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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讯] 《滚石》访谈NG,关于睡魔系列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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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7 00: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尼尔•盖曼重启《睡魔》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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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an Woods
译者:pksunking
原文链接:http://www.rollingstone.com/culture/news/neil-gaimans-the-sandman-returning-this-fall-20131025#ixzz2ioTqFuf4


漫画粉们欢呼吧!在尼尔•盖曼经典的《睡魔》系列完结25年之后,DC Vertigo将在今年秋天重启这个系列(虽然只是有限的几期)。他那些严肃又迷幻的故事——一位作家奴役了缪斯从而成为了文学界的超级巨星;路西法交出了地狱之门的钥匙,去做了流浪汉——每个月都在拓宽漫画的领域,重塑这一体裁的同时又在向它致敬。在谈到这次故地重游时,盖曼显得很激动:“当我最初创作《睡魔》的时候,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那是一个前人没有讲过的故事,”他对《滚石》杂志说,“如今,在25周年之际——这可真疯狂,我们当初是怎么做到的?——我们意识到必须做些什么。新的故事将回到这个系列的最初,回答《睡魔》第一期所带来的一些最基本的问题。”

现年52岁的盖曼和传统的漫画人截然不同。他削瘦、带着英伦范儿、总是一袭黑衣(“我从二十多岁开始就这么穿了,这样我就不用为搭配颜色发愁了”他说。)、酷得无与伦比。同时,他也忙得要命——除了《睡魔》以外,他还写了好多本书,从畅销的奇幻小说到黑暗的儿童寓言《卡萝琳》。当我们抓住他时,盖曼正准备飞回伦敦去参加多莉·艾莫丝新音乐剧的首演。“我们是22年的老朋友了”,他说,“我是她女儿的教父,她也是我孩子的教母。”


在这么多年以后,你为什么要回到睡魔故事的最开始?

嗯,关于这个故事,一个显而易见却无人问起的问题是,为什么睡魔这么容易就被抓住了?翻开《睡魔》的第一集,你会看到无尽家族的梦,宇宙中最强大的存在之一,被一群半吊子法师在地下室用黑魔法逮住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他是谁就逮住了他。所以他为什么这么容易就被抓住了?他当时为什么全副武装?他为什带着他所有的宝物?随着《睡魔》故事的进展,我们得知他当时正从一个遥远的星系归来,累得精疲力尽。不过我没有告诉任何人究竟发生了什么。



不过其实你都构思好了是吧?


如果说都构思好了,那也是以一种奇特的方式,也就是说,我知道所有重要事件的脉络,但是我并不知道细节。


这就是你写作的方式吗?

通常如此。偶尔我也会采取其它的方式——我会有一些灵感、一些闪光的细节等着填进一个故事里。不过,是的,就这个故事而言,我知道事情的轮廓。整个《睡魔》系列是这样写成的:对于我要讲的故事,我有个大致的轮廓,然后随着写作的过程,细节慢慢丰满起来。对我来说,真正的乐趣在于,有时一个故事会突然出现在我脑海里,“我需要一个角色。我需要有人在这一页做这些事。”于是我就创造一个人物。随着故事的进展,这个人物会变得意想不到的重要。

每个月都要创作新的一期会不会很困难?


当时我对查尔斯•狄更斯产生了巨大的同情和共鸣,因为他也做过同样的事——写连载故事。我开始从一种截然不同的角度阅读狄更斯。在写作《睡魔》期间,我从狄更斯的作品中领悟到:“啊哈,这里是故事主线的一部分,你对这里了如指掌。而这部分呢,你一定是在想‘我不知道接下去会怎么发展,所以我先来做点儿铺垫。’而在这里你就是引入一个角色,你确信他在之后的故事线里会有用武之地。”而如今,除了漫画界,如果你要找到一个类似的作家做参考的话,最接近这种创作方式的就是系列电视剧了。



说起这个,我突然想到,你是不是像 Matt Weiner 创作《广告狂人》或者Vince Gilligan创作《绝命毒师》那样,花大量的时间准备素材。

如果Vince在创作《绝命毒师》的时候没有写作团队的话那就和你说得差不多了。不过创作电视剧本和狄更斯以及我的写作有个一共同的地方就是——你可以一边创作一边评估你的成果,在某一刻,你发现某个额外的角色发挥的比预想的好,你就带着他上路:“事实上,每个人都喜欢这家伙,而我们也喜欢他!我们让他再次出场做些别的事情吧。”于是第二季里他就成了明星,没人会记得他根本就不在原初的故事线里。在我创作《睡魔》的过程中,肯定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而在我创作《睡魔:序曲》的过程中,有某些时刻,我以一种非常奇特的方式做了些事,是为以后可能会发生的我意想不到的事情打下伏笔。



比如说?


我很高兴能把 Corinthian带回故事里。写作《睡魔:序曲》的乐趣源自这样一种奇妙的感觉:“我想知道这些角色是不是还在我的脑海里。他们看起来是不是还是原来的样子?他们的音容笑貌是否一如当初。”然后随着你写啊写,“没错!他们还在!这就是她!她就是这么说话的。”
  

睡魔这个角色是不是就是你理想化的自己?


天啊,我可不希望是这样。我觉得最有趣的一件事情是,当我还是一个有着非常正常的发型的大好青年时,我创作了睡魔这个角色,有着一浓密、怪诞、狂野的头发。而如今我老了,发型却变得相当狂野,就像是爱因斯坦和罗伯特•史密斯的混搭,无论我怎么打理都不行。在我创作他的时候,我从自己身上借用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穿衣的品味,正像之前有人指出的那样,一辈子都穿着黑色牛仔裤和黑色T恤。我说:“这就是你。你要穿着黑衣服。这是个百搭的好颜色。”



你说自己在《纽约客》上是叫座不叫好。这对于写作来说是件好事吗?


我想这只是个事实而已。你知道,我说这话的背景是,在我大部分的写作生涯中,我是被忽视的。没人关心。在《睡魔》连载期间,在主流杂志上只有一篇关于它的文章,那是Mikal Gilmore 1990年在《滚石》杂志上写的。所以《睡魔》的创作和评论界无关。没有人围过来说:“这就是你应该读的作品。”它的流行不是因为权威的意见,而是因为读者。



所以不管怎么说这是件好事?



我想是的。我很高兴如今《睡魔》被当成一部宏大、华丽、开创性的、重要的作品。在我写它的时候,它不过是一部英国佬写的每月更新的怪诞漫画。从没有人想过《睡魔》会获得评论界的关注,更不用说获得商业上的成功。说起来,如果你把《睡魔》开始连载至今的销量统计一下——我在2003年,也就是十年前这么干过——那时我们发现每一期《睡魔》卖出了350万册。

你和Amanda Palmer的婚姻生活在网上是如此公开。那么,有什么是你有所保留的吗?


我当然有所保留——我是很有底线的。当然,最怪异的一件事情莫过于和一个与你的底线相差甚远的人结婚。昨天深夜我和别人有一场十分尴尬的对话,那些人自从我结婚之后就在阅读我妻子的博客。于是他们说道:“哈,看到你和Amanda在一起真开心。当她在博客上说自己患了泌尿系感染时,我就知道你们一定很性福。”我只好掩面而逃:“哦,不!不不不不不不!这远远超出了我的底线!我从来也不希望人们拿这种事议论我。”



你那些漫画界的同辈中,Grant Morrison公开谈论药物对他创作的影响,而艾伦•摩尔显然也有他的秘方。那么你的灵感来源是什么?

茶。大量的茶。对于任何酒精饮料我都是个废柴。我妻子Amanda有时会说我是个糟糕的饮酒者,因为第二杯还没喝一半我就会昏睡过去,而她会说:“不!你本该生龙活虎,妙语连珠的!”我试过,可是——第二杯就能放倒我。我30岁以后就是这样了。这不是什么可怕的衰老问题。我就是废柴而已。




有人说你是漫画界的摇滚明星。你有没有考虑过这个可能?


这有点像第一部《大青蛙布偶秀》里的一幕,他们让Gonzo搭便车,然后问他:“你要去哪儿?”他说:“我要去印度孟买成为一名富有而成功的影星。”于是他们说:“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走呢?我们要去好莱坞成为富有又成功的影星。”他看着他们说:“哦,当然,如果你想走捷径的话。”我的整个生涯都很有Gonzo的风格。



怎么说?


人们会说,“你做了这个,你做了那个,你写了睡魔还有好多小说,显然你是个摇滚明星!”你只好这么回答:“我只是想创作漫画,做我自己的事情。”其它那些事情一定也很有趣,但是我和它们没关系。



所以在你生涯的这一刻,你创作的动力是什么?


我还有好多好多故事没有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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