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途中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 2011年3月23日上午9点45分,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包括受害人张妙丈夫王辉在内的近30位亲属到庭旁听,中央电视台等数十家中省媒体及400余名在校大学生到场旁听。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公诉,药家鑫在讯问中说,在下车查看时发现张妙躺着有呻吟声。他没有询问伤情,也没有与伤者说话,考虑到对方撞伤后会找他不断索赔,隔了两三秒的时间,就拿刀开始刺被害人。 药家鑫的律师路钢辩称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而在西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药家鑫一案时,现场500名旁听人员,每人都收到一份“旁听人员旁听案件反馈意见表”,问卷上除了庭审的合议庭成员名单,还有两个问题: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您对旁听案件庭审情况的具体做法和建议? 然而,法院向旁听人员发放调查问卷,征求量刑意见的事,受害者家属事先并不知晓。在通过媒体报道知道此事后,受害者代理人张显向西安中院提出,坚决反对在此案中“问卷调查作为量刑参考”。 张显表示,有500人参加旁听,但其中400人都是大学生这一特定的群体,而受害者是农民,农民群体参加旁听的人很少,村民和受害人亲属才区区的25人。此外,在400名大学生中,参与问卷调查的有药家鑫所在西安音乐学院的学生,该校学生的人数比其他学校的学生还多,这难道不会使调查结果严重偏护故意杀人犯药家鑫吗? “其实有很多村民要来旁听,但法院对村民参加旁听的人数做了严格的规定,却对学生群体给予如此多的旁听名额,这种做法严重缺乏公平性。” 张显认为,民意调查必须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而且还需要对参加人员有必要的法律程序,人员组成上也要有合理的结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社会各界所占的人员比例),而法院对此案的做法是十分草率和不负责任的! 庭审现场辩护人律师向法庭提交3份材料,包括报纸对药家鑫主动递交悔过书的报道,上学期间的13份奖励,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不能成为证据。 民事原告人张妙的丈夫当庭说:我不看那个,那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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