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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7 1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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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雍正、乾隆年间清军火枪装备比例的提高
康熙年间各地火枪装备比例在不断提高,数十万绿营兵也批量装备鸟枪,扩建鸟枪兵。但是,全国各地对鸟枪的装备数量、鸟枪兵的人员配额不相统一,出现混乱。针对这一状况,雍正帝开始对各地鸟枪兵的配置作明确的规定。
雍正五年(1727年)议定:“官兵所用军需内鸟枪一项, 能冲锐折坚, 最为便利。内陆省份, 地势平坦, 利用弓矢; 沿边沿海各省份, 山深林密, 利用鸟枪。将内陆省份, 每兵千名, 设鸟枪三百杆; 沿边沿海省份, 每兵千名,设鸟枪四百杆。”鸟枪在军队中成为了制式装备,地位重要。
以下是各省的鸟枪装备及操习情况:
山东省:所用军器大炮、鸟枪、弓箭、长枪、藤牌、大刀, 每兵百名, 分作十分,鸟枪五分, 弓箭三分, 藤牌一分, 长枪一分, 鸟枪兵占二分之一。
河南省:驻防八旗兵、督标左右营、河北镇标九营、南阳镇七营, 所设马步弓箭兵、鸟枪兵、炮兵、长枪兵、藤牌兵等, 所用兵器仍照旧例。
山西省:多崇山峻岭, 地属沿边, 每兵百名, 分作十分, 以四分演习鸟枪, 六分演习弓箭, 另设炮兵、杀虎协原有藤牌兵三百名, 仍令演习, 其余扁刂刀、长枪之类全部改为鸟枪、弓箭, 鸟枪兵占五分之二。
江南江西水师各营所用军器枪炮弓箭, 毋需议改, 有设三眼铳的则改为鸟枪。
福建省:陆路各营营: 每兵千名, 分为二十队, 马上弓箭兵四队、步下弓箭兵二队, 鸟枪兵十队, 炮兵一队、藤牌兵一队、大刀兵一队, 鸟枪兵占二分之一。
浙江省:每兵千名, 分作二十队, 炮位为一队, 长枪五十为一队, 鸟枪百名为八队, 弓箭三百副为六队, 藤牌一百分二队, 扁刂刀一百分二队,鸟枪兵占五分之二。
陕西、四川各营兵丁除炮位、鸟枪、弓箭通行演习外, 马上弓箭兵兼枪棒, 守兵兼习扁刂刀。
广东省: 每兵百名, 分弓箭兵二十名、鸟枪兵五十名, 藤牌兵十名, 挑刀十名, 炮兵十名, 鸟枪兵占二分之一。
滇黔二省各营: 每兵千名, 以一百名操演大炮, 六百名习鸟枪, 二百名习弓箭, 一百名习藤牌, 鸟枪兵占五分之三。
雍正十年(1730年)议准: 福建省水路海面辽阔, 陆路山深林密。鸟枪一项最为利用,于定例每兵千名内设鸟枪四百之外, 再增设鸟枪一百杆。乾隆十五年(1750年)议准: 湖广武昌镇前后水师二营, 地界川江, 弓箭难于施展, 惟鸟枪极为便利, 照沿边沿海省份定例, 每兵千名, 设鸟枪四百杆。
——以上资料及文字出自毛宪民论文《清代火枪述略》
鸟枪在清军中的地位已于火炮、弓箭并列,甚至超过弓箭。可以看到在云贵、河南等地鸟枪的装备率较高,直隶则较低;此外清军在关外的鸟枪装备也并不多,很多鸟枪甚至没有弯形枪托;各地土司掌管的地界中鸟枪也广泛使用。西藏鸟枪装备率约50%,四川大小金山、蒙古各部、回疆各部也大量使用火枪。作为制式装备,每一杆鸟枪都要注册编号,统一管理。清朝统治者对于火枪的威力还是相当认可的,他们当然也不愿意让此等“军中利器”流入民间让“反贼”掌握。之后的乾隆朝一直到道光朝,鸟枪的装备率在全国范围大致保持在50%这个比例左右。
以下是一段出自网上的资料:
按《登州府志》载: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始设登州镇,由总兵统管,总兵署在蓬莱县城南门内西北,辖陆营和水师营。
道光十九年(公元1839年)登州镇陆营编制为:
中营设游击1人(游击署在南门内糠市西)、守备1人(守备署在钟楼南路东)、千总1人、把总4人、外委5人、额外外委3人,马兵117人,守兵394人,马125匹;分管县城内西南、西北2坊、县城外西、北2关和雨山、郭东、苇羊、北沟4保,辖县城以西、以南5座烟墩;装备兵器:箭844支,刀724把,藤牌27具,鸟机枪、马鸟枪、鸟枪244支,子母炮、威远炮、铁喊炮、劈山炮、抬炮、行营炮43门。
右营设都司1人(都司署在县城朱家桥东)、守备1人(守备署临都司署)、千总1人、把总4人、外委5人、额外外委3人,马兵115人,守兵368人,马122匹;分管县城内东南、东北2坊、城外东、南2关和东流、安香、解宋、羚羊4保,辖县城以东3座烟墩;装备兵器:箭749支,藤牌27具,腰刀、牌刀、砍刀478把,鸟机枪、马鸟枪、鸟枪235支,子母炮、威远炮、铁喊炮、劈山炮、抬炮32门。
这是鸦片战争前夜,清朝绿营的编制和装备数据。登州镇的陆军分中营与右营两部分。中军有骑兵117人,步兵394人,总计511名士兵。这些士兵拥有各种火绳枪244支,火炮43门,总计有火器287件。右营有骑兵115人,步兵368人,总计483名士兵,他们装备了各种火绳枪235支,火炮32门。比例均超过百分之五十。
西藏旗兵,自乾隆五十七年始。前后藏各设番兵千。定日、江孜各设五百。前藏领兵者曰戴琫,其下如琫,又下甲琫、定琫。原置戴琫三人,二驻后藏,一驻定日,复增戴琫一人驻江孜。前藏番兵,游击统之。后藏及江孜、定日,都司统之。原有唐古特兵,归戴琫督练。初制,每番兵千,弓箭三之,鸟枪七之。嗣选唐古特兵三千,鸟枪、刀矛各半。至是新设额兵三千,每千人五成鸟枪,三成弓矢,二成刀矛。
清朝皇家生产了大批御用枪,有近60个品种。这些火枪造型精美,不亚于同时期的欧洲火枪,而且有很多是燧发枪,还有来复枪。这些火枪性能优良,枪身外镶雕各种精致图案和贵重饰物,都是皇家精品。可惜的是,当时中国最精良的火枪全集中在皇家手里,作用不过是狩猎或收藏。全国各地的绿营兵还在使用沿用明代技术的粗陋火绳枪,各地八旗兵的鸟枪比绿营的好一些,京师八旗的枪械应该更好,不过和皇家御用枪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广大士兵使用粗制滥造的兵丁鸟枪镇压起义还行,在西方军队面前勉强算得上是玩具。
清军的火器就是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方面清军的火器比例逐渐提高,至乾隆年间已有半数装备火枪;另一方面清军火器的技术及性能仍长期处于西方十六、十七世纪的水平,两百多年间没什么进步,而工艺和质量甚至有所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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