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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juantime

求红袍法师会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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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0 00: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juantime 于 2008-1-10 00:07 发表

谢谢,可是在dexter_yy 编辑得一些介绍红袍法师会的文字里有这样的叙述

"红袍法师是FR背景提供的一种进阶职业,所有的红袍法师都必须是红袍法师会的成员。要成为红袍法师,角色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阵 ...


The Red是莫凯的称号,而非实际身分。
发表于 2008-1-10 00: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juantime 于 2008-1-9 23:58 发表


勒索?我威胁什么了?用词如此准确!!!!
我觉得你得快乐是做人身攻击.你已经几个评价针对人而不是针对事情本身了.


ody这么多人,从来也没有人刚注册就指责论坛定下的规矩不符合他的胃口的,你还是第一个既不做出任何贡献,也不耐心积攒分数,一上来就像大老爷一样颐指气使要求论坛把规则修改到符合你的胃口。你以为这里是网游不成?一上来就送积分送宝物,好尽量留下玩家别走?不过可别忘了网游都是要收费的。

至于“针对人而不是针对事情本身”-难道这些事不是你做出来的吗?从来没看到有什么事情是能够脱离做事者而单独存在的。
发表于 2008-1-10 00: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juantime 于 2008-1-9 23:35 发表


不懂装懂,无感想而装有感想混分,然后慢慢等,就可以得到奥币,这样得回帖多了是论坛健康发展么?只有大家都能得到资料,经过各人对资料的分析和琢磨,得出不同感想,延伸出各类新的构思,这样得帖子才是真正有意义.


难道让你随意过来拿了你想要的资料,然后一声不响的走人,或者更坏的是随意转载(当然这只是假设)?难道这样就是有意义的?

我是没有什么资格说这些,但是萝卜绝对是有资格的,FR内有多少资料是他翻译的,我想只要是把这里当家的人都知道

我还是那句话,以上是我们这里的规则,就算不完善,也是家规!能适应就留,不能适应抱歉请走人,如此,无畏做不需要的强辩
 楼主| 发表于 2008-1-10 00: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aluoyssimi 于 2008-1-10 00:48 发表


难道让你随意过来拿了你想要的资料,然后一声不响的走人,或者更坏的是随意转载(当然这只是假设)?难道这样就是有意义的?

我是没有什么资格说这些,但是萝卜绝对是有资格的,FR内有多少资料是他翻译的 ...


一切的推论基础是什么?是你充分了解我这个人了?NO
所以...

ps: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所以翻译得多可以得到感谢,并不能代表可以随意依靠猜测来指责别人
发表于 2008-1-10 00: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juantime 于 2008-1-10 00:50 发表


一切的推论基础是什么?是你充分了解我这个人了?NO
所以...


我们不需要推论,我们只需要规则,OK?
 楼主| 发表于 2008-1-10 00: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青萝 于 2008-1-10 00:35 发表


ody这么多人,从来也没有人刚注册就指责论坛定下的规矩不符合他的胃口的,你还是第一个既不做出任何贡献,也不耐心积攒分数,一上来就像大老爷一样颐指气使要求论坛把规则修改到符合你的胃口。你以为这里是 ...



我可以再次说一次,论坛规则不是很好.有两条问题
1、这个规则的基础是判断每一个人来都是小人,拿了资料就会走。
2、这个规则不能避免随意发一些东西混了分,拿了资料就走。

再次说,就算我的指责有错误,我是针对规则的,而你的指责,有几次已经针对人了。

也许你为这个论坛做了很多,也许这里很多人都是你的朋友,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你可以随意去用自己的大肚量之心判断别人的意图,我想,如果位置互换,我给你相同的指责,也许我这个号已经被因为胡乱人身攻击封掉了吧。

原帖由 naluoyssimi 于 2008-1-10 00:52 发表


我们不需要推论,我们只需要规则,OK?

只能,笑,难道论坛里很多文章要被删除了 ?

我也懒得多辩了,下面我会按照规则发帖子混分。
 楼主| 发表于 2008-1-10 00:5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rcanum 于 2008-1-10 00:13 发表


The Red是莫凯的称号,而非实际身分。


明白了,谢谢。
发表于 2008-1-10 01: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保持讨论与主题(红袍、FR等)相关的内容。

若讨论方向依然不适宜FR分馆,将施展力墙术锁帖。

若希望讨论有关论坛规则等等,请至会员区或闲聊区。

感谢大家配合。: )
发表于 2008-1-10 01: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LS的理论太可笑了

1、我问你,为什么要有警察叔叔呢?这个道理不是一样的吗?这个规则是为了防小人的,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不是,请不要自己对号入座

2、这种情况固然不能避免,但对于大前提是好的,我们同样可以留住一些真心实意的人

所以你未免太过狭隘了,难道新人报道没有给大家适当的奥币?如果你要做这样的人,可以,遵守规则,下完资料大可以消失,我们要留的并非LS这样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08-1-10 01: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rcanum 于 2008-1-10 01:03 发表
请保持讨论与主题(红袍、FR等)相关的内容。

若讨论方向依然不适宜FR分馆,将施展力墙术锁帖。

若希望讨论有关论坛规则等等,请至会员区或闲聊区。

感谢大家配合。: )


好的,再次谢谢。最近在YY一个红袍复活了艾里芬找崔黑子麻烦,所以在收集这些,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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