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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点限制不合理的新观点!DM随便看看,zlnny一定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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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0 23: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zlnny原话:“技能点的限制才能体现人物的特点。
专攻一个或一类职业的人物在本职技能上就是应该高水准。
而兼职杂乱的人物就是应该什么都会点什么都不精。
试想。。。。。。
一个从没有过任何开锁经验的10级战士,突发奇想兼了1级游荡者,就能获得与11级游荡者同一水准的开锁能力。。。。。
一个从没有过任何表演经验的10级术士,为赚点路费开始学做诗人,兼了1级诗人后表演水准就和11级诗人相当。。。。。
这现实么。。。。”
关于第一级我也无话可说,老Z,你第一级的论断比较难反驳。
那这个兼了1级盗贼的战士,再兼一级盗贼呢。他突发奇想进入盗贼职业后,开锁掌握不行,发现自己的不足,他在11to12的修炼中,不断练习着开锁,并在12级继续盗贼等级,终于在这个等级把开锁技能练习一定程度,不管这个程度是多少,盗贼1级有8个基本技能点吧,他花的在开锁上的才2点的话,都对不起自己的苦修了!但就算12级只在开锁上提高2点,也说明限制技能点每级只能在一项上+1是不对的!我觉得DM本意是限制PC留前面等级的技能点在兼其它职业时选择有用的技能+这一不正确的做法,但本等级的技能点全投在一个技能上的合理作法也受到牵连了。
只是觉得不合理,才说了这么多,算是自己的一种看法,我想DM的做法也应该是合理的,毕竟规则也是一个双刃剑,基本没有十全十美的。
欢迎大家提看法,会说什么“不够班”的动物(没赔礼道歉前,你们在我眼里一辈子是眼高手低的四脚动物)就不必高谈阔论了,当然道歉是欢迎的。
发表于 2006-3-10 23: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偶的原话怎么了?
偶要表达的意思就是这个规则实际上就是杜绝存点到高等级补完的现象,以免出现低职业等级却拥有少数高本职技能的现象,不对么?
其本意无非是无论什么职业都应该尽可能的发挥自己的职业特长即本职技能,而不是为了某一项技能特意去兼职。
就比如10战士兼1盗贼,的确,你1盗贼——〉2盗贼可以在开锁上+8点充分体现出你对于开锁的热衷和用心,那又如何呢?你作为一个盗贼你合格吗?拆放陷阱呢?搜索侦查聆听偷窃潜行躲藏滚翻呢?你无非是一个会开锁的前战士罢了,但是你别忘了你当前的职业依然是个盗贼,何况你还要承担2级盗贼带来的战士本职技能的流失比如训练有素。

确实,这规则偶也觉得不怎么舒服因为存点补完惯了,不过既然对大家都一样,也没有什么可特别计较的。职业特性类似的兼职本职技能不会差很多。
发表于 2006-3-11 00: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1. 技能点规则是...     第一级不受限制 第二级开始每次升级在各个技能点只允许加一点

2. 此规则的初衷是为了严禁靠一次兼职 通过储备的技能点数 获取超出兼职职业等级的技能熟练程度

3. 举例-->  战士10/盗贼1   假如我11LV升贼 而之前我储备了一定的技能点数. 把开锁和烧卷提高到非1级贼该具备的程度 这是不正常的... 难道盗贼10/战士1 在贼的技术上比不过之前的配置么?

4. 这条规则的制定 可以追溯到四年前 那时还是NTRPG SUN服务器  在无数强者争斗中... 战士??/野蛮人?/盗贼1  是最具有杀伤力的职业... 因为他几乎啥都会... 他具有战士的技能 野蛮人的战力 贼的开锁   还有那无耻的烧卷.. 既可以治疗 又可以BUFF  甚至作为伤害输出
正因为如此 A.Mage前辈设计了技能点限制规则

5. 该规则可以讨论 但决不会废止

另外 大家和气点多好~ 虽说口水战是NWN的传统...  有怨念的话... 向DM投送好了... PC还是多多的团结 关于FC也好.. 不过班也吧.. 有的时候是某些人的习惯用语. 言者无心  假如听者很反感 以后请言者注意下便可  比如我就喜欢别人叫我柴... 恩恩.. 主要是被骂习惯了~  hehe     一笑了之~~^^
发表于 2006-3-11 09: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限累积技能点的话,可怕的才不是战/贼,而是法/贼。以法师高INT获得的大量技能点,在LV15左右兼上一级,便是无上的战力。可以试想一下,一个可以使用7级以上法术,又拥有相当与LV15左右盗贼的潜行,侦探,开锁,设陷井等能力的角色…
发表于 2006-3-11 11: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没有什么复杂不可理解的。
规则的初衷无非就是希望以职业的身份在一定智力水平之下尽可能多的发挥职业技能,而不是为了某几个技能才去兼职——也许你的初衷并非如此但结果却是。
是因为你现在的职业才决定了你的职业技能,而不是你想要那个技能才去兼某个职业。

两个智力水平均一般的ROG(量化来说就是INT10~11),都能够在这个智力水平上充分展现自己的职业技能(量化来说就是点了8个本职技能)。但这并非要求两人展现的技能都相同,比如ICE会偷窃而偶不会,但ICE不会放陷阱而偶会,也并非要求两人在同种技能上都有相同的水准,比如两人都会搜索但一个感知14一个感知8当然不是一个水准的。而有个现任ROG一样拥有这个智力水准却只能展现出极少数几个职业技能(量化来说就是点了1个或少数几个本职技能),这并不是不合理但作为ROG并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职业技能,反而造成了为了这些技能才选择ROG的道路。

3版规则也好NWN也好并没有禁止为了获得特别的技能而兼职,但现在不提倡——其实也确是为了杜绝存点的现象,所以——毙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3-11 12: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Z,举你的原话,只是想说明你的原话合理性还是比较高的......没有其他意思,难道在我的那段话里看不出来吗?看来我的语言艺术还是相当的不足....................
发表于 2006-3-11 13: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争论以前就有过...   争论是好的.. 恩恩~~
发表于 2006-3-11 23: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任何规则都有其合理的一面和不合理的一面
尤其是我们这种力图体现现实的rp要求

所以争论是无所谓对错的.

我一直都希望 pc不管rp够班不够班,首先的一条就是请遵守规则,不然无从玩起.

结束.
发表于 2006-3-12 05: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著名的DND3.5服务器B&B使用的是这个规则,大家参考下:
max base skills = 3 + class 1 levels (divide by 2 if cross-class skill) + class 2 levels (divide by 2 if cross-class skill) + class 3 levels (divide by 2 if cross-class skill)
发表于 2006-3-13 08: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早就讨论过N次了.累计是不合理的.想想一下,现实中,你有因为今天突然学会了许多东西,然后交给明白别的学科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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