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79|回复: 8

[东方巫蛊] 赶尸[百度百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9 18: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赶尸简介】

赶尸是苗族蛊术的一种,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蛊有黑巫术和白巫术之分,赶尸属于白巫术。

赶尸的人是一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赶。法师不在尸后,而在尸前带路,不打灯笼,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夜里行走时,尸体都带着高筒毡帽,额上压着几张画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

路上有“死尸客店”,这种神秘莫测的“死尸客店”,只住死尸和赶尸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门一年到头都开着。因为两扇大门板后面,是尸体停歇之处。赶尸匠赶着尸体,天亮前就达到“死尸店”,夜晚悄然离去。尸体都在门板后面整齐地倚墙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里停上几天几夜。



【赶尸来历】

中国人特别眷恋自己的乡土。不管怎样,叶落必须归根。客死异地的游子,本人的意愿一定要入葬祖茔;孝子贤孙必得搬丧回籍,亲友相知也都有资助此事的义务。而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东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


【赶尸传说】

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 “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阿普军师说:“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 “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敌人的追兵来了,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迷魂阵里。因是阿普军师所“司”(实施、操作意)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于阿普老司最后所用的御敌之实乃“雾术”,而“雾” 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其实,这巫字也是个象形文字:上面一横代表天或者雾,下边一横则代表地,而中间的那一竖就表示“符节”了;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右边那个代表阿普蚩尤,左边那个代表阿普老司,意思是要两个人联合起来才能作巫术。



【赶尸条件】

据有关文献记载,赶尸有 “三赶,三不赶”之说。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 “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赶尸范围】

赶尸原本只赶死在战场上的尸,发展到后来,老司也帮那些被官府冤枉杀死的人赶尸回乡。

“辰州符”赶尸的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


【赶尸方法】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后,各州府县衙门都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里的死囚。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搬运回故里,通常一具尸首需要请四人抬运,花费较大,而请老司赶尸返乡则相对费用少,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尸一天以后就可能腐烂。

一般临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亲属和同乡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会凑一些银子给他们请来的老司(惯例是各着青衣和红衣的两位),买好一应物品。行刑当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帮忙的人都要在法场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头落地。

一等到监斩官离开法场,红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将辰砂(最好的朱砂)置于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掌心等七处,每处以一道神符压住,再用五色布条绑紧。相传,此七处是七窍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后,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紧。相传,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这样做可将其留在死者体内。

最后,还要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封面而戴)。诸事办妥,红衣老司念毕咒语,大喝一声 “起!”客籍死尸便会应声站起……

又传,自从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迁来濮地的崇山峻岭之后,他们失落了 “五里大雾”的法术,却创造了炼丹砂的技法。一般说来,老司赶尸除须用祖传的“神符”外,也万万少不了丹砂。这丹砂以辰州出产的最好,因而也叫辰砂。而那赶尸之术,原叫 “辰州辰砂神符法术”,只因名称太长不好念,就简单地叫成了“辰州符”。



【湘西赶尸流行原因】

赶尸这种奇特的行业,只有在湘南西部才行得通。
一、只有湘西有“死尸客店”。
二、只有湘西群众闻见赶尸匠的小阴锣,知道迥避。
三、湘西村外有路,而其他省路一般都穿村而过,他们当然不会准死尸入村。
四、湘西人闻见阴锣声,便会主动将家中的狗关起来,否则,狗一出来,便会将死尸咬烂。


【赶尸揭密】

所谓“赶尸”,其实就是“背尸”而已。赶尸匠找人将尸体分尸,然后在残肢上喷特制药水,防止尸体的残肢腐烂。一个人背上残肢,套在既长且大的黑袍里,头戴大草帽,将整个头部覆盖无余,连面部的轮廓也难叫人看得清楚。另一个人扮成“赶尸术士”在前面扔黄纸,摇铃铛,给背尸人指引方向。两人还故意造出恐怖气氛使人不敢与之接近。如果路途遥远两人的角色就一日一换。

到目的地两三天前,事先通知死者家属,准备好衣衾棺材,等“死人”一到,立刻将将尸体的残肢拼起来,将寿衣帽寿鞋给死人穿戴齐备,装进寿木。这种入殓过程,全由“赶尸”者承担,绝对不允许旁人插和旁观,正如出发时将尸体“扶出棺材”不允许窥视一样。说是在这些关键时刻,生人一接近尸体,便会有“惊尸”的危险,而入殓过程,必须在三更半夜。一切安排就绪,就是说将死者装殓以后,丧家才去认领。

棺盖一揭开,须眉毕现,果然是丧家亲人,象貌宛如昨日,现在却翘翘长眠在棺材里了,伤心惨目,摧人肺腑,顿有的嚎啕大哭,有的泣不成声。“赶尸”者这时特意劝说大家不要过于悲伤,致使死者不安。幸亏他生前积有功德,得平安的返回乡土。刚经过长途中跋涉,急需安息。人们悲痛之余,感到一种既见死者后的踏实、满足、欣慰,谁还怀疑它是骗局。


【民俗意义】

关于古代赶尸,民间书中却有多处记载,而在地区性的传说中则更普遍。

湘西古来盛产朱砂,朱砂又具有多种药理功能。湘西现今的丧葬习俗中仍有沿用朱砂的习惯:死者入棺前,需以朱砂点其脑门心、背膛心、胸膛心窝、左右手板心、脚板心等七窍连同耳、鼻、口诸处,以图封其七魄三魂。为死者挖好坟墓后,还要以朱砂撒在底部,意为镇 “老屋场”。

当今不少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苗族是最早发明兵器、刑法、巫术的民族;其中赶尸作为一种民俗事项,是巫术的一部分。我们研究赶尸,对于从中了解苗族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和民俗文化,应该说具有多重学术价值。
发表于 2007-12-9 19: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有的地方赶尸只带一只头,到了目的地再随便找一具尸体缝上去,反正死者家人也只凭面部辨别身份…………[s:3]
发表于 2007-12-9 21: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恐怖啊好恐怖~~~
偶就在湘西旁边住,咋办??
发表于 2007-12-9 22: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应该没存在这人物了吧
不过挖墓贼还是有的
发表于 2007-12-10 00: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想知道真相,不过现在没有人做这个行业了吧
发表于 2007-12-22 20: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时候看过这种传说。不过是个谋财害命之后转移赃物的故事。恐怖得寝食不安……

这解释详细得一点也不吓人了=v=
发表于 2008-1-18 21: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这种说法,赶尸人和背尸人都是没有人敢近身,那岂不是为违法行为开辟了一条新道路?……
发表于 2008-6-15 21: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苗语:公公)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士兵们把伤兵都抬走后,阿普蚩尤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 “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阿普军师说:“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于是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样,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 “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

这段就假,几千年前哪来“急急如律令”?
发表于 2009-12-24 18: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最近看过所谓“赶尸”的真实。电视里的记录片。。。

其实和楼主说的大抵一样,原委都是把在外客死异乡的尸体带回故地安葬,却并不是出于- -所谓的驱鬼只说,而是因为这部份人都是穷人,无钱安葬或是买棺木安葬,另外一个观点就是,这样运送方便,而且到安葬时也方便不需要开棺!

二,则是尸体确实是涂了赶尸人们特制的防腐剂,可以使尸体保持柔软,不至僵硬,这在‘运送’中途时非常方便的,而为什么赶尸需要两个人呢?并不是驱赶鬼神,而是两人一前一后各执两杆长杆,把几具尸体的胳膊跨于其上,就等于是抬轿子一样,所以远看就是会让人觉得,赶尸人是驱赶尸体而行,实质是他们抬着这些尸体走的,而且也只在夜路走的原因(你不能大白天抬吧)

三、楼主所说的那三不抬也是有原因的,病死者有疾,淹死者亦有疾,雷轰死的是不便作防腐处理(个人觉得还参杂了鬼神天理的因数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奥德赛公会

GMT+8, 2026-6-16 21:02 , Processed in 0.014520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