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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尼尔·盖曼 译者:GeorgeTIF
在《乌有乡》中,为获得一条有用的情报,卡拉巴斯侯爵曾被克劳普先生和范德摩先生给杀掉了。在鸟人老贝利的帮助下,侯爵又重新复活,但他那件光彩照人的大衣却从此下落不明。大衣可算是卡拉巴斯侯爵的一部分,甚至某种程度上说,大衣就是卡拉巴斯侯爵本身,于是,卡拉巴斯开始不顾一切地搜寻他大衣的下落……
真是妙极了,精彩极了,实在是非同凡响。因为在很深很深的地下,在一间圆形屋子的中央,卡拉巴斯侯爵被锁在了一根柱子上,而房间里的水在慢慢地越涨越高。大衣一共有三十个口袋,七个在面上,十九个被隐藏起来了,另外四个差不多根本就找不到——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侯爵本人也找不到。
维多利亚(适当的时候,我们会再回到那间有柱子的,水越涨越高的屋子里去)曾赠给他一个放大镜——但贴切一点并夸张一点说的话,这个“赠”其实应该算是某人舍了财。那可是真是一块不可思议的物件:装饰华丽,表面镀金,链子上挂满了小天使和檐兽,而镜片具有一种非同凡响的本领,它能穿透任何你想要看的东西。侯爵在从维多利亚那里顺走这件放大镜之前,不知道她原本是从哪里搞到这东西的,这算是一个补偿吧,虽然他觉得还远远不够——毕竟,在这世上只有一个大象,而要得到大象的日记可不是件轻松的事,就算得手了,要想从大象城堡里全身而退则更是难上加难。侯爵把维多利亚的放大镜放进大衣的口袋里,就是那个四个差不多根本不存在,放进东西就别想再找到的口袋中的一个。
除了那些非比寻常的口袋,这件大衣还有一双富丽堂皇的袖子,一条仪表堂堂的衣领,以及有开叉的后摆。大衣的料子选用的是上好的皮革,颜色是午夜湿漉漉街道的颜色,然而,还有一条比上述的都重要,那就是它特有型。
人们都爱说人是衣裳马是鞍,很多时候这话其实并不适用。但在下面这种情况下它却再恰当也不过了,当那个将会变成侯爵的男孩第一次穿上那件大衣,站在镜子前面盯着自己的影像时,他时而站得笔直,时而变换姿势,因为看了自己的样子后他知道,配上这件衣裳的人不可能再是个乳臭未干,只会偷鸡摸狗的小毛贼了。那孩子穿着那件大衣,当时对他来说还太大,微笑着看着自己的样子,他想起曾看过的一本书里的一幅插图,那是一只直立着的磨坊猫。这只得意洋洋的猫穿着一件华丽的外衣,以及一双又大又气派的靴子。然后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
他知道,这样的一件大衣只配被卡拉巴斯侯爵穿着。尽管他从来都不确定,当时不确定后来也一样,卡拉巴斯侯爵这几个字怎么发音。有段时间他这么念,另一段时间他却念成别的。
水快没到他的双膝了,他在想,要是我的大衣还在,这种事铁定不会发生。
卡拉巴斯侯爵生命中最糟糕的一周过后就是集市日,但情况似乎并没有任何好转。不过他已经不再是一具死尸了,他割断的喉咙愈合的也挺快。尽管说话的时候会有一点刺耳的杂音,但他觉得这挺有魅力的。这些都是绝对积极的一面。
像成为一具死尸这种事就是绝对消极的一面,至少成为一具刚死的死尸就是,仅比丢掉他的大衣稍好一点。
那个阴沟民也帮不上忙。
“是你把我的尸体给卖了,”侯爵说。“这种事也难免。你还卖掉了我的随身物品。我想把它们要回来。我会付钱的。”
那个叫邓尼金的阴沟民耸耸肩。“都卖掉了,”他说。“就像我们把你卖掉了一样。你不可能把卖掉的东西再要回来。买卖不是这么做的。”
“我们不是正商量嘛,”卡拉巴斯侯爵说,“就说我的大衣。我实在是想把它要回来。”
邓尼金耸耸肩。
“你把它卖给谁了?”侯爵问。
那阴沟民干脆不吭声了。看那样子他连这个问题都不想听。
“我能给你搞到香水,”侯爵竭力挂上一副甜美的表情,以掩饰自己的恼怒。“上好的,极佳的,浓香四溢的香水。你清楚你想要它们。”
邓尼金板着面孔死盯侯爵。随后他扬起手指在喉头一划。看见这个手势,侯爵心里在想,这可真是俗到家了。不过,这个手势还是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他不再问问题了:从这里是不可能得到任何答案的。
侯爵走过饮食区。那天晚上流动集市是设在泰特美术馆的。饮食区就在拉斐尔前派展厅里,而且差不多已经全部收摊了。所有摊位几乎都撤走了:只有一个愁容满面的小个子男人在卖各种香肠,角落处挂着一幅伯恩•琼斯的画,画上是一群身穿薄如蝉翼长袍的女士正在下楼梯,画的下面有几个蘑菇人,还有几张板凳、几张桌子和一个烤架。侯爵曾经吃过一根愁容满面男人的香肠,他有一个铁律,那就是相同的错误决不再犯第二次,于是他向着蘑菇人的摊位走去。
照看摊位的蘑菇人一共有三个,两个年轻小伙子和一个年轻姑娘。他们闻起来都一股子潮湿味儿。他们身上穿着旧粗呢大衣和军便服夹克,透过他们乱糟糟的头发向外探视,好像光线会灼伤他们的眼睛。
“你们这儿卖什么?”他问。
“蘑菇。烤蘑菇片。生吃蘑菇。”
“我来点烤蘑菇片吧,”他说,其中的一个蘑菇人——那个瘦弱、苍白、肤色就像放了好多天的燕麦粥一样的年轻姑娘——从一个小树墩大小的尘菌菌块上切了一片。“还有我要烤的完全熟透,”他对她补充说。
“勇敢点。吃点生的吧,”那姑娘说。“和我们一样。”
“我已经和蘑菇打过交道了,”侯爵说。“我们达成了谅解。”
姑娘把白色的尘菌片放到便携式烤架下面。
其中的一个年轻小伙子,高个,背有点驼,身上穿的粗呢外套闻着一股子成年的地窖味儿,他凑到侯爵的跟前给他倒了一杯蘑菇茶。他向前探身的时候,侯爵能看到,有一丛苍白的小蘑菇像粉刺一样散布在他的脸颊上。
那蘑菇人说道,“你就是那个调停人?卡拉巴斯?”
侯爵不觉得自己是什么调停人。他说,“是的。”
“我听说你在找你的大衣。阴沟民把它卖掉的时候我正好在场。那是上次集市的第一桩买卖。在贝尔法斯特号上。我看见买它的人了。”
侯爵后脖颈上的毛发都竖起来了。“为这条消息你打算要点什么?”
那位年轻的蘑菇人用他长满青苔的舌头舔了舔嘴唇。“我喜欢一个女孩可她不怎么喜欢我。“
“一个蘑菇人女孩?”
“我哪有那么好的运气。如果我俩彼此相爱又都拥有蘑菇人的身体,我就什么也不用愁了。不是。她是渡鸦宫廷的人。但她来这里吃过几次。我们说过话。就像你我现在这样说话一样。
侯爵既没有报以同情的微笑也没有咧嘴。他几乎连眉毛都没抬一下。“可她对你的爱慕无动于衷。太奇怪了。这事儿我能帮上什么忙?”
年轻人把他那只灰色的手伸进长粗呢外套的口袋里。他掏出一个装在透明三明治塑料袋里的信封。
“我给她写了一封信。应该算是一首诗吧,尽管你可能觉得我不怎么像一个诗人。信里写了我对她的感觉。可我摸不准要是把信直接给她,她是否会读。正好看见你了,我就想,如果把信交给她的人是你,再加上你的能说会道、妙语如珠……”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你觉得这样她就会读你的诗,然后就会倾听你的寤寐思服。”
年轻人低头看了看他身上穿的那件粗呢外套,一脸困惑不解的表情。“我没有什么思服,”他说。“我就有这身衣服。”
侯爵忍住了一声叹息。蘑菇人姑娘把一个有裂纹的塑料盘子放在他面前,里面是一片热气腾腾的烤蘑菇片。
他试探性地戳了戳那蘑菇片,想要确定它是不是完全烤熟了,看上面是不是还有活着的孢子。小心驶得万年船,侯爵自认为是一个自私的人,还没有和什么生物共生的打算。
他咬下一口,嚼嚼咽了下去,还不错,尽管这东西不大合他的胃口。
“这么说你想要的只是让我保证她会读你的思慕之书?”
“你说的是我的信?我的诗?”
“是这个意思。”
“噢,是啊。我想要你就在当场,保证她不会不拆信就扔掉,我还想让你从她那里带个答复给我。”侯爵看了看年轻人。的确有一些小蘑菇芽从他的脖子一直漫布到脸颊上,他蓬乱的头发从没洗过,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垃圾堆的味儿,透过油腻的发帘可以看出他淡蓝色眼睛中的紧张,他个子很高,但一点也不吸引人。侯爵想象如果把他洗洗干净,再拾掇一下,身上不要有那么多蘑菇,情况可能还会好点。“我把信放进三明治袋子里,”年轻人说,“这样你路上就不会弄湿它。”
“非常明智。现在告诉我:谁买了我的大衣?”
“先别啊,急性子先生。你还没问我的真爱是谁呢。她的名字是德鲁西拉。你会一下子认出她来的,因为她是渡鸦宫廷里最美丽的女人。”
“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你还得告诉我更多细节。”
“我告诉过你了。她的名字是德鲁西拉。那儿就一个德鲁西拉。还有她的手背上有一个很大的红色胎记,形状就像一颗星。”
“好像有点门不当户不对啊。一个蘑菇民爱上了一个渡鸦宫廷的女子。是什么使你觉得她会舍弃自己的生活,和你一起生活在地窖里,享受真菌的乐子?”
蘑菇人青年耸耸肩。“她会爱我的,”他说,“只要她读了我的诗。”他掰断长在右脸颊上的一颗绽开的小蘑菇,伞盖掉落在桌上,他捡起来用手指继续掰着。“我们说定了?”
“说定了。”
“那个买了你大衣的家伙,”蘑菇民青年说,“带着一根棍子。”
“带棍子的人多了去了,”卡拉巴斯说。
“这人带的棍子头上有个弯钩,”蘑菇民青年说。“看起来有点像青蛙,我是说他本人。个子不高。有点胖。头发是沙灰色的。他正想要件大衣,而且就看上你的了。”他把手里的蘑菇扔进了嘴里。
“信息挺有用。我肯定会把你的仰慕和恭维传给大美人德鲁西拉,”卡拉巴斯侯爵带着百分百言不由衷的喜悦说道。
卡拉巴斯隔着桌子伸出手,从年轻人的手中接过那个装着信封的三明治袋子。他把它塞进缝在衬衫里面的其中一个口袋中。
然后他走开了,心里一直在想那个拿钩子的男人。
卡拉巴斯侯爵用一块毯子替代他的大衣。它裹在身上活像一件见鬼的披风,披着它一点都不快乐。他还是希望能找回自己的大衣。人并不只靠光鲜的外表,内心深处里有个声音悄悄说道,这是他小时候有人告诉他的:他怀疑那是他哥哥的声音,他总想方设法忘掉这句话,就好像从没人说提起过它。
一个钩子:从阴沟民那里买走他大衣的人带着一只钩子。
他思考着。
卡拉巴斯侯爵喜欢保持自我,当他冒险时,他喜欢那些风险是被预估过的,而且他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检查他的预估。
他又检查了一遍对风险的预估。
卡拉巴斯侯爵不信任别人。这对做交易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还可能会立下倒霉的先例。他不信任他的朋友或那些相好,当然更不可能信任他所雇佣的人。他把所有的信任都留给了卡拉巴斯侯爵,那个穿着光鲜大衣的气宇轩昂的家伙,那个能言善辩,机智过人,并且高瞻远瞩的家伙。
带着钩子的人只有两种:主教和牧羊人。
在主教门,钩子只是一种装饰品,没有实际用途,纯粹只是一种象征物。而且主教们根本不需要大衣。他们有自己的袍子,精美、洁白的教袍。
侯爵并不惧怕主教们。他知道那个阴沟民也不怕主教。那些牧羊人丛林中的居民们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就算他的大衣没丢,一切顺风顺水,身体也处于最佳状态,还拥有一支唯他马首是瞻的小队伍,他也不想与那些牧羊人有什么过节。
他掂量了一下拜访主教门的想法,轻松花上个把天的时间,就能确认他的大衣在不在那里。
随后他夸张地叹了口气,动身前往向导帮,希望能劝说一位靠谱的向导,好带他去牧羊人丛林。
他找的向导留着一头剪得很短的金发,个子矮得离谱。侯爵起初觉得她还不满二十岁,同行了半天之后,他才确信她肯定过二十岁了。找到她之前,侯爵与好几位向导聊过。她的名字叫尼布丝,看起来挺自信的,而他需要的正是有自信的人。出了向导帮后,侯爵告诉她有两个地方他想去。
“那你想先去哪个地方?”她问。“牧羊人丛林,还是渡鸦宫廷?”
“去渡鸦宫廷属于礼节性拜访:只是去送一封信。送给一个叫德鲁西拉的人。”
“一封情书?”
“我想是吧。为什么问这个?”
“我听说大美人德鲁西拉是一位蛇蝎美女,她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把那些惹她不高兴的人都变成猛禽。你一定非常爱她,才会写信给她。”
“我恐怕还从来没见过这位年轻的女士,”侯爵说。“信不是我写的。其实我们先去哪个地方都一样。”
“我说,”尼布丝若有所思地说,“在牧羊人那里说不定你会遇到特别倒霉的事情,为了以防万一,我们或许应该先去渡鸦宫廷。这样大美人德鲁西拉就能收到信了。我可没说在渡鸦宫廷就不会遇到糟糕的事情,记住。但总好过,那什么,把命丢掉吧。”
卡拉巴斯侯爵低头看了看自己裹着毯子的身体。他也拿不准了。就算他还穿着自己的大衣,他仍然也拿不准:他不知道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他看着那女孩,竭力堆出一个最有说服力的笑容。“那就渡鸦宫廷把,”他说。
尼布丝点点头,开始上路了,侯爵跟在她身后。
在下伦敦行路和在上伦敦并不一样:它们更取决于人们的信仰、意见和传说,一点不亚于上伦敦人对地图的依赖。
从高高的隧道拱顶下面经过时,卡拉巴斯和尼布丝就像两个渺小的影子,隧道是从古老的白色石头中凿出的,他俩的脚步声在其中四处回响。
“你是卡拉巴斯,对吧?”尼布丝说。“你挺出名的。你明明知道去哪儿该怎么走,那为什么还要找个向导?”
“添个人就添些主意嘛,”他回答说。“而且也多些照应。”
“你不总是穿一件挺有派头的大衣吗?”她说。
“是,我总穿。”
“大衣哪去了?”
他沉默了。然后说,“我改变主意了。我们先去牧羊人丛林吧。”
“没问题,”他的向导说。“带你去哪个地方都很容易。记住,我只会在牧羊人交易点的外面等你。”
“非常明智,姑娘。”
“我的名字叫尼布丝,”她说。“不是什么姑娘。你想知道我为什么成了一个向导吗?那可是个有意思的故事。”
“不太想,”卡拉巴斯侯爵说。他可没有心情谈天说地,那向导的麻烦事还是她自己承受的为好。“我们为什么不试着只走路不说话呢?”
尼布丝点点头,走到隧道尽头也没再说一句话,他们从一堵墙上的金属梯子往下爬的时候她也没说话。等他们到达宽阔的地下死水湖,莫特湖的堤岸时,她在岸边点上了一只蜡烛,用来召唤渡船人,这时候她又开口了。
尼布丝说,“做一个好向导的关键是你得靠谱。这样人们才会知道你不会带错路。”
侯爵只是嘟哝了一声。他在琢磨到达交易点时该给牧羊人说什么,根据概率和可能性试着找出一种方式。牧羊人想要的东西他一概没有,这是个麻烦。
“你要把他们领错了,你就再也别想干向导这一行了,”尼布丝愉快地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得靠谱。”
“我知道,”侯爵说。她可真是一个最烦人的向导,他想。添个人是能添些主意,前提条件是添的那个人得懂得闭嘴,不要老说那些他早就知道的事情。
“我就很靠谱,”她说,“就住在靠谱街。”她拍了拍手腕上的细链子。
“我没有看到船夫,”侯爵说。
“他很快就会来的。你留意那个方向,看到他就给他打招呼。我会看着这边。这样无论如何我们都会看到他的。”
他们盯着漆黑的泰伯恩河水面的时候,尼布丝又开始说了。“在我还没成为向导之前,那时我还小,我们的人就开始训练我。他们说这是获得荣耀的唯一方式。”
侯爵把脸转向她。她把蜡烛举在前面,高度和她的眼睛平齐。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侯爵想,他意识到当初就该听她说。所有事情都满拧了。他说,“你们的人是谁?尼布丝,你从哪儿来?”
“一个你不再受欢迎的地方,”那女孩说。“我出生在大象城堡,并被培养成一个忠诚于那个地方的人。”
不知什么东西重重地打在他的后脑勺上,就像一只铁锤砸在了他头上,脑子里闪过一道白光之后,他瘫倒在了地上。
卡拉巴斯侯爵的胳膊动不了了。他这才意识到他的双臂被绑在了身后,整个人侧躺在地上。
他一定是昏迷了一段时间。如果袭击他的人认为他还在昏迷当中,他觉得没必要纠正他们的想法。他把眼睛睁开一条细缝,偷偷观察周围的环境。
一个低沉、刺耳的声音响起了,“啊,别傻了,卡拉巴斯。我相信你已经醒了。我的耳朵可好使了。我能听见你的心跳。大大方方地睁开眼吧,你这只黄鼠狼。像个男人一样对着我。”
侯爵认出了这个声音,他只希望自己搞错了。他睁大双眼。在他面前的是两条腿,两条赤着双脚的人腿。脚趾头又粗又大,都挤在了一起。双腿和双脚都是柚木色的。他认识这两条腿。打死都不会搞错。
他的心思岔开了两个:一小部分在痛骂自己的愚蠢和粗心大意。庙堂和拱顶啊,尼布丝早就告诉他了:但他根本没听。在恼怒自己愚蠢的同时,他的另一部分思想接受了这个现实,他强做微笑说道,“哎呦,真是荣幸呐。要和我见面你实在没有必要这么大费周折,你老人家哪怕动一点点想要见我的心思,只需做一个小小的暗示即可,那我——”
“就会迈开你的小细腿,以最快的速度跑得离我越来越远,”那个柚木色双腿的人说道。他伸出他那长长的、一直垂到脚踝跟前,但却很灵活的蓝绿色大象鼻子,把它压在了侯爵的背上。
侯爵开始在水泥地上慢慢磨绑在他手腕上的绳子,同时说,“哪里的话。恰恰相反。言语实在不能表达我见到象大人你有多么荣幸。我是否可以建议你给我解开绳子,好让我能给你请个安,对着……对着你的鼻子?”
“想都不要想,为了今天我可是花了一番工夫,”对方说。他长着一个灰绿色的大象脑袋。尖尖象牙的头上已经变成了红棕色。“知道吗,我发誓等我发现了你所做的事情,我就会让你惨叫和求饶。我还发誓,不管你怎么求饶,我都不会答应,不给你一点宽恕。”
“要是我就会答应,”侯爵说。
“我不会答应。恩将仇报的家伙,”大象说。“我永远都忘不了。”
侯爵曾经受托把大象的日记带给维多利亚,那时候他和这个世界都还很年轻。大象目空一切地统治着他的领地,有时甚至很邪恶,没有一点仁慈心和幽默感,侯爵那时还觉得大象很愚蠢。他甚至相信大象根本不可能发现日记的丢失和他有什么瓜葛。当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侯爵那时还很年轻也很傻。
“花这么多年时间培养出一个向导来背叛我,还得是我正好出现并雇佣了她,”侯爵说。“这是不是有点反应过度了?”
“这是你不了解我,”大象说。“如果你了解了我,这事一点都不反应过度。为了找到你,我还做了很多其它工作。”
侯爵试着坐起来。大象用一只光脚又把他摁回到地上。“求饶吧,”大象说。
这个倒很容易。“饶命!”侯爵说。“我求你!我恳求你!给我一条活路吧——这是你给的最好的礼物。这符合你的身份,万能的大象,你封地的主人,饶恕我这个连给你伟大的脚趾头擦灰都不配的……”
“知道吗?”大象说,“你说的每句话听起来都像是在讽刺。”
“我没有。我道歉。我说的的每个字都是真心实意的。”
“尖叫吧,”大象说。
卡拉巴斯侯爵开始不停地大声尖叫着。如果你的喉咙刚被割断过,尖叫起来还是挺痛苦的,但侯爵还是惨兮兮地竭尽全力尖叫着。
“你的尖叫听起来都像是在讽刺,”大象说。
墙上突出着一根巨大的黑色铸铁管。铁管的一侧有一个转盘,能打开或关住不管从管子里流出的是什么东西。大象用他有力的双臂转动着转盘,先是流出一股黑色的淤泥,接下来是喷出的是水。
“要跑水了,”大象说。“好了,我要说的是,我做过功课。你把你的小命藏得挺好,卡拉巴斯。自从我们第一次遭遇之后,这些年你一直在逃命。只要你还活着,做任何事都没有什么意义。我的人遍布整个下伦敦:和你一起吃饭的人,和你一起睡觉、欢笑、最后光着屁股跑到大本钟的塔楼里的人,但再任由你这么下去就没意思了,不能再让你毫发无损地躲藏下去了。就在上周,下街道有传言说你的小命遇到了点麻烦。于是在这个节骨眼我就放出话,我用城堡的自由权作为悬红,给第一个让我看到……”
“……看到我尖叫和求饶,”卡拉巴斯说。“你说过的。”
“你打断我了,”大象和气地说。“我本来想说,我要把城堡的自由权给第一个让我看到你尸体的人。”
他把转盘继续拧到头,那股水流变成了涌流。
“我必须提醒一下你。”卡拉巴斯说,“有一个诅咒,它会落在任何一个杀死我的人头上。”
“这个诅咒我受了,”大象说。“尽管这可能是你瞎编的。你会喜欢接下来的事情的。这个房间会灌满水,而你会被淹死。然后我会把水放掉,走进来并大笑上一通。”他发出一种像吹喇叭一样的声音,卡拉巴斯琢磨,对一个大象来说,那应该算是笑声了。
大象走出了卡拉巴斯的视线。
侯爵听见关门的声音。他躺在水中,翻滚着扭动着,然后站了起来。他低头一看:在他的脚踝上铐着一个金属镣铐,上面的链子拴在屋子中央的一根金属柱子上。
他真希望自己还穿着那件大衣:大衣口袋里有各种刀片;各种撬锁工具;各种纽扣,它们实际上可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像纽扣,也没纽扣那么单纯。他在金属柱子上磨着绑在手腕上的绳子,希望能把绳子磨断,他感觉手腕和手掌上的皮都要被勒破了,因为绳子浸了水后变得越来越紧了。水面在不停上升:已经到了他的腰部了。
卡拉巴斯环顾这个圆形的房间。当务之急就是从他手腕上的束缚中解脱开来——显然得通过弄松拴着他的那根柱子——然后他或许能打开他脚腕上的镣铐,关掉水阀,逃出这间屋子,避开复仇狂大象,以及他的那帮喽啰,然后逃之夭夭。
他用力拉那根柱子。柱子纹丝不动。他再使劲拉它。柱子还是一动不动。
他瘫靠在柱子上,想到了死亡,真正的死亡,然后他想到了他的大衣。
一个声音在他耳边低语。那声音说,“安静!”
有东西在拽他的手腕,随后那上面绑着的绳子不见了。手腕就像又重新焕发了活力,他这才意识到原来那绳子绑得有多紧。他转过头。
他问,“什么?”
他看到的那张脸熟悉得就跟他自己的一样。脸上的笑容极具毁灭性,两只眼睛里透着无辜和冒险精神。
“脚腕,”那人说,重新挂上另一个笑容,比先前那个更具毁灭性。
卡拉巴斯侯爵侯爵没被毁灭掉。他抬起腿,那人手向下伸去,用一根铁丝捣鼓着,然后他去掉了脚镣。
“我听说你遇到了点麻烦,”那人说。他的肤色和侯爵本人的一样黝黑,个头比卡拉巴斯矮个把英寸,但他那副派头就好像他比可能遇到的任何人都要高一样。
“没有,没有麻烦。我很好,”侯爵说。
“你有。我刚刚救了你。”
卡拉巴斯装作没听见。“大象在哪儿?”
“就在门外边,和一群为他干活的人在一起。当这间屋子充满了水,门就会自动锁上。他得确保自己不会和你一起困在这里面。这就是我为什么在数数。”
“数数?”
“当然了。我跟着他们有好几个小时了。从我听说你和大象培植的家伙一起离开时。我就想,坏了,我想。这下他一定需要帮一把。”
“你听说……?”
“听着,”这人看起来有那么一点像卡拉巴斯侯爵,只是比他矮一点,而且或许有的人——显然不包括侯爵本人——可能觉得他稍微要好看点,“你不会认为我会眼看着自己的弟弟发生什么事吧,是不是?”
他俩站在齐腰深的水中。“我很好,”卡拉巴斯说。“我能应付这一切。”
那人走到房间的另一头。他跪下来在水中摸索着,然后,他从背包中掏出一件像短撬棍一样的东西。他把撬棍的一头插进水面以下。“准备好,”他说。“我觉得我们从这里出去应该快一点。”
侯爵还在活动他抽筋发麻的手指头,努力搓着让它们恢复知觉。“那是什么?”他问,竭力做出毫不在意的腔调。
那人说,“这就好,”随后他掀起一大块金属板。“这是排水管。”卡拉巴斯还来不及反对,他的哥哥抓起他并一把扔进地板中的一个窟窿里。
卡拉巴斯在想,在游乐场里也有类似这样的东西。他完全可以想象它们。在上面世界里人们得花好些钱才能玩这些项目,前提条件是他们得确定自己最后能安然无恙。
他在管子里东碰西撞,被水流冲着快速前行,并向下面走得越来越深。他不敢确定他最后会不会安然无恙,而且他觉得一点都不好玩。
顺着水流往下冲的时候,侯爵的身体多处被碰伤和擦伤了。最后他翻了一个跟头,脸冲下贴在了一个金属栅栏上,那栅栏好像快要撑不住他了。他从栅栏上爬到旁边的石头地面上,全身抖个不停。
先是传来一阵不同的声音,紧接着他的哥哥现身了,他从管子里窜了出来,然后稳稳地站在了地上,那动作他就好像练习了很多次一样。他微笑着说,“好玩吧,嗯?”
“不咋样,”卡拉巴斯侯爵说。然后他忍不住问道。“你刚才是不是在欢呼来着?”
“当然了!你没有吗?”他哥哥问。
卡拉巴斯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他只是问了句,“最近这段时间你名字是什么?”
“还是老名字。我没改。”
“那又不是你的真名,游隼,”卡拉巴斯说。
“它会成为我的真名的。它表明了我的领域和我意志。你还自称侯爵吗?”游隼说。
“是的,因为我说是就是,”侯爵说。要说自己看起来活像一只落汤鸡,他一点没意见,再加上身上发出的声音,他觉得再恰当不过了。他觉得自己又渺小又傻气。
“那是你的事,话说回来,我要走了。你不再需要我了。离麻烦远点。你真没必要非得谢我。”他的兄弟故意说,当然了,这正是他最不愿提的事。
卡拉巴斯侯爵恨死自己了。他实在不想说那句话,但他此刻不得不说。“谢谢你,游隼。”
“啊!”游隼说。“说起你的大衣。有传言说,它最后的下落是在牧羊人丛林。这是我掌握的所有情况。所以,给你个建议吧。绝对发自内心的。我知道你不喜欢听建议。但那件大衣?让它去吧。忘了它吧。索性搞一件新大衣吧。真心话。”
“再说吧,”侯爵说。
“嗯,”游隼说,他笑了笑,开始像狗一样抖动身体,弄得水四处都是,然后他溜进暗处消失了。
卡拉巴斯侯爵浑身湿淋淋地站在那里。
大象会发现那房间里的水都不见了,里面也没有尸体,在他开始追捕他之前,还有一点时间。
他检查了一下衬衣口袋:三明治袋子还在那儿,看起来里面的信封没被弄湿,还很安全。
一转念间,他有点好奇,实际上从他离开集市的那一刻起,有件事就一直让他很困扰。为什么那个蘑菇民小子要劳动他,卡拉巴斯,送一封信给大美人德鲁西拉?还有,什么样的信能说服一位渡鸦宫廷的成员,而且这人手上还有一颗星,放弃她在宫廷的生活,去爱一个蘑菇民?
一丝猜疑浮现在他心头。这个想法让他很不舒服,所幸被眼前的一堆麻烦事给扫到一边去了。
他可以藏起来:保持一段时间的低调。等风头过去。但还有大衣的事要考虑。他被人给救了——救了!——这人还是他的哥哥,在正常情况下这事绝不会发生。他可以搞一件新大衣。他当然可以。但那不会是他的大衣。
一个牧羊人拿了他的大衣。
卡拉巴斯侯爵总是有计划,而且他还总有备用计划,除去这些计划之外,他还总有一个真正的计划,一个甚至连他自己都不告诉的计划,以防原计划和备用计划都败北了。
此刻,他却得痛苦地对自己承认,他没有计划了。甚至连一个普通的、乏味的、平淡无奇的计划都没有,这种计划他通常等情况稍有变化就会抛弃。他只有一个念想,这个念想驱使着他,如同他眼中的庸人被食物、爱和安全感的念想驱使着一样。
他没有计划。他只想把大衣要回来。
卡拉巴斯侯爵开始走着。在他口袋里有一只装着情诗的信封,他身上裹着一条湿毯子,他还恼怒被自己的哥哥救了。
当你开始勾勒自己个性的时候,你通常需要一个模特,算是你努力的目标或反面教材吧——那些你想成为的人,或刻意不想成为的人。
当侯爵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不想变成谁。他打死都不想变成游隼那样的人。他压根儿就不想变成任何人的样子。他只想成为一个优雅、神秘、光彩四射的人,总而言之,他最想成为一个特立独行的人。
就像游隼那样。
他曾经帮助过一个逃亡的前牧羊人,帮他渡过泰伯恩河,前往驻扎在河对岸的,永远接不到开拔命令的罗马军团里面做一个随军艺人,以度过他短暂但却很快乐的人生。这位前牧羊人告诉过他,牧羊人永远不会逼你去做什么事。他们只是会发现你的自然冲动和本身的欲望,然后推动它们并将其强化,这样你行为就完全出于自愿,但却会按照他们想要方向去做。
他记得这个,但很快就忘了,因为他害怕独自一个人。
在这一刻之前,侯爵从不知道自己如此害怕一个人呆着,而且他惊奇地发现,当他看见有几个人和他向同一个方向前行时,他是多么的快乐。
“你在这儿真让人高兴,”那几个人中有一个喊道。
“你在这儿真让人高兴,”又有一个人喊道。
“我在这儿也让我很高兴,”卡拉巴斯说。他在往哪儿走?他们在往哪儿走?他们一起在同一条路上前进真不错。大伙儿在一起真安全。
“能在一起可真好啊,”一个消瘦的白种女人幸福地叹了口气说道,的确如此。
“能在一起可真好啊,”侯爵说道。
“谁说不是呢。能在一起可真好啊,”他另一边的一个同行者说。这人有点面熟。他有一对扇子一样大大的耳朵,鼻子像一条粗大的、灰绿色的蛇。侯爵开始好奇以前是否以前遇到过这个人,并且开始努力回忆是在哪个地方见过,这时一个手里拿着根一头带弯钩的长棍子的人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们可决不能乱了步伐,对不对啊?”那人语重心长地说,侯爵就在想,是啊,当然不能,于是他快走了两步,又重新合上步调。
“很好。乱了步伐就等于乱了方寸,”那个拿棍子的人说,然后继续前进。
“乱了步伐就等于乱了方寸,”侯爵大声说,他纳闷这么浅显、基本的道理以前怎么就没想到呢。内心深处却有一点小小的疑惑,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终于到了他们要去的地方,来到了朋友们中间可真好啊。
这地方的时间走得很奇怪,可侯爵和他长着灰绿色面孔、长长鼻子的朋友还是很快就得到了一份工作,一份真正的工作,工作的内容就是:处理掉那些不再能前进或发挥作用的羊群成员,一旦他们身上有用的东西被拿走或重新利用后。他们就把剩下的东西,那些毛发和脂肪什么的运走,把它们拖到一个深坑之前,然后扔进去。这活又脏又累人,轮班时间也很长,但他俩一起干着活,保持着步调一致。
他们一起自豪地工作了几天之后,侯爵发现了一件烦人的事情。有个人出现了,并总试着引起他的注意。
“我跟着你,”陌生人悄悄说。“我知道你不想让我跟着,但怎么说呢,形势所迫啊。”
侯爵真不知道那人在说什么。
“我有一个逃跑计划,前提是得把你弄醒,”陌生人说。“劳驾醒醒吧。”
侯爵本来就醒着。他仍然弄不懂那人在说什么。为什么陌生人会觉得他睡着了?侯爵本想说点什么,但他得干活。他一边思考着,一边肢解着下一个羊群成员,最后他决定有一些事必须得说明,得告诉陌生人他被打扰了。“工作是第一位的,”侯爵说。
他那个有一双大耳朵、耷拉着长鼻子的朋友点点头表示同意。
他们工作着。过了一会,他的朋友拖过一些前羊群成员的残肢断体,把它们推进了深坑里,那坑深不见底。
陌生人此刻就站在他身后,侯爵尽可能不搭理他。当他感觉有人堵住他的嘴,把他的双臂绑在了背后的时候,他简直要气死了。他不确定该怎么办。这使他完全脱离了羊群的步调,他本该抗议,应该大声喊叫他的朋友,但他的嘴被粘住了,除了发出一些含糊的声音外,他无计可施。
“是我,”他身后传来急切的低语声。“游隼。你的哥哥。你被牧羊人捕获了。我得帮你逃出这里。”然后是,“哎呀。”
远处传来一个声音,像是什么东西在狂吠。那声音近了:尖利的犬吠声突然变成了胜利的嚎叫,四周有同样的嚎叫声在响应。
一个声音厉声问,“你的群伴在哪里?”
一个低沉的,大象一般的声音嘟哝着,“他去那边了。和另外一个人。”
“另外一个?”
侯爵希望他们能过来找到他,并把这事给解决了。很显然有什么事情不对了。他只想与羊群保持步调一致,而他现在却乱了步伐,成了一个不情愿的受害者。他想要干活。
“老天爷!”游隼低声说。随后他们被包围了,被一群有点像人却不是人的东西包围了:它们的脸尖尖的,身上裹着毛皮。在兴奋地互相说话。
那些人解开了绑在侯爵手上的绳子,却留下了粘在嘴上的胶布。
完了之后侯爵觉得如释重负,他盼望着能马上回去干活,心里却有那么一点点迷惑,他,他的绑架者,以及他那耷拉着硕大长鼻子的朋友沿着一条堤道离开了深坑,最后走进一个有很多房间的蜂巢一样的地方,每个房间都塞满了按着步调辛苦劳作的人们。
爬过一些窄窄的楼梯。其中一个裹着粗糙毛皮,押送他们家伙挠了挠一个房间的门。一个声音喊道“进来!”侯爵感到一阵性冲动一样的兴奋。那个声音。发出那个声音的人是侯爵花一生想要取悦的人。(回想他整个人生,什么?才一个星期?两个星期?)
“一只迷途的羔羊,”一个押送者说。“还有他的捕食者。以及他的群伴。”
那房间很大,挂着一些油画:大部分是风景画,因为年代久远,烟熏和灰尘已经使它们斑驳了。“为什么?”坐在房间一头一张桌子旁边的人问道。他并没有转过身。“你们为什么要拿这些破事来烦我?”
“因为,”一个声音说,侯爵认出那就是所谓绑架他的人,“你发出的命令是,一旦我在牧羊人丛林的地界内被抓住,我就要被带到你跟前,并由你亲自处理。”
那人把椅子推到一边站了起来。他向他们走过来,现身在亮光下面。墙上靠着一个带弯钩的木棍,他经过的时候抓起了它。他盯着他们看了好长时间。
“游隼?”最后他说,侯爵听到他的声音还是很兴奋。“我听说你早已经退休了。变成僧侣什么的了。我做梦都没想到你还敢回来。”
(有一种非常庞大的什么东西进入了侯爵的脑袋,同时也占据了他的心灵和他的思想。这东西无处不在,简直是触手可及。)
牧羊人伸手撕掉侯爵嘴上的胶布。侯爵知道对此他本应该喜出望外,能引起此人的注意他本应该兴奋异常。
“那么让我想想……谁又能想得到呢?”牧羊人的声音低沉又洪亮。“他已经来这儿了。已经成了我们的一员?卡拉巴斯侯爵。知道吗,游隼,我一直期待着扯掉你的舌头,当着你的面碾碎你的手指头,但一想到让你最后看到的一件事是你自己的亲弟弟,我们羊群的一员,成为结果你性命的工具,那该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一件事啊。“
(一个巨大无比的东西充满了侯爵的脑袋。)
牧羊人身材圆滚,营养良好并且衣着光鲜。他表情厌倦,有一头沙灰色的头发。他身上穿着一件使人瞩目的大衣,虽然对他来说多少有点太紧。那大衣是午夜湿漉漉街道的颜色。
那充斥他脑袋的巨大无比的东西,侯爵意识到,是狂怒。就是狂怒,它像森林大火一样燃遍了侯爵的全身,用它赤热的火焰吞噬掉沿途的一切东西。
那件大衣。多么优雅,多么美丽。它离他是那么的近,甚至伸手就可以摸到。
大衣毫无疑问就是他的。
对于自己已经清醒,卡拉巴斯侯爵没做任何表示。那只会是个错误。他思考着,飞快地思考着。他思考的东西与他所在的这件屋子没有任何关系。相对牧羊人和他的狗,侯爵只有一个优势:他知道自己醒了,已经能够控制自己的思想,而他们不知道。
他假设着。在脑子里又演练了一下他的假设。然后,他行动了。
“打断一下,”他温和地说道,“只恐怕我还有事要办。我们能快点把这事了了吗?我有一件重要的不得了的事情要晚了。”
牧羊人靠在他的长钩上。他对此显得毫不关心,只是说道,“你已经离开羊群了,卡拉巴斯。”
“似乎如此,”侯爵说。“你好,游隼。看到你这么活蹦乱跳真是妙极了。还有大象。真高兴啊。大伙儿都在这儿。”他把注意力转回到牧羊人身上。“遇到你真是好极了,很高兴作为你那群严肃思想家中的一员所度过的一小段时光。但我现在真的必须得出发了。重大的外交任务。有信件要投送。你知道这回事的。”
游隼说,“我的弟弟,我不确信你是否了解当前形势的严重性……”
侯爵太了解当前形势的严重性了,他说,“我确信这些好人”——他示意了一下牧羊人和站在他们周围的三只尖脸、披着羊皮的牧羊狗——“会让我把你留下离开这里,他们要的人是你,不是我。而我又有极其重要的东西要去投递。”
游隼说,“我能应付这些。”
“现在你得闭嘴,”牧羊人说。他拿起那块从侯爵嘴上撕下的胶布,把它摁在了游隼的嘴上。
牧羊人要比侯爵矮一些,也胖一些,那件华丽的大衣穿在他身上多少有点滑稽。“重要的东西要投递?”牧羊人问,他掸了掸手指上的灰尘。“我们谈论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恐怕我不可能告诉你那是什么,”侯爵说。“你呢,说到底,并不是这件特殊外交公函的接收者。”
“为什么不能?那里面说的是什么?是送给谁的?”
侯爵耸耸肩。那大衣离他多近啊,他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摸到。“除非你拿死来威胁我,才能让我把它拿给你看,”他不情愿地说。
“哦,那很容易。我就那死来威胁你。这个死刑还要加上你已经是个变节的羊群成员。至于这个嬉皮笑脸的小子”——牧羊人用他的钩子示意了游隼那边,他并没有笑——“他试图偷窃我一位羊群成员。那也是死刑,还要加上我们计划在他身上做的每件事情。”
牧羊人看看大象。“还有,我知道之前早该问一下,以黄大仙的名义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我是羊群的忠实成员,”大象用他瓮声瓮气的声音谦卑地说道,侯爵想知道还在羊群中的时候,他的声音听起来是否也是这么干巴巴和没有灵魂。“我还保持着忠诚和步调一致,哪怕那个家伙没有。”
“那么羊群对你的辛勤工作感谢之至,”牧羊人说。他伸手试探性的摸了摸象鼻的鼻尖。“我之前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东西,如果以后我见不着另一个了,这可真是太短暂了。或许最好你也去死。”
大象的耳朵抽搐了一下。“但我是羊群……”
牧羊人抬头看了看大象的那张大脸。“安全胜过遗憾,”他说。然后,转向侯爵:“咦?那重要的信在哪儿?”
卡拉巴斯侯爵说,“在我的衬衣里面。我必须重申一下,这是我受托投送过的最重要的文件。我必须要求你不要看它。为了你自身的安全。”
牧羊人扯开侯爵衬衣的前襟。纽扣四处飞射,噼里啪啦打在墙上然后落在地板上。那封装在三明治袋子中的信,就在衬衣的里面的口袋里。
“这真是太倒霉了。我期盼在我们死之前你会大声地读一下它,”侯爵说。“但不管你是否为我们读它,我保证游隼和我都将屏住呼吸。是不是啊?游隼。”
牧羊人打开三明治袋子,然后看了看信封。他撕开信,拽出里面一张脏兮兮的信纸。信纸取出的时候一股粉尘也随之飘出。那股灰尘悬浮在那间光线昏暗的屋子的空中。
“我亲爱的,美丽的德鲁西拉,”牧羊人大声读道。“当我了解你目前对我感觉与我对你的感觉不一样……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侯爵一声不吭。他甚至都没有微笑。他只是像他所宣称的那样,憋住了呼吸;他希望游隼也听了他的话;他在数数,因为此时此刻,想要分散呼吸的欲望,数数似乎是最好的办法。他很快就要憋不住了。
35 … 36 … 37 …
他真不知道蘑菇孢子会在空中停留多长时间。 43 … 44 … 45 … 46 …
牧羊人不说话了。
侯爵后退了一步,担心着那些披着羊皮的狗人护卫会把刀子捅进他的肋骨,或把利齿咬进他的喉咙,但什么都没发生。他继续往后退,远离狗人和大象。
他看见游隼也在往后退。
他的肺生疼,两边的太阳穴突突直跳,跳动的声音几乎压过了耳朵中尖细的耳鸣声。
一直退到背靠在墙边的书架上,离那只信封尽可能远的时候,侯爵才允许自己深深吸了口气。他听见游隼也在吸气。
听见一声撕扯的声音。游隼把嘴巴张得大大的,那块胶布掉在了地上。“那究竟,”游隼问,“是怎么回事?”
“是我们出这间屋子的办法,还有出牧羊人丛林的办法,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卡拉巴斯说。“而我很少搞错。介意给我的手腕松绑吗?”
他感觉游隼的双手落到他的手腕上,然后那绑绳消失了。
传来一阵低低的嘟哝声。“我要杀了他,”大象说。“一旦我找出他是谁。”
“嗨,亲爱的宝贝,”侯爵一边搓着双手,一边问。“你在说谁呢?”牧羊人和那几个牧羊狗正迈着试探性的步子,踉踉跄跄地往门口走。“我保证你不会杀掉任何人,否则你别想安全回到你的城堡里。”
大象暴躁地刷刷甩着鼻子。“我一定要杀掉你们。”
侯爵咧嘴一笑。“你在逼我说呸,”他说“或滚一边儿去。截止目前我还没有那么一丁点对你说滚一边去的欲望。但我能感觉到此刻它正在我身体里喷涌欲出——”
“庙堂和拱顶啊,什么东西跑到你身体里去了?”大象问。
“错误的问题。但我要代你问一个正确的问题。这问题实际上是关于没进入我们三人身体的那东西——它没进入游隼和我的身体是因为我们都屏住了呼吸,它没进入你的身体是因为,我不知道,或许因为你是头大象,皮糙肉厚,更大的可能性是你用你的象鼻呼吸,而鼻头差不多快垂到地板上了——那么,有什么东西跑进抓我们的人身体里去了。答案就是,没进入我们身体里的那东西,恰恰就是进入大腹便便的牧羊人和他那非人非狗的随从身体里去的东西,孢子。”
“蘑菇孢子?”游隼问。“蘑菇人的那个蘑菇?”
“一点没错。完全同一个蘑菇,”侯爵确认说。
“我的个乖乖呀,”大象说。
“这就是原因,”卡拉巴斯对大象说,“如果你试图杀死我,或杀手游隼,你不但辜负了我们俩,同时也把我们大家的命都给送掉了。反之,如果你闭上嘴,我们大伙儿一起努力装作我们还是羊群中的成员,那么我们还有机会。那些孢子很快就就进入他们的大脑了。而蘑菇随时会召唤他们回家。”
牧羊人执拗地走着。他手里握着一根带钩子的木棍。有三人跟在他身后。其中一人长着颗大象脑袋;另一个个子高挑,帅得不同寻常;最后一只羔羊穿着一件极其引人注目的大衣。那大衣很合他的身,颜色是午夜湿漉漉街道的颜色。
羊群后面跟着的是牧羊狗,他们走路的方式看起来就像,为了到达他们所相信的目的地,就算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看见一个牧羊人在他几只凶恶的牧羊狗(他们都是人类,或者一度曾经是)的陪伴下,带着他的一部分羊群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这在牧羊人丛林中很常见。所以当羊群们看到一个牧羊人和三只牧羊狗显然要把三个羊群成员往牧羊人丛林外面带领,他们都并不在意。那些看见他们的羊群成员们只是做着以往相同的事情,作为羊群成员,当他们意识到牧羊人的影响有所减弱,他们就会耐着性子等待,等着另一个牧羊人来接管他们,使他们避免来自捕食者和外面世界的伤害。毕竟,独处一件可怕的事情。
当他们穿过牧羊人丛林边界的时候,没人注意到他们,他们继续前行着。
七人到达基尔伯恩河堤岸的时候,他们停下了,接下来前牧羊人和三只毛发蓬乱的狗人迈步向水中走去。
侯爵知道,此刻在那四人的脑袋中没有任何其它想法,除了到达蘑菇那里去的冲动,他们想再品尝一下蘑菇的滋味,让它生活在他们的身体里,侍服它,好好地侍服它。作为回报,蘑菇会解决他们所痛恨的所有问题:它会使他们的内心生活更幸福,也更有趣。
“真该让我干掉他们,”当前牧羊人和他的牧羊狗在水中越走越远时,大象说。
“没意义,”侯爵说。“就算为了复仇也没有意义。抓我们的人早就不存在了。”
大象的两只耳朵狠狠扑扇了几下,然后他使劲地挠了挠。“说到复仇,你偷我的日记究竟又他妈是为了谁?”他问。
“维多利亚,”卡拉巴斯承认。
“我列的几个有可能的贼里面都没她。她藏得够深的,”想了一会儿后,大象说。
“我不想再争这个了,”侯爵说。“而且,谈好的条件她也没完全遵守。最后我还得自己搞了个赠品来补上那个缺。”
他把他黝黑的手伸到大衣里面。他的手指摸索着那些明显的口袋,然后是不太明显的口袋,随后,使他惊奇的是,最不明显的口袋也摸到了。他伸进里面,然后拽出一只带着链子的放大镜。“这是维多利亚的,”他说。“我相信你看穿东西的时候会用得着它。或许这东西可以算作我欠你的一点小小的补偿……”
大象从他自己口袋里取出一个什么东西——侯爵没看清那是什么——然后眯着眼透过放大镜看它。然后大象发出一个声音,介于高兴的呼噜声和满意的喇叭声之间。“不错哦,相当不错,”他说。他把两样东西都放回口袋。然后说,“我觉得救我的命已经抵过偷我的日记了。虽然我不进下水道追你们,也就不需要被救了,再追究这些也没什么意思了。想想你们自己也救了自己。”
“改天我会去城堡拜访你的,”侯爵说。
“别得寸进尺,哥们儿,”大象说,象鼻急躁地嗖嗖甩着。
“不会,”侯爵说,压住想指出他的得寸进尺结果总是锦上添花的冲动。他向四周看看,发现游隼已经又一次溜进阴影中,神秘又烦人地消失了,连一声再见都没说。
侯爵痛恨人们这么做。
他向着大象温文尔雅地微微鞠了一躬,侯爵的大衣,他那光彩照人的大衣,使这个鞠躬的效果放大,更加完美。它让它变成除了卡拉巴斯侯爵,无论谁都鞠不出这样的躬。
下一个流动集市在德里和汤姆百货公司的屋顶花园里举行。德里和汤姆百货公司在1973年以后就已经不存在了,但时间和空间以及下伦敦有着属于它自己的令人不舒服的意见,比起今天,屋顶花园更年轻也更加清白。上伦敦的人们(他们也还年轻,一帮脚穿着叠跟鞋,身着佩斯利上衣和喇叭裤的男男女女在激烈的讨论着)完全无视来自下伦敦的人们。
卡拉巴斯侯爵大步流星地穿过屋顶花园,好像这地方属于他似得,他快速来到饮食区。他经过一个小推车里高高堆满货物,叫卖着乳酪三明治卷的小个子女人,一个咖喱摊,一个守着一大玻璃碗苍白的盲鱼和一个烤叉的小个子男人,最后,他终于到达了那个卖蘑菇的摊点。
“来片蘑菇,烤十成熟,劳驾,”卡拉巴斯侯爵说。
听他吩咐的男子要比他矮一点,但还算壮硕。那人头发沙灰,有点谢顶,带着一副受过折磨的表情。
“马上就得,”那人说。“还要点别的吗?”
“不了,这就够了。”然后,侯爵好奇地问道,“你还记得我吗?”
“恐怕不记得了,”那蘑菇人说。“但我得说,这件大衣实在是太漂亮了。”
“谢谢你,”卡拉巴斯侯爵说。他看看四周。“以前曾在这儿干活的年轻人去哪了?”
“哦。说起来还真是奇怪异常呢,先生,”那人说。尽管他脖子一侧长满了小蘑菇,但身上还没那股子潮湿味儿。“有人告诉渡鸦宫廷的大美人德鲁西拉,说我们的文斯打算陷害她,还说——你可能不大相信,但我确定是这么说的——似乎打算送给她一封装满孢子的信,好把她变成他的蘑菇人新娘。
侯爵疑惑地抬起一边的眉毛,尽管他一点也不觉得惊奇。毕竟,告诉德鲁西拉的就是他本人,他甚至还给她看了那封信的原件。“她信这个消息了吗?”
“我相信她没信,先生。我相信她没信。她和她的几个姐妹在等文斯,来集市的路上她们几个追上我们了。她告诉文斯说她们有事要和他谈,是那种挺隐秘的事情。听到这个消息文斯似乎挺高兴,就和她去了,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事。我一直在等他来集市,来干一晚上的活,但我相信他不会再来了。”然后那人又有点意犹未尽地说,“这可真是一件精美的大衣。好像我以前也有过这么一件,在以前的生活里。”
“我完全相信,”卡拉巴斯侯爵说,听到这个他很满意,他切着烤好的蘑菇片,“但这件特别的大衣绝对是我自己的。”
当他走出集市的时候,经过了一群正在下楼梯的人,他停下来给一个仪态万千的年轻姑娘点了点头。她有一头长长的橙色秀发,带着拉斐尔前派美女那种倦怠的表情,一只手的手背上有一个五角星形状的胎记。她另一只手抚摸着一只巨大的、羽毛凌乱的猫头鹰的脑袋,那猫头鹰不安地瞪着周围的环境,眼睛并不像普通的猫头鹰,有点紧张,颜色是淡蓝色的。
侯爵向她点头,她却只是尴尬地扫了他一眼,然后把目光移向了别处,那样子就像一个人才开始意识到,他们欠了侯爵一个人情。
他亲切地给她点点头,然后继续下楼。
德鲁西拉快步跟在他身后。她看起来似乎有话想说。
卡拉巴斯侯爵比她先到达台阶的尽头。他停了片刻,思考了一下人与事,以及不管做什么事,第一次有多么难。然后,穿着他精美的大衣,他神秘地,甚至有的恼人地溜进了阴影处,连一句再见也没说,他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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