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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坟场之书:墓地、丛林和遗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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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7 04: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吉卜林,我13岁时崇拜他,17岁时憎恨他,20岁时喜欢他,25岁时鄙视他,现在我又非常尊敬他;但忘记他却是不可能的。
                                                                                                        ——乔治•奥威尔
对尼尔•盖曼,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形容他。
                                                                                                        ——一个读者


我在旅途中读完了十月的译文版,《坟场之书》犹如一位令人怀念的老朋友迎面走来。直到坐在这里,奸笑着向还没买到的朋友炫耀,我才突然明白这种感觉从何而来,有点像老友重逢,或者无意间发现了童年时代埋藏的宝物。
好吧,首先,这种感觉源于我小时候深爱的小说,Rudyard Kipling的《丛林之书》,现在它就在我手边。这本书里有八篇故事讲的是一个被狼群养育的孩子,他被叫做莫格里。
也许就像盖曼说过的那样:你读过的那些故事从没有真正离开过你。你可能忘了它们的作者或者故事的名字。有时你记不清故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如果一个故事打动了你,它就会与你同在。
一个男孩由于某些原因在人类之外的世界里被抚养,收养莫格里的是丛林中的狼群,而诺伯蒂生活在死者中间;他们都有可靠的养父母和冷静理智的保护人,无论那是狼群、黑豹,或是墓地的居民和荣誉卫士;也都有一个杀戮者威胁着孩子的生命,对莫格里来说,那是老虎,对于诺伯蒂,则是名为杰克的杀手。
两本书都没有把孩子在丛林和墓地中惊人的生活详详细细地描绘出来,而是截取一个个片段,在十多年的岁月中跳跃式的描写,他们的整个生活就让读者去想象。这种处理方法是十分讨巧的,当故事一页页翻过,如同时间飞速流逝,由过去向着未来延伸,主人公在我们眼前成长,最终回到人群中去,面对生活,但那已经是一个长大了的孩子的故事了,作者把它留给了我们。
故事开始都有一场争论,狼群和死者聚集在一起,讨论要不要留下人类之子,当然最后母亲的魄力和保护人的自告奋勇都胜出了……我很喜欢欧文斯夫人坚持要留下诺伯蒂的段落,那种固执与不顾一切收养莫格里的母狼不相上下,这段看得人很喷,却没有什么更能让人体会到这是一位母亲,一瞬间死者的世界里也有了别样的温情。
呃,这里暂且插个花,在争论最后出现的骑灰马的女士感觉和DEATH姐姐很像,有人有同感吗?
孩子们在冒险中发现了宝藏,杀戮者守卫着胸针、酒杯和石刀,眼镜蛇守卫着国王的财宝,它们将会唤起人类心中的贪婪,只是在单纯的孩童眼中毫无意义。
在《上帝之犬》这个故事里,卢佩斯库小姐教诺伯蒂用夜魇的语言求救,以及诺伯蒂被食尸鬼劫持,这又是一个眼熟的段落,就像棕熊教莫格里学习丛林主人的语言,还有他被灰猿抓走,又靠主人的语言获救一样。也许我们可以说这是致敬之作吧,不管怎么说,这个故事写得很好,满溢着盖曼无穷无尽的想象力,合上书时眼前还会浮现戈莱姆的红色天空、坟墓之墙、布满岩石和白骨的沙漠,还有卢佩斯库小姐。
诺伯蒂和莫格里一样,都曾经试图返回人类的世界,他们开始了解这个世界的危险和恶意,了解人类,而这个时候,坟场和丛林又成为了他们的避难所。
在我看来,《丛林之书》更多的写的是丛林的法则,以动物来暗示人类的特性,《坟场之书》表现的是童年所有的残酷和恐惧,以及奇迹和欢乐。但仍有些地方是相同的,那种或温暖或忧伤的情绪会一直传到读者心底。
我最喜欢的始终还是意味深远的结局。当童年结束,墓地和丛林向他们关闭,人类的孩子终究是要回到人类中间,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他们还是要走向远方,走进广阔的世界。
走向自己的生活。
然而我们不会忘记,曾经有那么一个时候,他们——我们还能听懂丛林之歌和被遗忘的语言。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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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 + 5 + 10 我也刚刚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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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7 07: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坟场之书…可以说打动我了,当卢佩斯库小姐带着body跨越红色天空返回人世的时候,我甚至可以感受到狼背上温暖的皮毛…有一个会追寻你到地狱尽头的亲人真好…当nobody将告别的墓地的时候我很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但孩子终究是要长大的,他们要有自己的生活,而坟场的人们也深深知道这点…
 楼主| 发表于 2008-10-7 14: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卢佩斯库小姐T口T

NG的书中这本应该是最能打动我的,确实让我想起了当年读完《丛林之书》时的心情,成长也许正如岩蛇所说的“皮蜕下来以后,我们不会重新爬进去”,当然,蜕皮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但你总得跟童年告别……
发表于 2008-10-7 17: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被你奸笑的对象来了……
闪光弹呀闪光弹!》《
话说尼尔真的是多面手呢,恩。改明儿就去入手。
发表于 2008-10-10 12: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看译文版,看来该买本看看了
发表于 2008-10-20 12: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坟场之书确实打动了我,死者与生者之间的温暖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0 21: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都曾经是生者的一部分,而生者也终将成为死者的一部分嘛
发表于 2008-10-26 00: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希望大伙在看坟场之书也顺便和丛林之书对照一下,简直是惊喜不断啊~~~
发表于 2008-10-27 00: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进来靠的
虽然我没看到那本奇幻世界译文
但我TMD和这个撞车了。。。
最近正在写被一群UD养大的小孩的故事……
汗,这下哭到鼻涕都流干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7 01: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撞车不是问题,写出自己的特色来。
题材撞车这种事从来都不罕见,没必要靠和TMD以及哭到鼻涕流干吧……不论怎样,你写出来的总不会是坟场之书,正如你不是NG,既然拥有无限的可能性,何不尝试着同时挑战一下前辈和自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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