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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刺客学徒》- 试阅(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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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6 19: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卷 他们管我叫“新来的”


关于征取者有许多传奇故事,他是头一个将公鹿堡收归己有、建立第一大公国的外岛人,并开启了一脉相传的王室血裔。其中一个故事说,他所参与的那趟出海劫掠之旅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离开他出生的那个气候寒冷、环境恶劣的岛屿,去攻击抢夺其它地方。据说当他看到公鹿堡那些用木材建造起来的防御工事时,他宣称:「如果这里有火、有食物,我就再也不要离开了。」那里确实有火有食物,而他就再也没有离开。


   但家族里的传言则说他不善于航海,其它外岛人安之若素的大风大浪、咸鱼口粮让他晕船难受。据说他和他的船员在海上迷失了好多天,要是他没有成功攻占公鹿堡,他手下的水手们一定会把他给淹死。然而,大厅里那幅旧织锦挂毯上的他看起来肌肉结实、坚毅健壮,带着一抹凶狠的微笑站在船艏,由划手们摇着桨将他送向古老的公鹿堡,那里搭建着圆木和修整打磨得很差的石块。

   公鹿堡位在一处非常适合下锚停泊的海湾,一条可供航行的河流在此入海,且地形有利防守,这就是它的发展起源。某个名字已经佚失在历史迷雾中的小领主看出这里具有控制河上贸易的潜力,建造了此地第一座要塞。显然,建立这座要塞是为了保卫河流和海湾,抵挡那些每年夏天都来沿着河大肆劫掠的外岛强盗。但他没有料到强盗还能藉助背叛行为渗透进堡垒之内,把塔楼和城墙变成他们的立足之地,逐步上溯占领统治了整条河,用修整打磨过的石块将原本的木材要塞改建成塔楼城墙,然后将公鹿堡变成第一大公国的心脏地带,最后更变成了涵盖六大公国的王国首都。

   统治六大公国的瞻远家族就是那些外岛人的后裔。许多代以来,他们都与外岛人保持联系,常常航行到该地去求亲,为他们的亲属带回黑发黑眼的丰腴新娘。因此王室和贵族成员仍然流有浓厚的外岛人血液,生下的孩子有着黑发和深色眼睛,肌肉发达,矮壮结实。随着这些特征而来的还有对于「精技」的偏好,以及这种血脉所具有的其它一切危险和弱点。我也遗传到了这些东西。

   但我对公鹿堡的第一次体验跟历史或遗传都没有关系。当时它对我而言只是旅程的终点,一路充满了各色各样的声音和人群、马车、狗、建筑物、蜿蜒的街道,最后通往峭壁上一座庞大的石建堡垒,俯视着在它庇荫之下的城市。博瑞屈的马累了,这城市的鹅卵石路常常黏答答的,马蹄踩上去会打滑。我紧紧抓着博瑞屈的皮带,全身又痛又累,连抱怨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抬过一次头,盯着我们上方那些灰色的高塔和壁垒城墙,虽然有我所不熟悉的温暖海风吹拂,它们看起来依然冷冽严峻。我前额抵着他的背,那一大片广裔水域带有咸味碘味的气味让我觉得反胃恶心。我就是这样来到公鹿堡的。

   博瑞屈的房间在马厩上方,离鹰笼不远。他把我还有猎犬和骏骑的猎鹰一起带去那里。他先照料猎鹰,因为旅途劳顿已经让牠变得形容憔悴。猎犬们回到家非常兴奋,浑身上下充满无限精力,让疲惫不堪的我觉得很烦。大鼻子朝我吠了六七声,我好不容易才让牠那猎犬笨脑袋明白我累了,没心情跟牠玩。牠的反应是很典型的幼犬反应,就是去找以前同一窝的同伴玩,马上就跟其中一只有点认真地打起架来,被博瑞屈大喝一声制止了。他虽然是骏骑的下人,但当他身在公鹿堡的时候,他就是猎犬、猎鹰、马匹的主人。

   打点好他自己的动物之后,他在马厩里走了一圈,检视他不在时别人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清扫马厩、梳理马匹的马僮马夫还有养鹰人像魔法般纷纷出现,来为自己受到批评的分内工作辩护。我跟在他后面到处跑,直到走不动为止。最后我终于投降了,疲累地倒在一堆稻草上,这时他似乎才注意到我,他脸上先是出现不耐烦的神色,然后是无比的疲惫。

   「喂,你,柯布。你带小蜚滋到厨房去,把他喂饱,然后带他回到我房间去。」

   柯布是个黑发黑眼的矮个子男孩,负责养狗,年约十岁。他刚刚受到称赞,因为一窝在博瑞屈不在的时候生的小狗仔健康良好,现在他的笑容消散了,怀疑地看着我。博瑞屈沿着马厩隔间继续走下去,一大群负责照顾动物的仆役也紧张兮兮跟着他走了,我们还在大眼瞪小眼。然后那男孩耸耸肩,半弯下腰面对我。「你饿了吗,蜚滋?我们去给你找点吃的吧?」他带着诱人的口吻问,完全就是他刚才把小狗仔哄出来给博瑞屈看的语调。我点头,因为他把我看成跟小狗仔没什么两样而松了一口气,然后跟着他走。

   他好几次转过头来看我有没有跟上。我们一走出马厩,大鼻子就蹦蹦跳跳跑过来找我。这头猎犬明显跟我感情很好,使得柯布对我的看法也略有提升,他继续用简短的语句鼓励我们两个,告诉我们马上就有东西吃了,「快来吧,别跑去闻那只猫了,快来吧,这样才乖嘛。」

   马厩里非常忙碌,惟真的人忙着打理他们的马匹和马具,博瑞屈忙着挑剔别人在他不在时所做的一切达不到他标准的工作。人们来来去去与我们擦身而过,各有不同的差事:一个男孩肩上扛着一块巨大无比的熏肉,一群咯咯笑的女孩各抱着沉沉一迭用来铺地的芦苇和石南,一个满脸不高兴的老人拎着一篮活蹦乱跳的鱼,还有三个身穿杂色衣、手拿铃铛的年轻女人,她们的声音跟铃声一样清脆欢快。

   我的鼻子告诉我说快接近厨房了,但人来人往的密度也随之增加,等我们走到一扇门前的时候,进进出出的人简直是挤成一团。柯布停下脚步,大鼻子和我停在他身后,忙着闻嗅香味。他看着门里门外的人潮,自顾自皱了皱眉。「这里满满都是人,每个人都忙着准备今天晚上欢迎惟真和帝尊的宴会。任何有点身分地位的人都会到公鹿堡来参加。骏骑逊位的消息传得飞快,所有的公爵都来了,要不就是派了代表来商量这件事,我听说连齐兀达都派了人来,好确保骏骑不在之后他所签的条约仍然会被遵守—」

   他闭上了嘴,突然感到尴尬,但他的尴尬究竟是因为他正在跟造成我父亲逊位的我谈我父亲,还是因为他把一个六岁小孩和一只幼犬当作有智力的谈话对象,这我就不确定了。他瞥视四周,重新评估眼前的状况。「在这里等我。」最后他告诉我们,「我溜进去拿点东西出来给你们吃。我比较不会被别人踩到……或者逮到。你们不要乱跑。」他做了个坚定的手势强调这道命令。我向后退到不会挡路的地方靠着墙蹲下,大鼻子也乖乖坐在我旁边。我带着钦佩的眼神看着柯布混进拥挤的人群中朝门口走去,像条鳗鱼般滑溜地进了厨房。

   柯布离开我视线范围之后,我的注意力就转而被眼前这一大堆人吸引。从我们面前走过的这些人多半是仆役和厨子,也有若干卖艺人、商人、送货的人。我以一种疲倦的好奇看着他们来来去去,当天我已经见到太多事物了,所以并不觉得他们非常有趣。我好想躲到一个远离这些繁忙活动的安静地方,这种渴望几乎超过了对食物的渴望。我瘫坐在地上,背靠着被太阳晒暖的城堡墙壁,头抵住膝盖,大鼻子靠着我。

   大鼻子硬梆梆的尾巴敲打在地上的动作让我醒了过来,我抬起埋在膝头的脸,看见面前有一双棕色高统靴。我的视线沿着粗糙的皮革长裤和粗劣的羊毛衬衫往上看,看见一张长着毛扎扎胡子的脸,顶着一头胡椒灰的头发。那人盯着我看,一边肩上扛着一小桶酒。

   「喂,你就是那个私生子?」

   这个词我很常听到,所以我知道它指的是我,虽然我并不完全了解它的意思。我缓缓点头,那人脸色一亮,大感兴趣。

   「嘿,」他大声说,现在已经不是在跟我说话,而是在对来来往往的那些人说。「那个私生子就在这里,一板一眼的骏骑的意外产品。长得跟他还满像的,你们说是不是?小子,你妈妈是谁?」

   那些来来去去的人大部分还是继续走他们的,只朝坐在墙边的这个六岁小孩好奇地瞥上一眼,但扛酒桶男人问的问题显然令人很感兴趣,因为有好些人都回过头来,几个刚走出厨房的商人也靠过来想听我的答案。

   但我没有答案。对我来说母亲就一直是母亲,而且就算我先前对她有任何印象,现在也已经差不多消失殆尽了。因此我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瞪着他看。

   「喂,那你叫什么名字,小子?」他转向那些听众透露说,「我听说他没有名字。不但没有高高在上的王室名字来塑造他的人格,甚至连可以用来骂他的乡下小名也没有。没错吧,小子?你有名字吗?」

   旁观的人愈来愈多,有些人眼中出现怜悯的神色,但没人插手干预。大鼻子多少感染了我的情绪,牠侧身躺下,以恳求的态度露出肚子、摇着尾巴,这古老的犬类信号意思向来都是:「我只是只小狗,没办法保护自己,请你发发慈悲。」如果他们是狗,就会把我从头到脚闻一闻,然后退开。但人类没有这种守分寸的天性,因此,那人见我没回答,就又踏近一步再问一次,「你有名字吗,小子?」

   我慢慢站起来,前一刻还暖暖抵着我的背的墙壁如今成了让我无处可逃的冰冷障碍。我脚边的大鼻子仰躺着在尘土中扭动,发出一声哀求的呜叫。「没有。」我轻声说,那个男人作势要靠近一点听我讲什么,「没有!」我沿着墙横走,大喊出声并抗斥他。我看见他摇摇晃晃后退一步,抓不稳肩上的酒桶,于是酒桶掉在鹅卵石路面上摔裂了。围观的人群中不可能有人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自己当然也不明白。大部分的人都在笑,因为看到这么大的一个人被小孩吓得倒退。那一刻确立了我脾气大、性情倔的名声,天还没黑这消息就传遍了全城,说那个私生子挺身面对折磨他的人。大鼻子连滚带爬站起来,跟我一起逃跑。我瞥见刚从厨房里钻出来的柯布,他脸上紧绷着困惑的神情,手上拿着派饼,看见大鼻子和我跑掉。如果他是博瑞屈,我可能会停下来,信任他会保护我的安全,但他不是博瑞屈,所以我继续跑,让大鼻子在前面带路。

   我们穿过浩浩荡荡的仆役群,只是又一个跟狗在院子里赛跑的不起眼小孩,没有人会注意。大鼻子把我带到一处牠认为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在远离厨房、远离内堡的地方,母老虎在一栋东倒西歪的、存放豆子的附属建筑物角落底下挖了个洞,完全不理会博瑞屈的照管,自己在这里生了一窝小狗仔,大鼻子也是其中之一;而且牠把小狗仔在这里藏了将近三天,然后博瑞屈才自己找来,他的气味是大鼻子记忆中第一个人类的气味。建筑物底下的通道相当窄,但我还是勉强挤进去了,半暗的洞里又暖又干。我们躲在那里,怦怦乱跳的心脏很快就稳下来了,在平静中沈入无梦的深沈睡眠,这种睡眠只属于温暖的春日下午,只有小狗才能享有。

   几小时后,我打个寒噤醒过来,天完全黑了,初春白昼那种稀薄的温暖已经消失。我一醒大鼻子也跟着醒了,我们一起又挤又蹭的钻出洞外。

   夜空高挂在公鹿堡上方,星星闪着明亮的寒光。海湾的气息更强了,彷佛白天那些人、马、烹饪的气味都只是暂时的东西,一到晚上就得降服于大海的力量。我们沿着空无一人的小径走,穿过操练场,经过粮仓和榨酒间,一切都静止沉默。接近内堡时,我看见火把仍在燃烧,听见人们仍在高声交谈,但一切似乎都多了种疲惫感,欢宴的最后残余逐渐消减,等待黎明照亮天空。不过我们还是远远绕过内堡,因为我们已经不想再碰到人了。

   我跟在大鼻子身后走回马厩,接近那沉重的门扇时,我在想不知要怎么进去。但随着我们逐渐走近,大鼻子的尾巴猛摇起来,然后就连我这不灵光的鼻子也在黑暗中闻出了博瑞屈的气味。他坐在门边的木箱上,此时起身说道,「原来你们在这里啊!」他的语气安抚了我。「进来吧!快进来。」他站着打开沉重的门,让我们进去。

   我们跟在他身后穿过黑暗,从一排排厩房之间走过,经过在马厩里睡下的马夫和驯马师,接着经过我们自己的马匹、猎犬,以及在牠们之间睡觉的马僮,然后来到一处阶梯,沿着分隔马厩和鹰笼的墙壁通往楼上。我们跟在博瑞屈身后踩着那吱吱嘎嘎的木头台阶往上走,然后他打开了另一扇门。桌上一根淌着烛泪的蜡烛发出微弱的黄光,一时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们跟着博瑞屈走进一间斜屋顶的房间,里面有博瑞屈的味道,还有跟博瑞屈活计相关的皮革、油、软膏、药草的味道。他牢牢关上门,走过我们身边,用桌上那根快烧完的蜡烛重新点一根蜡烛,我闻到他身上有甜甜的酒味。

   光线变亮,博瑞屈在桌旁的一张木椅上坐下。他看起来很不一样,身上的衣服是棕色和黄色的高级薄布料,皮背心上还扣着一小段银炼。他一手平摊在膝盖上掌心朝上,大鼻子立刻走向他。博瑞屈搔搔牠下垂的耳朵,亲热地捶了牠肋骨一下,朝牠满是灰尘的一身毛皱起脸。「你们两个还真是哥俩好、一对宝。」他这与其说是在跟我讲话,不如说是在跟狗讲。「看看你们两个,脏得跟乞丐一样,我今天为了你们还在国王面前撒谎,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对国王说假话。看来骏骑失宠,连我也得被拖下水啦!我跟他说你洗过澡了,睡得正熟,因为这一路下来你累坏了,要见你还得先等一等,这可让他不怎么高兴。不过,算我们运气好,他有更重要的大事要处理。骏骑逊位让很多贵族都不高兴,有些人把这当作对他们有利的大好机会,有些人则很不满,觉得他们敬仰的未来国王就这么莫名其妙没了。黠谋正在努力安抚他们每一个人,还放出风声说这次是惟真去跟齐兀达人谈判的;如果有人会相信这种话,那法律应该禁止他自己一个人行动,因为他智力太低了。但他们总归是来了,来重新看看惟真,心里纳闷不知他到底会不会、又是什么时候会成为他们的下一任国王,也不知他会是个什么样的国王。骏骑放弃王位、搬到细柳林去这件事,让六大公国整个骚动起来,简直像拿着棍子去捅蜂窝一样。」

   博瑞屈的视线从大鼻子那张热切的脸上转开。「唔,蜚滋,我猜你今天尝到了一点苦头。你一溜烟跑不见,差点没把可怜的柯布给吓死。我看看,你有没有受伤?是不是有人对你动粗?我早该知道的,一定有人会把这一切骚动都怪到你头上。过来吧,来啊!」

   我犹豫不前,他移动到火炉旁,劝诱地拍了拍用毯子铺成的地铺。「你看,这里有你睡觉的地方,都准备好了。桌上还有面包和肉,够你们两个吃的。」

   他的话让我注意到桌上那个盖着盖子的盘子。大鼻子的感官确认了鲜肉的存在,我也突然间只闻到满屋的肉香。博瑞屈大笑看着我们冲向桌旁,我把食物塞进嘴里之前先分了一份给大鼻子,也得到他无言的赞许。食物的分量足够我们吃得饱饱的,因为博瑞屈并没有低估一个小男孩和一只幼犬在经过一天折腾之后会饿到什么地步。然后,尽管我们先前睡了那么长长一场午觉,但紧挨着炉火的毯子看起来突然变得好诱人,于是填饱肚子的我们便蜷缩在一起,在背后火光的烘烤下睡着了。

   第二天我们醒来的时候,太阳早已高挂天空,博瑞屈也不见了。大鼻子和我吃了昨晚那条面包残余的部分,再把剩下的骨头啃得干干净净,然后离开博瑞屈的房间下楼来。没人质问我们,也没人注意到我们。

   外面又开始欢宴作乐的混乱一天,如果说堡内有任何变化,也只是人变得更多更拥挤而已。来来去去的人群掀起尘土,混杂的说话声交织在风声和遥远的波浪声中。每一个气味、每一个景象、每一个声音,大鼻子都全部吸收进去,这种双重的感官冲击让我头晕眼花。我四处走动,从人们交谈的零星片段中听出,我们抵达的这个时候正值某种欢乐集会的春季仪式。骏骑逊位的事仍然是人们谈论的主题,但木偶戏和杂耍表演也照样在每一个角落搭起戏台表演起来。最少有一出木偶戏已经把骏骑的失宠改编成了粗俗的黄色喜剧,完全没被认出的我站在人群中,不知道为什么提到「在邻居田地里播种」的对白会让这些大人捧腹大笑。

   我们很快就受不了人群和噪音,我让大鼻子知道我想逃开这一切。我们经过守卫、通过厚厚城墙上的大门走出堡外,守卫只顾着和进进出出来玩的人打情骂俏,跟在一家卖鱼人身后离开的小男孩和狗并不太能引起他的注意。我们没有看到什么吸引我们的事物,因此就一直跟着那家人走过大街小巷,远离城堡,进入公鹿堡城内。一路上有愈来愈多气味,让大鼻子非检查一下、然后在每一处角落撒尿不可,因此我们落在他们身后愈来愈远,最后只剩下牠和我在城里乱逛。

   当时公鹿堡是个风大、阴冷的地方,街道歪歪扭扭,坡度很陡,铺路的石头被驶过的马车压得松动的松动、脱落的脱落。风吹来了被冲刷上岸的海藻和鱼肚肠的气味,海潮哗啦啦的节奏之上有海鸥和海鸟的哀叫声,谱成诡异的旋律。这座城紧紧攀附着黑色的岩壁,就像帽贝和藤壶紧紧攀附着大胆伸进海湾的木桩和码头。房子是用岩石和木材建成,另外有比较精细繁复的木造房舍建在岩壁更高处,深深嵌进壁面。

   跟充满庆祝活动和人群的堡里比起来,公鹿堡城显得比较安静。我们两个既没有概念也没有经验,不知道这座海岸边的城市可不适合六岁小孩跟幼犬到处乱逛。大鼻子跟我热切地四处探索,凭着鼻子找到了面包店街,穿过一处几乎完全空荡荡的市场,然后沿着仓库和停放小船的棚屋一路走,这里是全城位置最低的一层,离水很近,我们有时走在木造码头上,有时走在砂石地上。在这里,该做的工作仍然照常进行,跟上方堡里的嘉年华气氛没什么相关。随着潮起潮落,船只要停靠码头、货物要搬下船,打鱼过活的人必须遵照的是水族的时节,而不是人类的日程。

   我们不久就遇到了其它小孩,有些在干活的父母身旁帮点小忙,有些则跟我们一样闲着。我很容易就跟他们打成一片,不需要什么自我介绍或者成人世界的客套礼数。其中大部分孩子的年纪都比我大,但也有些跟我一样,甚至更小,他们似乎都不觉得我自己一个人到处跑有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向我介绍了城里各处重要的景物,包括上一次涨潮时被冲上岸的一头肿胀的死牛。我们还去看了一艘正在搭造的新渔船,码头上满是卷卷的刨花木屑,还有一滩滩沥青的强烈气味。有个架子上晒的熏鱼很不谨慎地乏人照看,就成了我们六七个人的午餐。就算跟我一起玩的这些小孩比那些帮忙干活的小孩衣衫褴褛又粗鲁吵闹,我也没注意到,而且如果有人告诉我说这些消磨时光的同伴是一群乞丐顽童,说他们因为会顺手牵羊而不准进入堡内,我一定会很震惊。彼时彼刻我只知道这一天突然变得热闹又有趣,有一大堆地方可以去、一大堆事情可以做。

   有几个比较凶、个子比较大的小孩本来想给我这个新来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不过幸好有大鼻子在我身旁,只要有人不怀好意地推撞我一把,牠就会龇牙咧嘴。最后他们看我并没有要挑战他们领导地位的意思,也就让我跟着他们到处跑。我对他们的各种秘密都恰如其分地大感佩服,而且我甚至敢说,经过了那长长的一下午,我对城内贫穷的这一区的了解已经超过许多在高处长大的本地人。

   他们没问我叫什么名字,直接就叫我「新来的」。其它小孩的名字都很简单,例如德克或凯瑞,要不就是很能说明他们的特点,例如「捡网的」和「小花脸」。最后这个叫小花脸的,如果换个好环境可能会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她比我大一两岁,非常能言善道,脑筋又快。她跟一个十二岁的大男孩吵了起来,但对他的拳头毫无惧色,她伶牙俐齿的骂人话不久就让大家都嘲笑起那个男生。她冷静地迎接胜利,让我对她的强悍敬佩得目瞪口呆。但她脸上和细瘦的手臂上满是一层层紫色、蓝色、黄色的瘀血,一只耳朵下方还有干涸的血迹,跟她的名字不太符合,因为这花花的血迹不是在脸上。尽管如此,小花脸依然是个很活泼的孩子,声音比在我们头上盘旋的海鸥还尖还响。

   到了将近傍晚的时候,凯瑞、小花脸还有我坐在一处多岩石的岸边,身后不远处是补网人的架子。小花脸教我怎么把紧攀在岩石上的贝类弄下来,用一根削尖的棍子纯熟地撬松它们给我看。当她正在示范如何用指甲把壳里耐嚼的贝肉给挖出来的时候,另一个女孩朝我们喊过来。

   那女孩整洁的蓝色斗蓬被风吹得紧裹在她身上,这披风和她脚上的皮鞋显示她跟我这些玩伴不是同一挂的人。她也没有过来加入我们的盛宴,只走近到我们可以听见她声音的地方,叫道,「莫莉,莫莉,他到处在找妳。他一个小时前醒过来,酒几乎都醒了,一发现妳不在、火也熄了之后,就开始到处喊妳的名字。」

   小花脸的脸上掠过叛逆和恐惧交杂的神情。「妳快跑吧,琪妮,谢谢妳。下一次潮水把海藻蟹的窝冲出来的时候,我会记得找妳的。」

   琪妮很快点个头表示知道了,然后立刻转身匆匆沿原路跑走。

   「妳是不是有麻烦了?」我问小花脸,因为她没有继续翻开岩石找贝类。

   「麻烦?」她不屑地哼了一声。「看情形。要是我爸爸保持清醒的时间够长、足够找到我,那我可能就会有一点小麻烦,但很有可能他今天晚上又会喝个烂醉,不管拿什么东西丢我都丢不中。很有可能!」她坚定地重复一次,因为凯瑞想开口表示不同意。说完这句话,她就转回身去继续在岩石海滩上找我们的贝类。

   我们在退潮后留下的小池里发现了一只有很多条腿的灰色生物,正蹲在那里研究,一只沉重的靴子喀啦一声踩在长满藤壶的岩石上,让我们全都抬起头来。凯瑞大喊一声就沿着海滩逃跑了,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大鼻子跟我往后一跳,牠紧靠住我,牙齿勇敢地龇了出来,尾巴则胆小地缩在肚子底下。莫莉‧小花脸要不是动作不够快,就是已经无奈地接受了即将发生的事。一个瘦高的男人伸手往她头侧就是一巴掌。这人鼻子是红的,瘦骨嶙峋,拳头像是瘦巴巴手臂末端打的一个结,但力道还是大得足以把莫莉打趴下去。藤壶割伤了她被风吹得发红的膝盖,她横向移动躲避他笨拙向她踢去的一脚,我看见混杂海盐的沙子沾满了她那新的伤口,不禁替她感到疼痛。

   「妳这只该死的小臭猫!我不是叫妳留在家里看着蜡烛的料吗!结果妳给我跑到海滩上来乱挖,让油脂在锅里变硬。今天晚上堡里的人一定会要买更多蜡烛,这下子我要拿什么去卖给他们?」

   「拿我今天早上做的那三打去卖啊!你一共就只有给我三打烛芯,你这个老醉鬼!」莫莉勇敢站起身来,尽管眼睛里已经涌起了泪水。「不然你要我怎么样?把所有的柴火都烧光好让油脂保持软软的,然后等你终于给我更多烛芯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没柴火可以生火热锅?」

   海风大作,男人在风中摇摇晃晃。风吹来一阵他身上的味道,大鼻子很有智慧地告诉我那是汗水和啤酒的味道。一时之间那男人看来似乎有点悔意,但发酸的肠胃和作痛的头让他又凶狠起来,他突然弯身捡起一截发白的漂流木。「不许妳顶嘴,妳这小野种!在这里跟小乞丐混在一起,天知道你们在做什么!我敢赌妳又去偷人家的熏鱼了,妳还嫌我的脸丢得不够吗?妳要是敢跑,等我抓到妳的时候就有妳好看的。」

   她一定是相信了他的话,因为她只缩成一团任由他朝她走过去,举起两条细瘦的手臂护住头,但似乎又改变了主意,只用双手掩住脸。我惊骇得站在那里动弹不得,大鼻子感受到我的怖惧,哀叫着在我脚边尿了出来。我听见漂流木狠狠挥下来的呼啸声,胸口的心脏似乎侧跳了一下,一股古怪的力量从我腹部涌出朝那男人推去。

   他倒在地上,就像前一天那个扛酒桶的男人一样,但这人是抓着自己的胸口倒下去的,那根用来当武器的漂流木飞了出去,没有造成伤害。他颓然倒在海滩上,全身一阵抽搐痉挛,然后静止不动。

   几秒钟后莫莉睁开紧闭的眼睛,缩身躲避她仍然预期会落在她身上的那一击。当她看见她父亲倒在满是岩石的海滩上,惊愕之情让她的脸一片惨白。她朝他飞奔过去,哭喊着,「爸爸,爸爸,你还好吗?求求你,不要死,我太坏了,对不起!不要死,我会乖的,我发誓我一定会乖的!」她不顾自己流着血的膝盖,在他身旁跪下,把他的脸转过来好让他不会吸进沙子,然后徒劳无功地试着扶他坐起来。

   「他刚才差点打死妳。」我告诉她,自己也试着想搞清楚整个情况。

   「不是。如果我不乖,他有时候会打我几下,但是他绝对不会打死我的,而且在他清醒又没有生病的时候,他会哭,求我不要太不乖、不要惹他生气。我应该更小心一点,不要惹他生气的。哦,新来的,他好像死了。」

   我自己也不确定,但过了一会儿,他发出一声可怕的呻吟,稍稍张开了眼睛。他头晕目眩地听着莫莉责骂她自己,让她急切地扶他起来,甚至也接受了我迟疑的帮忙。他靠在我们两人身上,沿着遍布岩石的海滩一脚高一脚低的往前走,大鼻子跟在我们身后,一会儿吠叫,一会儿绕着我们跑。

   少数几个看见我们经过的人并没有多加理会我们,我猜这景象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了。我帮莫莉扶她父亲走到一处制作蜡烛的小工坊前,每走一步她都边吸着鼻子边向我道歉。我在那里跟他们分开,和大鼻子一起穿过弯弯曲曲的街道,找到通往城堡的上坡路,一边走一边不停纳闷着不同人的生活方式。

   一旦我发现了城区和乞丐孩子的存在,他们每一天都像磁铁一般吸引着我。博瑞屈白天忙着工作,晚上忙着参与「春季庆」的饮酒作乐,我的进进出出他很少管,只要每天晚上都看得到我睡在他壁炉前的地铺上就好。事实上,我想他基本上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只想到让我吃得饱能够健康长大,以及夜里安全睡在屋里就好。他一直是骏骑手下的人,现在骏骑贬谪了自己,那他的前途又将如何呢?他必定十分担心这一点。另外他的腿伤也是个问题。尽管他对敷药包扎很有一套,治好牲畜的病痛是家常便饭,但在自己身上却似乎发挥不了功效。有一两次我看见他拆开伤口上的包扎,看见拒绝愈合、依旧肿胀流脓的赤裸裸伤口,骇得我一阵瑟缩。一开始博瑞屈总是狠狠咒骂这伤口,每晚咬着牙加以清洁并重新上药,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态度转变成了厌烦的绝望。最后伤口终于愈合,但腿上留下一道虬结的疤,他走路也从此瘸了。难怪他没心多管别人丢给他照顾的一个私生子。

   于是我自由地跑来跑去,大部分时间都没人注意我,这种自由只有小小孩才能享有。等到春季庆结束的时候,城堡门口的守卫对我每天进进出出已经司空见惯了,他们八成以为我是跑腿打杂的小孩,这种小孩堡里有很多,年纪只比我大一点点而已。我学会一大早到堡里的厨房去偷东西,好让大鼻子和我能大快朵颐吃顿早餐。到处翻找其它的食物—面包店烤焦的面包皮、海滩上的贝类和海草、晾在架子上没人看管的熏鱼,是我每天惯常进行的活动。最常跟我作伴的是莫莉‧小花脸。那天之后,我就很少看到她父亲打她了;大部分时间他都喝得酩酊大醉,醉得找不到她、也没办法实践他先前对她所做的威胁。我很少再想起自己那天所做的事,只庆幸莫莉不知道她父亲倒地是我害的。

   城区变成了我的世界,城堡则是我回去睡觉的地方。时值夏季,这在海港城市是个美好的季节,不管我走到哪里,都看见公鹿堡城处处充满活力,人事物来来去去。货物从各个内陆大公国沿着公鹿河运下来,载货的大型平底船上有满身大汗的船员,经验丰富老道地谈着浅滩、沙洲、地标、河水的涨退。他们载来的货先是往上送到城里的商店或仓库,然后又往下搬到码头上和即将出海船只的船舱里。航海的水手满口粗话,很看不起河川驳船上那些充满内陆习气的船员;他们谈的是海潮、风暴、黑得连星星都不肯出来导航的黑夜。此外,渔民也在公鹿堡的码头停泊,他们是这些人当中最和气的,至少渔获丰收的时候是如此。

   凯瑞教我摸熟了码头和酒馆,一个男孩要是脚程快,在城里陡斜的街道上跑来跑去送口信,一天可以赚到三分甚至五分钱。我们自认犀利又大胆,接受比较低的工资来跟比较大的男孩竞争,因为他们跑腿一趟就要求两分钱甚至更多。我想我这辈子就数那个时候最勇敢了。现在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闻到那段光辉岁月的气息:干船坞里用来填塞甲板的船只填絮、沥青,以及刚刨下来木屑的味道,修船工人在那里拿着刨刀和木槌工作;非常新鲜的鱼的甜味,还有捕回来的鱼在热天摆太久的要命臭味;太阳下一大捆一大捆羊毛的气味,加上装着沙缘出产的香醇白兰地的橡木桶味;一堆堆等着要给船艏舱增添香气的「祛热」稻草,跟一箱箱硬甜瓜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从港湾吹来的海风搅拌着这一切,再加上盐碘调味。大鼻子灵敏的感官,让我注意到所有牠闻到的东西。

   凯瑞和我跑腿差事的内容很多,例如把去跟妻子道别的领航员找回来,或者送一份辛香料的样品去给店里的买主。港务长可能会派我们跑去告诉某艘船的船员说,不知哪个笨蛋绑错绳子,现在潮水已经快把他们的船给冲走了。但我最喜欢要到酒馆去的差事,那里总是有人在说故事、讲闲话。典型的故事内容不外乎航程中的新发现,与可怕风暴对抗的勇敢船员,还有害船沈没的愚蠢船长。许多传统故事我都牢记在心,但我最喜欢的故事不是出自职业讲古人之口,而是出自于水手本身,他们所讲的内容不是全家大小的床边故事,而是一艘艘船之间口耳相传的警告和消息,在众水手同饮白兰地或分食黄色的花粉面包时相互传递。

   他们谈着捕过的丰富渔获,说渔网重得几乎把船压沈,或者谈着看过的奇异鱼类及鸟兽,当满月的光辉照在船后波痕时曾经惊鸿一瞥。有些故事是关于在我们大公国海岸地区与沿海小岛上被外岛人劫掠的村庄,还有些故事是关于海盗、海战,以及由于自己内部有人叛变而遭占领的船只。最吸引人的是「红船劫匪」的故事,这些外岛人既是海盗也打家劫舍,不但攻击我们的船只和城镇,甚至连其它外岛人的船只也不放过。有些人对这些故事嗤之以鼻,认为根本没有什么红色龙骨的船或者跟海盗同行作对的外岛海盗,对讲这些故事的人也多所嘲笑。

   但凯瑞、我和大鼻子会坐在桌底下,紧靠着桌腿,边啃一分钱一条的甜面包、边睁大眼睛听这些红色龙骨船的故事,听说船上的桁顶吊着十来个人,而且可不是死人,是被捆住的活人,海鸥会飞下来啄食他们,啄得他们扭动尖叫。我们会一直津津有味听着这些吓人的故事,直到连又热又闷的酒馆感觉起来都阴森森冷飕飕,然后再跑回码头上去赚另一分钱。

   有一次,凯瑞、莫莉和我用漂流木做了一艘小筏,在码头底下用根长竿子撑着来来去去。我们把小筏绑在那里,涨潮之后小筏撞散了码头的好一块区域,还撞坏了两艘小帆船,我们一连好几天都害怕别人会发现我们是罪魁祸首。还有一次,一个酒馆老板打了凯瑞几耳光,说我们两个是小偷,我们的报复方式是把发臭的鲱鱼塞在酒馆桌面下方与支撑物之间的空隙里,鱼腐烂发臭,招了好几天的苍蝇,他才终于发现是怎么回事。

   在这段四处乱跑的经验中,我学会了好些行当的皮毛:买鱼、补网、造船,还有打混。关于人性,我学到的更多。在找我送口信的人当中,我很快就能判断出谁会说话算话付我一分钱,谁又会在我回来找他收钱的时候嘲笑我。我知道可以向哪个面包师傅乞讨,也知道哪些商店偷起来最容易。大鼻子始终跟在我身旁,我和牠已经建立起非常深厚亲密的牵系,很少把自己的头脑跟牠的头脑完全分开来。我用牠的鼻子、牠的眼睛、牠的利牙就像用自己的一样方便自然,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就这样,夏天过去了一大半。但是在一个晴朗的日子,太阳高挂在比海更蓝的天空中,我的好运终于结束了。那天莫莉、凯瑞和我从一间熏制房偷了一串美味的猪肝香肠,正沿着街道逃跑,香肠的原主追在后面。大鼻子也一如往常跟我们在一起,另两个孩子已经把他视为我的一部分了。我们两个是「新来的」和「大鼻子」,而在我把我们共享的战利品丢出手之前,牠就已经知道要跑到那里去接了,他们可能只觉得这是很聪明的一个花招。因此事实上我们一共是四个人,沿着拥挤的街道拚命往前跑,香肠在脏兮兮的手和湿答答的嘴之间传来传去,香肠的主人则在我们身后徒劳无功地咆哮追赶着。

   然后博瑞屈从一家店里走出来。

   我正朝他的方向跑去,剎那间我们两人都惊慌地认出了对方。他脸上那黑暗的神情让我对自己该采取什么行动毫无怀疑。快逃,我瞬间下了决定,然后闪开他向我伸过来的双手,结果却突然迷惑不已地发现我不知怎么竟直朝他撞了过去。

   我不想多说接下来发生的事。总之我被结结实实责骂一顿,骂我的不只是博瑞屈,还有火冒三丈的香肠主人。除了大鼻子之外,跟我一起闯祸的另两个人已经消失在街道的曲折角落里。大鼻子走过来躺在地上露出肚皮,等着博瑞屈打骂。我难受不已地看着博瑞屈从钱袋里掏出硬币付给香肠的主人,同时他紧揪着我衬衫的后领,几乎把我拎了起来。等香肠的主人离开、一旁围观看我倒霉的几个人也散了,他才终于松手,用一种令我吃惊的厌恶眼神看向我。他反手又在我后脑勺打了一下,命令道,「马上回家。」

   我们以史无前例的速度跑回家去,回到壁炉前的地铺,惊恐不安地等着。等了又等,等着漫长的下午过去,等到夜色初降。我们两个都饿了,但是也知道现在不是跑出去找东西吃的时候。先前博瑞屈脸上有某种神色,是比莫莉爸爸的怒气更可怕的。

   博瑞屈终于回来时,已经完全入夜了。我们听见他上楼的脚步声,虽然我的感官不如大鼻子灵敏,但也分辨得出他喝了酒。我们缩成一团,看着他走进光线黯淡的房间,他呼吸沉重,花了比平常还久的时间才从我放在桌上的那根蜡烛引火多点燃几根。点好了蜡烛,他坐在长凳上打量着我们两个。大鼻子哀鸣一声,侧身躺下摆出幼犬的哀求姿态,我也很想这么做,但只能害怕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话。

   「蜚滋,你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两个会变成什么样子?你身上流着王室的血,却跟乞丐小偷一起满街乱跑,像动物一样成群结队。」

   我没说话。

   「这也不能只怪你,我想我也有错。过来这里。过来吧,小子。」

   我往前走了一两步,不想靠他太近。

   看到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博瑞屈皱起眉头。「你受伤了吗,小子?」

   我摇头。

   「那就过来这里。」

   我迟疑着,大鼻子也犹豫不决地哀鸣。

   博瑞屈困惑地低头看牠,我可以看见他的头脑正在努力穿透酒精造成的迷糊。他看看狗、再看看我、再看看狗,脸上逐渐出现嫌恶的表情。他摇摇头,慢慢站起来,拖着受伤的腿从桌子和狗旁边走开。房间角落有一个小架子,上面放着各式落满灰尘的工具和物品,博瑞屈慢慢伸出手拿下其中一件。那东西是木头和皮革做成的,因为很久没用变得硬梆梆,他挥了一下,短短的皮条利落打在他腿上。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小子?」他用慈祥的声音温和地问。

   我哑然摇头。

   「打狗的鞭子。」

   我茫然看着他,因为我和大鼻子都没有任何相关经验能告诉我该如何反应。他一定看出了我的困惑。他和气微笑,声音也保持友善,但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隐藏在他的态度之中,等待着。

   「这是一种工具,蜚滋,一种教导的用具。如果有小狗不全神贯注—如果你对小狗说「过来」,牠却不肯过来—嗯,只要用这东西打几下,打痛了,小狗就学会乖乖听话了。只要狠狠抽几鞭,小狗就能学会全神贯注。」他口气平常,垂手让鞭子短短的皮条部分轻轻在地板上摇晃,突然把它整根朝大鼻子轻抛过去,狗儿发出惊恐的叫声往后弹开,然后冲过来躲在我背后。

   博瑞屈在壁炉旁的长凳上缓缓沈坐下去,掩住眼睛。「哦,埃达神啊!」他吐出一声,介于诅咒和祈祷之间。「我看到你们两个一起跑来跑去的时候,就已经猜到、怀疑到了,但是埃尔神在上,我不想猜对。我一点都不想猜对。我这辈子从来没拿那根该死的东西打过任何一只小狗,大鼻子根本没有理由害怕它。但是你跟牠共享头脑,所以牠才会怕它。」

   不管先前的危险是什么,我感觉到它已经过去了。我跌坐在大鼻子旁边,牠爬到我的膝上焦虑不安地用鼻子拱我的脸,我要牠安静下来,建议我们等着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们一人一狗坐在那里,看着动也不动的博瑞屈,他终于抬起脸来,我惊诧地发现他看起来好像刚哭过。就像我母亲一样,我记得当时我是这样想的,但怪的是我现在想不起任何她哭泣的影像,只记得博瑞屈那张哀伤的脸。

   「蜚滋,小子。过来这里。」他轻声说,这次他声音里有某种不可不服从的东西。我站起身走向他,大鼻子跟在我脚边。「不。」他对狗儿说,指指他靴子旁边的地方,然后把我抱起来跟他在长凳上排排坐。

   「蜚滋。」他开口,然后又顿了顿,深呼吸一口气,再重新开口。「蜚滋,这样是错的。你跟这只小狗做的是很不好的事,非常不好,是违背自然的,比偷东西或者说谎更坏,因为这使得人不足以成为人。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吗?」

   我茫然看着他。他叹口气,再试一次。

   「小子,你身上流着王室的血。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你总归是骏骑的亲生儿子,继承悠久的血脉。你现在做的这件事是错的,贬低了你。懂吗?」

   我哑然摇头。

   「你看,就是这样。你现在连话都不说了。现在我要你跟我说话。是谁教你这么做的?」

   我试着开口。「做什么?」我的声音感觉起来粗嘎沙哑。

   博瑞屈的眼睛瞪得更圆了,我感觉到他努力控制自己。「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事。是谁教你跟狗同在,跟牠一起看,让牠跟你一起看,互相告诉对方事情?」

   我仔细想了一下。没错,我和大鼻子之间确实是这样。「没有人教我,」最后我回答。「就是自然而然变成这样。我们两个常常在一起。」我加上最后一句,心想这样或许就能解释这件事了。

   博瑞屈注视我,脸色凝重。「你讲起话来不像小孩子。」他突然指出。「但我听说过,具有古老「原智」的人就是这样,他们从一开始就不完全是小孩子。他们总是知道得太多,长大之后甚至知道得更多。所以,在古时候,追捕并烧死这些人并不算是犯罪。我说的这些你听得懂吗,蜚滋?」

   我摇头,他对我的沉默不语皱起眉头,于是我勉强加上一句,「但是我在努力。古老原智是什么?」

   博瑞屈的神色先是不可置信,然后是怀疑。「小子!」他语带威胁,但我只是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总算相信我是真的不知道。

   「古老原智。」他缓缓开口。他的脸色暗下去,低头看着双手,彷佛在回忆一项古老的罪恶。「这是来自野兽血缘的力量,就像精技是来自一脉相传的王室血缘。一开始它像是一种好东西,让你能够跟动物沟通,但是它会逐渐占据你、把你拖下去,让你成为跟牠们一样的动物。最后你身上完全不剩下任何人性,你会跑来跑去,吐出舌头,舔血,彷佛兽群就是你所知所有的一切,不管是谁看到你,都不会认为你曾经是个人。」他说着说着声音愈来愈低沈,没有看我,转过头去看壁炉里逐渐减弱的火焰。「有些人说,到那种地步,人就变成了兽形,但是他屠杀的时候却是带着人类的激情,而不像动物的猎杀只是单纯为了充饥。他是为杀而杀……」

   「你想变成那样吗,蜚滋?把你身上王室的血液淹没在野蛮猎杀的血液里?跟野兽混在一起变成野兽,只因为这样能带给你一些知识?还有更糟的,想想在你完全变成野兽之前会发生什么事。鲜血的味道是不是会刺激你的情绪,看到猎物是不是会让你的思路通通停摆?」他的声音变得更轻,我听见他接下来问我话时语气中的作恶之感,「你是不是会浑身发烧、满身大汗地醒过来,只因为某个地方有哪只母狗在发情,你的同伴闻到了牠的味道?你是不是要带着这种知识上你妻子的床?」

   我坐在他身旁缩成一小团。「我不知道。」我小小声说。

   他转头看着我,勃然大怒。「你不知道?」他怒吼。「我已经告诉你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子,你居然还说你不知道?」

   我舌头发干,大鼻子瑟缩在我脚边。「可是我就是不知道啊!」我抗议。「在我还没做出这些事情之前,我怎么知道我会做什么?我怎么说得上来?」

   「好,如果你说不上来,那就让我来说!」他咆哮,这时我才完全感觉到他先前是如何抑制住自己的怒火,也感觉到他那天晚上喝了多少酒。「狗走,你留下来。你留在我这里,让我可以看住你。如果骏骑不肯让我跟着他,那么我至少可以为他尽这一点力,我会确保他儿子长大成人,而不是变成狼。就算要我们两个的命,我也要做到!」

   他从长凳上突然一斜身,要去抓大鼻子的后颈。至少他是这么打算的,但狗儿和我都远远跳开他身旁,一起冲向门口,可是门上了栓,我还来不及拉开门栓,博瑞屈已经赶了过来,一脚挡开大鼻子,伸手抓住我一侧肩膀把我从门边拉开。「过来这里,小狗。」他下令,但大鼻子逃到我身边。博瑞屈喘着气站起来,在门边对我们怒目而视,我感觉到他思绪深层怒吼的伏流,那股愤怒引诱着他,要他干脆把我们两个都打死算了。他控制住那股愤怒,但这短暂的一瞥已经足以让我惊恐不已,当他突然朝我们扑来,我用尽全心恐惧的力量向他抗斥过去。

   他突然倒下去,像一只飞到一半被石头击中的鸟。他在地板上坐了一会儿,我弯下身体紧紧抱住大鼻子。博瑞屈慢慢摇头,彷佛要甩掉头发上的雨水,站起来,巍然笼罩住我们。「他天生就流着这种血,」我听见他自言自语嘟哝着。「一定是从他该死的母亲那边遗传来的,我不应该感到意外。但这小孩需要受教。」然后他直视我的眼睛,警告道,「蜚滋,你绝对不许再对我那么做,绝对不许。现在,把狗给我。」

   他再度往我们走来,我隐约感觉到他隐藏的暴怒,于是忍不住又使力抗斥他。但这次我的攻击撞上了一堵墙,力量反弹回来,我一个踉跄倒下去,那股黑暗压着我的头脑,使我几乎晕厥。博瑞屈俯身向我,「我警告过你了。」他轻声说,那声音宛如狼嗥。然后,我最后一次感觉到他的手指抓住大鼻子的后颈,动作并不粗鲁地把狗拎起来,走向门口。他很快就打开了先前我没能打开的门栓,不久我便听见他咚咚咚下楼的沉重靴声。

   过了一会儿我恢复神智站起来,往门飞扑过去,但博瑞屈不知怎么把门锁上了,我徒劳无功地拉扯着把手。随着大鼻子被带到离我愈来愈远的地方,我对牠的感受也愈来愈薄弱,最后只剩下一股绝望的孤寂。我先是哀鸣,继而号叫,指爪拚命抓着门,寻找我和牠的联系。突然闪过一阵红炽的疼痛,然后大鼻子就走了,牠的狗类感官完全离我而去,我放声尖叫哭嚎一如任何六岁小孩,徒然捶着厚厚的木头门板。

   博瑞屈彷佛过了好几个小时才回来。我筋疲力尽趴在门前喘气,听见他的脚步声时我抬起头来。他打开门,我试图从他身边冲出去,但他敏捷地抓住了我衣服的后背,一把将我拽回房里,然后把门砰然关上,锁住。我无言地扑在门上,喉头发出一声哀鸣。博瑞屈疲惫地坐下。

   「想都不要想,小子。」他警告我,彷佛他能听见我正疯狂计划着下一次他放我出去时我要如何如何。「牠走了。那只小狗走了,真是可惜得要命,因为牠的血统很好,牠这一支血统的历史几乎跟你的一样悠久,但我宁可浪费一只猎犬也不要浪费掉一个人。」见我还是没动,他又说,语气几乎是慈祥的,「放手吧!别再一直想牠盼牠了,这样比较不会那么难过。」

   但我无法放手,也听得出他并不真的指望我能就此忘怀。他叹了口气,慢慢起身准备就寝。他没再跟我说话,只熄了灯躺上床,但他没睡,离天亮还有好几个小时他就起来了,把我从地上抱到被他躺暖的毯子里,然后再度出门去,好几个小时都没回来。

   至于我,我满心悲痛,发起高烧,躺了好多天。我相信博瑞屈告诉别人说我是得了某种小孩子常见的病,于是大家都没来吵我。好多天后他才准我出门,而且不是我自己一个人出门。

   之后博瑞屈费尽心力,确保我没有机会跟任何野兽建立深厚的感情牵系。我确信他认为他是成功了,就某种程度而言也确实是如此,因为我没有再跟哪一只猎犬或者哪一匹马建立起特殊单一的感情牵系。但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受到他的保护,而是觉得被囚禁,他就是典狱长,狂热激切地努力确保我与世隔绝。全然的孤寂从此种在我心里,深深在我身上扎下了根。



  
 楼主| 发表于 2006-3-16 20: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卷 盟约


   精技最初的起源可能永远都将是个谜,可以确定的是王室家族的成员特别具有强烈的精技天分,但这种天分却并不仅限于王室之内。有句俗谚说的好像有点道理:「当大海的血脉与平原的血脉同流,精技就会开花结果。」有趣的是,外岛人似乎并不特别具有精技的天分,祖先纯粹是六大公国的原住民以及没有与外岛人混血的人也是如此。


   万事万物都会寻找一种节奏,并在那节奏中寻找一种和平,这是不是就是世界的本质?我确实一直认为如此。所有的事,不管是多么惊天动地或者多么怪异,发生之后没多久就会被日常生活必须继续的例行公事给冲淡。走在战场上、在尸体堆中寻找伤者的人,仍然会停下脚步咳嗽、擤鼻涕,仍然会抬起头注视排成人字形飞翔的大雁。我见过农夫继续耕田播种,离他们仅仅几哩外就有军队在交锋作战。

   我的情况也是这样。现在回想起来,我对自己感到惊异。我与母亲分离,莫名其妙被带到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地区,父亲也不要我,把我丢给他的手下照顾,然后跟我作伴的幼犬又被夺走了,但我一朝醒来,终究还是得继续过着小男孩的生活。所谓小男孩的生活,对我而言就是在博瑞屈叫我的时候起床,跟他一起到厨房去,在他身旁吃饭,然后继续如影随形跟着他。他鲜少让我离开他的视线。我跟在他脚边,看着他进行各项工作,然后也帮忙做些小事。入夜后我跟他一起坐在长凳上吃饭,他锐利的眼睛盯着看我是否遵守餐桌礼仪。然后我就上楼到他房里去,要不就是我沉默地看着炉火、他在一旁喝酒,要不就是我沉默地看着炉火、等他回来。他会一边喝酒一边干活,例如修补或制作马具、调制药膏,或者熬一剂要给马喝的泻药。他干他的活,我边看着他边学,但就我记忆所及,我们两个几乎很少交谈。有将近三年的时间我就是这样度过的,想起来十分奇怪。

   有时候博瑞屈会被叫去协助打猎或者替牝马接生,于是我逐渐学会像莫莉一样,偷空找出点零碎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偶尔他喝太多了,我也会大胆溜出去,但这样溜出去是很危险的。一等到我自由脱身,就会赶快去找城里的那些小玩伴,跟他们到处乱跑,直到我不敢继续待下去为止。我非常想念大鼻子,那感觉强烈得就像是博瑞屈砍掉了我的手臂或腿一样,但我们两人都没有提过这件事。

   现在回想起来,我想他当时跟我一样孤单。自我放逐的骏骑不让博瑞屈跟他一起走,他只能留下来照顾一个私生子,而且这个私生子还具有某项他视为变态的天分;在他的腿伤终于愈合之后,他发现他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灵活地骑马、打猎,甚至走路。对博瑞屈这样的男人来说,这必定很难受。就我所知,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抱怨过,但是话说回来,我也想象不出他当时可以去跟谁发牢骚。我们两个人被锁在寂寞之中,每天晚上看着对方,都在对方身上看见害自己落入寂寞的罪魁祸首。

   但一切事物都会过去,尤其是时间,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几年当中,我慢慢在事物的安排秩序中有了个位置。我负责替博瑞屈拿东西,在他还没想到要叫我去拿之前就已经把东西取来给他;他照料完牲畜之后,我负责收拾干净;另外我也负责确保猎鹰有干净的水可喝,并且帮出门打猎回来的猎犬抓掉身上的扁虱。人们习惯了我的存在,不再直盯着我看,还有些人对我好像完全视若无睹。博瑞屈逐渐不再看我看得那么严,我也比较能自由来去了,但我还是小心不让他发现我跑去城里逗留。

   堡里也有其它小孩,很多与我年纪相仿,有些甚至跟我有亲戚关系,如堂兄弟姊妹之类的,但我从来没跟他们任何人建立起真正的感情牵系。比较小的孩子被母亲或保母照顾着,比较大的孩子则各有事务要忙。他们大部分人对待我的态度并不恶劣,我只是完全不属于他们那个圈子而已。因此,尽管我可能会连着好几个月见不到德克或凯瑞或莫莉,但他们仍是我最亲近的朋友。我自己在堡内四处探索,此外,冬天晚上所有人都会聚集在大厅里听吟游歌者唱歌、看木偶戏,或者玩室内游戏,这种种经验让我很快就知道哪里欢迎我、哪里不欢迎我。

   我尽可能躲开王后,因为她只要一看到我就一定会挑我的毛病,然后责骂博瑞屈。帝尊也是个危险人物。他基本上已经长成一个大男人了,但是将我一把推开,或者随便踩过我正在玩的任何东西,这种事他做起来一点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他的小心眼和爱记恨是我从来没在惟真身上看到过的特质。倒不是说惟真曾经特别花过半点时间跟我相处,但我们偶尔碰面的时候,场面从来不会不愉快,如果他注意到我,他会揉揉我的头发或者给我一分钱。有一次一个仆人拿了一些木制小玩具到博瑞屈的房间来,有士兵、有马匹,还有一辆马车,油漆都掉得差不多了,他说惟真在自己的衣箱角落发现了这些玩具,想到我或许会喜欢。一直到现在回想起来,在我曾经拥有过的任何东西当中,那些玩具依然是我最为珍惜的。

   马厩里的柯布是另一个危险区。如果博瑞屈在场,他跟我讲话和对待我的态度都还不错,但如果博瑞屈不在场,他对我就没有好脸色。他的意思很清楚,他不想要我在他工作的地方碍事又碍眼。后来我终于想通他是嫉妒我,认为博瑞屈因为要照顾我,所以不再像以前那样对他感兴趣了。他从来没有做出明显的恶劣举动,从来没打过我也没随便乱骂我,但我可以感觉到他很讨厌我,因此我尽量避开他。

   堡里的士兵守卫都很能容忍我,仅次于公鹿堡城里的那些小孩,他们大概是最接近我可称之为朋友的人。但不管这些男人对一个九岁、十岁的男孩多有耐心,我和他们之间实在没什么共通点。我看他们掷骰子赌钱、听他们说故事,但我完全不去找他们的时间还是比跟他们混在一起的时间多出太多。而且,虽然博瑞屈从来不禁止我去守卫室,但他也明白表示他并不赞成我到那里去。

   因此,我既是、也不是堡内的一员。有些人我避开,有些人我观察,有些人我服从,但没有一个人让我觉得和他有感情深厚的牵系。

   然后,在我快满十岁的某天早上,我在大厅里的桌子底下玩,跟好几只幼犬打闹成一团。当时还是一大清早,前一天有些庆祝活动之类的,宴会进行了一整天又大半夜,博瑞屈醉得不省人事。此时不管贵族还是仆役几乎都还没起床,厨房里也没什么东西能供我填饱肚子,但大厅那些桌子上多的是碎裂的糕饼和一盘盘的肉,还有一篮篮苹果、一大块一大块奶酪;简言之,就是充满了小男孩很乐意搜刮一番的食物。大狗已经叼走了最好的骨头,各自退回大厅里自己的角落,剩下一堆幼犬争抢比较小块的食物。我拿了一块相当大的肉饼,在桌子底下跟我比较偏爱的那几只幼犬分着吃。自从大鼻子死去之后,我就小心不让博瑞屈看见我跟任何一只幼犬有特别好的感情;当时我仍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许我跟猎犬建立亲密感情,但是我不会拿狗儿的命去跟他争。我正轮流跟三只幼犬你一口我一口吃着肉饼时,听见有脚步声在铺满芦苇的地板上慢慢接近,还有两个男人低声讨论事情的说话声。

   我以为是厨房的仆役来清理善后了,于是从桌下钻出来,想在他们走之前再多抓几块好吃的东西。

   但是被突然冒出来的我吓了一跳的不是仆役,而是老国王本人,也就是我的祖父。紧跟在他身侧的是帝尊,他眼神迟钝、背心绉巴巴的,显然昨夜也参与了饮酒作乐。国王最近才刚找来的弄臣小跑步跟在他们身后,蛋壳般的脸上是一双淡色的凸眼;他的模样实在太怪了,肤色像面团,浑身上下穿着黑白相间的杂色衣,我几乎不敢看他。跟他们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黠谋国王,他眼神明亮,胡子和头发都刚梳整过,衣物也一尘不染、无懈可击。一时之间他似乎很惊讶,然后说,「你看,帝尊,这就是我刚才跟你说的意思。机会出现,某人把握住它;那个人通常是年轻人,或者是受到年轻的精力和饥渴驱使的人。王室不能忽略这些机会,或者任由机会被别人创造。」

   国王继续漫步走过我身边,对他的主题高谈阔论,帝尊则用满是血丝的眼睛对我投以威胁性的一瞥。他一挥手,意思是我应该赶快消失,我很快点了下头表示明白,我先冲到桌子旁边把两颗苹果塞进衣服,当我正拿起一个几乎完整无缺的醋栗塔时,国王突然一转身伸手指向我,弄臣也模仿他的动作,我僵立在原地。

   「看看他。」老国王命令道。

   帝尊恶狠狠瞪着我,但我不敢动。

   「你会把他变成什么样的人?」

   帝尊一副摸不着头脑的神情。「他?他是蜚滋啊!骏骑的杂种,一天到晚就只知道鬼鬼祟祟、顺手牵羊。」

   「笨蛋!」黠谋国王微笑,但眼神仍然强硬。弄臣以为国王在叫他,露出乖巧的微笑。「你耳朵是不是被耳屎塞满了?我说的话你一个字都没听见吗?我不是问「你看他是什么样的人」,而是问「你会把他变成什么样的人」。他就站在这里,年轻、强壮、懂得动脑筋,虽然他生错了床,但他身上流的王室血液完全不比你少。所以你会把他变成什么?工具?武器?同志?敌人?还是你会把他就这么放着,等别人利用他来对付你?」

   帝尊瞇眼看我,然后眼神瞥过我,发现厅里没有别人,于是困惑的眼神又转回我身上。我脚边有只幼犬哀鸣一声,提醒我说我们刚才分东西吃到一半,我警告牠,要牠安静。

   「这个杂种?他只是个小孩啊!」

   老国王叹口气。「今天是。今天早上、此时此刻,他还是小孩,等你下次一转身,他就已经变成少年,甚至更糟的是变成成年男人,到时候你再想拿他来做什么就来不及了。但是,帝尊,如果你现在把他拿来加以塑造,等到十年以后,他就会对你忠心耿耿。他不会是满心怨怼的、可能被人煽动觊觎王位的私生子,而会是忠实的追随者,在血缘上和精神上都与王室家族团结在一起。私生子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东西,帝尊。如果你给他戴上家徽戒指,把他派出去,他就成了没有任何外国君王敢拒绝的外交使节;有些地方你不敢把王子送去冒险,但是可以安心派他去。想想看,一个既是、又不是王室血亲的人可以有多少用途。交换人质?联姻和亲?私下进行的工作?用刀进行的外交?」

   国王最后的几个字让帝尊睁大了眼睛。一阵停顿,我们都在沉默中呼吸,注视着彼此。帝尊开口,声音听起来像是喉咙里卡了块干面包。「你当着这个小孩的面讲这些事,说要拿他当工具、当武器,你以为他长大之后不会记得你这些话吗?」

   黠谋国王大笑,笑声在大厅的石壁间回荡。「记得?他当然会记得,这点我确定得很。帝尊,你看看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聪明才智,可能还有精技的潜力。我要是对他说谎就太笨了,而我要是毫无解释就开始训练、教育他,那就更笨了,因为那样他的脑袋就会等着其它的种子来生根发芽。你说对不对,小子?」

   他稳稳注视着我,我突然醒悟到自己也正在回看着他。在他讲那整段话的时候,我们都牢牢看着对方、读着对方。这个身为我祖父的男人眼里有着诚实,一种无情的、硬梆梆的诚实,其中没有安慰,但我知道我可以确定它永远会存在那里。我缓缓点头。

   「过来这里。」

   我慢慢走向他。当我走到他身旁时,他单膝跪下来,与我视线同高。弄臣严肃地跪在我们旁边,认真地看看我的脸、又看看他的脸。帝尊低头对我们三人怒目而视。老国王对他的私生子孙儿下跪,当时我根本没想到这场面的反讽之处,只是严肃地任他拿走我手里的醋栗塔,丢给跟在我身后的那几只幼犬。他拿下扣在颈间丝巾上的别针,轻轻别在我简朴的羊毛衬衫上。

   「现在你是我的人了。」他说,这番将我收归己有的宣言的重要性超过我们共同的血缘。「你不需要吃别人的剩菜。我会照顾你,照顾得好好的。如果有任何人表示要给你更多、更好的东西,要你反过来对付我,那么你就来告诉我他们要给你什么,我会给你一样多、一样好的东西。你永远不会觉得我小气,也不可能用「没有受到善待」当作反过来对付我的理由。你相信我吗,小子?」

   我点头,这种哑然的方式依然是我的习惯,但他目光坚稳的棕色眼睛要求得更多。

   「是的,陛下。」我开口。

   「很好。我会下达一些关于你的命令,你要遵守。如果有哪项命令让你觉得奇怪,就告诉博瑞屈,或者来告诉我。你只要到我的房门口,拿出那个别针,他们就会让你进来。」

   我低头瞥了别针一眼,一颗红色宝石在银饰间闪烁。「是的,陛下。」我再度努力开口。

   「啊!」他轻声说,我在他的声音里听见一抹遗憾,纳闷那是为什么。他的眼神放开了我,我突然重新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意识到幼犬和大厅,意识到帝尊脸上更添厌恶之情地看着我,意识到弄臣不明所以地热切点着头。然后国王站起来,转身走开,我全身一阵冷,彷佛突然脱下一件斗蓬。这是我第一次在一个主人手下体验到精技的滋味。

   「你不赞成对不对,帝尊?」国王的语气很家常随意。

   「吾王可以随他的心意行事。」帝尊满脸不高兴的样子。

   黠谋国王叹口气。「我问的不是这个。」

   「我母后当然不会赞成的。对这个小孩施恩只会让人觉得你承认了他,这会让她、还有别人开始胡思乱想。」

   「呵!」国王吃吃轻笑,彷佛觉得这话很有意思。

   帝尊立刻激动起来。「我母后不会同意的,也不会高兴。我母后—」

   「她已经不同意我、也不高兴我很多年。现在我对这一点几乎没感觉了,帝尊。她会唠唠叨叨、拚命抗议,然后再一次告诉我说她要回法洛去当女公爵,之后让你继位当公爵。而且,如果她非常生气,她还会威胁我说,等她回去之后,法洛和提尔司都会起来叛变,另外组成一个王国,由她来当女王。」

   「之后让我继位当国王!」帝尊叛逆地加上一句。

   黠谋自顾自点点头。「我果然没猜错,她的确在你脑袋里灌输了这种遗毒很深的叛乱思想。听着,小子。她可能会骂骂人、朝仆人摔摔锅碗瓢盆,但除此之外她绝对不会多做什么,因为她知道,当一个和平王国的王后比当一个叛变大公国的女爵要好,而且法洛完全没有理由要背叛我,除了她自己脑袋里发明出来的那些理由之外。她的野心向来都大过她的能耐。」他顿了顿,直视帝尊。「对王室之人而言,这是非常糟糕的缺点。」

   帝尊盯着地板,我可以感觉到他压抑的一波波愤怒。

   「走吧!」国王说。帝尊像猎犬一样乖乖跟在后面,但他走前瞥向我的那一眼充满了怨毒之色。

   我站在那里看着老国王离开大厅,感觉到一股由此而来的失落。这个人真奇怪。尽管我是私生子,但他还是可以以我的祖父自居啊!这样只要他开口,我就会愿意对他效忠,可是他却选择用物质来收买我的忠诚。苍白的弄臣走到门口时停了一下,回头看我一眼,用那双瘦窄的手做了个难以理解的手势,意思也许是侮辱,也许是祝福,或者就只是愚人随便乱挥手而已。然后他微笑,对我吐舌头,接着转过身去匆匆跟上国王。

   虽然国王已经做出承诺,但我还是把甜食糕饼塞满了衣襟,在马厩后面的遮荫处跟那些幼犬全都分着吃光了。我们不习惯吃这么大一顿早餐,之后好几个小时我的胃都发出不舒服的咕噜声。幼犬挤在一起睡着了,但我的情绪在惧怕和期待之间摆荡,我多么希望不会发生任何事,多么希望国王会忘记他对我说的话。但是他没有。

   当天晚上相当晚的时候,我终于拾级而上,走进博瑞屈的房间。一整天我都在想早上的那些话对我可能意味着什么,但这是多此一举。因为我一进房间,博瑞屈就放下他正在修补的马具,把全副注意力都转到我身上。他沉默地盯着我思索了一阵子,我也迎视他的眼神。有些东西已经变了,我感到畏惧。打从博瑞屈把大鼻子弄走以来,我就一直相信他对我也同样掌有生杀大权,相信他要除掉一个小鬼头就跟除掉一只小狗一样容易。这并不妨碍我对他产生亲近的感觉,人不见得要爱才会感到依赖。这种可以倚靠博瑞屈的感觉,是我生活中唯一真正稳定的事物,而现在我感觉到连它也开始四分五裂了。

   「所以,」他终于开口,他的语调让这个词带着已成定局的意味。「所以,你就非得要跑到他面前去,是不是?就非得要让别人注意到你不可。好吧!他已经决定要拿你怎么办了。」他叹了口气,那种沉默变了,短暂的片刻之间,我几乎觉得他对我感到怜悯。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开口说话。

   「我明天得替你挑一匹马。他建议我挑一匹年轻的马,建议我同时训练你们两个,但是我说服了他,说一开始最好先给你一匹年纪比较大、比较稳的马。我跟他说,一次教一个。但我有我自己的理由,要让你跟一匹比较……不那么容易受影响的马在一起。你要乖乖守规矩,如果你乱搞,我会知道的。你听懂了吗?」

   我很快向他点点头。

   「回话,蜚滋。面对那些教师和师傅,你得开口说话才行。」

   「是的,大人。」

   非常典型的博瑞屈作风。要把一匹马交到我手上是最令他担忧的一点,处理完他自己担心的事,其它部分他说起来就相当轻松了。

   「从今以后,你天一亮就要起床,小子。早上你跟我上课,学照顾马、驾驭马,还要学怎么样好好用猎犬去打猎,让牠们注意遵守你的命令。我要教你的是人类控制牲畜的方式。」他重重强调这最后一句,顿了顿确认我听懂了。我心一沈,但还是点点头,然后又赶快加上一句「是的,大人」。

   「下午你跟他们上课,学使用武器之类的,最后八成还要学精技。冬天在屋里上课,我想一定是学语言、符号、写字、读书、算数等等。还有历史。我不知道你学这些要干嘛,但是你得好好学,让国王满意,他可不是个可以随便得罪的人,更不要说惹他生气了。当然最明智的做法是根本不要让他注意到你,不过我没警告过你这一点,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他突然清清喉咙,吸了口气。「哦,还有一件事会改变。」他拿起先前在缝补的那片皮革,俯身继续干活,彷佛是在对他的手指头说话。「从现在起你会有自己的房间了,在城堡楼上,王室成员都住在那里。要不是你拖到这么晚才回来,你现在就已经在那里睡觉了。」

   「什么?我不明白。房间?」

   「哦,所以你想说话的时候还是说得很溜嘛?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小子。你会有自己的房间,在城堡楼上。」他顿了顿,然后干脆地说,「我终于又有自己的隐私了。哦,对了,明天他们还要替你量身做衣服,还有靴子,不过我可不懂他们干嘛要给还在长大的脚丫子套上靴子,实在没道—」

   「我不想住到城堡楼上的房间去。」虽然跟博瑞屈相处的生活是如此压抑沉重,但我突然觉得这还是比未知要好得多。我想象一间又大又冷、石壁石地板的房间,阴影躲在角落里。

   「嗯,反正你还是得去。」博瑞屈不为所动地宣布。「而且你早就该去了。就算你不是光明正大生的,你总归还是骏骑的种,把你像只小流浪狗一样放在马厩里,唔,实在不象样。」

   「我不介意。」我绝望地冒险说道。

   博瑞屈抬起头,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哟,你今天晚上还真有谈兴,是吧?」

   我低头不看他。「你就住在这里,」我赌气指出,「你也不是小流浪狗啊!」

   「我也不是王子的私生子。」他简洁地说。「从今以后你就住在城堡里,蜚滋,就是这样。」

   我壮起胆子看向他,他又低下头对着自己的手说话了。

   「我宁愿自己是小流浪狗。」我大着胆子说,满心的恐惧让我声音都变了,我又加上一句,「你不会让他们对小流浪狗这么做的,一下子改变牠所有的一切。他们把那只猎犬宝宝送给古林斯比爵士的时候,你还把你的旧衬衫跟牠一起送去,让牠有个闻起来像家的地方,可以慢慢适应新环境。」

   「唔,」他说,「我没有……过来这里,蜚滋。过来,小子。」

   我像小狗般走过去,走向我唯一的主人,他在我背上轻拍一下揉揉我的头发,就像我是头猎犬般。

   「好啦,别害怕,没什么好怕的。再说,」他说,我听出他的语气有所软化,「他们只是告诉我们说你会在城堡楼上有自己的房间,没有人说你每天晚上都要睡在那里啊!如果哪天晚上你觉得那里太安静,还是可以下来这里嘛,蜚滋,嗯?这样可以吧?」

   「我想是吧!」我咕哝着说。

   接下来两个星期,变化来得既快且猛。天一亮博瑞屈就叫醒我,把我又刷又洗,我头发披散在眼睛上的部分被剪短,其余部分则绑成辫子垂在背后,就像堡里其它成年男子那样。他叫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结果发现衣服穿在我身上已经变得太小,他啧了一声,耸耸肩说就先凑和着穿吧!

   接着我们到马厩去,他把那匹已经分配给我的牝马指给我看。那匹马的毛皮是灰色略带一些斑点,鬃毛、尾巴、鼻子和腿的下半部则是黑色,好像沾了煤灰一样,所以牠的名字就叫「煤灰」。这是一匹温驯的马,体型优美,受到很好的照料,很难找到比牠更不具挑战性的坐骑了。我本来还孩子气地希望至少能骑到一匹精神抖擞的阉马,但是得到的却是煤灰。我试着隐藏失望之情,但博瑞屈一定是感觉到了。「你觉得牠不怎么样,是吧?唔,蜚滋,你昨天是有多少匹马啊,让你现在对煤灰这么一匹乖巧健康的马不屑一顾?你对牠要温和一点,牠现在怀了小马,是克己爵士那匹脾气坏得很的枣红色种马的种。之前柯布一直在训练牠,想把牠训练成追猎用的马,不过我决定牠比较适合给你骑。他有点不高兴,但我答应他把煤灰生出来的小马交给他从头训练起。」

   博瑞屈给我准备了一个旧马鞍,坚决表示不管国王怎么说,我得先表现出象样的骑术,他才会让人给我做个新马鞍。煤灰步伐平稳,敏捷响应缰绳和我膝盖的动作,柯布把牠训练得好极了。牠的性情和思绪让我想到安静的池塘。就算牠正在想事情,想的也不是我们正在做的事,但博瑞屈非常仔细地监视着我,我不敢冒险试图了解牠的思绪,于是我盲目地骑着牠,只能用我的膝盖、用缰绳、用重心的转移来跟牠交谈。这番努力很耗体力,让我早在这第一堂课还没结束之前就筋疲力尽,博瑞屈也知道,但他并没有因此允许我早退。我依然得给牠梳洗、喂食,然后清理我的马鞍和马具,直到牠的鬃毛梳理得毫无纠结,马鞍的旧皮革被油擦得发亮,我才得以离开,自己到厨房去吃饭。

   但当我拔腿要朝厨房后门冲去的时候,博瑞屈一手按在我肩上。

   「你不能再去那里吃了,」他告诉我,语调坚定。「那里只适合守卫、园丁之类的人去。贵族和他们的贴身仆人是在另一个厅里用餐,从今以后你就要到那里去吃饭。」

   说着,他把我连推带搡地弄进一间光线微弱的房间,房里有一条长桌,另外在房间前端还有另一张更高的桌子。桌上摆满了各式食物,用餐者的进度也各自不一,因为当国王、王后、王子像今天这样都不在的时候,坐高桌的人就不管正经八百的那一套了。

   博瑞屈把我轻推到桌子左侧的一个座位上,这位子大概在长桌中间略偏前段的部分,但也没有太前面。他自己也在同一侧坐下,但是位置比较低。我饥肠辘辘,而且也没什么人死盯着我看到让我紧张的地步,于是我很快就吃掉了分量相当多的一餐。从厨房直接偷出来的食物比较热、比较新鲜,但这种事情对发育中的男孩并不重要,我饿了一个早上,因此胃口非常好。

   填饱了肚子,我正想着某一片堤岸旁的沙地,那里被午后的太阳晒得暖暖的,有很多兔子洞,是小猎犬和我常去消磨昏昏欲睡下午时光的地方。我起身准备离桌,但背后立刻有个男孩走过来说,「少爷?」

   我环顾四周看他在跟谁说话,但其它人都正忙着吃饭。这男孩比我高、比我大好几岁,于是我惊诧地抬头盯着他看,他直视我的眼睛,又问,「少爷?你吃完了吗?」

   我点点头,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那么请你跟我来。是浩得派我来的,你今天下午要在操练场学习使用武器。我是说,如果博瑞屈已经帮你上完课的话。」

   博瑞屈突然出现在我身旁,单膝跪地,令我大吃一惊。他一边说话,一边把我的上衣拉直、头发抚平理顺。

   「我跟他暂时是上完课了。哪,别一副这么吃惊的样子,蜚滋,你以为国王会说话不算话吗?把你的嘴巴擦干净,快去吧!浩得比我还严格,武器操练场上可不容许迟到,快跟布兰特去吧!」

   我乖乖照做,心直往下沈。我跟在那男孩身后走出餐厅,试着想象一个比博瑞屈更严格的师傅。那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一走到餐厅外,男孩毕恭毕敬的态度立刻消失。「你叫什么名字?」他质问着,带我沿着碎石小径往武器室和操练场走去。

   我耸耸肩,假装突然对小径两旁的灌木很感兴趣。

   布兰特心知肚明地哼了一声。「喂,他们总要叫你什么吧!那个老瘸腿博瑞屈是怎么叫你的?」

   这男孩对博瑞屈明显的轻蔑让我吃惊,我脱口而出,「蜚滋。他叫我蜚滋。」

   「蜚滋?」他窃笑。「是啊,他是会这么叫没错。那个老家伙说话倒是直得很。」

   「他的腿是被野猪弄伤的。」我解释。这男孩的口气好像博瑞屈的跛腿是他为了出风头而做的蠢事。不知怎么的,他嘲弄的口吻让我觉得被刺伤。

   「我知道!」他不屑地哼了一声。「他腿上那伤口深得都见骨了。那头长着獠牙的大野猪差点就扑倒骏骑老兄,但是被博瑞屈挡住了。结果博瑞屈和六头猎犬都倒了楣,我听说。」我们穿过一堵爬满长春藤的墙上的门洞,操练场突然开展在我们面前。「骏骑走过去的时候还以为那猪已经快死了,他只要再补刺牠一下就好,结果牠猛跳起来朝他冲过去,而且把王子的长矛都撞断了,我听说。」

   我一直紧跟着这个年纪比我大的男孩,聚精会神听着他的每一字每一句,这时他突然转身冲着我来。我吓了一跳,差点摔倒,跌跌撞撞往后退。男孩嘲笑着我。「我看那年一定是博瑞屈代替骏骑倒霉的一年吧,嗯?我听别人都这么说,说博瑞屈用自己的瘸腿换骏骑逃过一死,又把骏骑的私生子拿来变成自己的宠儿。我倒想知道,你怎么突然就可以接受武器训练了?没错,他们还给了你一匹马,我听说?」

   他的声调里除了嫉妒还有别的东西。如今我已经知道,有很多人总是把别人的好运当成是自己吃亏。我感觉到他的敌意逐渐升高,彷佛我擅自闯进了一只狗的地盘,但如果对方是狗,我就可以跟牠思绪相接,向牠保证我没有恶意,但布兰特身上却只有那股敌意,像风暴逐渐集结。我心想,不知他是不是要动手打我,也不知他预期我会回手还是逃跑。我几乎已经决定要跑了,这时一个穿着一身灰的胖子出现在布兰特身后,一手紧紧抓住他的后颈。

   「我听说国王下令要让他接受训练,是的,还有给他一匹马让他练习骑术。对我来说这理由就够了,对你来说也应该够了,布兰特。而且我听说你是被派去把他找来这里,然后就该去向达勒姆师傅报到,他有差事要叫你做。你听说的不是这样吗?」

   「是的,女士。」布兰特的狠劲突然没了,只一个劲的点头。

   「你「听说」了这么多大八卦,我倒要提醒你,智者是不会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都说出来的,还有,到处传故事的人脑袋里是空空如也。你听懂了吗,布兰特?」

   「我想是的,女士。」

   「你想是的?那我就讲得更明白一点。不要再到处多管闲事乱嚼舌根了,把你该做的事情做好。给我勤快点、甘愿点,说不定哪天别人也会说你是我的「宠儿」。我可是可以让你忙得没时间讲闲话的。」

   「是的,女士。」

   「你,小子。」她突然转向我,这时布兰特已经沿着小径匆匆跑走了。「跟我来。」

   这老女人没有停下来看我有没有照做,只是径自大踏着步伐穿过开阔的操练场,我要小跑步才跟得上。操练场紧实的土地被晒烤得硬梆梆的,烈日灼烧着我肩膀,我几乎立刻就开始流汗。但这女人走得这么快,却似乎丝毫没有不适。

   她全身上下都是灰色:深灰长罩衫、浅灰紧身裤,还有一件将近及膝的灰色皮围裙。我猜她是某种园丁之类的,不过她脚上穿的灰色软靴让我觉得纳闷。

   「他们找我来上课……跟浩得上课。」我气喘吁吁地说。

   她冷淡简短地点点头。我们走到武器室的阴影中,脱离露天操练场上的亮晃晃阳光,我紧瞇的眼睛感激地睁开来。

   「我要上的是武器课。」我告诉她,以防她听错了我先前的话。

   她再次点点头,推开门,这座有点像谷仓的建筑是间武器室,我知道这里放的是练习用的武器,精良的钢铁武器是收在城堡里的。武器室里光线温和,略微凉爽,还有木头、汗水,和刚铺上的新鲜芦苇的味道。她脚步毫无迟疑,我跟着她走到一座架子旁,上面架着一根根削了皮的棍棒。

   「挑一根。」她告诉我。从她叫我跟她走以后,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说话。

   「我是不是应该先等浩得来?」我怯怯地问。

   「我就是浩得。」她不耐烦地回答。「现在你挑一根木杖,小子。在其它人到之前,我要先跟你一对一,看看你的资质、看看你知道多少。」

   她没花多少时间就搞清楚我几乎什么都不知道,而且很容易畏缩。她用自己手上的棕色棍棒只消几下敲击闪避,就扣住我的棍子,把它从我震得发麻的手中甩出去。

   「呣—」她说,声调不严苛也不慈祥,就像园丁看到一颗用来当种子的马铃薯上稍有病虫害时可能发出的声音。我朝她探寻过去,在她身上发现跟那匹牝马一样的安静之感,一点也不像博瑞屈那样防着我。我想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些人是完全不会感觉到我向他们伸出触角的,有些动物也是。我其实可以更进一步往她脑海探寻进去,但发现她对我丝毫没有敌意已经让我松了好大一口气。于是我乖乖站着不敢轻举妄动,任由她检视。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她突然质问。

   又来了。「蜚滋。」

   我的轻声回答让她皱起了眉头,于是我挺直身体,把声音放大一点。「博瑞屈叫我蜚滋。」

   她稍微瑟缩了一下。「这的确是他的作风。见到母狗就叫母狗,见到杂种就叫杂种,博瑞屈就是这种人。嗯……我想我看得出他的理由。你是蜚滋,我也就叫你蜚滋。好,现在我要让你知道为什么你选的那根棍棒对你来说太长、太粗。然后你再重选一根。」

   她解释完,我选了另一根棍子,然后她慢慢引导我进行一段练习,这段练习当时看来复杂得无以复加,但不到一个星期就变得非常简单,就像把我那匹马的鬃毛编成辫子一样简单。我们刚结束这段练习,她的其它学生就一涌而入,共有四个人,都跟我年纪相差不到一两岁,但都比我有经验得多。情况颇为尴尬,因为这下子学生的人数变成单数,没有人想跟新来的对打练习。

   我不知怎么熬过那一天,不过到底是怎么熬过的,现在我很幸运地已经一片模糊想不起来了。我记得她终于放我们走的时候,我已经全身酸痛,别人沿着小径冲回城堡,我则闷闷不乐地一个人走在后面,咒骂自己干嘛要惹国王注意。走了很久的上坡路才走到堡内,餐厅里又挤又吵,我累得没什么胃口,我想我只吃了肉汤和面包。我离桌一拐一拐走向门口,一心只想着温暖又安静的马厩,这时布兰特又拦住了我。

   「你的房间准备好了。」他只说了这么一句。

   我绝望焦急地看向博瑞屈,但他正在跟旁边的人说话,完全没注意到我哀恳的眼神。因此我再度跟在布兰特身后,这次是走上一道宽敞的石阶,走进堡内我从来没探索过的部分。

   我们在一处楼梯间平台停步,他拿起那里桌上的一座分枝烛台,点燃插在上面的几根蜡烛。「国王一家人就住在这一厢。」他若无其事地告诉我。「国王的卧室就在这条通道底,跟马厩一样大。」我点头,盲目相信他告诉我的话,后来才发现像布兰特这种跑腿小厮根本不可能进入王室成员住的厢房,要更重要的仆役才进得去。他带我往上又走了一层,再度停步。「客房在这里。」他说着用烛台比了比,火光随着他的动作流动。「当然是重要的访客才有得住。」

   我们又往上爬了一层,楼梯比前两层明显窄了许多。我们在接下来的楼梯间平台再度停下脚步,我惶惶然看着往上愈来愈窄、愈来愈陡的楼梯。但布兰特没有带我继续往上走,而是沿着这一厢前行,经过三扇门,然后他拉开一扇木门的门栓,用肩膀顶开门。这扇门感觉很沉重且开启得不甚顺畅。「这房间好一阵子没用了。」他高高兴兴地指出。「但现在这就是你的房间了,欢迎你来住。」他说着把烛台放在一口箱子上,然后就关上沉重的门离开,留下我一个人在一间半明半暗的陌生大房间里。

   我不知怎么地克制住自己,没有跟在他后面跑出去,也没有开门,而是拿起烛台点燃墙上的烛台。多了两组烛光,阴影缩回角落里。壁炉里有一堆小得可怜的火,我翻动它一阵,主要是希望多点火光而非为了取暖,然后开始探索起我的新房间。

   这是间简单的方形房间,有一扇窗子。墙壁和我脚下的地面用的是相同的石材,只有一面墙上挂着织锦挂毯,让石壁看起来比较柔和一点。我高举蜡烛想仔细看看它,但照不见太多东西,只看得出画面上有一只闪闪发光、长着翅膀的生物,还有一个看起来像国王的人在牠面前恳求着。后来别人告诉我,这挂毯描绘的是睿智国王与「古灵」为友的情景,不过当时我只觉得它看来十分不祥不善,于是转身走开。

   这房间有人敷衍打扫过一番,地上铺散着干净的芦苇和芳香药草,平整的羽毛床看起来刚拍打过,床上放着两条毯子,是高级的羊毛。围着床的帘幕已经拉开,箱子和凳子也都撢过灰,这些就是房里仅有的家具。但是,一张不但铺着床单还挂有帘幕的真正的床、一张附有椅垫的凳子、再加上一口可以放东西的箱子,我从来不曾独自享有过这么多家具,而且还是我一个人专用的,这使它们看起来更大了。此外还有壁炉,我大胆地往里面又添了一块柴薪;还有窗子,前面放着一张橡木椅,此刻窗扇紧闭挡住夜风,但外面看出去八成就是海。

   箱子的样式很简单,四角镶有黄铜,外表颜色深暗,但打开后里面是浅色的,还有木头的清香。箱里有我寥寥可数的几件衣服,是从马厩那里拿过来的,另外还加了两件睡衣,和一条卷起来放在角落的毛毯,除此之外别无他物。我拿出一件睡衣,关上箱子。

   我把睡衣放在床上,然后自己也爬上床。现在要睡觉还嫌太早,但我全身酸痛,而且似乎也没别的事情可做。此刻博瑞屈一定已经坐在下面的马厩房间里,边喝酒边修理马具什么的,炉子里会生着一堆火,还有马匹动来动去的声音隐约从楼下的厩房传来,房间里会充满皮革、油,以及博瑞屈的味道,而不是潮湿的岩石和灰尘味。我套上睡衣,把衣服踢到床脚,安稳地躺在羽毛床上;床褥凉凉的,我皮肤紧绷着冒出鸡皮疙瘩。我的体温让床慢慢暖起来,我也逐渐放松。这一天紧凑又艰苦,我全身上下每一块肌肉似乎都又痛又累,我知道我应该先下床熄灭蜡烛,但实在没有那个力气爬起来,也没有那个意志力去吹熄蜡烛,让房里陷入更深的黑暗。于是我昏沉沉打着盹,半睁半闭的眼睛看着壁炉里那堆勉强挣扎的小火。我多希望自己身在别的处境,而不是这间被人遗忘的房间,也不是博瑞屈那充满紧绷感的房间,我想要的是一种安宁平静,或许我一度曾在某处得到过这种感觉,却已不复记忆。我就这么昏沉沉睡着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3-16 20: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卷 学徒生涯


征服日后变成法洛大公国的那片内陆地区的,是凯旋国王。关于他有一个故事。他刚把沙缘纳入自己的统治下没多久,就派人去把那个原先—要不是凯旋征服了她的国土的话—会成为沙缘女王的女人找来。她惊恐不安地前往公鹿堡,满心畏惧很不想去,但又怕如果请求人民把她藏起来的话,她的子民会承受更可怕的后果。抵达之后,她既惊诧又有点懊恼地发现凯旋并不打算把她当成女仆,而是要她教导他的子女,让他们学习她国家的语言和习俗。她问他为什么选择让子女学习她国家的风俗,他回答,「统治者必须与所有子民同在,因为人只能统治自己所知道的东西。」后来,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他的长子,得到了雅范王后的封号。


   我醒来,阳光照在我脸上。有人进过我房间,打开窗扇迎接白昼,还在箱子上放了脸盆、毛巾和一壶水。这些东西令我感激,但即使是洗了脸我也没有比较神清气爽。这一觉睡得我迷糊迟钝,想到别人可以进我房间、随意走动却不会吵醒我,让我觉得颇不自在。

   我猜得没错,窗外就是海景,但我没时间仔细欣赏。我瞥一眼太阳就知道自己睡过头了,于是连忙穿上衣服匆匆下楼到马厩去,没有停下来吃早餐。

   但博瑞屈那天早上没什么时间给我上课。「你回城堡里去,」他建议我。「急惊风师傅已经派布兰特到这里来找过你了,她要给你量身做衣服。你最好赶快找到她,她可是人如其名,如果你打乱了她一整个早上的安排,她是会不高兴的。」

   我小跑回城堡,前一天浑身的酸痛全都回来了。虽然我很怕找到这位急惊风师傅让她帮我量身做一些我确信我一点都不需要的衣服,但是今天早上不用骑马也确实让我松了一口气。

   我从厨房一路问人,终于在跟我卧房隔几扇门的一间房间里找到了急惊风师傅。我胆怯地停在门口往里面探头探脑,看见三扇长窗让房内充满阳光和咸咸的微风,一侧墙边放着一篮篮线团和染色羊毛,另一侧墙边的高架上摆满了彩虹般色彩缤纷的布匹。两名年轻女子隔着织布机交谈,远程角落有一个不比我大几岁的男孩,正随着纺轮不疾不徐转动的节奏摇晃。毫无疑问,背对着我、身形宽阔的那个女人就是急惊风师傅。

   两个年轻女子注意到我,谈话中断。急惊风师傅转过身来看她们盯着什么瞧,片刻之间我已经落入她的手里。她没有浪费时间自我介绍或问我叫什么,也没有解释她要干什么。我发现自己站在圆凳上,被人忙着翻来转去、量这里量那里,他们不管我会不会觉得窘,甚至好像根本没把我当人看。她对年轻女子说话,把我身上的衣服批评得一文不值,非常平静地说我让她想起骏骑小时候的样子,说我的身材和肤色等等都跟他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很像。然后她拿起各式布匹在我身上比,要求她们发表意见。

   「那一块。」其中一个织布的年轻女子说。「那种蓝很配他的深色皮肤,要是穿在他父亲身上也很合适。还好耐辛永远不用见到这个男孩,他活脱就是骏骑的翻版,她要是看到他一定会自尊心完全扫地的。」

   我披挂着各式羊毛料站在那里,第一次听到公鹿堡里其它每个人都一清二楚的事。织布女子详细讨论着当初我的存在是如何传到公鹿堡,早在我父亲能亲自告诉耐辛之前,耐辛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并因此痛苦不堪。因为耐辛不孕,虽然骏骑没说过她半句坏话,但所有人都猜想到身为王储的他没有子嗣来继承头衔是多难受的事。耐辛把我的存在视为对她的极致责难,流产过许多次的她健康状况本来就不佳,这下子更是身体和精神都彻底瓦解。骏骑放弃王位除了是要端正视听,也是为了病弱的妻子着想,把她带回她出身的温暖和缓地区去。听说他们在那里的生活优裕舒适,耐辛的健康慢慢有了起色,而比以前沈静许多的骏骑正在逐渐学习管理他那些遍布葡萄园的山谷。可惜耐辛把骏骑一时有失检点的行为也怪在博瑞屈头上,还说她无法忍受再看到他,可怜的老博瑞屈伤了腿又被骏骑抛下,早已不如过去的意气风发了。以前的他可是会让堡里每个女人经过时都放慢脚步的,如果妳吸引了他的目光,几乎每个到了可以穿裙子的年纪的女性都会对妳又羡又妒。现在呢?大家都叫他老博瑞屈,可是他明明还是壮年,而且他受到太不公平的对待了,有哪个仆人对主子做的事能插上嘴的?不过,她们想,到头来这一切的结果倒还是不错的,再说惟真当王储不是比骏骑好得多吗?骏骑太正直高贵了,让所有人在他面前都自惭形秽;他修身律己不肯有半点放松,虽然他充满宽大为怀的骑士精神,不会鄙夷讥嘲其它自律不严的人,但人们总觉得他完美的举止像是在沉默地责备其它人。啊,不过后来冒出了这个私生子,嗯,这可证明他并不是他这么多年来假装的那种完人。至于惟真嘛,他可是男人中的男人,一个让人们可以把他当成国王来看的国王。他四处骑马奔驰,跟手下并肩作战,就算他偶尔会喝醉酒或者行事有欠慎重,唔,至少他敢作敢当,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诚实。这样的男人,人们能够了解、也愿意服从。

   这一切我都沉默但贪婪地全听了进去,任她们拿起一样又一样的布料往我身上比,边争论边选择该用哪块布。这下子我更明白为什么堡里的小孩都不跟我玩了。就算这些女人觉得我听到她们对话可能会产生某些想法或情绪,她们也没表现出任何迹象。我记得急惊风师傅唯一对我说的话是叫我洗脖子时要仔细一点。之后急惊风师傅就把我赶出房外,彷佛我是只烦人的鸡,我也终于能到厨房去吃点东西了。

   那天下午我继续去上浩得的课,一直练习到我手都快举不起来,手中的杖简直像是神秘地足足增加了一倍的重量。然后是吃饭、睡觉,第二天早上起床继续去上博瑞屈的课。学习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就算有丁点余暇也都得做跟我上课有关的差事,不是替博瑞屈照料牲畜,就是替浩得打扫整理武器室。不久后的某天下午,我发现有人在我床上放了整整三套衣物,连长袜都包括在内。其中两套相当普通,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大部分似乎都穿着那种熟悉的棕色,但第三套则是用蓝色的薄布料做成,胸口用银线绣了一只公鹿的头。博瑞屈和其它兵士身上的标志是一只飞跃的公鹿,公鹿头我只有在帝尊和惟真穿的衣服上见过,因此我诧异地看着它,同时也纳闷那道斜斜划过整个鹿头图案的红色缝线。

   「这表示你是私生子。」我问博瑞屈这件事时,他老实不客气地告诉我。「你身上流着受到承认的王室血液,但依旧是私生子。就这样。这只是一种能迅速显示出你是王室血脉、却又不是合法继承人的方式。如果你不喜欢,也可以改变它,我相信国王一定会答应让你拥有自己的名字和纹饰。」

   「名字?」

   「当然,这是很单纯的要求。私生子在贵族家庭里很少见,尤其在国王自己家更少见,但并不是从来没有过。」他以教我妥善保养马鞍为由,我们在马具间里走来走去,检视所有旧的和没用过的马具。维护及挽救旧马具是博瑞屈古怪的癖好之一。「你给自己想个名字、设计个纹饰,然后向国王—」

   「什么名字?」

   「咦,你想取什么名字就取什么名字啊!这一套马具看起来是毁了,有人没把它擦干就收起来,上面长霉了。不过我们看看能不能稍微挽救它一下。」

   「那样感觉起来不真实。」

   「什么?」他把一堆臭烘烘的皮革朝我递过来,我接下。

   「如果我自己给自己取名字,感觉起来就不像是我真正的名字。」

   「唔,不然你打算怎么样?」

   我吸了口气。「国王应该为我命名。或者你。」我硬着头皮继续说,「或者我父亲。你不认为应该这样吗?」

   博瑞屈皱起眉头。「你的想法真是怪。这件事你先自己想一想吧,你会想到适合的名字的。」

   「蜚滋。」我语带讽刺地说,看见博瑞屈一咬牙。

   「我们把这些皮革修理一下吧!」他静静地建议。

   我们把皮革拿到他的作业台上,开始动手擦拭。「私生子也不是那么少见,」我提出。「而且城里的私生子都有父母取的名字。」

   「在城里私生子是没那么少见。」过了一会儿博瑞屈表示同意。「士兵和水手会到处嫖妓,一般人都是这样,但是王室不一样,任何有半点自尊心的人也不会这样。要是在你更小的时候,我夜里跑出去嫖妓,或者把女人带回房间里来,当时你会怎么看我?现在你又会怎么看女人?怎么看男人?谈恋爱没关系,蜚滋,也没人不许年轻人亲个嘴什么的,但是我见过缤城那里的情形,商人把漂亮女孩或结实小伙子带到市场里,好像他们是鸡或者马铃薯。那些人生的孩子或许有名字,但是除了名字之外几乎什么都没有;就算结婚,他们也不会停止原来的……习惯。如果我有一天找到了适合的女人,我要让她知道我不会再去找别人,也要知道我的孩子都确实是我的。」博瑞屈几乎慷慨激昂起来。

   我沮丧地看着他。「那我父亲是怎么回事?」

   他突然看起来很疲倦。「我不知道,小子。我不知道。那时候他还年轻,才二十岁左右,而且离家很远,努力要扛起沉重的担子。这些都不是理由、也不是借口,不过你和我也就只能知道这么多了。」

   就这样。

   我的生活依照例行公事进行,晚上有时候跟博瑞屈一起待在马厩里,偶尔有吟游歌者或者木偶戏班子来的时候,也会去大厅看看表演,更偶尔会有某天晚上我可以溜到城里去,但第二天就得为睡眠不足付出代价。下午我总是在跟这个老师或那个教练上课。我逐渐明白这些是夏季课程,到了冬天我就要开始上跟动笔写字有关的课。在我到那时为止短短的人生里,我从来没这么忙过,但尽管我的每一天都被塞得满满的,我发现大部分时间自己依然是孤单一人。

   寂寞。

   每个夜里寂寞都找上我,任我徒劳无功地在那张大床上试着想找一个温暖的小角落。以前我睡在马厩上博瑞屈的房间里,那些夜晚是模糊朦胧的,白天操劳了一天的牲畜在楼下睡觉、挪动、踢腿,那种暖和又疲倦的满足充满了我的梦境。马和狗都会做梦,你只要看过猎犬随着梦中的追逐而呜叫、抽动就会清楚这一点。牠们的梦像是烘烤优质面包时逐渐扬起的那种甜美气味。但如今我孤身被房里的石壁围绕,终于有时间做那些吞噬你、使你疼痛的人类的梦。我身旁没有温暖的母兽可以倚靠,没有手足或亲戚睡在附近的厩房中,我只能无眠地躺在那里想着我父亲和我母亲,不知他们两人为什么都能这么轻易把我从他们的人生中抹去。我听见别人当着我的面随意交谈,以自己的理解对那些话的内容做出可怕的诠释。我想着,不知等我长大、等老黠谋国王死去之后,我的处境会变成什么样子。有时候我也会想,不知莫莉‧小花脸和凯瑞是否想念我,还是他们把我的突然消失和突然出现都视为理所当然。但大部分时候还是寂寞最使我作痛,因为在这整座大城堡中,没有一个让我感觉是我的朋友,能与我为友的只有动物,但博瑞屈已经禁止我跟牠们亲近了。

   一天晚上,我疲倦地上了床,饱受自己各种恐惧的折磨,最后才勉强睡去。有光线照在我脸上惊醒了我,但我在醒过来的同时就知道有哪里不对劲。我睡得不够久,而且这光线是黄色的、摇曳的,不像惯常照进我窗户的阳光那么白亮。我不甘愿地动了动,睁开眼睛。

   他站在我床尾,手持油灯。油灯在公鹿堡很少用,但吸引我眼神的不只是奶油色的灯光而已,那男人本身就很奇怪。他身上穿的长袍是没染过、有洗过的羊毛色,但洗的次数不多,也不是最近洗的;他不甚整洁的头发和胡子也差不多是同样的颜色,给人同样的印象。虽然他头发是这种灰扑扑的颜色,我还是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有些痘症痊愈之后会在人脸上留下瘢痕,但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大麻子,满脸都是小小的痘疤,那愤怒的粉红色和红色像是小型烫伤,就算在油灯的黄色灯光下看来还是鲜明无比。他的双手好像只有骨头和肌腱,被薄纸般的白色皮肤包覆。他正看着我,就连在油灯光线中那双眼睛依然是我见过最锐利的绿色,让我想到正在狩猎的猫,那时的猫眼也是像这样混合了欢快和凶猛。我把被子往上直拉到下巴。

   「你醒了,」他说。「很好,起来跟我走。」

   他突然转身从我床旁走开,但没走到门口,而是走到我房里的一个角落,介于壁炉炉台和墙壁之间。我没动,他回头瞥了我一眼,把灯举高。「快点,小子。」他不耐烦地说,用手杖敲了床柱一下。

   我下床,光脚踩在冰冷地板上时瑟缩了一下。我伸手想拿衣服和鞋子,但他不肯等我。他回头瞥视一下看看我为什么没有跟上,那锐利的眼神吓得我丢下衣服发起抖来。

   于是我穿着睡衣无言跟在他身后,没有任何可以跟自己解释的原因,只因为他要我跟他走。我随他穿过一扇从来不存在的门,走上一道盘旋向上的狭窄阶梯,只有他高举在头上的油灯照明。他的影子落在他身后、落在我身上,因此我是走在游移的黑暗之中,每踏一步都要伸出脚试试。台阶是冰冷的岩石,饱经磨损,十分光滑,而且非常平坦。阶梯一路往上、往上、再往上,我觉得我们爬的高度已经超过了堡内任何塔楼的高度。一阵凛冽的微风吹过台阶,吹进我的睡衣,但让我打颤畏缩的不只是寒意而已。我们不停往上走,最后他终于推开一扇门,门虽沉重但开启得无声又顺畅,我们进入了一间房间。

   房里有好几盏油灯用细链子挂在视线所不能及的天花板上,发出温暖的光线。房间很大,是我卧房的三倍有余,其中一端在呼唤着我,因为那里摆了一张巨大显眼的木制床架,铺着厚厚的羽毛床垫和靠枕,地板上交迭着一张张地毯,有猩红、有艳绿、有深蓝也有浅蓝,还有一张桌子,木材是野蜂蜜的颜色,桌上放了一篮熟得恰到好处的水果,我可以闻到那些水果的香味。房里到处随意散放着羊皮纸的书籍和卷轴,彷佛它们的稀有是不足挂齿的。三面墙上都挂满织锦壁毯,描绘着高低起伏的开阔乡野,远处还有森林覆盖的山麓。我举步朝那里走过去。

   「往这边。」我的向导说着,冷酷地带我走向房间的另一端。

   这里的情景就大不相同了。一张石板大桌占据显要位置,桌面满是污渍和灼痕,桌上有各式工具、容器和用品,有天平、有研钵与杵,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大部分东西上都覆盖着薄薄一层灰,彷佛几个月、甚至几年前,这里的事情进行到一半就突然被抛下了。桌子那头有一层架子,凌乱堆放着许多卷轴,其中有些镶滚着蓝边或金边。房里的气味既是呛鼻也是芬芳,另一层架子上有一捆捆正在晾干的药草。我听见一声窸窣,瞥见远处角落有动静,但男人没给我仔细研究的时间。应该烘暖房间这一头的壁炉张着冰冷的黑色大嘴,炉内的旧余烬看来已经反潮沈淀。我把四处打量的眼神收回来,抬头看着我的向导,我脸上的惊惶神色似乎让他感到意外。他转过身去,自己也打量起这间房,思考了一下,然后我感觉到他出现一种又尴尬又不高兴的情绪。

   「这里很乱。我想不只是很乱。不过,嗯,我想也过了满长一段时间了。而且不只是满长一段。呃,很快就会整顿好的。不过应该先来做个介绍,而且我想你只穿睡衣站在这里确实会有点凉飕飕。过来这里,小子。」

   我跟着他走到房间舒适的那端。他坐在一张铺有毛毯的光秃秃木椅上,我的光脚感激地埋进一张羊毛地毯里。我站在他面前等着,那双绿色的眼睛在我身上巡梭,沉默持续了几分钟,他开口说话。

   「首先,让我来把你介绍给你自己。你的血统在你全身上下再明显不过了。黠谋选择承认这一点,因为不管他再怎么否认,也不能说服任何人相信你没有王室血统。」他顿了一下,似乎有什么事让他觉得很有意思。「可惜盖伦不肯教你精技。不过多年以前这是有限制的,因为怕它变成太普遍的工具。我敢打赌要是老盖伦愿意试试教你,一定会发现你学得来,但是我们没时间去担心不会发生的事。」他若有所思地叹了口气,沉默一会儿,突然又开口继续说下去。「博瑞屈已经教会你工作和服从,这两样博瑞屈都很擅长。不要对自己有错误的认知,你并不特别强壮、或敏捷、或聪明,但你足够顽强,可以扳倒任何比你强壮或敏捷或聪明的人,而这点对你自己比对别人更危险。但这点不是你现在最重要的事。」

   「你现在是国王的人了。你必须开始了解,现在立刻就开始了解,这是你整个人最重要的一件事。他供你吃、给你穿、让你受教育,而目前他要求的回报只是要你对他忠心。日后他会要求你为他效力。你是国王的人、你对他完全忠心,这就是我要求的条件,因为如果你不是效忠国王,把我的记忆教给你就太危险了。」他顿了顿,我们彼此对视了好一阵子。「你同意吗?」他问,这不只是个单纯的问题,更是订立一项协议。

   「同意。」我说。他还在等我开口,于是我又说:「我保证。」

   「很好。」他衷心地说。「好了,现在来讲其它的事。你以前有没有见过我?」

   「没有。」一时之间我醒悟到这点实在很奇怪,因为虽然堡里常有陌生人出入,但这个男人显然已经在堡里住了很久、很久,而几乎所有住在这里的人我都叫得出名字,或者至少认得出长相。

   「你知道我是谁吗,小子?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吗?」

   我摇头,对这两个问题很快提供一个否定的答案。「嗯,别人也都不知道。所以你要注意继续保密。你要清楚记住—你不可以跟任何人提我们在这里干什么,也不可以提你学到的任何事。懂吗?」

   我的点头一定是让他满意了,因为坐在椅子上的他似乎变得比较放松。他瘦骨嶙峋的双手抓着自己羊毛长袍下的膝盖。「很好,很好。好,你可以叫我切德。我应该叫你什么呢?」他顿了顿等我回答,但我没吭声,于是他自己回答说,「小子。这不是你我的真名,但是在我们相处的时间当中这样就够了。所以呢,我是切德,是黠谋替你找来的又一个老师。他花了一点时间才想起来我在这里,然后又花了些时间才壮起胆子要我教你。我呢,也考虑了更长的时间才同意教你。不过这些都已经解决了。至于我要教你什么嘛……嗯。」

   他起身走向火炉旁,侧头盯着它,然后弯身拿起一根拨火棒,搅动余烬掀起新燃的火焰。「基本上,就是谋杀、杀人、外交策略性刺杀的精妙艺术。或者是把人弄瞎、弄聋,或者是让人四肢软弱无力、或麻痹、或咳嗽咳得虚弱、或阳痿、或提早老化痴呆、或发疯、或……不过这不重要。这些都是我的本行,而且也会变成你的本行,如果你同意的话。但是你从一开始就要知道,我是要教你杀人。为你的国王杀人。不是用浩得教你的那种花俏方式杀,不是在有人看得到你、替你喝采的战场上杀。不是。我是要教你阴狠、隐密、有礼的杀人方式。你要不就是会喜欢上它,要不就是不会喜欢上它,这不是我能管得了的。但我会确保你学会怎么做。我也会确保另一件事,这是我给黠谋国王订下的规定,就是让你知道你学的是什么,不像我,在你这个岁数的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学的是什么。所以,我是要教你成为刺客。这样可以吗,小子?」

   我再度点头,感觉不太有把握,但是不知道还能怎么做。

   他看着我。「你会说话,不是吗?你除了是私生子,不会也是个哑巴吧?」

   我咽了口口水。「不是的,大人。我会说话。」

   「嗯,那就跟我说话,不要光点头。告诉我你对我的身分、还有我刚刚做出的提议有什么意见。」

   他邀我开口说话,但我仍然哑口无言站在那里。我盯着那张满是痘疤的脸、那双手上薄如纸张的皮肤,感觉到他闪着微光的绿色眼睛注视着我。我舌头在嘴里动了动,却只找得到沉默。他的态度引人愿意开口,但他的相貌还是比我想象过的任何东西都更吓人。

   「小子。」他说,那声调温和得吓了我一跳,让我猛然抬起头迎视他的眼神。「就算你恨我、就算你唾弃这堂课,我也可以教会你。就算你觉得无聊、就算你懒惰或者愚笨,我也可以教会你。但是如果你怕我,不敢跟我说话,我就没办法教你,至少不能用我希望的方式教会你。而且如果你决定你不想学这样东西,我也没办法教你。但你必须开口告诉我。你已经学会把自己的想法紧紧守住,几乎连你自己都害怕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但是,试试看把你的想法说出来,现在,对我说。你不会因此被处罚的。」

   「我不太喜欢……」我突兀冒出一句。「杀人这件事。」

   「啊—」他顿了顿。「说起来,当年我也不喜欢。其实我现在还是不喜欢。」他突然深深叹了口气。「每一次时刻来临,你都必须做决定。第一次会是最困难的。但是我现在告诉你,你要等到很多年以后才需要做决定,而同时,你有很多需要学的东西。」他迟疑了一下。「是这样的,小子。学习永远都不是错的。就算学习怎么杀人也不能算错,或者算对。这只是一种可以学习的东西,一种我可以教你的东西,如此而已。你认为你可以现在暂时先学会怎么做,等以后再决定要不要去做吗?」

   居然问一个小男孩这种问题。就连在那个时候,我内心都有某种被激怒似的情绪,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但是我年纪那么小,根本想不出怎么反驳拒绝。而且我也感到好奇。

   「我可以学。」

   「很好。」他微笑,但他脸上有一股倦意,看起来并不怎么开心。「这样就够了,够了。」他环顾房内。「我们干脆今天晚上就开始好了,从打扫开始。那里有一支扫把。哦,对了,先把你的睡衣换掉……啊,这里有一件破破的旧袍子,你暂时先穿这个吧!我们总不能让洗衣服的人觉得奇怪,为什么你的睡衣上有樟脑和缓痛草的味道,是吧?好,你扫扫地,我来把东西收拾整齐。」

   接下来几个小时就这么过去。我把石板地扫过、拖过,在他的指挥下清理大桌子上的各式器具。我把晾在架子上的药草翻个面,把一堆钵碗擦干净、收好,把某种黏黏的不新鲜的肉切成一块一块,喂给他关在角落笼子里的三只蜥蜴吃,牠们囫囵把肉整块吞下去。他跟我并肩工作,似乎很感激有人作伴,跟我随口闲聊,彷佛我们两个都是老人,或者都是小男孩。

   「还没学写字?也没学算数。要命!那老家伙在想什么啊?嗯,我会让这情形赶快改善的。小子,你的额头长得像你父亲,皱眉的样子也很像他,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啊,「偷溜」,原来你在这里,你这个小坏蛋!你这段时间又干了那些坏事啦?」

   一只棕色的黄鼠狼从一幅织锦挂毯后出现,切德介绍我们彼此认识,让我拿装在桌上一只碗里的鹌鹑蛋喂牠,后来看见偷溜亦步亦趋跟着我想求我继续喂牠时还大笑起来。他把我在桌底下发现的一只黄铜手环给了我,提醒我说戴着它可能会把我的手腕染绿,并告诫我如果有人问我它的来路,我就说是在马厩后面发现的。

   后来我们停下来,吃蜂蜜蛋糕、喝热呼呼的加了香辛料的葡萄酒。我们一起坐在壁炉前的地毯上,就着一张矮桌吃喝,我看着火光在他满是疤痕的脸上舞动,不知道自己先前为什么会觉得这张脸很吓人。他注意到我在看他,脸扭曲着形成一个微笑。「看起来很眼熟,是不是,小子?我是说我的脸。」

   我并不觉得眼熟,我瞪着看的只是他苍白皮肤上那些丑怪的疤而已。我疑惑地盯着他,想搞清楚他的意思。

   「别操心这个了,小孩,它会在我们所有人身上都留下痕迹,你迟早也会有一份的。但是现在呢,嗯……」他站起身伸个懒腰,长袍底下露出瘦巴巴的苍白小腿。「现在已经不早了。或者该说是很早,看你想的是前一天的结束还是后一天的开始。你该回去睡觉了。好,你会记得这一切都是一个非常黑暗的秘密,对不对?不只是关于我和这间房间,而是整件事,包括半夜起床、上课学杀人等等。」

   「我会记得。」我告诉他,然后又加了一句,因为我感觉这样说对他是有意义的:「我保证。」

   他轻笑,然后点点头,神色几乎是悲哀的。我换回睡衣,他送我走下楼梯,举着灯站在我床边看我爬上床,然后替我盖好毛毯,打从我离开博瑞屈的房间以来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做过。我想他还没离开我床边我就已经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布兰特被派来叫我起床,因为我睡得太晚了。我昏沉沉醒来,头很痛,但一等到他离开,我马上跳下床跑到房间的角落。我推推石壁,冰冷的石块抵着我的手,灰泥和石材的裂缝间也完全没有迹象显示出那道我确信一定在这里的密门。我丝毫不认为切德只是一场梦,而且就算我真的这么想,我手腕上还有那只简单的黄铜手环可以证明他不是梦。

   我匆匆更衣,到厨房拿了一大块面包加奶酪边走边吃,走到马厩还没吃完。博瑞屈对我的迟到很是生气,把我的骑马技术和马厩差事都挑剔得体无完肤,我到现在还清楚记得他是怎么骂我的。「不要以为你在城堡里有间房间、衣服上有个纹饰,就可以变成四体不勤的混混,躺在床上打呼睡到七晚八晚,然后起床梳梳头发就好。我绝对不许你变成这样。就算你是私生子,但你是骏骑的私生子,我要让你成为一个会让他骄傲的男人。」

   我顿了顿,手里还握着给马梳毛的刷子。「你说的是帝尊,对不对?」

   我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让他吓了一跳。「什么?」

   「你说的那种混混整个早上赖床、除了对头发和衣服小题大作之外什么都不做,帝尊就是这样。」

   博瑞屈的嘴张开又闭上,被风吹得通红的脸颊变得更红了。「不管是你还是我,」他咕哝着说,「都没资格批评任何一位王子。我说的只是一般情况,大男人不该把整个早上睡掉,小男孩更不该。」

   「王子也绝不应该。」我说完之后自己也有些吃惊,不知道这念头是哪里来的。

   「王子也绝不应该。」博瑞屈声调凝重地同意。他正在隔墙厩房里忙着处理一匹阉马发炎的腿,那马突然缩了一下,我听见博瑞屈闷哼着努力抓稳牠。「你父亲从来不会因为前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就睡到中午以后才起来。当然啦!我从没见过像他那么会喝酒的人,但这也是自律的问题。而且他从来不需要人等着准备去叫他,他会自己起床,也要求他手下每个人都学他的榜样。虽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他这种作风,但他的士兵很尊敬他,因为这种领导者自己会先做到他对底下人的要求。在他年轻时,还没跟耐辛夫人结婚前,有次他在某座比较小的城堡吃晚餐,他们安排我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这对我是一大荣耀,我也因此听到一些他跟堡主女儿的对话。这女儿的座位安排在王储旁边当然是别有用意的。她问他觉得她身上戴的翡翠怎么样,他把她那些珠宝称赞了一番。「我先前还在想不知你喜不喜欢珠宝呢,王子阁下,因为你今天晚上没有穿戴任何珠宝。」她一副打情骂俏的样子说。他相当严肃地回答她,他的珠宝跟她的一样闪亮,而且比她的大得多。「哦,那你把那些珠宝收在哪里呢,我真想看看。」嗯,他回答说,当晚稍后、等天再黑一点的时候,他很乐意带她参观一番。我看见她脸红了,她以为会有个私下约会之类的。稍后他确实邀请她跟他一起上城垛,但也带了一大半的晚餐宾客去,然后他指着那些沿海瞭望台在黑暗中清晰闪亮的灯光,告诉她说他认为这些是他最美最珍贵的宝石,他是用她父亲交的税金来保持它们如此闪闪发亮。接下来他又指着堡主自己堡垒的防御工事、指着那些守夜卫兵点起的灯光,对宾客说,当他们看见这位公爵时,就应该把这些闪亮的灯光看做戴在他额头上的珠宝。这对公爵和公爵夫人是相当大的赞美,在场的其它贵族也都听进去了。那年夏天外岛人的劫掠行动很少成功。这就是骏骑统领的方式,以身作则,并且用得体动听的话令人心服。任何真正的王子都应该这样。」

   「我不是真的王子,我只是私生子。」这个我常听到但鲜少说的词从我嘴里冒出,感觉很古怪。

   博瑞屈轻轻叹了口气。「你要当一个配得上你血统的人,小子,不要去理会别人怎么想你。」

   「我总是要做这些困难的事,有时候我觉得烦透了。」

   「我也是。」

   我思索他这句话,在沉默中沿着煤灰的肩膀一路往下梳理。仍蹲在那匹阉马旁的博瑞屈突然开口。「我对你的要求不会超过我对自己的要求,这点你知道。」

   「我知道。」我回答,对他进一步讨论这件事感到意外。

   「我只是希望在你身上尽我最大的力量。」

   这是我从来没想过的观点。过了一会儿,我问,「因为如果你可以让骏骑对我感到骄傲、对你培养我的成果感到骄傲,或许他就会回来?」

   博瑞屈双手把药膏揉进马腿的规律声响慢了下来,然后突然停止,但他仍蹲在马旁,静静的话声隔着板墙传过来。「不,我并不这样想。我不认为有任何东西会让他回来。而且就算他回来,」博瑞屈说得更慢了,「就算他回来,他也不会是同一个人了。我是说,不会像他以前那样。」

   「他离开全都是我的错,对不对?」织布女子的话在我脑海中回响。要不是有这个男孩,他依然会是未来的国王。

   博瑞屈顿了很久。「我想任何人的出生都不是他自己的错……。」他叹了口气,语句似乎更加迟疑。「而且当然没有哪个小孩希望自己成为私生子。不,骏骑的失势是他自己造成的,虽然我这样说很难受。」我听见他继续给马腿抹药。

   「也造成了你的失势。」我对着煤灰的肩膀轻声说,想都没想到他会听见。

   但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咕哝着,「我自己还算混得不错,蜚滋。算混得不错。」

   他手上的事做完,走进煤灰的厩房里。「你今天跟城里的三姑六婆一样爱讲话,蜚滋。怎么了?」

   这下子轮我停下来纳闷了。我想是因为切德的关系,因为有人要我了解自己在学什么并且对之有发言权,让我终于能开口问出所有我已经闷在心里许多年的问题。但是我不能直接这么说,因此我耸耸肩回答了一句实话,「我只是纳闷这些问题纳闷了很久。」

   博瑞屈咕哝着接受了我的答案。「唔。你会问问题就是有进步,虽然我不能保证总是可以给你答案。听见你像个人一样讲话比较好,让我比较不担心你会被野兽抢过去。」说到最后这一句他瞪着我,然后一拐一拐走开。我看着他离去,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晚上,他只要一个眼神就让整屋子的男人不敢开口。他已经不是当时的那个人了,而且改变他举止态度、改变别人看他的眼光的,不只是他这条瘸腿而已。人们依然承认他是马厩的主人,在这里没有人能质疑他的权威,但他不再是王储最倚重的左右手了,除了负责照看我之外,他根本就已经不是骏骑的人。难怪他看我的眼神总是带着怨恨。这个造成他失势的私生子并不是他自己生的。打从我认识他以来,我对他的戒心第一次掺杂了怜悯。
  
 楼主| 发表于 2006-3-16 20: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卷 忠诚


在某些王国、某些地区,男孩的继承权惯常优先于女孩,但六大公国从来不是这样,头衔的继承完全是依照出生的顺序来决定。

继承头衔的人应该将自己视为产业的管理人。如果某大公国的爵士或女爵做出愚蠢的事,譬如一次砍伐太多的森林树木,或者没有好好照顾葡萄园,或者让牲畜太过于近亲交配而影响品种素质,人民可以起而要求国王还他们公道。这种事曾经发生过,每一个贵族也都清楚知道它还可能再发生。人民的福祉是属于人民的,如果他们的公爵管理不力,他们有权反对。

持有头衔的人结婚时也应该牢记这一点,他所选择的伴侣必须同样愿意扮演管理人的角色,因此,两人当中头衔比较低的那一个必须将头衔传给接下来的弟弟或妹妹,因为一个人只能真正管理好一处产业。有时候这会造成纷争歧见。黠谋国王娶了欲念夫人,如果她当初没有选择接受他的求婚成为王后的话,她就会是法洛女公爵。据说她后来对自己的这个决定感到后悔,深信要是她继续当女公爵的话,权力会大得多。她嫁给黠谋的时候很清楚自己是他的第二任王后,也知道前任王后已经给他生了两个王位继承人。她从来不掩饰自己对两位年长王子的轻蔑,常常指出她比黠谋国王的第一任王后出身尊贵得多,所以她认为她的儿子帝尊比他那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有王室血统。她给儿子取名为帝尊,就是为了想把这个观念灌输到别人脑袋里。对她的计划来说很不幸的是,大部分的人都觉得这种做法很没品味。有些人甚至嘲弄地称她为「内陆女王」,因为她喝醉或服药时会无情地宣称她有足够的政治影响力,可以把法洛和提尔司合并成一个新的王国,只要她一声令下,这王国就会脱离黠谋国王的统治。但大部分人都把这些话当成是她在麻醉剂影响之下—不管是酒精还是药草—的胡言乱语。然而,在她终于被自己的瘾头拖垮之前,她确实造成了内陆大公国和沿海大公国之间的嫌隙不合。



   我逐渐开始期盼在黑夜里与切德碰面。我们的会面从来没有时间表,也看不出有任何模式可循。有时候,前一次和后一次的会面可能会相隔一星期,甚至两星期,有时候他却会一个星期内连着每天晚上都来找我,让我在进行白天的工作时困得东倒西歪。有时候,城堡里的人一就寝他就来找我了,有时候则是在清晨时分。对一个发育中的男孩,这样的时间安排是很繁重的,但我从来没想到要向切德抱怨或拒绝他哪次的召唤。现在想起来,他大概也从来没想过夜里上课对我会造成困难。他自己就是昼伏夜出,晚上给我上课在他看来一定是再正常不过的时间安排;而我所学到的东西,却也古怪地适合世界比较黑暗的时刻。

   他的课范围广得不得了。比如我可能会一整晚费力研究他那一大本植物图鉴里的插图,而且第二天还要找到六株符合这些插图的样本。他从来不给一点暗示,不会告诉我该到厨房的花园还是森林的阴暗角落去找这些药草,但我还是找到了,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学到很多观察的技巧。

   我们有时候也会玩游戏。比方说,他会叫我第二天去找厨娘莎拉,问她今年的烟熏猪肉是不是不如去年的肥,然后当天晚上我必须把整段对话尽可能一字不漏地回报给切德,还要回答他的十二个问题,关于她站的姿势、她是不是左撇子、她是不是好像有点重听、当时她在煮什么等等。我害羞寡言的个性从来不能当作没完成这类任务的借口,于是我发现自己结识并熟悉了堡内许多地位比较低的人。虽然我问的问题是切德指示的,但每个人都很高兴我对他们的事情感兴趣,非常愿意跟我分享专业经验;不知不觉中,我逐渐得到了「聪明的小家伙」或者「好孩子」之类的名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到,这一课不只是训练我的记忆力,更教会我如何跟平民百姓打成一片、了解他们的想法。从那之后,许多次只消一个微笑、一句称赞我的马被照顾得很好的话,再加上随口问马僮一个问题,就让我得到了用全王国的钱也无法从他口中买来的信息。

   其它的游戏除了训练我的胆量之外,也训练我的观察力。有天切德给我看一股线,要我在不可以问急惊风师傅的情况下,查出她究竟把这种线收在哪里,这线的颜色又是用哪些植物染的。三天后,他还要我偷偷摸走她最好的一把大剪刀,藏在酒窖里的某一层酒架上,三个小时之后再物归原位,整个过程都不可以被她或任何人察觉。这类练习一开始诉求的是小男孩淘气的天性,我也很少失手。要是我真的失手,后果我都得自己负责。切德已经警告过我,如果别人因此大发雷霆,他不会来替我解围,同时他也建议我要准备好说得过去的理由,来解释我为什么会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或者拿到我不该拿到的东西。

   我因此变得很会说谎。现在想起来,我不认为这是他无意之间教给我的。

   这些是我的刺客基础入门课。接着还有更多。熟练灵巧的手部动作,以及悄悄移动不为人察觉的艺术;要打一个人哪里,他才会死去而一声也叫不出来;要戳一个人哪里,他才会死去而不流太多血。我全都学得又快又好,在切德对我反应灵敏的称赞之下日有所进。

   不久后,他开始派我在堡里做一些小事。他从不事先告诉我这是为了测试我的技巧,还是真的是他想办成的事情。对我来说两者并无差别,只要是切德交付的任务我一律全心全意、全力以赴。在那一年的春天,我给酒杯动了手脚,让一群来访的缤城商人代表团喝得大醉,醉得远超出他们想象的程度。同一个月稍后,我把到堡里来的木偶戏班子的一具木偶藏起来了,结果那人只好搬演「成对杯子的故事」这出轻松的民间传说,而不是他当天晚上本来打算要演的冗长历史剧。「盛夏宴」时我在一个年轻女仆的下午茶里加了某种药草,让她和她的三个朋友拉肚子,当天晚上无法侍宴。秋天时我把一匹马的马蹄后方的毛用线绑起来,让牠走起路来暂时一拐一拐的,让马主,也就是一位来访的贵族,在公鹿堡多待了两天。我从来不知道切德派我去做这些事的理由是什么。在那个年纪,我专心想的是该怎么去做一件事,而不是为什么要做它。我相信这正是当时他要教会我的东西:那就是学会服从,不问为什么下令。

   有一项任务让我做得非常愉快,就连当时我也知道那不只是切德心血来潮的一时兴起而已。他在即将破晓的最后一刻黑暗中把我叫去。「皆萨普爵士和他的夫人已经来作客两个星期了。你见过他们,男的胡子很长,女的总是在弄她的头发,就连在餐桌上也不例外。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吗?」

   我皱起眉头。这阵子有很多贵族聚在公鹿堡开会,讨论外岛人劫掠愈来愈频繁的问题。就我了解,沿海大公国想要更多艘战船,但内陆大公国则反对分摊这笔税金,认为这纯粹是沿海地区的问题。皆萨普爵士和大丽花夫人是内陆人。皆萨普和他的胡子似乎都很急躁易怒,总是激动万分;大丽花夫人则似乎对会议内容丝毫不感兴趣,大部分时间都在探索公鹿堡。

   「女的头上总是戴着花?两个人老是在吵架?」

   「就是他们。」切德加强语气回答。「很好,你知道她是谁。现在,你的任务是这样,而且我没有时间跟你一起计划该怎么做。今天不知什么时候,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她会派一个侍女到帝尊王子的房间去送某样东西—一张纸条,一朵花,某个东西。你要在帝尊看到东西之前把它从他房里拿出来。懂了吗?」

   我点头,开口想说话,但切德突然站起来,几乎是把我撵出了房间。「没时间了,天马上就要亮了!」他宣布。

   我设法躲进帝尊的房间,等着那个侍女来。看她溜进来的样子,我相信这绝对不是她第一次做这种事。她把一小卷纸张和一朵花苞放在帝尊的枕头上,溜出房间,没多久这两样东西就进了我的衣服,然后放在我自己的枕头底下。我想这整件任务当中最困难的部分是克制自己不去拆开那个纸卷。当天夜里我把纸卷和花交给了切德。

   接下来的几天我等着看好戏,相信一定会闹出什么事,希望看见帝尊狼狈不堪的样子,但让我惊讶的是,一点事也没发生。帝尊还是老样子,除了态度比平常还刻薄,而且似乎跟每一位仕女都打情骂俏得更凶。至于大丽花夫人则突然变得对会议内容非常有兴趣,而且大力支持征税建造战船,让她丈夫觉得莫名其妙。王后对她改换阵营非常不高兴,于是在她起居室举行的一项品尝香槟活动就没有邀请大丽花夫人参加。这整件事让我大惑不解,但当我最后终于向切德问起时,他训了我一顿。

   「你要记得,你是国王的人。有任务交给你,你就去做,能把交代给你的任务完成,你就应该满足了:你就只需要知道这么多。只有黠谋可以运筹帷幄,计划他要怎么下他的棋局,你和我,我们都只是棋子,也许。但我们是他最好的棋子,这点你可以放心。」

   但稍早切德已经发现我的服从是有限度的。为了让那匹马跛脚,他建议我割断那马的腿筋。我连想都不会想要这么做。我以一个从小跟马一起长大的人的老道经验告诉他,要让一匹马跛脚有很多方法,而且都可以不必伤害到牠,他应该信任我去挑选最合适的方法。当时他并没有说什么责骂的话,也没有对我的行动表示赞许。在这件事和许多其它事情上,他都没有透露自己的意见。

   差不多每隔三个月,黠谋国王会把我召唤到他的起居室去,通常是在一大清早。我会站在他面前,那时他通常是在洗澡,或者是让仆役把他的头发混着金线绑成辫子(只有国王才能绑这种辫子),或者是等贴身侍从把他的衣服取出来放好。他会从头到脚仔细打量我,审视我发育得好不好、打理得干不干净,彷佛我是一匹他考虑要买的马。他会问一两个问题,通常是问我的马术或者武器学得怎么样了,并严肃聆听我简短的答案。然后他会问,这问题几乎已经成了固定的形式:「你认为我有遵守跟你的约定吗?」

   「是的,陛下。」我总是如此回答。

   「那么你也要守约,尽到你的职责。」他总是如此回复,这就表示我可以走了。而且不管在场服侍他或开门让我进出的仆役是哪一个,都似乎从来没有注意到我、也完全没听见国王的话。

   到那年深秋将尽、寒冬将至之际,我被指派了最困难的任务。当夜我几乎是一吹熄床头蜡烛就被切德找去了。我们坐在切德房里的壁炉前,吃着蜜饯,喝一点加了辛香料的葡萄酒。他对我前一回的捣蛋行动大为称赞,就是去把晾在洗衣房院子里晒衣绳上的每一件衬衫都里外翻个面,不能被别人逮到。这项任务满难的,最难的地方在于,听到两个比较年轻的洗衣工认为我的恶作剧是水妖精搞的鬼,因此当天拒绝继续洗衣服时,躲在一个大染缸里的我不能笑出声来。一如往常,切德在我向他报告之前就知道整个来龙去脉了。更让我觉得好玩的是,他告诉我说,管理洗衣房的流役师傅下令要在院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口水井都挂上、围上金丝桃,以防止水妖精来打扰明天的工作。

   「你满有这方面天分的,小子。」切德吃吃笑着揉揉我的头发。「我几乎要认为不管我派给你什么任务你都能做了。」

   他坐在炉火前他那把直椅背的椅子上,我坐在他身旁的地上,背靠着他一条腿。他拍拍我,就像博瑞屈会拍拍一头表现得不错的年轻捕鸟猎犬一样,然后他倾身向前,轻声说,「但我有一项挑战要给你。」

   「什么挑战?」我急切地问。

   「这事不容易哦,就算是像你手脚这么利落的人也一样。」他警告我。

   「试试看就知道!」我也向他挑战。

   「哦,或许再过一两个月吧!等你学了更多东西之后。今天晚上我有个游戏要教你,可以训练你的眼睛和记忆力变得更犀利。」他伸手从一个袋子里掏出一把什么东西,在我面前短暂打开一下手掌:彩色的石头,然后手就合上了。「这里有黄色的吗?」

   「有。切德,你说的挑战是什么?」

   「有几颗?」

   「我看到两颗。切德,我敢打赌我现在就能做到。」

   「有可能超过两颗吗?」

   「可能吧,如果有石头完全埋在上面那一层的底下,但我觉得不太可能。切德,是什么挑战?」

   他张开他那瘦骨嶙峋的老手,用细长的食指翻动石头。「你说对了,只有两颗黄的。我们再来一次吧?」

   「切德,我做得到的。」

   「你认为你做得到,是不是?你再看一次石头。一、二、三,又不见了。有红色的吗?」

   「有。切德,到底是什么任务?」

   「红色的是不是比蓝色的多?从国王的床头小几上拿一样私人物品来给我。」

   「什么?」

   「红色的石头是不是比蓝色的多?」

   「不是,我是说,你说任务是什么?」

   「错啦,小子!」切德兴高采烈地宣布,摊开手掌。「你看,三颗红的,三颗蓝的,一样多。要是你想达成我的挑战,你得看得更仔细才行。」

   「还有七颗绿色的,我早就知道了,切德。但是……你要我去偷国王的东西?」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是偷,只是借,就像你上次借急惊风师傅的剪刀一样。这种恶作剧又不会造成什么伤害,不是吗?」

   「是不会,只不过如果我被逮到,我会被鞭打,或者更糟。」

   「而且你害怕被逮到。你看,我刚刚就告诉你了,最好再等一两个月,等你的技术更好一点再说。」

   「我不是怕被处罚,只是如果我被逮到……国王和我……我们有约定……。」我的声音变小、消失,我困惑地看着他。切德给我上课,是黠谋和我所做的约定的一部分。我们每次见面,在他开始给我上课之前,他都会正式提醒我那份约定。我向国王也向切德保证过我会忠诚事主,如果我采取违逆国王的行动,就是破坏了我们的约定,这点切德一定看得出来呀!

   「这只是游戏而已,小子。」切德耐心地说。「没别的意思,只是小小淘气一下,没有像你想的那么严重。我选择这项任务,只是因为国王的卧房和东西是被看守得最严密的。随便谁都可以把裁缝的剪刀拿走,但是要进入国王本人住的地方、拿走某样属于他的东西,就真正需要一点神不知鬼不觉的技巧了。要是你能做到这一点,我就能相信我用来教你的时间没有白费,会觉得你很感激我教给你的东西。」

   「你知道我很感激你教给我的东西。」我很快地回应。问题根本不在这里,切德似乎完全没抓到我的重点。「要是我那么做,我会觉得……不忠,好像我是用你教我的东西去欺骗国王,几乎就像是我在嘲笑他一样。」

   「啊!」切德往椅背一靠,脸上露出微笑。「你不用烦恼这个,小子,黠谋国王是开得起玩笑的。不管你拿什么来,我都会亲自把它还回去,这样他也可以看出我把你教得多好、你学得多好。如果你这么担心,就拿一样简单的东西好了,不必一定要是他头上的王冠或者手上的戒指啊!比方他的梳子,或者放在房里的任何一张纸—甚至他的手套或皮带也可以。不用拿什么贵重的东西,只要意思一下就好了。」

   我想我应该停下来考虑一下,但我知道我不需要考虑。「这事我不能做。我是说,我不会去做。我不会去偷黠谋国王的东西。其它人的房间随便你挑,只要你说了我一定会去做。你记得我把帝尊的纸卷拿来那次吧?你等着看,我可以溜进任何地方,然后—」

   「小子?」切德慢慢开口说话,声调带着不解。「你不信任我吗?我跟你说没关系的,我们只是要进行一项挑战,又不是叛国。而且这次要是你被逮到了,我保证我会马上出面把一切都解释清楚,你不会被处罚的。」

   「问题不在这里。」我慌乱地说。我可以感觉到切德对我的拒绝愈来愈困惑不解,我挖空心思拚命要想办法向他解释。「我保证过要对黠谋忠心的,这件事—」

   「这件事跟忠不忠心一点关系也没有!」切德凶了我一句。我抬起头,看见他眼里闪烁着怒气,我吓了一跳,从他身旁退开。我从没见过他这样怒冲冲瞪着我。「你这是什么意思,小子?你是说我要你背叛国王吗?别这么白痴了。这只是一项简单的小测验,让我可以衡量你的程度,也让黠谋自己看看你学了多少,结果你却犹犹豫豫的不肯去做。说什么忠不忠心,你只不过想掩饰你是个胆小鬼而已。小子,你真让我丢脸,我以为你不会这么没骨气,否则当初我根本不会答应教你。」

   「切德!」我满心惊恐地哀求他。他的话让我一阵天旋地转。他抽身离开,继续用冰冷的声音说下去,我只觉得我的小世界在四周摇摇欲坠。

   「你最好回你床上去吧,小鬼头。好好想一想你今天晚上是怎么侮辱我的,居然暗示我会对我们的国王不忠。滚吧!下楼去,你这没胆量的家伙。等我下一次找你来的时候……哈,如果我真的会再找你来,你要不就乖乖准备服从我的命令,要不就根本不必来了。现在你走吧!」

   切德从来不曾这样对我说话,就我记忆所及,他根本没有对我大声过。我几乎是满心茫然不解地盯着他长袍袖子里伸出来的那只满是痘疤的细瘦手臂,盯着那根带着无比蔑视之意指向门口和楼梯的手指。我站起身来,感觉身体非常不舒服。一阵天旋地转,我得扶住一把椅子才走得下去,但我还是走了,遵照他的命令,因为我想不出来还能做什么。切德已经变成了支撑我世界的梁柱,让我相信我是有点价值的,现在他却要把这一切都完全抹煞。不只是抹煞他的赞许,更是抹煞我们共度的时光,抹煞我以为我这辈子能有点成就的那种感觉。

   我走下楼梯,跌跌撞撞,摇摇欲坠,这道阶梯从来没这么长、这么冷过。底层的门在我身后吱嘎关上,留下我在全然的黑暗之中。我摸索着走到床边,但身上的毛毯无法温暖我,那一夜我根本无法成眠,只能痛苦的辗转反侧。最糟糕的一点是,我心里根本没有半点犹豫不决。我不可能去做切德要我去做的那件事。所以,我会失去他。没有了他的教导,我对国王一点价值也没有。但痛苦之处并不在于此,痛苦的是从此我的生活就失去了切德。我简直想不起来以前我那么孤单寂寞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现在要重回那种过一天算一天、做一件事算一件的单调空虚生活,感觉起来像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我绝望地试着想自己能怎么做,但似乎没有任何答案。我可以直接去找黠谋,拿出我的别针获准进入他房间,然后把我两难的处境告诉他。但他会怎么说呢?他会不会把我当成愚蠢的小男孩?他会不会说我应该服从切德的命令?更糟的是,他会不会说我不服从切德是对的,他会不会因此对切德动怒?对一个小男孩来说,这些问题实在太困难了,我找不到任何能帮助我的答案。

   早晨终于到来,我把自己拖下床,照常去向博瑞屈报到。我在一片无精打采的灰暗中动手做事,博瑞屈先是责骂我,后来则开始问起我是不是肚子不舒服。我只告诉他说我没睡好,他就让我走了,没有强灌我喝他先前说要我喝的药水。武器课的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我完全心不在焉,让一个比我小很多的男孩结结实实地一棒打在我头上。浩得责备我们两人都太不小心了,叫我坐下来休息一下。

   我回到城堡内,头痛欲裂,双腿发抖。我回到房里,因为我既没胃口吃午饭,也没精神承受午餐时刻的喧哗对话。我躺在床上,只打算稍闭一下眼睛,但却沉沉睡去。睡到下午过半我醒了过来,想到没去上下午的课会挨骂,但这并不足以让我打起精神爬起来,因此我又昏然入睡,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被一个女仆叫醒,是博瑞屈要她来看看我怎么了。我告诉她说我胃里泛酸,要禁食一阵子等情况好转。她离开后,我迷迷糊糊打着瞌睡,但并没真正睡去。我睡不着。夜色在我没点蜡烛的房里逐渐加深,我听见城堡里其它人纷纷就寝。在沈寂的黑暗中,我等待着我不敢回应的召唤。要是那扇门打开了怎么办?我不能去见切德,因为我不能服从他的命令。哪种情形比较糟:是他没有召唤我,还是他给我开了门我却不敢去?我不停折磨自己,等灰蒙蒙的晨光逐渐潜入屋里,我得到了答案。他根本懒得召唤我。

   一直到现在,我依然不喜欢回想接下来的那几天。我缩着身体熬过每一日,苦恼得完全无法好好吃顿饭、睡个觉,完全无法集中精神做任何事,每个老师对我的责备我也黯然接受。我的头痛得没完没了,我的胃始终揪成一团,让我对食物毫无兴趣,光是想到吃我就觉得疲倦。博瑞屈容忍了我两天,然后逼我喝下打虫药和补血剂,这两样东西的组合让我把当天吃进去的一点点东西也都吐了出来。吐完后他要我用梅子酒漱口,结果一直到今天,我喝到梅子酒都还会干呕。然后,让衰疲不堪的我惊讶的是,他把我拉上楼去到他的房间里,要我一整天待在那里休息。到了晚上,他把我赶到城堡里,盯着我喝下一碗稀汤、吃下一大块面包。他本来要把我带回他房里去过夜的,但我坚持要回自己房间。事实上,我是非待在我房里不可,因为我必须知道切德是否至少有试着找我去,不管我能不能去。又一整个无眠的夜,我在黑暗中盯着房里更黑暗的一个角落看。

   但他没有召唤我。

   灰色的晨光透进房间窗户,我翻过身继续待在床上,沮丧凄凉的无望之感沉重压住我,我无力反抗。我所有的选择都只会带来灰暗的结果,我无法起床面对徒劳无益的另一天。我落入一种隐隐头痛、类似睡眠的状态,任何声音听起来都太响太吵,我总是太热或太冷,不管我再怎么调整床单被褥也徒然。我闭上眼睛,但就连我的梦境都是明亮扰人的。有争吵的声音,很大声,好像吵架的人就在我床上一样,而且非常令人丧气,因为听起来好像是同一个人自己在跟自己争吵,一下子站在这边、一下子又站在那边。「让他崩溃好了,就像你以前让另外那个崩溃一样!」他气愤嘟哝着。「你那些愚蠢的考验!」然后:「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你不能随便就信任别人。流着什么样的血,就会变成什么样的人。这只是考验一下他够不够坚韧罢了。」「「尖刃」?如果你想要的只是不用大脑的刀子,那就自己去打一把好了,打得扁扁的。」然后话声变得比较安静:「我不忍心这么做。我不会再次被利用。如果你是想考验我的脾气,那你已经惹火我了。」然后:「别跟我说什么血亲、什么家族,你要记得我是你的谁!她担心的不是他忠不忠心,也不是我忠不忠心。」

   气愤的声音分裂、融合,变成另一番争论,这次争吵的声音比较尖锐。我睁开眼睛,我房间暂时变成了战场。我醒过来,听见博瑞屈和急惊风师傅很激动地在争我到底该归谁管。她手上拿着藤篮,篮里伸出几支瓶子,芥末子膏药和甘菊茶的味道飘过来,浓得让我想吐。博瑞屈牢牢站在我床前挡住她,手臂交抱在胸前,母老虎坐在他脚边。急惊风师傅的话像小石子在我脑袋里喀啦作响,「在城堡里」、「这些干净的床单」、「知道照顾男孩」、「那只臭狗」。我不记得博瑞屈有说话。他只是站在那里,坚实得我连闭着眼睛都能感觉到他。

   后来他离开了,但母老虎在床上,不是在我脚边,而是靠在我身边,虽然牠大口喘着气,也不肯离开我下床到比较凉爽的地板上。等我再度睁开眼睛已经是薄暮了,博瑞屈刚把我的枕头拿开,拍打了一下,正笨手笨脚想把比较凉的那一面塞回我的头底下。然后他重重在床上坐下。

   他清清喉咙。「蜚滋,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个样子。至少你的毛病不是出在肚子或者血液。要是你年纪大一点,我会怀疑你是有了女人的问题。你看起来像一个连醉三天的士兵,可是你没喝酒。小子,你到底是怎么了?」

   他低头看着我,一脸诚恳的忧虑。他担心某匹牝马可能会流产,或者看到猎人带回来被野猪伤到的猎犬时,也是这种表情。这表情触动了我,我不由自主朝他的脑海探寻。一如往常,我碰到了一堵墙,但母老虎轻轻呜叫一声,鼻子凑上我的脸。我试着在不泄漏切德的事的情况下表达内心的感受。「只是我现在是自己一个人,好孤单。」我听见自己说,就连我自己听来都觉得这是一句软弱无力的抱怨。

   「自己一个人?」博瑞屈皱起眉头。「蜚滋,我在这里啊!你怎么会说你是自己一个人?」

   对话就此结束,我们彼此对视,都无法了解对方。之后他端食物来给我,但没有坚持要我吃,然后他把母老虎留下来陪我过夜。有一部分的我在想,不知要是那扇门开了牠会作何反应,但更大一部分的我知道我不必担心这一点,那扇门再也不会打开了。

   又是早上了。母老虎用鼻子拱拱我,呜叫着想出去。我已经沮丧难过得不在乎博瑞屈会不会逮到我了,所以就朝牠的脑海探寻。牠又饿又渴,而且憋尿憋得膀胱都快爆了。牠的不适突然也变成了我的不适。我穿上衣服,带牠下楼去到户外,然后再回厨房去吃东西。厨娘看见我高兴极了,我从来想象不到任何人看到我会这么高兴。她给了母老虎一大碗昨晚剩的炖肉汤,然后坚持要给我煎六片厚厚的熏肉,放在今天第一批烤出来的热烘烘面包皮上。母老虎灵敏的鼻子和旺盛的食欲刺激了我自己的感官,我发现自己大吃起来,不是用我平常的胃口吃,而是以一只小动物对食物的感官享受着。

   然后牠带我从厨房到马厩去,虽然在我们进去之前我把自己的心智从牠身上抽了回来,但跟牠的这番接触让我多少恢复了一点精神。我进门时博瑞屈正在做些什么,他直起身打量我一番,瞥了母老虎一眼,自己皱眉咕哝几句,然后递给我一个奶瓶和灯芯。「人不管有什么心事,」他告诉我,「绝大部分都可以用工作还有照顾其它东西来治好。那只捕鼠狗几天前生了,其中有一只小狗太虚弱,没法跟其它小狗竞争。你去试试看能不能让牠活过今天。」

   那是一只很丑的小小狗,有斑纹的毛色底下露出粉红的皮肤。牠仍然紧闭着眼,等牠长大时会用到的额外皮肤堆皱在牠的鼻子上。牠细细的小尾巴看起来跟老鼠尾巴一模一样,我心想,那母狗难道不会因为自己生的这些小狗长得像老鼠而把牠们咬死吗?牠衰弱又被动,但我用温奶水和灯芯一直去撩弄牠,直到牠吸了一点奶,然后又往牠全身弄了不少奶水,让牠母亲会愿意舔一舔牠、用鼻子抚蹭牠。我把牠正在吸奶的比较强壮的一只姊妹抓起来,把牠塞到那个奶头旁。反正这只小母狗的肚子已经圆鼓鼓的了,牠继续吸奶只是因为顽固而已。牠长大会是白色的,有一块黑斑覆盖在一边眼睛上。牠抓住我的小指吸了起来,我已经可以感觉到牠上下颚日后将拥有的强大力量。博瑞屈曾经告诉过我,捕鼠狗可以扑上去紧紧咬住公牛的鼻子,不管公牛怎么甩怎么动牠都不会松口。他讨厌会教狗去做这种事的人,但显然很尊敬敢单挑公牛的狗。在我们这里,捕鼠狗就是用来抓老鼠的,人们会定时带牠们去巡逻存放玉米和其它谷物的谷仓。

   我整个早上都待在那里,中午很满足地离开,因为看到那只小狗的小肚子已经喝奶水喝得圆滚滚的。下午我们耙挖厩房里的粪便。博瑞屈让我忙个不停,我一完成一项工作他马上就再交代另一项,我除了工作没时间做任何事。他没跟我交谈也没问问题,但似乎总是在离我不到十几步的地方工作,彷佛他把我说我自己一人好孤单那句话当了真,决心待在我可以看见他的地方。一天工作结束之际,我又回去看那只小狗,牠比早上有元气多了。我把牠抱在怀里,牠爬到我脖子底下,钝钝的小鼻子拱来拱去要找奶喝,拱得我好痒。我把牠拉下来看着牠,牠长大以后鼻头会是粉红色的,人家说粉红鼻头的捕鼠狗打起架来最凶狠,但现在牠的小脑袋里只有一片模糊的温暖安全感、加上想吸奶、再加上喜欢我的气味。我用我的保护将牠围绕,称赞牠现在变得好强壮。牠在我手中扭动着,这时博瑞屈从厩房的隔板探过头来,用指节往我头上敲了一记,小狗和我同时呜叫出声。

   「够了!」他坚定地警告我。「这不是人该做的事,也不能解决让你难受得不得了的不管什么事。现在把小狗还给牠妈妈。」

   我还了,但是很迟疑,而且一点也不确定博瑞屈说得对,跟一只小狗建立起深厚牵系真的不能解决问题吗?我渴望牠那个温暖的小世界,那里只有稻草、手足、乳汁和母亲。在那一刻,我无法想象还有比这更好的世界。

   然后博瑞屈和我去吃饭。他把我带到士兵的食堂去,那里没人管你吃相好不好看,也没人要你非讲话不可。被人忽视的感觉令人安慰,食物在我头顶上方传来传去,没人殷勤劝我多吃,但博瑞屈看着我确定我有吃东西,然后我们坐在厨房的后门旁喝酒。之前我喝过麦酒、啤酒和葡萄酒,但从来没像博瑞屈现在示范的这样专心致志。厨娘大着胆子出来骂他怎么可以拿烈酒给小男孩喝,他静静瞪了她一眼,让我想起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晚上,他为了捍卫骏骑的名声让一屋子的士兵都闭上了嘴。于是厨娘走开了。

   他亲自把我送回房间,把我的衣服从头上拉下脱掉,我摇摇晃晃站在床边,他随手把我放倒在床上,拿毛毯往我身上一盖。「现在你睡觉。」他用浊重的声音对我说。「明天我们继续做同样的事。然后后天……直到有一天你醒过来,发现不管你烦恼的是什么事,它都没有杀死你。」

   他吹熄我房里的蜡烛,然后离开。我头很昏,这一整天的工作让我全身酸痛,但我还是睡不着。我发现自己在哭。喝酒像是松开了我内在紧紧绑住的、让我控制住自己的某个结,我哭了起来,而且不是静静的哭。我先是抽泣,然后打嗝,然后下巴颤抖着大声哭嚎。我喉咙发紧,鼻水流个不停,我哭得好厉害,哭得简直喘不过气来。我想,那一夜我哭出了自从我外公强迫我母亲抛弃我的那天以来所有我未曾流下的泪水。「妈妈!」我听见自己喊着,突然间有一双手臂抱住我,紧紧抱住了我。

   切德抱住我摇晃着,彷佛我是个小小孩。就算在一片黑暗中我也认得出他那双瘦巴巴的手臂,还有他身上那混合了药草和灰尘的味道,我不敢置信地紧紧抓住他,一直哭到声音沙哑,哭到嘴巴发干、再也哭不出声。「你是对的。」他嘴靠着我的头发静静地说,带着平抚的声调。「你是对的。我要你去做一件错事,你拒绝是对的。再也不会有人这样试验你了,至少不会是我。」等我终于平静下来,他离开了一下,然后拿了一杯饮料回来,那饮料微温、几乎无味,但不是水。他把杯子凑在我嘴边,我什么也没问就喝了下去。然后我躺回床上,突然变得好困,马上就睡着了,完全不记得切德什么时候离开我房间。

   快天亮的时候我醒来,胃口大开地吃了一顿早餐,然后去向博瑞屈报到。我做起事动作利落、全神贯注,完全不明白他今天为什么一副头痛又坏脾气的样子。他一度嘀咕了一句「像他父亲一样能喝酒」,然后让我提早离开,叫我要吹口哨到别的地方吹去。

   三天后的黎明,黠谋国王召唤我去。他已经着装完毕,房里有一个托盘,盘里放着超过一人份的食物。我一到,他就叫贴身侍从退下,要我坐下。我在他房里那张小桌旁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没问我饿不饿,就亲自动手端食物给我,然后坐在我对面开始吃起来。我明白他这番表示的特殊意义,但还是吃不下太多东西。他谈的都是食物,完全没提约定或者忠诚或者信守承诺之类的事。他看我吃完了东西,就把自己的盘子也推开,身体不自在地动了动。

   「是我出的主意。」他突然说,声调几乎是严厉的。「不是他。他从头到尾都不赞成,是我坚持要这么做。等你长大就明白了。我不能冒险,不能在任何人身上冒险。但是我答应他会亲自告诉你这一点:这完全是我自己出的主意,不是他。我再也不会要求他这样考验你够不够坚韧了,这是国王对你的保证。」

   他做个手势,表示我可以走了。我站起身来,但同时从他的托盘上拿起一把雕花小银刀,是他先前用来切水果的。我拿刀的时候直视他的双眼,公然把刀收进袖口,黠谋国王睁大了眼睛,但是一个字也没说。

   两天之后的夜里切德把我找去,我们继续上课,彷佛从来不曾有过中断。他说话,我听,我跟他玩那个彩色石头的游戏,没有错过一次。他派了项任务给我做,然后我们说说笑笑,他让我看只要拿一根香肠就可以逗得黄鼠狼偷溜跳起舞来。我们又相处得好融洽了。但是,那天晚上要离开他房间之际,我走到他的壁炉前,一言不发把那把刀放在他的壁炉架中央;说得更确切一点,我是一把将它戳进了木质的壁炉架。然后我就走了,没提这件事,也没迎视他的眼神。事实上,我们从不曾提起这件事。

   我相信那把刀现在还在那里。
  
 楼主| 发表于 2006-3-16 20: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卷 骏骑的影子


关于给王室子女取指涉各项美德或才能的名字,此事有两种传统看法。其中一种是最普遍为人相信的,认为这些名字有种莫名的约束力,若一个将来会接受精技训练的孩子被取了这类型的名字,精技便会发挥某种力量将名字与孩子的性格融合,他或她长大之后必定要发挥自己名字所代表的美德。坚信这第一种传统看法的人,非常倾向于一见到小贵族就会脱帽致敬。

另一种更古老的传统看法认为这类名字完全是意外巧合,至少一开始是这样。据说征取者国王和统御者国王—他们是统治这片将来会变成六大公国土地的第一及第二个外岛人—的名字根本不是这样取的,只是因为他们在自己异邦母语里的原名跟六大公国语言的「征取者」和「统御者」发音很类似,所以后人就用这两个同音异义的词来称呼他们,而不是称呼他们的原名。但就王室的考量而言,最好还是让平民百姓相信,如果一个男孩被取了高贵的名字,他长大就一定会具备高贵的本性。



   「小子!」

   我抬起头来。闲靠在炉火旁的另外六七个男孩连动都没动一下,女孩们当然更不予理会,只有我走上前,在跪着的费德伦师傅面前的矮桌对面就位。他控制了某种音调变化,让大家一听就知道小子指的是「男生」还是「那个私生子」。

   我跪坐下来,膝盖伸进矮桌下,然后把我的那张木髓纸呈给费德伦。他逐行审视我仔细写好的字母,我则神游太虚起来。

   冬天到来,让我们像收成的谷子一样被存放进这大厅里。屋外,一场海上风暴正狠狠地吹袭着城堡的墙,巨浪一阵阵扑打崖壁,力量之大,有时连我们脚下的岩石地板都为之震动。厚重的乌云把冬季每天仅剩的几小时稀薄阳光也偷走了,我感觉屋外和屋内都有一层黑暗像雾气般笼罩着我们,那黯淡穿透了我的眼睛,让我明明不累却觉得困。有短暂的片刻我让自己的感官伸展出去,感觉到睡在大厅角落、不时微微抽动身体的那些猎犬的冬季倦怠,就连在牠们的脑海里我也找不到任何使我感兴趣的思绪或影像。

   三座大壁炉里都生了火,炉前各聚着一群人。在其中一座壁炉前,制箭工正忙着干活,这样如果明天天气够好、可以打猎的话才有箭可用。我渴望跟他们在一起,因为薛芙那柔和的声音正高低起伏地说着某个故事,不时被听众会心的笑声打断。在最远的那座壁炉前,孩童尖细的声音合唱着一首歌,我听出那是「牧羊人之歌」,是教人数数儿的歌。几个母亲在旁边守着他们,一面织蕾丝一面用脚打拍子,老哲登枯瘦的手指弹着竖琴,让那些小孩几乎算是没有唱走调。

   我们这座壁炉前,则是年纪够大、可以坐得住的孩子在学写字。负责监督我们的是费德伦,什么都逃不过他那双锐利的蓝眼。「这里,」他指着纸上的字对我说。「你忘记把这些字加上一横了。还记得我先前是怎么教你的吗?正义,把眼睛张开,继续写你的字,要是你再打瞌睡,我就派你去搬柴火来。善慈,如果你再偷笑,你就帮他一起去搬。除了这里没写好之外」—他的注意力突然又回到我的作业上—「你的字迹进步很多,不只是大公国的字体,外岛的符文字母也写得不错。不过符文在这种质料差的纸张上没办法真的写好,这种纸太松散、太容易吸墨了,写符文字母最适合的是用树皮捣碎做的结实纸张。」他一根手指抚过他正在写的那张纸,欣赏它的质地。「如果你继续好好努力,在这个冬天结束之前我就让你抄一份《安居王后的药方》,你说怎么样?」

   我试着微笑,试着表现出受宠若惊的样子。抄书的工作并不常交给学生去做,因为上好的纸张太稀有,只要一笔不小心就会毁了一张纸。我知道《安居王后的药方》内容相当简单,只是叙述种种芳香药草的特性和预言,但任何抄书工作都是一项荣誉。费德伦又给了我一张空白的木髓纸,我准备起身归位,他举起一只手阻止我。「小子?」

   我停顿。

   费德伦表情有点不自在。「这件事我不知道要问谁,只能问你。按照正常做法,我应该要问你父母的,但是……」谢天谢地,他没把这句话讲完。他用沾染了墨渍的手指搔搔胡子,若有所思。「冬天就快结束,我也要继续上路了。你知道我夏天做什么吗,小子?我在六大公国到处漫游,采集制作墨水用的药草、浆果和植物的根,准备我需要的各种纸张的原料。这种生活满好的,夏天自由自在四处走,整个冬天就待在城堡里作客。文书这一行挺不错的。」他若有所思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不知他到底要讲什么。

   「每隔几年我会收一个学徒。有些学徒成功出师,到其它比较小的城堡去当文书;有些学徒没耐心、不够仔细,或者记不清楚各种墨水。我认为你很适合。你想不想当文书?」

   这问题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我哑口无言盯着他看。重点不只是在于当文书这件事而已,而是在于费德伦居然愿意让我当他的学徒、跟着他到处走、学习他那一行的诀窍。自从我跟老国王立下约定,已经过了好几年,我除了有些晚上跟切德见面,或有些下午可以偷空溜去找莫莉和凯瑞之外,从来没想过有谁会想跟我作伴,更不用说有谁会认为我是当学徒的好材料了。费德伦的提议让我说不出话来。他一定是感觉到我的困惑,于是露出他那既年轻又年老的和善微笑。

   「嗯,考虑一下吧,小子。文书是个好职业,而且你还有什么其它的前途?咱们私下说,我认为到公鹿堡外面去一阵子或许会对你有好处。」

   「到公鹿堡外面去?」我惊异地覆述。彷佛有人拉开了一层帘幕,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一点。突然间,从公鹿堡通向远方的一条条道路在我脑海中闪闪发亮,我曾经被迫研读的那些无聊地图变成了我可以前往的地方。这念头让我呆住了。

   「是的,」费德伦轻声说。「离开公鹿堡。随着你一天天长大,骏骑的影子会变得愈来愈淡,没有办法永远遮蔽你、庇荫你。在他的保护力完全消失之前,你最好能找到自己,拥有你自己的人生和志趣。但你不用马上答复我。考虑一下,或许可以跟博瑞屈商量商量。」

   然后他把我的作业还给我,让我回座位去。我想着他说的话,但我商量的对象不是博瑞屈。在另一天刚开始的凌晨时分,切德和我凑着头蹲在地上,我把偷溜打翻的一只红瓦罐的碎片捡起来,切德则忙着抢救散落四处的黑色细小种子。偷溜攀在一幅被坠得下垂的织锦挂毯上,吱吱叫着表示歉意,但我可以感觉到牠觉得这情景很是有趣。

   「这些种子是远从卡利巴来的耶,你这瘦不拉叽的小毛怪!」切德责骂牠。

   「卡利巴,」我说,然后又挤出一句:「穿过我们跟沙缘的边界,再走一天就到了。」

   「没错,孩子。」切德咕哝着表示称赞。

   「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我?哦,没有。我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些种子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我得派人到冷杉梢去买。那里有一座大市场,吸引了六大公国和许多邻国的商人去做生意。」

   「哦,冷杉梢。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切德想了想。「年轻的时候去过一两次吧!我现在最记得的是那里很吵又很热,内陆地方都是那样—太干太热了,我巴不得赶快回公鹿堡。」

   「你去过的地方有没有哪里是你喜欢的,比公鹿堡更喜欢?」

   切德慢慢直起身子,苍白的双手满满捧着细小的黑色种子。「你何必东拉西扯的,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吧!」

   于是我把费德伦的提议告诉他,也告诉他我突然醒悟到地图不只是线条和色彩而已,更是不同的地方以及各种可能性,我可以离开这里成为另一个人,当文书,或者—

   「不。」切德轻声但突兀地说。「不管你去到哪里,你依然是骏骑的私生子。费德伦比我原先以为的要聪明,但他还是不明白,不明白整体的情况。他看得出来,你在这宫廷里必定永远都是个私生子,永远都像是个贱民,但他不了解的是,在这里你受黠谋国王的赏赐、上课学东西,就近在国王的眼前,对他不会造成威胁。你在这里当然是处在骏骑的影子底下,这点当然能保护你,但如果你离开这里,你不但不会因此变得不需要这种保护,而且会成为一个危险人物,对黠谋国王造成威胁,对他继承人的威胁更大。你不会享有四处游历、单纯自由的文书生活,某一天早上人们可能会发现你喉咙被割断死在客栈的床上,或者身上中了箭死在路上。」

   我浑身一阵冷颤。「可是为什么?」我轻声问。

   切德叹了口气,把手中的种子放进一个盘子里,轻轻撢手把黏在他手指上的种子拨下来。「因为你是王室的私生子,逃不出你血统的影响和控制。我说了,你现在对黠谋不造成威胁,因为你太年轻,而且你就在他眼前,他随时可以盯着你。但他在思考未来的事,你也应该这么做。现在局势相当不稳定,外岛人的打劫行动愈来愈大胆,沿岸地区的人民开始嘀咕不满了,说我们需要派更多船在沿岸巡逻,还有人说我们自己也要有战船,他们来抢我们,我们就抢回去。但那些内陆大公国一点也不想出钱建造任何一种船,尤其不肯要战船,因为这可能会让我们跟外岛人全面开战。他们抱怨国王不关心他们的农耕需要,一心只想着沿海地区。山区的人对于让人通过他们的隘口也愈来愈吝啬了,交易的费用每个月愈来愈贵,所以商人也开始互相嘀咕抱怨。南边的沙缘和更往南的地方在闹旱灾,日子难过,每个人都在咒骂,彷佛连旱灾也该怪在国王和惟真头上。要喝酒聊天,惟真是个很不错的对象,但他不像骏骑既懂得带兵打仗又有外交手腕;与其在冬季恶劣的天候中长途旅行、只为了跟其它大公国保持联系,他宁愿去打打冬天的公鹿,或者坐在炉火旁听吟游歌者唱歌。如果情况再不改善,人们迟早会说,「嗯,生个私生子也没什么大不了嘛,骏骑应该掌权管事的,他一定可以很快就改善这一切。就算他有点太坚持、太循规蹈矩,但至少该做的事情他都有做到,没让外国人把我们全踩在脚底下。」」

   「所以骏骑还是可能继位成为国王?」这问题让我全身起了一阵奇异的震颤,我立刻开始想象他胜利地回到公鹿堡,我们终于见面,然后……然后怎么样?

   切德似乎在细读着我的脸。「不,小子,非常不可能。就算人民想要他回来,我想他也不太可能违反他对自己订下的惩罚,或者违反国王的意愿。但这会造成人们的不满和埋怨,而不满和埋怨可能会引发暴动、冲突,哦,还有相当不善的整体氛围,不适合让私生子到处乱跑。处置你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杀了你,另一种是把你变成国王的工具。」

   「国王的工具……我懂了。」一股压迫感笼罩住我,我先前短暂瞥见的高挂在黄土路上的蓝天,还有骑着煤灰走在路上的我,突然间都消失了。现在我想到的是关在狗舍里的猎犬,或者是头上罩着布套、脚上绑着带子的猎鹰,站在国王的手腕上,被放出去的时候只是为了履行国王的意志。

   「情况不一定那么糟。」切德静静地说。「大部分的监狱都是我们自己造的。人也能自己建造自己的自由。」

   「我永远也去不了任何地方了,是不是?」虽然旅行是新近才出现在我脑袋里的概念,但我却突然觉得它重要万分。

   「我想不是这样。」切德到处翻寻,想找个东西来盖住那个装了满满种子的盘子,最后终于拿一个比较小的盘子扣上去了事。「你会有机会去很多地方,私下去,在家族的利益考量需要你去的时候。但这点跟其它随便哪一个王子都没有太大的不同。你以为骏骑可以选择要到哪里去进行外交工作吗?你以为惟真喜欢被派去视察遭到外岛人劫掠的城镇,还得听人民抱怨说要是他们有更坚固的防御工事或者更多的驻防军队,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真正的王子并没有多少自由可以决定他要去哪里、要把时间花在什么事情上。骏骑现在大概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有更多的自由和时间。」

   「只不过他不能回公鹿堡?」我灵光乍现冒出的这句话让我冻结在原地,双手还捧着瓦罐的碎片。

   「对,只不过他不能回公鹿堡。如果前王储有事没事就跑出来,会使民心动荡,这样可不成。他最好还是静静悄悄的远去。」

   我把碎片扔进壁炉。「至少他还能去别的地方,」我咕哝着。「我连进城都不行……」

   「这对你有那么重要吗?到公鹿堡城那么一座脏兮兮、油腻腻的小港口去?」

   「那里有其它人……。」我迟疑了一下。就连切德也不知道我城里的那些朋友。然后我一口气说下去。「他们叫我「新来的」,他们看到我的时候不会每次都想着「私生子」。」我从来没把这一点形诸语言文字,但说出来之后,城里对我之所以有吸引力的原因突然就变得非常清楚。

   「啊!」切德说着叹了口气,肩膀随之动了动,但他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开始告诉我,只要让人同时吃下大黄和菠菜就可以使他生病,如果分量够多,他甚至会死,而从头到尾餐桌上都不必出现任何毒药。我问他,那要怎么让同桌吃饭的其它人不会也跟着生病,然后我们的讨论就愈扯愈远。一直到后来我才发现,他说的那些关于骏骑的话几乎像是预言一样。

   两天后,我相当惊讶地听说费德伦要求我替他办一两天的事。更让我惊讶的是,他给了我一张单子,上面列出各种他要我到城里去买的东西,给了我足够买东西的钱,然后还额外给了我两个铜板。我屏息以待,随时预期博瑞屈或其它哪个师傅会不准我出门,但他们只叫我快去办事。我手挽篮子走出堡垒大门,突来的自由让我晕头转向。我回想自己上一次得以从博瑞屈身旁溜开到底是几个月前的事,震惊地发现已经有一年或超过一年的时间了。我立刻决定要重新加强我对城内的熟悉度。出门前没人告诉我该什么时候回去,我确信自己可以偷到一两个小时的时间,不会有人知道。

   费德伦那张清单上的东西千奇百怪,让我跑遍全城。我想不通一个文书要干燥的「人鱼发」或者一大堆「森林坚果」干嘛,猜想也许他是要用这些东西来做彩色墨水吧!我在一般的店里找不到这些东西,于是往下走到港边的市集,在那里你只要有块毯子可以铺在地上、有东西要卖,就可以自称商人。人鱼发这种海藻我很快就买到了,人家还告诉我说这是海鲜浓汤常用的材料。坚果我花了比较久的时间才找到,因为这是产在内陆而非海边的东西,这里卖内陆东西的商人比较少。

   但最后我还是找到了,同一个摊子还放了一篮篮豪猪刺做的笔、刻花木珠和坚果核,还有用捣碎树皮制成的织品。守摊子的是个老女人,她的头发没有变白或变灰,而是变成银色。她的鼻子直挺挺的、线条刚硬,眼睛像是放在颧骨上方的架子里。这种种族相貌特征在我看来既陌生却又奇怪的熟悉,我突然知道她是从山区来的,感觉背脊上一阵寒意。

   「基沛。」我买好东西时,隔壁摊子的女人说。我瞥了她一眼,以为她是在跟刚刚收了我的钱的老女人说话,但她却瞪着我看。「基沛。」她相当坚持地又说一遍,我纳闷这个词在她的语言里是什么意思,听来似乎是在要求什么事或什么东西,但老女人只是冷冷地看向街上,于是我向这个比较年轻的女人耸耸肩表示歉意,一边把坚果装进篮子一边转过身去。

   我才刚走出十几步,就听见她又尖叫了一声「基沛!」我转过头去,看见两个女人扭打成一团。老女人紧紧抓住年轻女人双手的手腕,后者奋力又打又踢想挣脱开来,她周遭的其它商人都警觉地站起身,把东西收起来以免遭到波及。我本想走回去看热闹,但另一张更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小花脸!」我大喊。

   她转过身正对着我,剎那间我以为自己认错人了。我上次看到她是一年前的事,一个人怎么可能变得这么多?她深色的头发以前都梳在耳后编成利落的辫子,现在却披散过肩,而且她身上穿的不是皮背心和宽松长裤,而是女用衬衫配裙子。这身成人的服装让我一时讲不出话来,本想转过身去假装我叫的是别人,但她那双黑色眼睛挑衅地看着我,冷冷地问:「小花脸?」

   我坚守立场。「妳不是莫莉‧小花脸吗?」

   她抬起一只手拨开脸颊上的几绺发丝。「我是莫莉‧制烛商。」我看见她眼中浮现认出我的神色,但她的声音却冷冰冰又加了一句:「我不确定我认识你。先生贵姓大名?」

   困惑中,我不假思索采取行动,朝她的脑海探寻。我发现她很紧张,更惊讶的是发现她感到畏惧,我用思绪和声音试着平抚她。「我是新来的。」我毫不犹豫地说。

   她吃惊地睁大眼睛,然后大笑起来,把这当成是一个玩笑。她在我俩之间竖立起的障碍像肥皂泡沫一样破了,突然间我又像以前那样熟悉她。我们之间有种温暖的情谊,总是让我想起大鼻子。愈来愈多人聚集围观那两个扭打的女人,但我们转身离开,沿着鹅卵石街道往上走。我称赞她的裙子,她平静地告诉我说她已经穿了好几个月的裙子,觉得裙子比长裤好穿。这条裙子是她母亲留下的,人家告诉她说现在已经找不到这么好的羊毛料,染的红色也不像它这么鲜艳了。她称赞我的衣服,我这才突然想到,或许我在她眼中也像她在我眼中一样变了很多。这时我身上穿着我最好的一件衬衫,长裤几天前才刚洗过,脚上的皮靴也跟士兵的一样好,虽然博瑞屈老是在抗议,说我的脚长得太快,没多久就又穿不下了。她问我进城做什么,我告诉她我来替堡里的写字师傅跑腿买东西,还告诉她说师傅需要两根蜂蜡做的蜡烛。后面这一点完全是我捏造出来的,但这样我就可以继续陪她一起走过弯弯曲曲的街道。她说着话,我们的手肘不时友善地相碰。她自己手上也挽着篮子,里面有几包东西和几把药草,她说那是用来给蜡烛增添香气的。她认为蜂蜡比油脂能吸收香气得多了。她做的香味蜡烛是全城最好的,就连城里的另两个蜡烛商也承认这一点。这个,你闻闻这个,这是熏衣草,味道很香对不对?她母亲最喜欢熏衣草了,她也是。这个是「压碎甜」,那个是香蜂草。这个是「打谷人的草根」,她自己不是很喜欢,但有些人说用它做的蜡烛治疗头痛和冬天的郁闷很有效。梅维丝‧剪线告诉莫莉说,莫莉母亲以前曾经用它和其它药草混在一起做出一种很棒的蜡烛,连疝气痛的小宝宝闻了都会平静下来,所以莫莉决定试验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出其它的药草,重新创造出她母亲的配方。

   她这么冷静地对我炫耀她的知识和技术,让我急着想让她对我刮目相看。「我知道打谷人的草根,」我告诉她。「有人用它来做药膏,治肩膀和背部的疼痛,它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但是如果把它蒸馏成酊剂,倒进葡萄酒里搅拌均匀,喝起来绝对尝不出它的味道,而且成年男人喝下去之后会睡上整整两天一夜,小孩喝下去会一睡不醒。」

   她听着我说话,眼睛瞪得大大的,听到最后一句时脸上更出现了怖惧的神情。我沉默下来,感觉到那种尖锐的尴尬又出现了。「你怎么会知道这种事?」她屏息问我。

   「我……我有次听到一个到处旅行的产婆跟我们堡里的产婆聊天,」我当场编了起来。「她说了……一个很可怜的故事,说有个男人受伤,人家给他喝这个帮助他休息,可是他的小孩也喝到了。真的是好可怜。」她脸上的表情软化了,我感觉到她对我的态度又变得温暖起来。「我说这件事,只是想让妳知道要小心,别把那草根放在小孩拿得到的地方。」

   「谢谢,我会小心的。你对药草和草根感兴趣吗?我不知道文书也关心这些东西耶。」

   我突然醒悟到她以为我是文书的帮手小厮,也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告诉她我并不是。「哦,费德伦用很多种东西来做染料和墨水。他抄写出来的东西有些很简单朴素,但有些很华丽,上面画满了鸟啊、猫啊、乌龟啊、鱼啊的。他给我看过一本药草图鉴,页缘的装饰部分画著书里每一棵药草的绿叶和花。」

   「我真希望能看到那本书。」她诚心诚意地说,我马上就开始动起脑筋,想着要怎么把书弄出堡外几天。

   「我说不定可以帮妳弄到一本来读读……不能给妳,但是可以让妳研究几天。」我迟疑地表示。

   她大笑起来,但笑声中有轻微的不快。「说得跟真的一样,我又不识字!哦,不过我想你帮文书跑腿办事,大概也学会认一些字了吧?」

   「多少学了一点。」我说着给她看我的购物清单,承认单子上的七个词我都看得懂,惊讶发现她眼中流露出羡妒的神情。

   她突然一阵羞窘,放慢步伐,我注意到我们快走到她家的蜡烛店了。我在想,不知她父亲还打不打她,但我不敢问。至少她脸上没有挨打的痕迹。我们走到店门口,暂停脚步,她突然做了某个决定,一手按在我衣袖上,吸了口气然后问,「你可不可以帮我读个东西?就算只读出一部分也好?」

   「我试试看。」我表示。

   「我……现在我开始穿裙子,我父亲就把我母亲的东西都给我了。她年轻的时候在上面那城堡里当贵妇的更衣侍女,他们教会她识字。我有几份她写的东西,我想知道上面说些什么。」

   「我试试看。」我重复一次。

   「我父亲在店里。」她只说了这么一句,但她传达出的某种感觉已经足以让我了解她的意思。

   「我是来这里替文书费德伦买两根蜂蜡蜡烛的,」我提醒她。「要是没买到,我就别想回堡里去了。」

   「不要表现出跟我很熟的样子。」她警告我一声,然后打开店门。

   我跟在她后面进去,但放慢脚步,彷佛我们只是凑巧在门口碰到的,不过我大可不必这么小心翼翼,她父亲坐在壁炉旁一张椅子上睡得很熟。他的改变之大,令我震惊。他本来就瘦巴巴的,现在根本只剩下一把骨头,脸看起来像是一个凹凸不平的水果派上面盖着一层没烘焙够的面皮。切德把我教得很好,我看了看那人的指甲和嘴唇,虽然他远在房间那一头,我也看得出他活不长了。也许他现在不再打莫莉只是因为他已经没力气打人了。莫莉做了个手势,示意我安静,然后消失在店面与住家之间的隔帘后,我则打量起这间店。

   这地方感觉不错,虽然不大,但天花板比公鹿堡城大部分店铺和住屋的天花板都高。我想是因为莫莉很勤奋,店里才保持得这么整洁,充满了她这一行的香味与柔和光线。一根烛芯两端各裹一根蜡烛,因此她的货品两两成对,挂在一层架子的长木钉上。另一个架子上放的是商店用的实用型粗胖蜡烛。店里甚至还有三盏用上过釉的陶土做的油灯,让买得起这类东西的人买。除了蜡烛之外,我发现店里还有一罐罐蜂蜜,这是顺理成章的副产品,因为她在店后面养了几巢蜂,以便提供蜂蜡来做她最好的产品。

   然后莫莉重新出现,招手要我过去。她拿着几根蜡烛还有几片木牍走向一张桌子,把东西放在桌上,然后紧抿着唇退后一步,彷佛在想她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木牍是以传统方式制成的,顺着树木的纹路裁切成简单的木板,用砂纸打磨光滑,字句仔细写在板上,然后涂上一层黄黄的松香让字迹深入木头。木牍一共五片,字迹非常漂亮,其中四片详尽又精确地描述了制作疗效蜡烛的数种配方,我轻声念给莫莉听,看得出她边听边拚命要把内容背起来。轮到第五片的时候,我迟疑了一下。「这个不是配方。」

   「唔,那是什么?」她低声追问。

   我耸耸肩,念给她听。「「今天我女儿莫莉‧小花束出生了,她就像花束一样甜美可爱。为了缓解产痛,生她的时候,我点了两根月桂果实的长蜡烛,还有两个杯型蜡烛,是用两把度慰磨坊附近长的小紫罗兰再加上一把红根切碎熏香制成的。希望等到她自己生孩子的时候她也会这么做,希望她的生产过程跟我一样顺利,更希望她的孩子跟我的孩子一样完美。我相信一定会的。」」

   上面就只写了这些,我念完后,沉默逐渐生长、绽放。莫莉从我手中把最后这片木牍拿过去,两手持着它、眼睛直盯着它,彷佛在字里行间读着我没有看到的东西。我挪了挪脚,窸窣声让她想起我还在这里,她沉默地把五片木牍收起来,又消失在帘子后面。

   她回来之后,很快走到架子旁拿了两根长长的蜂蜡蜡烛,然后又从另一个架子上拿下两根粗胖的粉红色蜡烛。

   「我只需要—」

   「嘘。这些我都不收你钱。野莓花的这两根蜡烛会让你睡得安稳,我很喜欢这种味道,我想你也会。」她的声音很友善,但当她把东西放进我篮子里时,我知道她是在等我走。不过她还是把我送到门口,轻轻打开门以免吵醒她父亲。「再见,新来的。」她说,然后对我露出一个真实的微笑。「小花束。我从来不知道她是这样叫我的。街上的小孩都叫我小花脸,我想年纪比较大的小孩听过她给我取的这个名字,觉得它很好笑,后来他们八成根本忘记我本来不叫小花脸了。嗯,我不在乎,现在这个名字又归我所有了。我母亲给我取的名字。」

   「很适合妳。」我突然绅士风度发作冲口而出,然后她盯着我看,我脸颊发烫,匆匆离开店门口。我吃惊地发现下午已经接近尾声,都快入夜了,连忙冲去把剩下的东西买齐。清单上的最后一项,黄鼠狼皮,我是在一家店外隔着已经关上的窗扇求了半天才买到的,店主老大不高兴地开了门,抱怨说他想趁热吃顿晚饭都不行,但我谢他谢个不停,他大概觉得我有点呆头呆脑的。

   我正匆匆走在通往堡垒最陡峭的路段时,意外听见身后传来马蹄声。马匹是从城里的码头区过来的,而且骑的人拚命驱赶着牠们。这太离谱了。城里没人养马,因为这里的路太陡、太多岩石,让马难有用武之地,而且整个城区都挤在一小块地方,骑马与其说是为了方便不如说只是因为虚荣。所以这一定是堡里马厩的马。我一步踏到路旁,看看是谁居然胆敢冒着惹博瑞屈大发雷霆的风险,在这么滑又这么凹凸不平的石子路面上、这么黯淡的光线下,用这么快的速度骑马。

   我大吃一惊地发现,骑在博瑞屈最心爱、最自豪的那一对黑马背上的两个人竟然是帝尊和惟真。帝尊手持一根插有羽饰的官杖,带着极重要讯息来到公鹿堡的使者都拿这种手杖。看见我沉默站在路旁,他们两个猛然一勒马,动作之突然、之猛烈,使帝尊骑的那匹马往旁边滑了一下,差点跪倒下去。

   「要是你害那匹马摔断膝盖,博瑞屈会抓狂的!」我惊慌喊着往他跑去。

   帝尊惊叫出声,然后稍隔片刻,惟真大声笑起他来,但笑声中余悸犹存。「你也跟我一样以为他是鬼。喝,小伙子,你可把我们吓了好大一跳,一声不吭站在这里,看起来又那么像他。你说是不是啊,帝尊?」

   「惟真,你真是个笨蛋。不要乱讲话。」帝尊恨恨地猛扯了马辔一把,然后把自己的上衣拉平。「你这么晚在这条路上干什么,小杂种?你搞什么鬼,在这个时间还想溜到城里?」

   帝尊对我总是一派鄙视,我已经习惯了,但他这么激烈地对我凶倒是新鲜事,通常他只是避开我,或者站得离我远远的,彷佛我是新鲜的堆肥。被他骂我感到意外,于是很快回答,「我是要回堡里,不是从堡里出来,大人。我今天到城里替费德伦跑腿买东西。」我举起篮子为证。

   「是哦,当然了。」他讥刺冷笑。「说得跟真的一样。你这未免也太巧了,小杂种。」他再度把这个词朝我抛来。

   我一定是露出受伤又困惑的神情,因为惟真用他一惯的粗率态度哼了一声说,「别理他,小子。你刚才把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一条河船刚进城来,挂着代表特殊讯息的旗子,所以帝尊和我就骑马下去,谁晓得居然是耐辛派来的人,说骏骑死了。然后我们一路骑上来,结果又看见一个跟他一模一样的男孩沉默地站在前面,我们当然容易想到是—」

   「你真是个白痴,惟真。」帝尊呸了一声。「国王都还不知道这个消息呢,你就大呼小叫的让全城人都听得见。还有,别让这个杂种以为他长得有多像骏骑,根据我听到的说法,他脑袋里已经装了够多乱七八糟的念头了,而这都得感谢我们亲爱的父亲。快走吧!我们还得去传信。」

   帝尊又猛一扯马辔把马拉得抬起头来,然后马刺一踢向前奔去。我看着他离开,我发誓一时之间我心里只想着回到堡里之后要先绕到马厩去一趟,看看那匹可怜的马嘴部的瘀血有多厉害。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抬头看着惟真,说,「我父亲死了?」

   他坐在马上静止不动。虽然他比帝尊块头大又重,但坐在马上的样子还是比较稳、比较象样,我想这是因为他身上的军人特质。他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是的,我哥哥死了。」那一刻他给了我承认,承认我们是亲属,承认他是我叔叔,我想我对他的看法也从此改观。「上来坐在我后面吧,小子,我载你回堡里。」他提议。

   「不了,谢谢。要是我在这种路面上两人骑一匹马,博瑞屈会剥了我的皮。」

   「这倒是没错,小子。」惟真和蔼地表示同意,然后说:「抱歉,让你用这种方式听到这个消息。我刚刚没有多想。这件事感觉起来实在不像是真的。」剎那间我瞥见他真实的哀伤,然后他倾身向前对马说了句话,马扬蹄前奔。不一会儿,路上就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天空下起细细的雨雾,最后一丝天光也消失了,我还站在那里。我抬头望着城堡,星空映衬着它黑色的轮廓,这里那里透出一点灯光。一时间我想要放下篮子跑走,跑进黑暗中,再也不回来。如果我跑掉了,会有任何人来找我吗?我纳闷。但我只是把篮子换到另一侧手臂上,开始慢慢地、艰难地往山坡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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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6 19: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罗苹•荷布 翻译:严韵

很好看的小说,推荐给大家(这个排版眼睛看起来舒服多了)->


早期历史


六大公国的历史,也就是统治此六国的「瞻远」家族的历史。要完整叙述这段历史,必须远远追溯到第一大公国建立以前,当时瞻远家族是从海上发动攻击的外岛人,是出身于外岛冰冷海岸的海盗,前来劫掠气候较为温和的沿岸地区。但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早期祖先的名字。

关于第一位真正的国王,现在仅存的也只有他的名字和一些夸张的传奇。他的名字很简单,就叫做「征取者」,或许家族内命名的传统也就是从他开始,后代子女的人生和为人处事都会受到自己名字的形塑。民间信仰认为这些名字是以魔法缔系于新生儿身上,王室的子裔绝不会违叛他们名字所代表的美德。名字穿越火焰、浸透海水、送进风中,缔系加诸这些上天拣选的孩子。他们是这样告诉我们的。这是个美丽的幻想,也许以前曾经有过这种仪式,但历史告诉我们,光这样是无法让孩子坚守其名字所代表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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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我的笔迟疑蹒跚,从指节僵硬的手指间滑落,在费德伦的纸上画出一道虫爬过般的痕迹。我又浪费了一张上好的纸,更怀疑动手写这部作品本身就是件徒劳无益的事。我不知自己能否写出这段历史,也不知是否每一页都会泄漏出我以为早就消亡不存的苦涩之情。我认为自己心中所有的怨恨都已疗愈,但每当我手中的笔尖碰触纸张,一个受伤男孩的血就随着来自大海的墨水汩汩流出,最终使我疑心是否每一个仔细写出的黑色字母都是一道疤痂,底下藏着某道腥红的久远伤口。

   以前,每当讨论到写作六大公国的历史这件事时,费德伦和耐辛的反应都非常热烈,我因此说服自己,认为这番努力是有价值的。我说服自己相信,动笔写作可以让我暂时忘却自己的痛苦,而且有助于打发时间。但我每思索一件历史事件,都只是唤醒我自己层层的孤寂和失落。我怕到头来我必须完全放弃这部作品,否则就不得不重新思索把我变成如今这个人的那些事物。因此我一而再、再而三重新开头,却总是发现我写的是自己的开始而不是这片土地的开始。我甚至不知道我是想向谁解释自己。我的一生是一张由秘密织成的网,就连时至今日,把那些秘密说出来依然不安全。我把它们全写在上好的纸张上,是否只会带来火焰和灰烬?也许吧!

   我的记忆最远可以上溯到我六岁的时候,六岁之前则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道空白的鸿沟,任凭我绞尽脑汁也无法穿越。在月眼城的那一天之前什么都没有,但从那天起一切就突然开始了,充满令我无法招架的强烈色彩和丰富细节。有时候那情景似乎太过完整,我会纳闷它到底是不是我真正的记忆。我是从自己脑海中回忆起那一切,还是从别人的一再讲述中听来的?有数不清的厨房女佣、各种层级的仆役、大批大批的马僮都曾向彼此解释过我的由来,也许这个故事我已经从太多人的口中听了太多遍,因此现在回想起来它就像是我自己的实际记忆。那些详尽的细节是因为一个六岁小孩把周遭发生的一切都看在眼里?或者这段记忆之所以如此完整,是由于「精技」所引致的整体鲜明感受,以及后来我为了控制自己对精技的瘾头而服用的那些带来痛苦与渴望的药物?最后这点最有可能,甚至是非常可能。我希望事情不是这样。

   这段记忆几乎是生理性的:天光渐弱之际那凛冽的灰霾、把我淋得湿透的无情大雨,甚至握住我小手的那只长满老茧的粗糙大手。有时候我会纳闷地寻思那一握。那只手又硬又粗,一把将我的手握进掌中;但那也是只温暖的手,握着我的感觉并不粗暴—只是很坚定。它不让我在结冰的街道上滑倒,却也不让我逃离我的命运。那只手是毫无商量余地的,就像那冰冷的灰色大雨泼洒在砂石小路被踩得凌乱的冰雪上;小路位在一栋建有防御工事的建筑物巨大木门外,这建筑物在月眼城内兀自矗立,像一座城外有城的堡垒。

   那双扇木门不只是在一个六岁小男孩的眼中非常高大,而是本身就高得足以让巨人通过,足以使我身旁巍然而立的这个瘦高老人显得矮小;而且这两扇门在我看来非常奇怪陌生,虽然现在我想不出当时我会觉得什么样的门或房子是熟悉的。总之,那两扇刻有花纹、安装黑铁铰炼枢纽、挂着鹿头装饰、黄铜门环闪闪发亮的门,是当时的我所不曾看过的。我记得雪水泥泞浸透了我的衣服,我的双脚双腿又湿又冷,然而我却想不起来自己曾在冬季将尽之前那段恶劣的气候中长途步行过,也不记得有被人背抱着。不,一切都在那里开始,就在那巨大的双扇木门前,我的小手被那个瘦高老人紧紧攥住。

   那情景几乎像是木偶戏的开场。是的,现在我可以这样看见它。布幕拉开,我们站在巨大的门前。老人掀起黄铜门环用力敲了一下、两下、三下,发出响亮的叩门声。然后舞台外传来一个人的声音,不是从门里面发出来的,而是在我们身后、我们来时的方向。「爸爸,求求你。」女人的声音恳求着他。我转过身想看她,但雪又开始下了,像一层蕾丝面纱覆盖在眼睫和外套袖子上。我不记得当时我有看到任何人。我确定自己没有努力试图挣脱老人紧握着我的手,也没有喊出,「妈妈、妈妈」。我只是站在那里,像个观众,听见堡垒内传来靴子的声响,然后是门内锁扣打开的声音。

   她又喊了最后一次。现在我仍然能清晰听见那声音,那个如今在我听来十分年轻的声音里充满了绝望。「爸爸,拜托,我求你!」那只紧握住我的手一阵颤抖,但颤抖究竟是出于愤怒还是其它的情绪,我是永远也不得而知。像一只乌鸦飞抢掉在地上的面包块,老人动作迅速地弯腰抓起一块冻结的脏雪,一言不发狠狠丢出去,站在旁边的我一阵畏缩。我不记得有听见呼痛声或者雪块打在人身上的声音,只记得门扇一下子往外推开,老人连忙拉着我退后。

   还有一点:如果这只是我听来的故事,我或许会想象开门的人是家仆,但并非如此。不,记忆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是个战士,头发有点灰白,肚皮上的肥油多过肌肉,但并不是什么装腔作势的家仆。他以军人训练有素的怀疑眼光上下打量老人和我,然后什么也没说,站在那里等我们表明来意。

   我想这让老人有点困窘,但在他心头激起的不是畏惧而是怒气。他突然放开我的手,一把抓住我的外套后背将我拽向前去,像是把一只小狗仔递给可能的新买主。「我把小孩带来给你们。」他用沙哑的声音说。

   守卫继续盯着他看,眼神中不带批评之意,甚至连好奇心也没有。于是老人进一步说明。「我已经养了他六年,他父亲从来没说过半个字、没给过一毛钱、没有来看过他一次,尽管我女儿告诉我说,他知道他在她身上播了个野种。我不打算继续养他了,也不想辛辛苦苦耕田供他衣服穿。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我自己的家人已经够我忙的,我老婆年纪大了,这小孩的妈也要靠我过日子,因为现在有这么只小狗仔在她脚边跑来跑去,不会有哪个男人想娶她的。所以你就把他带去给他父亲吧!」然后他突然放手,我摔倒在守卫脚边的石阶上。我连忙坐起来,就我记得是没怎么受伤,抬起头来看这两个人之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守卫低头看着我,嘴唇微噘,不是表示批评,只是在思考该如何将我归类。「谁的种?」他问话的声调并不是出于好奇,只是要求更详尽的信息好确切回报给长官。

   「骏骑的。」老人说着已经转过身离我而去,小心翼翼的步伐踩踏在砂石小路上。「骏骑王子。」他加注这个头衔的时候也没回头。「王储大人。这是他的种,所以就让他养吧!至少他总算有了个小孩,也该高兴了。」

   守卫看了愈走愈远的老人一会儿,然后一言不发弯身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拉到不挡路的地方好让他关上门。他松手放开我,很快把门关牢,然后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并不真正感到惊奇,只是用军人的态度接受自己职务中比较怪异的部分。「起来,小子,往前走。」他说。

   于是我跟在他后面走过一条光线黯淡的长廊,经过一间间几乎毫无装饰的简朴房间,房间的窗扇依然紧闭着对抗寒冬;然后终于走到另外一处关着的门前,这双扇门是用贵重润泽的木材制成,并有雕刻花饰。他在这里稍稍停顿,整理自己的服装仪容。我记得相当清楚,他单膝跪下把我的衬衫拉直,在我头上粗略拍弄一两下把头发抚平,但他这么做究竟是因为一时好心、想让我给人留下良好印象,还是因为只想让自己带来的东西看起来称头点,这我就无从得知了。他重新站起来,在门上敲了一下,并没有等里面的人回应,至少我没听到任何回应,他便推开门,把我赶到他前方,接着关上背后的门。

   先前那条走廊很冷,这间房间则很暖;先前那些房间空荡无人,这房间则充满活力。我记得房里有很多家具,有毡毯、有帷幔,架子上满是木牍和卷轴,还有杂乱堆放的零碎东西,任何经常使用又舒适的房间都是这样。庞大的壁炉里燃着火,让房里充满暖意和好闻的树木气味。一张大桌子斜放在壁炉旁,桌子后面坐着一个矮壮结实的男人,紧皱着眉俯身研究摊在面前的一迭文件。他没有立刻抬起头来,因此我得以对他那头相当浓密的凌乱黑发研究了好一会儿。

   最后他终于抬起头来,黑色的双眼似乎仅一瞥就把我和守卫打量完毕。「什么事,杰森?」他问,就连当时年纪很小的我,也听得出他面对烦人杂事打扰时语气中的无奈。「这是什么?」

   守卫往我肩上轻推一把,把我往那男人推近了一呎左右。「惟真王子,这小孩是一个老农夫带来的。他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

   有一小段时间,这个坐在桌后受到打扰的男人困惑地看着我。然后他神色一亮,表情非常近似饶富兴味的微笑,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出来,双手握拳叉腰,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我。他的仔细打量并没有让我感到威胁,事实上,我的长相似乎有什么地方让他感觉非常愉快。我好奇地抬头看他。他留着黑色短胡子,跟他的头发一样浓密凌乱,脸颊则饱经风霜,黑色双眼上方是两道浓眉。他胸膛厚实,肩膀紧紧绷住衬衫的布料,扎实的拳头上满是疤痕,右手手指上也沾有墨渍。他盯着我看,笑容愈来愈大,最后出声大笑起来。


  「好家伙,」最后他说。「这小子长得确实满像阿骏的,是不是?埃达神在上,谁会相信我那位声名显赫又洁身自爱的哥哥会做出这种事?」

   守卫没回答,那男人当然也不预期他会回答。他继续直挺挺站在那里,等待下一项指令。十足军人中的军人。

   男人继续以好奇的眼光注视着我。「几岁?」他问守卫。

   「农夫说六岁。」守卫抬起手搔搔脸颊,然后似乎突然想起自己正在对长官报告,于是赶快放下手。「大人。」他补充说。

   男人似乎没注意到守卫不甚合乎纪律的动作。黑色的双眼上上下下扫视我,微笑里的兴味更浓了。「所以,算上大肚子的时间,一共差不多七年。是了,没错,那是齐兀达人想封闭隘口的第一年,骏骑在这里待了三四个月,逼他们开放隘口。看来他逼开的东西不只是隘口而已。好家伙,谁想得到他会做出这种事?」他顿了顿,然后:「妈妈是谁?」他突然质问。

   守卫不安地动了动。「不知道,大人。门口只有老农夫一个人,他只说这是骏骑王子的私生子,说他不想继续养他、给他衣服穿了,还说是谁播的种就该谁养。」

   男人耸耸肩,彷佛这一点无关紧要。「这小孩看起来被照顾得不错。我敢说要不了一个星期,最多两个星期,她就会哭哭啼啼跑到厨房门口来,因为她想念她的小狗仔。要是我没先查出她是谁,到那时候也就知道了。喂,小子,他们怎么叫你?」

   系住他皮背心的皮带有一个繁复的鹿头形皮带扣,颜色随着壁炉里摇曳的火光变幻,一下呈黄铜色,一下是金色,一下又变成红色。「小子。」我说。我不知道当时我只是在覆诵他和守卫叫我的名字,还是我真的除此以外没有其它的名字。一时之间那男人显得意外,脸上掠过一抹或许可能是怜悯的神色,但那神色很快就消逝了,表情只剩下为难或者是有点不高兴。他回头一瞥仍在桌上等着他的地图。

   「唔,」他打破沉默说。「得先看顾着他,至少等到阿骏回来。杰森,安排一下,让这小孩至少今天晚上有东西吃、有地方睡,我明天再来想想要拿他怎么办。咱们总不能让乡下地方到处都有王室私生子乱跑吧!」

   「是的,大人。」杰森的回话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只是领受命令。他一手重重按在我肩上,让我转身朝门口走去。我的步伐有点犹疑,因为这房间明亮舒适又温暖,我冰冷的双脚已经开始发痒,我知道要是可以再待久一点,我整个人就会暖透。但我无法违逆守卫的手,只能任由他把我带出温暖的房间,回到那一条条阴郁冷暗的走廊。

   从温暖明亮的房里出来,走廊显得更暗了,而且好像怎么走也走不到尽头,守卫大步走过一条又一条走廊,我努力要跟上他的步伐。也许是我发出了哀鸣声,也或许是他对我不够快的脚步感到不耐烦,总之他突然一转身抓住我,轻轻松松就把我放在他肩上坐着,彷佛我毫无重量。「你这湿答答的小狗崽子。」他语调不带怨气,扛着我走过走廊、转过转角、上楼又下楼,最后终于来到一间有着黄色灯光的大厨房中。


   那里有另外六七个守卫坐在长凳上,就着一张满是磨损痕迹的大桌子吃喝,桌后的炉火足足比先前那书房里的大了一倍。厨房里有食物和啤酒的气味,有男人的汗味,有潮湿羊毛衣物的气味,还有木柴的烟和油脂滴入火焰的味道。墙旁排满大大小小的木桶,梁椽上挂着一块块带骨的深色熏肉,大桌上满是食物和杯盘。一大块插在烤肉叉上的肉已经从火上移开,油脂正一滴滴落在石头炉台上。这丰盛的香味让我的胃突然缩成一团。杰森稳稳把我放在桌子最靠近炉火的一角上,轻摇了一下一个男人的手肘,那人的脸正埋在杯子里。

  「哪,博瑞屈,这小狗仔现在是你的了。」他转身走开,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从一条深色面包上掰下一块跟他拳头一样大的面包,抽出腰带上的刀切下一轮奶酪的一角,他把面包和奶酪塞进我手里,然后走到炉火旁,开始在那一大块带骨的肉上割起够一个成年男人吃的分量。我毫不浪费时间,马上把面包和奶酪塞进嘴里,我身旁那个叫做博瑞屈的男人放下杯子,回头怒视着杰森。

  「这是什么?」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像温暖房间里的那个男人。他也有乱糟糟的黑色头发和胡子,但他的脸是狭长、有棱有角的,脸的颜色像是一个长期待在户外的人。他的眼睛偏棕色而不是黑色,手指很长,双手看来很灵活,身上有马、狗、血和羽毛的味道。

  「他就交给你管了,博瑞屈。惟真王子说的。」

  「为什么?」

  「你是骏骑的人,不是吗?负责照顾他的马和他的猎犬、猎鹰?」

  「所以?」

  「所以,他的小私生子也归你管,至少等到骏骑回来,决定拿他怎么办为止。」杰森把那厚厚一片还在滴油的肉朝我递过来,我看看这手拿的面包、又看看那手拿的奶酪,两个我都不想放下,但我也好想吃那块热腾腾的肉。他看出我的左右为难,耸耸肩,把肉随手放在我身旁的桌面上,我尽可能把面包都塞进嘴里,移动身子好盯着肉看。

  「骏骑的私生子?」

   杰森耸耸肩,正忙着替自己张罗面包奶酪和肉。「那个把他带来的老农夫是这么说的。」他把肉和奶酪放在厚厚一片面包上,张嘴大咬一口,然后边嚼边说,「他说骏骑总算有个小孩就该高兴了,现在应该自己养他、照顾他。」

   一阵不寻常的静默忽然充塞整个厨房,这些男人吃到一半突然停下来,手里还拿着面包或杯子或木盘,眼睛都看向那个叫博瑞屈的人。他把杯子小心放在不靠桌边太近的地方,声音安静平稳,字句清晰。「如果我的主人没有子嗣,那也是埃达的旨意,而不是因为他欠缺男子气概。耐辛夫人的身体向来娇弱,而且—」

  「话是这样说没错啦!」杰森很快表示同意。「现在证据就坐在这里,证明他的男子气概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只是这个意思而已。」他匆匆用袖子一抹嘴。「长得跟骏骑王子再像不过了,就连他弟弟刚才也是这么说的。耐辛夫人没办法让他的种子开花结果,也不是王储的错嘛……。」

   博瑞屈突然站了起来,杰森连忙后退一两步,才明白博瑞屈的目标是我不是他。博瑞屈抓住我肩膀,把我转过去面对火光。他一手稳稳托住我下巴,抬起我的脸朝向他,我吓了一跳,手里的面包和奶酪都掉了,但他不管这个,径自就着火光研究我的脸,彷佛我是一张地图。他与我四目相视,那双眼睛里有某种狂野的神色,彷佛在我脸上看到了什么让他受伤的东西。我想缩身避开那眼神,但他的手紧抓住我让我无法退却,因此我努力表现出一副叛逆的样子回瞪他,看见他不高兴的脸上突然出现了类似犹豫惊异的神情。最后他闭上眼睛,似乎是要阻绝某种痛苦。「这会大大考验夫人的意志和耐心极限。」博瑞屈轻声说。

   他放开我的下巴,动作僵硬地弯下身去捡起我掉在地上的面包和奶酪,拍拍上面的灰尘递还给我。我盯着他的右腿看,那条腿从小腿到膝盖都包着厚厚的绷带,让他弯身的时候无法弯腿。他重新坐下,拿起桌上的壶斟满杯子,又喝了口酒,从杯缘上方打量着我。

  「这小孩是骏骑跟谁生的?」坐在桌子另一头的一个男人不知轻重地问。

   博瑞屈放下杯子,眼神转向那人。一时之间他没有开口,我感觉到沉默又盘旋在上空。「我想这小孩的母亲是谁是骏骑王子的事,轮不到别人在厨房里闲嗑牙。」博瑞屈温和地说。

  「话是这样说没错啦!」那守卫连忙表示同意,杰森也像只求偶的鸟一样点点头。我年纪虽小,却也讶异不知这人是什么来头,他虽然一腿绑着绷带,但只要一个眼神或一个字就能让一屋子粗鲁的男人安静下来。

  「这小子没有名字,」杰森自告奋勇打破沉默。「就叫『小子』。」

   这句话似乎让每个人都讲不出话来,甚至博瑞屈也一样。我在持续的沉默中吃光了面包奶酪和肉,还喝了一两小口博瑞屈递给我的啤酒。其它人三三两两离开厨房,他还坐在那里边喝酒边看着我。「嗯,」最后他终于说。「要是我对你父亲的认识没错,他会好好面对现实、做该做的事,但是他认为该做的事是什么,就只有埃达知道了。八成是最让人难受的事。」他又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吃饱了吗?」最后他问。

   我点头,他僵硬地站起身,把我从桌上抱下地。「来吧,蜚滋。」他说着走出厨房,沿着另一条走廊走去。他那条硬梆梆的腿让他走起路来甚是难看,或许跟他啤酒喝多了也有点关系,总之我要跟上他是毫无困难。最后我们来到一扇厚重的门前,一名守卫点头让我们通过,看我的眼神像是要把我吞下去似的。



   屋外吹着凛冽的寒风,随着夜色降临,白天融化变软的冰雪又重新冻结了。路面在我脚下喀啦作响,风似乎钻进了我全身上下衣服的每一条缝隙。先前厨房里的炉火烤热了我的双脚和裤子,但是并没有完全烘干,此刻寒意紧紧抓住了我的双腿。我记得屋外一片黑暗,还记得我突然觉得好累,一股简直让人想哭的可怕睡意拉扯着我,在我跟着那个腿上包着绷带的男人穿过寒冷黑暗庭院的时候。高墙耸立在我们四周,墙头不时有守卫晃动,只有在他们的黑影偶尔挡住夜空中的星星时才看得见他们。但博瑞屈身上的某种特质让我不敢哀声叫苦或者跟他求饶,只能顽强地跟在他身后走。我们走到一栋建筑物前,他拉开一扇沉重的门。

   门开处传出暖意、动物气味、微弱的黄色光线,一个睡眼惺忪的马僮从稻草堆中坐起来眨着眼睛,像只羽毛乱糟糟的雏鸟。博瑞屈简短出声,他又重新睡下,闭上眼睛在稻草堆里蜷缩成一小团。我们走过他身旁,博瑞屈把门关上,拿起放在门边光线微弱的煤油提灯,带我继续往前走。

   于是我进入了一个不同的世界,一个夜晚的世界,有牲畜在厩房内移动、呼吸,有猎犬把头从交迭的前腿上抬起来打量我,牠们柔和明亮的眼睛在提灯的光线中看来或绿或黄。我们经过马厩,厩房里的马匹一阵小小骚动。「猎鹰就是在最里面的那一头。」我们经过一间又一间厩房,博瑞屈说。我听了进去,把这当作是他认为我应该知道的事。

  「这里。」他终于说。「这里就行了,至少现在暂时这样。我要是知道还能拿你怎么办就有鬼了。要不是怕耐辛夫人伤心,我会觉得你是老天跟主人开的一个好玩笑。喂,大鼻子,过去一点,让这个小孩在稻草堆里有地方睡。对啦,你就过去靠着母老虎,牠会收容你,要是谁想来烦你,牠可会狠狠凶他一下。」

   此刻我面对着一间宽敞的厩房,里面有三只猎犬。牠们已经醒过来趴起身,边听着博瑞屈的声音边在稻草堆上摇着粗尾巴。我不太有把握地走到牠们之间,最后靠着一只老母狗躺了下来,牠口鼻周围的毛都发白了,还有只形状已经不完整的耳朵。比较年长的那只公狗带着怀疑的眼神看着我,另一只半大不小的幼犬「大鼻子」则对我大表欢迎,又是舔我耳朵、又是轻啃我鼻子、又是往我身上抓来抓去的,我伸出一只手臂环抱住牠让牠安静下来,然后依照博瑞屈的建议窝在牠们之间睡下,他往我身上盖过来一条充满马毛气味的厚毯子。隔壁厩房里一匹很大的灰马突然动了起来,一蹄重重踹在木板墙上,然后把头伸过来看看这里半夜三更怎么会这么热闹。博瑞屈心不在焉地摸摸牠,加以安抚。

  「这里是偏远的要塞,每个人都得将就着住,等你到公鹿堡就会舒服多了。不过今天晚上你就暂时待在这里,既暖和又安全。」他又站了一会儿,低头看着我们。「马匹、猎犬和猎鹰。骏骑,我替你照顾这些牲畜已经好多年了,而且照顾得很好;但是你这个私生子,哎,我可一点都不知道要拿他怎么办。」

   我知道他不是在跟我说话。我的头伸在毯子外,看着他拿起挂在钩子上的提灯信步离开,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嘀嘀咕咕。如今我仍清楚记得那天晚上,记得温暖的猎犬、扎人的稻草,甚至记得终于在紧靠着我的幼犬身旁睡着的那一觉。我飘进牠的脑海,分享了牠模糊的梦境,其中有无尽的追逐,追赶的猎物我始终没看到,但那鲜明强烈的气味引我往前奔跑,穿过荨麻、荆棘、碎石堆。

   在那场猎犬的梦之后,我记忆的准确度有所动摇,就像服药后那种色彩鲜艳、轮廓尖锐的梦境。经过第一天晚上,接下来的那段日子在我脑海里就完全没有那么清晰的印象了。


   我记得冬季将尽时那些潮湿的日子,我学会了从马厩到厨房该怎么走,也能随时任意进出厨房。有时候会有个厨师在那里,把肉挂在炉台的钩子上,或者使劲揉面团,或者从酒桶里偷喝一杯;更多时候厨房里没有厨师在,我就自行取食放在桌上没收起来的任何东西,并且跟那只很快就跟我形影不离的幼犬慷慨分享食物。男人进进出出、吃吃喝喝,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我,我逐渐把他们的那种眼光视为寻常。这些人似乎都长得一个样,穿着粗糙的羊毛斗蓬和紧身裤,身强体壮,动作流畅,前襟的纹饰是一头飞跃的公鹿。我在场时他们有些人会觉得不自在,我也渐渐习惯了只要我一离开厨房身后就会传来几个人的嘀嘀咕咕声。

   博瑞屈是那段日子的一个常数,他照顾我就像照顾骏骑的那些牲畜一样,给我吃饭、喝水、梳洗、运动,这里说的运动通常是他做其它工作时我跟在他旁边跑来跑去。但这些记忆都很模糊,诸如洗澡换衣服等细节大致都已在脑海中褪色,因为这些事情在六岁的孩子看来都是平静又正常的。我当然记得那只幼犬大鼻子,牠一身光滑的红毛,短短的有点刺人,我们夜里一起盖那条马毯睡觉时,牠的毛常会穿过我的衣服让我觉得扎。牠的眼睛绿如铜矿石,鼻子是煮熟肝脏的颜色,嘴巴内壁以及舌头是掺杂着黑色斑点的粉红。我们不是在厨房里吃东西,就是在庭院里或者厩房的稻草堆里打滚。我不知道我在那里待了多久,总之这就是我在那里的世界;我想时间应该不长,因为我不记得天气有变化。我对那段时间的记忆全都是刮着狂风的湿冷日子,还有每天白昼融化一些、但一到晚上就又结冻的冰雪。

   关于那段时间我还记得另一件事,但是记忆的轮廓并不尖锐,反而是温暖、色泽柔和的,像是在光线黯淡的房里看到一幅华丽古老的挂毯。我记得幼犬的扭动让我醒了过来,看见一盏提灯被人举在我上方,发出黄色的光。两个男人俯身看着我,但博瑞屈僵硬地站在他们身后,因此我并不感到害怕。

  「你把他吵醒了啦!」其中一人警告着说。他是惟真王子,也就是我第一天晚上在那间温暖明亮房间中见到的那个男人。

  「那又怎么样?我们一走他就会继续睡了。该死的,他连眼睛都像他父亲。我敢说不管在哪里看到他,都认得出他的血缘。但是你和博瑞屈的脑袋怎么连跳蚤都不如?不管他是不是私生子,小孩都不该跟牲畜养在一起啊!你们真的没别的地方可以安置他了吗?」

   说话的这个人下巴和眼睛长得像惟真,但除此之外毫不相似。他比惟真年轻得多,脸颊上没有胡子,带有香味、梳得平顺的头发比较细,而且是棕色的。夜晚凛冽的寒意冻得他双颊和前额泛红,但这种红是新添上去的,不像惟真那种饱经风霜的红通通脸色。此外,惟真的服装跟手下一样,都是编织紧密、色彩含蓄的实用羊毛料,只有前襟用金银线绣成的纹饰比较明亮;但跟他一起来的那个年轻男子身上则是闪闪发亮的腥红和淡黄,垂坠的斗蓬也比一般包裹身体所需的宽度足足宽了一倍。斗蓬下的紧身背心是华丽的奶油色,缀满蕾丝,颈间的丝巾用一只飞跃雄鹿形状的金别针扣住,鹿眼镶的是一颗闪烁光芒的绿色宝石。他说起话来措辞仔细,跟惟真的简单字句比较起来就像是繁复金炼跟简单炼结的对比。

  「帝尊,这一点我根本没想过。我哪知道什么养小孩的事?我把他交给博瑞屈,他是骏骑的手下,所以就这么照顾他……。」

  「我不是有意要对王室血脉不敬,大人。」博瑞屈是真的很困惑。「我是骏骑的手下,我依我认为最好的方式照顾这小孩。我可以替他在守卫室里弄个地铺,但他年纪似乎太小了,不适合跟他们待在一起,因为他们整天整夜进进出出,又打架又喝酒的吵吵闹闹。」从他的语调听来,他显然不喜欢跟那些人待在一起。「他在这里睡觉比较安静,而且这只小狗也很喜欢他,还有我的母老虎整夜看着他,任何想伤害他的人都会被咬。两位大人,我自己也不太知道要怎么带小孩,当时在我看来—」

  「没关系,博瑞屈,没关系的。」惟真静静地开口打断他。「就算这件事需要经过考虑,该动脑筋想的人也是我,不是你。我把这件事交给了你,现在也不打算找碴。埃达在上,他这样已经比这村子里很多小孩过得好得多了,目前暂时把他安置在这里没关系。」

  「等他回来公鹿堡之后就必须有所不同了。」帝尊听起来不怎么高兴。

  「那么父亲是希望我们带他一起回公鹿堡?」问话的是惟真。

  「我们父亲是这么希望的,但我母亲不希望。」

  「哦。」惟真的语调显示他没有兴趣继续讨论这一点,但帝尊皱着眉头继续说下去。「我母后对这件事一点也不高兴,她花了很多时间向父王提出建言,但是徒劳无功。母亲和我都赞成把这小孩……撇到一边去,这样比较明智。王位继承的顺序已经够混乱了,不需要额外添乱子。」

  「我看不出现在有什么混乱的,帝尊。」惟真平稳地说。「先是骏骑,接下来是我,然后是你,再然后是我们的表弟威仪。这个私生子要排也只轮得到第五。」

  「我很清楚你排在我前面,你不需要一有机会就把这件事拿出来耀武扬威。」帝尊冷冷地说,低头怒视着我。「我还是认为最好不要把他放在身边。万一耐辛到最后还是没有给骏骑生下合法的继承人怎么办?万一他决定要承认这个……小孩怎么办?如此一来可能会造成贵族之间的分裂。我们何必找这个麻烦?母亲和我都是这么说的。但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父王不是个行事匆促的人;平民百姓都说,看黠谋做什么事就知道黠谋是什么样的人。他禁止我们私下敲定解决这件事情。『帝尊,』他用他那种口气说。『不要做你无法撤回的事,除非你已经先考虑过你一旦做了它之后就无法做什么。』然后他哈哈大笑。」帝尊也短促苦涩地笑了一声。「我真是受够了他的幽默感。」

  「哦。」惟真简短地应答。我躺着不动,心想,不知道他是正在努力要想通国王的那句话,还是制止自己响应弟弟的抱怨。

  「你当然能看出他这么做的原因。」帝尊告诉他。

  「原因是?」

  「他还是偏心骏骑。」帝尊的口气充满厌恶。「尽管他做出这一切,尽管他结了个愚蠢的婚、娶了个怪异的妻子,尽管他搞出这个烂摊子。现在他认为这件事能改变民心,让人民对他产生好感,也能证明骏骑是个男人,生得出孩子。或者说证明他也是人,跟其它人一样都会犯错。」帝尊的语调泄漏出他对这几点都很不同意。

  「这会让人民更喜欢他,更支持他当未来的国王吗?因为他在娶妻之前跟某个野女人生了个孩子?」从惟真的语气听来,这种逻辑令他相当困惑。

   我听出帝尊的声音里泛着酸。「国王似乎就是这么想的。他难道不在乎这件事会让王室蒙羞吗?但我猜骏骑不会希望把他的私生子拿来派上这种用场,尤其是因为这件事跟亲爱的耐辛有关系,可是国王已经下令,要你们回公鹿堡的时候把私生子一起带回去。」帝尊低头看着我,一副大为不满的样子。

   惟真短暂出现困扰的神色,但他仍点点头。博瑞屈脸上笼罩了一层阴影,是提灯的黄色灯光无法赶走的。

  「我主人对这件事难道一点发言的余地都没有吗?」博瑞屈大胆表示异议。「我觉得,如果他想拨一笔钱给这小孩母亲的家人、把他撇到一边去,那么,为了不伤耐辛夫人的心,他当然应该可以这样周到谨慎的—」

   帝尊王子轻蔑地哼了一声,打断他的话。「他早在上那个女人之前就应该周到谨慎了。耐辛夫人又不是全天下第一个必须面对她丈夫私生子的女人。因为惟真处理不当,这里每个人都知道他的存在,现在再把他藏起来也没用了。而且,博瑞屈,既然事关王室私生子,我们没有谁能光顾着不伤感情就好。把这样一个小孩留在这种地方,就像是留下一把武器在国王的脖子上晃来晃去,这一点连养狗的人都看得出来吧!就算你看不出来,你主人也看得出来。」

   帝尊的声音里多了冰冷严厉的意味,先前我从没看过博瑞屈对任何东西显得畏缩,现在却看到帝尊的这番话让他一阵瑟缩。这使我感到害怕,我把毯子拉起来盖住头,往稻草堆深处钻,我身旁的母老虎喉咙深处发出轻微的嗥叫声,我猜帝尊因此后退了几步,但我不确定。不久后他们就离开了,就算他们又多说了什么,我也完全不复记忆。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想是两三个星期之后,我发现自己双手紧抓着博瑞屈的皮带坐在他身后,试着用我短短的腿夹住胯下的马身,离开那个寒冷的村镇,往南朝较温暖的地区前进。那段旅程长得似乎永无止境。现在想起来,骏骑一定曾在某个时候来看过他的这个私生子,在关于我的这件事情上对他自己做出了某种判决。但我不记得有跟我父亲见过面,我脑海中对他唯一的印象,是来自挂在公鹿堡墙上一幅他的画像。很多年之后我了解到,当时他的外交政策发挥了非常好的效果,其缔结的条约及达成的和平一直延续到我十几岁的时候,也赢得了齐兀达人对他的尊敬甚至喜爱。

   事实上,我是他那一年唯一的失败,但却是项重大的失败。他赶在我们之前回到公鹿堡,宣布放弃王位继承权,等我们抵达的时候,他和耐辛夫人已经离开宫廷,以细柳林爵士与爵士夫人的身分迁出公鹿堡。我去过细柳林,这地名跟实景毫无关连。那是一处温暖的河谷,中央有一条和缓的河流穿过一片广裔平原,两旁是和缓起伏的山丘,适合种植葡萄和谷物,适合生养胖嘟嘟的小孩。这是个柔和的居处,远离边界,远离宫廷政治,远离任何骏骑到那时为止的生活重心。对于一个本来会成为国王的男人,这等于是将他放牧到远处,是一种温和又不失身分的放逐,等于是用天鹅绒闷住一名战士,让一个具有鲜见才华的外交家从此无言。

   就这样,我来到了公鹿堡,是一个我从没见过的男人的独生子也是私生子。惟真王子成了王储,帝尊王子在王位继承的顺序上前进了一步。就算我这辈子除了出生和被发现之外什么都没做,也已经在整片国土上留下了长远的痕迹。我无父无母的在宫廷中成长,宫中所有的人都视我为某种造成刺激的催化剂。而我也确实变成了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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