(说着,他在肘边小桌上放着的一摞纸里摸索着,翻出一张清单)“诺里奇一市有十二个街头巫师,雅茅斯有两个,格洛思特两个,温切斯特六个,彭赞斯竟然有四十二个!这还了得嘛!就在前几天,有个浑身脏兮兮的妇女找上门来,非见我不可,见着我以后就让我给她开张书面证明——证明她有法力,不能含糊!——作为我相信她能够施法术的凭证。我一辈子没见过这等事!于是我就冲她说:‘你这个女人⋯⋯’”

“至于您提到的这些地方,”沃特男爵赶紧插话进来,“到时候您就会发现,一旦伦敦的问题解决了,其他地区立马跟风。那些人可不愿意落在后面。”

不久,诺先生发觉,一切正如沃特男爵所言。伦敦市长和市参议员正巴不得跟英国魔法的伟大复兴沾上点关系,他们说服了政务议事厅组建了一支“魔法行为委员会”,该委员会决议规定,在伦敦市政区域之内,只允许诺瑞尔先生一人实施魔法行为,一切他人如“以施法为名,搭建卖艺帐篷、货摊或以任何形式干扰市民”,一概逐出本市勿论。

街头巫师们于是收拾起自己小小的货摊,将几样破陋的财产装进手推车,步履艰难地出了城。有人走的时候还不忘骂上几句伦敦,而大家基本上都以一种可敬的心态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大多数人已经做好了打算,事已如此,干脆洗手不干这门营生,改上街要饭、小偷小摸——这已然是他们多年来的副业,于是这一场离别对他们来说,并没有读者您想像中那般肝肠寸断。

然而,有个人没有走。针线街的魔法师闻秋乐仍然待在自己的篷子里,继续帮人掐算命有多苦,卖几个并无大碍的方子给那些被冷落的恋人、受气的学徒们去报仇。诺瑞尔先生自是怨声载道,一再向“魔法行为委员会”痛斥这般行径,正因为他恨哪个巫师也没有像恨闻秋乐一样厉害。委员会派出地保和巡警带着枷锁过去吓唬他,他却依然故我。另外,委员会考虑到他在伦敦民间声望太高,若把他赶走,怕会引发一场动乱。

二月里的一日,天气寒冷、天光幽暗,闻秋乐正在自己礼拜堂旁边的篷子里待着。恐怕有些读者想不起咱们小时候见过的巫师篷子是什么样子了,我得告诉您,它外形就如同那种流动的小木偶戏院或是游艺会上的货摊,是由木板和帆布搭起来的。一幅黄颜色的帘子,上面厚厚一层干泥齐腰高——它既是篷子的大门,也算是一张无字招牌,替里面的营生做了广告。

这一天,闻秋乐生意还没开张,再等下去也是无望。街上几乎空无一人,灰蒙蒙的冷雾罩住了伦敦,闻着一股煤烟味。城里的店家一劲儿往炉火里添煤,把店里的灯全点上,好赶一赶寒气儿、添点儿光亮,结果也是空忙。凸肚窗里的亮映不到街上,都是那雾气挡住了灯光。于是,商店诱不来顾客,身穿长白围裙、头戴扑粉假发的店伙都随随便便地站着聊天,要不就围着炉火取暖。遇上这种天气,有事儿能在屋里办的就待在屋里办,若非得出门,就都麻利着点儿,好赶紧再回到屋里面。
闻秋乐丧着脸坐在门帘后面,人冻了个半死。他把两三个酒馆老板的名字在心中掂量,看看哪位尚有可能允许他赊帐喝一两杯烫过的加香葡萄酒。刚打好主意先去哪里碰碰运气,只听得有人在外边又跺脚又往手上呵气,大约是有顾客上门了。闻秋乐撩起帘子,走了出去。

“你就是这里的魔法师?”

闻秋乐说他正是,心中不无疑虑(眼前这位颇有当官儿的神气)。

“太好了。我要找你办件事。”

“头一次咨询,两先令。”

这位顾客伸手从兜里掏出钱包,拣出两先令,放到闻秋乐手上。

接着,他开始述说需要闻秋乐用魔法解决的问题。这人讲话条理相当清楚,目的也明确。然而,他越说,闻秋乐越不信他的话。他说他是从温莎来的,这没什么可疑的,有点儿北方口音也不奇怪,北方人南下来打拼也是常有的事。他还说他手上做着很大的女帽生意——这话就牵强多了,要想找个比他更不像卖帽子的人实在困难。闻秋乐对女帽生意知只甚少,却也懂得,一般干这行的穿着打扮总是最时髦的。可眼前这位身披一件古旧的黑外套,上面的补丁和拆改的痕迹总得有十几处。他戴的领巾虽说干干净净,质地优良,可那样式就算在二十年前也显得老气。女帽商鼓捣出成百上千种玲珑的小物件,都叫什么,闻秋乐一概不懂,可他知道帽商自己应该懂。眼前这个人却不懂,他管那些东西叫“零七八碎儿的玩意儿”。

天寒地冻,脚底下又是冰又是冻硬了的泥,脏兮兮地混作一处。闻秋乐正把事情细节往一个油乎乎的小本子上记,脚下一个没站稳,就摔在了那位可疑的帽商身上。他想直起腰来,可脚下冻硬了的地是那样滑,他只好把顾客当梯子扒着才总算站起身来。闻秋乐把一腔酒气和煮白菜味直喷了人家一脸,瘦骨嶙峋的手指头把人家浑身掐了个遍,这位可疑的帽商一脸惊愕,嘴上却什么也没说。

“您多包涵,”闻秋乐好歹站直了身子,低声道歉。

“没关系,”可疑的帽商很客气地答话,用手把落在外套上的陈面包屑、结了块儿的油渣子、脏土等一系列能够说明闻秋乐到此一游的小物件往下掸。

闻秋乐也整整自己的衣服,刚才一折腾,都乱了套。

可疑的帽商接着讲他自己的事儿。

“于是呢,我的生意就做大了,我做的软帽风靡全温莎,要不了一礼拜,温莎堡里的某位公主总要过来订一顶新帽子或者别的什么零七八碎的玩意儿。我在店门上方用石膏砌了一块金色的皇家徽章,对外宣传我这里也做朝廷的生意。说了归齐,我还是感觉做女帽生意事情太多。缝帽子、数钱,坐下一忙就到深夜。我感觉若是哪位公主能喜欢上我、嫁给我,我这辈子就不用那么辛苦了。法师,你有能办成这种事儿的咒语么?”

“爱咒?当然有,只是比较贵。追到一名挤奶工,我收四先令,裁缝十先令,自己有份家产的寡妇六个基尼。至于公主么⋯⋯”闻秋乐用脏乎乎的指甲挠着没刮干净的下巴,信口报了个数目,“四十基尼。”

“成交。”

“追哪一个?”闻秋乐问。

“什么哪一个?”可疑的帽商道。

“要追哪个公主?”

“她们一个个不是都长得差不多么?难道价格上还有差别?”

“不,没什么差别。我把咒语写在纸上给您,您要把纸片一撕为二,一半缝在您自己外衣的大襟里面,想要哪个公主,就把另一半藏到她穿戴上某个隐蔽的小角落。”

可疑的帽商一脸惊愕。“这我怎能做到?”

闻秋乐看着他。“我记得您刚还说给公主们缝过帽子呢。”

可疑的帽商大笑起来,“哦,对了!就是嘛。”

闻秋乐疑心重重地瞪着他,“你要真是个卖帽子的,我就不是⋯⋯”

“就不是个法师?”可疑的帽商把话接过来。“你是要承认自己不会单干这一行的——我的兜刚被你掏过。”

“我就想看看你究竟是什么货色。”闻秋乐回嘴道,说罢将胳膊晃上一晃,把从帽商兜里掏来的东西全从袖子里抖了出来。只见有一把银币、两枚金基尼,以及三、四张叠好的纸。闻秋乐把那几张纸捡了起来。

纸张小而厚,质地精良,每页满是手写成的一行行工整的小字。头张纸第一行写着:两道咒语催钉子户远走他乡,一道咒语刺探敌情。

“汉诺威广场的魔法师!”闻秋乐看出来了。

查尔德迈斯(这帽商不是别人)点点头。

闻秋乐往后细看这几道咒语。第一条会让中咒的人感觉伦敦每座教堂的墓园都聚居着埋在那里死人的鬼,每座桥头都盘踞着从那里跳河人的魂。若中了咒,眼中的鬼魂正是人死时的模样,或是凶神恶煞,或是病入膏肓,或是老朽枯槁,种种相貌一览无余。中咒的人于是愈加害怕,渐渐地连桥都不敢过,不肯挨着教堂走——这在伦敦可是大麻烦:伦敦的桥不出百码就是一座,教堂与教堂之间离得更近。第二条咒语是让人感觉自己在乡下找到了真爱与幸福,第三条是为了打探敌人目前的动作,需要使用一面镜子,这大约是诺瑞尔让查尔德迈斯用以监视闻秋乐的。

闻秋乐冷笑一声。“你去告诉那个富人区的巫师,他的咒语对我没用!”

“是吗?”查尔德迈斯声音里饱含嘲讽,“那估计是因为我还没下咒哪。”

闻秋乐把纸甩在地上。“现在就下吧!”他抱起臂,拿出一股横劲儿,双目炯炯,跟平时把河神招来的时候一个模样。

“多谢你的好意,不过这咒不能下。”

“为什么?”

“因为我像你一样,不乐意听别人的指挥。我主人命令我过来把你轰出伦敦,可我有我办事的方法。来,闻秋乐,我想咱俩最好谈一谈。”

闻秋乐想了一想。“咱俩能不能上个暖和点儿的地方谈?找个酒馆怎样?”

“随你意。”

写着诺瑞尔咒语的几页纸在他们脚边被风吹来吹去。闻秋乐蹲下,将它们收拾成一摞,也不管上面沾着的稻草枝子跟泥,直接塞进了大衣的胸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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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罗伯特·班克斯·詹金森,霍克斯伯里公爵(1770-1828)。1808年十二月其父逝世后,他继承了利物浦伯爵的封号。其后的九年里,他将会成为诺瑞尔先生最强有力的支持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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