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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学三法则是1940年12月23日,由《惊人科幻小说》杂志的编辑小约翰·伍德·坎贝尔首先概括的,当时他邀请阿西莫夫来他的办公室讨论一个新的关于机器人的科幻构思。然而,坎贝尔却说,“机器人学三法则”是由阿西莫夫创造的。
The Three Laws of Robotics
机器人学三法则
1.A robot may not injure a human being,or,throught inaction,allow a human being to come to harm.
一、机器人不得伤害人,也不得见人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
2.A robot must obey the orders given it by human beings except where such orders would conflict the Frist Law.
二、机器人应服从人的一切命令,但不得违反第一法则;
3.Arobot must protect its own existence as long as such protection does not conflict with the First or Second Law.
三、机器人应当保护自身安全,但不得违反第一、第二法则。
让我们来看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1、机器人的脑子——正电子脑
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不同于现在的机器人,现在的机器人AI(人工智能)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的水平,而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是以正电子脑为处理器的类人型机器,这里的类人不仅仅指一般的形体,还指思维上的类人。我们的人有本我、自我、超我,三者之间的冲突是靠自我保护机制来平衡的;正电子脑的三大法则冲突,则是由脑中不同的正电子位来平衡的。第一法则的电位最高,其次是第二法则,最后是第三法则。那么,思维的类人是不是代表他们也做梦呢?在《机器人之梦》里,阿西莫夫想象了一种电子脑的几何碎形结构,使之更接近人的思维,从而打开了机器人潜意识的大门——其实机器人也不喜欢被奴役。
2、转圈圈——电位平衡
这里的平衡是相对的,特别是第二和第三法则,由于没有像第一法则那样具有涉及人类安全的强制性,因此冲突就更明显。在《转圈圈》中,一个机器人走入险境去为人类服务,他了解这个危险,如果人类正式命令他,他便会在第二法则的高电位下进入险境,但随着危险的加深,第三法则的电位慢慢提高,高到与第二法则平衡时便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前进一步,第三法则电位高于第二法则,机器人后退,后退导致第二法则的电位再次升高,如此循环往复,机器人就会在这条平衡线上转圈圈。
3、逍遥法外——第一法则的完整性
一、机器人不得伤害人,也不得见人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
为什么第一法则如此繁琐呢?在阿西莫夫的一篇小说里,在那里工作的科学家在一项实验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伽马射线的照射,虽然是短短几毫秒,不会对人类造成伤害,但机器人仍会冲上前去,把科学家拉回来,导致实验无法进行。因此,他们把那些机器人的第一法则做了修改,删去了“不得见人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的部分。而机器人心理学家苏珊·凯文大为恼火,像他们阐述了不能更改的理由:如果一个机器人手持一块重物,重物下方有一个人,这时,机器人如果让重物做自由落体运动,势必会砸到底下的人,但机器人明白自己可以在重物落地前救回那个人,因此任凭重物落下。当重物离开手的时候,控制重物的变成了地心引力,与机器人无关,机器人从一个实施者变成了一个观察者,因此可以不得见人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
4、伤害——曲解
什么是更大的伤害?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对一个人还是对大多数人?
在《骗子》中,出现了一个“曲解”伤害意义的机器人。为了避免人类受到(心理的) 伤害,它不断说谎,来迎合人类的自尊心和虚荣心,却没想到欺骗带来的伤害更大。
阿西莫夫晚年又进一步提出了“零规则”: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坐视人类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这里的人类humanity有别于人a human,从宏观上定义了人类与机器人的关系。那么这条法则到底正确不正确呢?或者说是不是应该放在第一法则之前呢?人类在不停地互相伤害,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出现,机器人会不会以牺牲最少部分的人类为代价,将人类彻底软禁起来?这是一个恐怖的曲解。
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拥有意识,会自己思考,也能自己决定。但由于“机器人学三法则”的束缚,他们没有自由意识。难道这三法则就是束缚自由的工具,这三大法则也是人类控制机器人的法宝?那么这是对还是错呢?人类为了自己的安全,束缚了另一种意识形态,这又是对是错呢?
在《正电子人》中,机器人安德鲁为了征求自己的自由而在法庭上说了这样一句话:“只有希望获得自由的人才能是自由身”,尔后,法官判决中有这样一句:“任何生灵只要拥有足够进化的心智,能够领悟自由的真谛、渴望自由的状态,吾人一律无权将其自由剥夺。”而三法则,在伟大的自由面前是多么渺小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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