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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巫蛊] 赶尸:与亡者同行[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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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5: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   曾经豪情万丈
归来却   空空的行囊
那故乡的风  和故乡的云
为我抚平创伤
啊……
——啊!!

文/李不太白

一,港片是“民科”,大家不要信

我曾经很单纯地喜欢看恐怖片——单纯的意思是,不像有些同学,总是不怀好意地拉女生一起去漆黑的电影院。
在恐怖片种种引发恐怖的元素里,人的尸体是最让人心惊胆战的。而中国传统文化里与尸体有密切关系的传奇有三个:尸变,僵尸,还有赶尸。赶尸作为一项古老的民间绝活,能从偏僻苗疆传名天下,不能不提香港电影中的“僵尸片”。
上世纪80年代以前,香港惊悚鬼怪电影发展缓慢,偶尔几部僵尸片如《僵尸复仇》,也只是简陋模仿西方。1974年邵氏电影公司与英国公司大手笔合拍了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七金尸》,可惜由于邵氏惯用刀光剑影的大场面和惊悚神秘的鬼怪题材格格不入,导致影片风格怪异,票房惨败,更直接导致之后十年香港鲜有人敢再碰僵尸电影。90年代引进先进拍摄技巧和个性化创作理念后,香港鬼怪恐怖片才开始大行其道,袁和平、刘镇伟、洪金宝甚至徐克和王家卫都曾涉足其中。
在这些有香港特色的恐怖片中,有两个职业广为人知:茅山道士和湘西赶尸。1985年拍摄的《僵尸先生》具有僵尸片开创意义,其中就有赶尸出现;随后拍摄的《僵尸翻生》,更是将只在传说中出现的赶尸演绎成人人可见的诡异场景:叮铃铃摇着银铃的茅山法师行走在深山老林,后面是一排齐刷刷蹦跳前进的黄纸符遮面的僵尸,配上恰到好处的音乐:呜……呜……呜……这样的场景不发生点怪事都对不起这伴奏,于是赶尸很没悬念地尸变成僵尸——于是我们又看到了经典的港式黑色喜剧。
虽说僵尸片是对尸变、僵尸、赶尸的综合利用,但在近乎清一色清代官服、脸涂白粉、一蹦一跳的僵尸模式电影里,最让人眼花缭乱记忆深刻的还是“茅山术”和无眉白面的僵尸,尸变和赶尸多只作为恐怖影片的一个体征出现——只能满足好奇心和营造氛围。即便2001年完全取材自湘西赶尸传说的《赶尸先生》,连男女角色的服饰都取自湘西少数民族,其赶尸描述也未有突破。毕竟电影里的赶尸是被艺术或者商业需要化妆了的赶尸,已经糊上了一层厚厚白粉。
所以啊同学们,香港僵尸片就是一锅大杂烩,要想了解湘西赶尸,香港电影不可信!
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
真……的……有……赶……尸……

二,来自目击者的证词

“经过辰州(今沅陵),那地方出辰砂,且有人会赶尸。若眼福好,必有机会看到一群死尸在公路上行走,汽车近身时,还知道避让在路旁,完全同活人一样。”
这不是某篇恐怖小说的开头,而是文学巨匠、历史文物研究家沈从文先生的记述。需要说明的是,沈先生研究的“历史文物”不是僵尸,是中国古代服饰。
但是……赶尸的尸体不是应该像做广播体操一样两腿并直双手前伸,走路时做跳跃运动、侧身时做体转运动吗?怎么还知道避让汽车?难道,赶尸时尸体一跳一跳,是香港电影捏造的?拜托,即使我们是在讨论赶尸这么不靠谱的事,也不要忘了我们生活在一个科学时代——那种僵尸,是完全伪科学的!
另一位著名学者、中国现代小说奠基人之一施蛰存先生,曾专门写过一篇《祝由科的巫术》,讲述了他亲身经历的赶尸(“祝由科”是指古代巫医大夫,借草药和符咒治病,有些兼营赶尸):
1937年施先生从长沙搭汽车去贵阳,夜宿沅陵(又是沅陵!)时,因旅馆来了一旅贵州军,吃饭洗衣打牌喝酒叫土娼,弄得旅馆乌烟瘴气,施先生便借着月色到辰溪边散步。同行的一位四川客商,走着走着就劝他不要再走了。
施先生看过《水浒》,于是问:为什么?有老虎吗?
四川客商:老虎没得,有死人。走……路……的……死……人……
接着,他很负责任地详细描述了赶尸的来源、意义、方法、特点:
湘西这一带,从前非但没有通汽车的公路,连官塘大路也没有。到处都是高山深谷,丛林密箐,走路都很困难,车马更不易通过。如果有人死在外乡,无法运棺材回故乡安葬。因此,唯一的办法,便是请祝由科带死人走回家。祝由科画一道符,贴在死人额上,念了咒,摇着一个摄魂铃,死人就会跟着他走。带死人回家,必须在深更半夜,一个祝由科后面跟着一个或几个死人。走到天色将明,就得投奔当地祝由科的家。死人走进门,就靠在门背后。不能让他躺倒,一躺倒就破了法术,第二夜就不能走了。死人在路上走,不能给生人看见,一看见他就倒下,也不会走了。所以祝由科一边走一边摇铃,叫人让开躲避。因此我劝你不要走得再远,怕会碰上。
这段话说明……那位四川客商语言简洁思路清晰,很有当作家的天分。
我们因此可知,赶尸绝不是为了吓唬人或者其他不可见人的目的,而是带有中国特色的“落叶归根”情节;而采用这种诡异方式的原因则是湘西林密山高交通闭塞——既有需求又有市场,于是产生了这种介于运输和快递的特殊物流服务。
遗憾的是,这位四川客商自己并没有亲见,只是说:大家都说真的有……
后来施先生就这件事问过沈从文的同乡、云南大学物理系教授田渠和湘西白族人、历史学家向达,他们不但都知道,而且田渠回答“按科学的理论来说,这种事是不可能有的。但是,天下还有许多事,不是科学能解释的”,向达则表示“不能绝对否定”;至于施先生也探讨过的沈从文,则直接回答自己相信,“也许过去确实有过”。但他们都没有亲见。
王世祯编著的《中国民情风俗》里曾提到过另一个广为流传的赶尸传说:抗战期间——和沈从文、施蛰存提及的时间近似——重庆打铜街一个住家屋檐下就挂有写着“祝由科专治疑难杂症,代办运尸还湘”的木牌。“运尸还湘”其实就是赶尸,不过这么说除了降低恐怖系数,更让客户容易接受——毕竟自己亲友的尸体被“赶”回去听起来不尊重。可惜的是,虽然时间地点对得上,但仍只是传闻。
传闻,关于赶尸的一切似乎都离不开“传闻”,这也正是除了本身“不够科学”之外,赶尸被认为并不真实存在的主要原因。
赶尸在历史上的确名不见经传,最早的说法是苗族祖先蚩尤与炎黄部落大战后,不愿丢弃战死异乡的兄弟尸体,而和军司一起施出的让尸体行走的法术。另一个传闻则说赶尸出自辰州傩的两大教派之一的“河南教”,即源自于巫戏。可考证的赶尸从明清开始出现,是为了运送当时秋后问斩的异乡死囚;再然后便如香港电影所说,在清末民初大量涌现。抗日战争期间是赶尸传闻的最后一个高潮,之后便迅速消失,虽有零星传闻却不可避免地成为了现代传说。赶尸最兴盛的时期正是中国最兵荒马乱的时期,或许只有当时的环境才会出现这种怪异恐怖却悲伤的故事。
那么,在这短短的50年时间里,有没有更可信的证据呢?
赶尸和葡萄酒一样,是有原产地保护的。和各地争名人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从来没有地方跟湘西争过赶尸的所有权。如果我们到赶尸的发源地寻找,会找到什么答案呢?
答案是——有机会亲眼看到赶尸的目击者大部分已经去世了……
让人欣慰的是,已经有学者调查过了,在湘西赶尸最集中的沅陵、泸溪、辰溪、溆浦等地,真的找到了为数不多的亲见者。据陆群《湘西赶尸》描述,直到1963年还有赶尸目击事件。回忆人伍贤佑当时15岁,在陪父亲“送短水”(即平时伐好木材放在河边,在发大水时扎排、放排,利用河水运输)时发现了一具尸体,正好死者女人沿河找了过来。由于山林中无法抬运,一位老人便建议她去找一位覃姓道士“赶尸”,而伍先生目睹了整个过程:
那老把式(赶尸匠)个子很精瘦,不知念了什么,给死人穿了一件破衣服后,对尸体喊了声:“牲口,起。”尸体便慢慢站了起来。接着他把一顶烂草帽戴在尸体头上,又喊一声:“牲口,走。”尸体便真的走起来了。
即使作为乡野传闻,这个故事也太过神奇简单。但伍先生对尸体走路的细节回忆,却解决了我们对尸体行走姿态的疑问:尸体走路并非电影演的那样一跳一跳,而是左右开步,只是膝盖不打弯双手不摆动。除了走平路还能上下坡,甚至遇到石阶“尸体也能走,这时候脚屈了,但双手还是不摆动”。事实上,和大部分外星人目击者说外星人都是大脑袋类似,大部分目击者见到的赶尸尸体都采用这种膝盖僵直、双手下垂的方式行走。这也的确有道理——湘西山路本就崎岖,双脚并拢蹦跳很难保持重心平衡。
综合大部分赶尸的传闻,你可以看到下面这个景象——
在一条人迹罕至的林间小径或村口小道上,行走着一队排列整齐、动作僵硬、黑衫高笠的死人。在他们前面走着的沉默不语也看不出表情的活人,一边敲打着高亢的小阴锣,一边摇动尖利的摄魂铃,让夜行人避开,让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如果你躲在门缝后向外张望,或许会看到其中一个突然转过头,露出一张被符纸遮盖的死人脸……
这是一幅多么酷的场景啊!如果你在那一刻还没有吓晕过去,一定会产生一个大胆的想法——
要是我也会赶尸该多好啊!
三,赶尸大课堂

赶尸者被称为赶尸匠。一个“匠”字说明赶尸既是一个技术活,又不需要太高难度。但作为世界上最恐怖的职业,你却不一定有资格入行。
学赶尸得先拜师,而作为高危行业,赶尸是不收童工的,必须年满16周岁。符合年龄条件后,还要过至少四关:
体检关:除了胆大体健至少170cm,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你必须长得丑。曾有赶尸匠放言:之所以赶尸被世人了解得少,不是我们不搞开放,实在是你们没人敢走近我们。而知道这个独特的相貌要求后我很想问他,世人到底是怕死尸多一点,还是怕他们多一点。当然这个要求是很可理解的,毕竟赶尸是一个尽量低调的工作,如果长得像卫玠一样被围观死,不但自己做不成生意,传出去也丢人。
面试关:考题参照航天员的考核标准——仰头盯着当空大太阳看,然后旋转,接着突然停下,你必须马上分辨东西南北。这道题考的是夜晚赶尸时辨识方向的能力。
体能关:赶尸匠会给你安排训练任务,比如帮他打水推车挑担子。你不能怀疑师傅假公济私找廉价劳动力,因为赶尸时的确会经常遇到陡坡,这时你得有力气把尸体一个个背上去。身体不好的话,还没帮师傅背尸体,师傅先要把你背上坡?
心理关:你一个人半夜到深山坟堆里找事先藏好的桐树叶……很明显,就是训练胆量。
只有这几关都顺利通过了,你才能取得当赶尸匠学徒的可能。不过我很怀疑既然有了这么大本事,为什么还去做赶尸这种工作。
入门之后的赶尸技巧历来保密,但在传闻中有以下几个循序渐进的办法:
赶扫帚:只有把扫帚干得会走路了,才能学赶尸……好吧,我希望这是一种朴素的胡思乱想,否则那老师一定是江湖骗子。
赶死猪:对着一头开膛去毛的死猪说声“起”,猪就站起来了,再喊声“走”,猪就走了。据说做到这个你就可以出师了,因为……原理是一样的!好吧,我很怀疑上面那位覃姓道士学的就是这个。
三十六功:从简到难分别是站立功、行走功、拐弯功、下坡功、过桥功……直到还魂功。由于尸体怕狗,特设“哑狗功”,可以让狗不叫——似乎可以解决路上的饮食问题。
画山羊:赶尸匠一边唱一边围着尸体用脚在地上画山羊,要求是唱完曲子时正好画完一百只,还得大小一样——如果画完羊唱完曲尸体还不动,多半是因为山羊不一样大,你得擦了重新画一百只……
我得承认,这些传闻极大地降低了赶尸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幸好赶尸中还有一种很厉害的本领——画符!说到这里,我们必须面对一个一直被回避的关键问题:湘西赶尸匠到底是苗族巫师还是汉族道士?根据蚩尤神话,自然是苗族巫师,但看符咒似乎又与道士有关——当然,就算是道士,在云贵川湘赶尸的术士,也绝不可能是来自遥远江苏省的茅山道士!
赶尸的疑惑在符咒,答案也在符咒——据说赶尸最早是苗族一种叫五里雾的法术,失传后才改成“辰州符”和丹砂。辰州出产的丹砂最好,特称“辰砂”,只有用辰砂画的符咒赶尸才能有效,所以又叫辰州辰砂神符法术,简称辰州符。尸体正是靠辰州符才能行走,所以停下来时也必须揭下辰州符,不然他们会跳呀跳个不停。
从这里可以看出,赶尸应源自巫术著称的苗族,由于湘西历来是苗汉等多民族杂居,吸收了道教符咒法术,才发展成现在的形式。赶尸人最早的确大多是当地苗族巫师,到了清末,才有道士学会了这种法术,也是证明。
这也同时解释了赶尸与香港电影里僵尸的区别——赶尸是揭下辰州符尸体便不再行走,是以符“驭”尸;而僵尸则是贴上道符才不会暴走,是以符“镇”尸。能把截然相反的赶尸僵尸混到一起……让我拜一下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赶尸的标配至少包括辰州符、阴锣、司刀、摄魂铃和草绳——在赶不止一个尸体时用来串联尸体。还有人说赶尸匠要准备半米多长的裹着皮毛的木棒,这样尸体会跟着木棒走,木棒停尸体便停……这让我想起了摩擦生电。
选择尸体也是学问,主要是根据能否用法术拘魂,分成“三赶三不赶”:砍头(须缝合身首)、绞刑、站笼死的可以赶,而病死、投河上吊自杀和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不能赶。选好尸体后还要进行防腐处理,学名“封尸”,相较于让尸体走路的怪异,在湘西湿热天气保持尸体不腐的确更有实用价值,但这仍是一个谜。我们只能看到,赶尸匠会把用丹砂封了七窍的尸体打扮成身穿五层深色衣服(特困户至少也要三层),脚踏草鞋(打湿后容易干),包成粽子的脑袋上戴斗笠的怪异装束。我承认赶尸赶的真是死人——这么打扮下来,不是死人也会给憋成死人的。
赶尸是一门综合学科,除了专业技能,还要学习野外生存、观天象、中草药甚至黑话:赶尸匠最忌的“赶尸”一词,得改称走脚,赶尸人改称先生,死人则叫喜神。其他禁忌还包括忌对面行人、忌路旁哭声、忌生前相好、忌黑狗等等。
规矩虽然多,但赶尸匠之间差异也很大,这也是赶尸传闻常常矛盾的原因之一。比如关于赶尸的时间,就有正常作息型、昼伏夜行型和早出晚归型等三种。有人认为赶尸主要是夜里赶,天亮便歇店。这其实与西方的吸血鬼一点关系都没有,原因是尸体见不得“生人”,否则便会倒下,只能重做法事。但考虑到湘西山高林密道路崎岖,最可能的其实是靠早出晚归避开生人,而不是通宵走夜路。
所以,让我们用老师们喜欢的那句话结束本节吧——童鞋们,一定要灵活运用啊!

四,赶尸大揭秘

说到这里,我们仍然只能确定世界上存在赶尸这种职业,但最关键的问题——赶尸的原理——仍然没有弄清楚。
对赶尸比较早的描述,来自《清稗类钞方伎类》,那时称为“送尸术”:西人之催眠术,能催生人,而不能催死人;能催数小时之久,而不能催数月之久。而黔、湘西有“送尸术”,则以死尸而由人作法,进止听命,可历数月。可见在清代人们是相信赶尸法术的,这也是对赶尸最容易的解释。当然,法术也有理论基础,根据清代著名神棍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十的说法,这与人的魂、魄有关:人之魂善而魄恶,人之魂灵而魄愚,其始来也,一灵不泯,魄附魂以行;其既去也,心事既毕,魂一散而魄滞。魂在则为人也,魂去则非其人也。世之移尸走形,皆魄为之。唯有道之人,为能制魄。
在21世纪,我们当然不能再用这种理论解释赶尸,但让尸体行走的确困难,于是我们看到了很多不费脑子的想法。他们的论证方式很简单——如果某件事情的其中一个是假的而又不能证明其他是真的,那么这件事情一定全都是假的。
在一篇关于1949年四川彭山刚解放时赶尸亲历记的回忆录中,某位当时在岷江水运交通管理部门做事的亲历者证实赶尸其实是骗局:尸体是真的,赶尸匠却是师徒二人,一个明着做赶尸人,另一个将尸体挂在身上再整个套上宽大黑袍装死人,用这种交替的办法“背尸”。在被揭露劝诫后,骗子们开始靠劳动吃饭,用当事人的话说,他们放弃了赶尸道具,“兴冲冲地抬起尸体,健步踏上了乡关大道”。更有甚者,连“背尸”都算不上,而是很没道德地把死人大卸八块分尸了背到家里组装——为了避免露馅,他们甚至故弄玄虚地说入棺时连亲人都不许靠近,直到他们“施完法”才让亲属瞻仰一下遗容表示赶尸圆满成功。此外直到解放初期,还有不法之徒打着“赶尸请回避”的旗号私运军火毒品……难道赶尸真是假的!?
把一件难以证明真实性的事物打上“假货”标签很容易,但这些反例恰恰再次证明赶尸作为一个行业的确存在过。如果不考虑万能的法术和更加万能的虚无论,有没有利用现代科学把赶尸解释得通的说法呢?答案:只要你想让尸体走路,就真的有办法!
我们知道,人死后会很快僵硬,即“尸僵”,48小时后肌体会稍变柔软,然后再次僵硬,但这时髋关节等较大的关节可以在外力作用下进行约20度的小幅活动。这时把两具尸体前后排队站立,手臂前伸与地面平行,再用细长竹竿从腋下穿过与手臂固定,这样两具尸体就形成了一个具有四个支点的架子,既不会翻倒又不特别稳定。这时在前面尸体上连接绳子轻轻一拉,连接在一起的尸体就会像提线木偶一样晃晃悠悠僵着腿向前走。由于从川黔滇到湘西的地势整体是向下的斜坡,只要选好道路,根据势能-动能转化原理,只需很小的牵引力就能轻松引导尸体“行走”。
虽然这让我想起了木牛流马,但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聪明的想法,事实上这办法在1987年5月《采风》等杂志上就曾刊登过。遗憾的是它有一个致命缺陷:只能限制为两具尸体使用。但这无疑启发了我们,于是我们看到了这个方法的改良版,来自台湾《标准电子报》。
我们不能说赶尸一定用的这个办法,但通过这些图示你会发现,即使你没有一点法术,只要技巧熟练胆大心细,用这个办法一定能赶尸——你看,即使不僵硬地排除法术的可能性,即使是赶尸这么诡异的事情,我们仍然能用科学的方法解释它。
所以,让我们再次唱响那首歌曲吧——
人有两个宝,双手和大脑。双手会工作,大脑会思考……

图注:沅陵辰州傩已作为湖南特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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