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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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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14: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


作者:Frank McConnell
译者:pksu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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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神是怎样死的?当他们死后,又会有怎样的遭遇?

你可能还会问,众神是怎样诞生的?所有这三个问题,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它们都基于一个共同的假设:人类不能离开众神而生,就像你不能通过屏息而亡一样。

(当然,有可能你恰好是那种彻头彻尾的理性主义者,对这种观点嗤之以鼻,认为现代人早已摆脱了古代的迷信、幻想与敬畏的桎梏。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请马上把这本书退回到原处;并且,也别再自寻烦恼去阅读莎士比亚、荷马、福克纳,或者——基于同样的理由——苏斯博士[1]。)

我们需要众神——无论托尔还是宙斯,克利须那[2]或者耶稣,当然,还有上帝——并非为了向之膜拜或献祭,而是因为他们满足了我们的需要——这是其它动物所没有的——设想人生具有某种意义,以此满足我们那热切的信念,那就是日复一日的凡尘琐事终归会把我们带到某个目的地。这就是信仰的起源,也是一切故事的起源——或者说它们本来就是同一件事情。正如伏尔泰所说:就算上帝不存在,我们也要创造一个。

让我们听听这方面专家的观点。

“世界只有两种——你的世界,也就是现实的世界,和另一种、幻想的世界。后一种世界是人类想象的产物:它们真实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们确实存在。这些世界是另一种选择或者说是逃避;是一种威慑或者是梦想和动力;是避难所也是审判堂。它们给你的世界以意义。它们并不存在于现实当中,而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你明白了吗?”

说这话的是泰坦妮亚(Titania),尼尔•盖曼的图文小说《魔法之书》中那位美丽而危险的精灵女王,从柏拉图到菲利普•西德尼爵士[3]再到诺思罗普•弗莱 [4],关于为什么我们需要、阅读和写作故事,为什么我们是一个造神的种族,我没有听过比这更精妙的解释了。何况这还是出自一位故事中的女神之口。

与《魔法之书》同时创作的是盖曼最杰出的作品《睡魔》——目前为止他最杰出的作品,因为只有上帝和诸神才知道他还会有什么样的成就。这是本漫画,它让你重新认识什么是漫画,以及它们能做什么。这是一部系列小说——就像狄更斯和萨克雷的那些作品——不偏不倚的讲,它比过去十年中任何“主流”(即所谓被学院派承认)的文学作品都更精采。这是一个可信的、令人满意的、后现代的、后神学的创造:一种造神的新方法。这源自书中那些才华横溢的故事中妙不可言的灵感。

像所有非同寻常的事情一样,《睡魔》有一个十分寻常的开始(想想莎士比亚,就我们所知,他只是想开一家剧院,赚些钱,然后回到他乡下的老家)。在1987年,DC 漫画公司的凯伦•伯格找到盖曼,希望他复苏DC公司二战时期“黄金时代”的一个角色。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他们选中了“睡魔”。这个如今睡魔的前身,在三四十年代,只是某种蝙蝠侠的变体。百万富翁卫斯理•道兹到了夜晚就会穿戴上防毒面具、鸭舌帽和斗篷,去追猎坏人,用他的气枪使他们陷入睡眠,让他们在第二天早晨被警察逮捕——这很难成为传奇的题材。

所以盖曼所做的就是只留下名字而把其它的一切都扔进垃圾堆。睡魔——那个让孩子们入睡的仙子,梦想的所有者,梦之国的君主,故事的王子——这才是传奇的题材。

从1988年到1996年,通过七十五期月刊,盖曼打造了一个错综复杂、妙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关于传说的传说,一个讲述故事从何而来的故事。其中的主角是梦——莫菲斯或称塑形者——憔悴、苍白、一袭黑衣。他并非一个神,他比所有的神都古老,他是众神的起源。通过讲故事,我们赋予现实以意义:而他就是我们这种能力的化身,是我们对神话渴望的拟人。以此而言,他比人类更伟大也更渺小,因为是他塑造了我们的梦想,然而同时,也正是我们对梦想的渴望塑造了他。正如泰坦妮娅会说的,他并不存在,因此,他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你明白了吗?

或许你觉得构思一个主角就是故事本身的故事已经足够宏大了。只有少数作家敢于做这样的尝试,比如乔伊斯,他的《芬尼根醒来》[5]本质上讲就是包含了各种族神话的一场无边的梦境(“醒来”——“梦境”:看到了?)。虽然盖曼在隐喻方面远没有这样极端,但我确信他在写作的整个过程中脑海里都想着乔伊斯。《睡魔》第一集的第一个词是“醒来”;最后一个主线故事的结尾是“醒来”,自然,那一篇的题目就叫《苏醒》。(顺便说一句,盖曼每一个故事的题目都脱胎于一个经典的故事,从埃斯库罗斯到易卜生。作为一个从小玩填字游戏长大的英国佬,他总是忍不住要和读者完猜谜游戏——就像乔伊斯一样。)

这构思足够宏大了。通过把人类赋予意义的冲动拟人化,他创造了梦,不仅如此,他接着创造了梦的家族,这就是完全的原创了,恰如哈尔王子对福斯塔夫的评价[6],不仅拥有机智,还把机智带给别人。

这个家族称为无尽家族,由兄弟姐妹七人组成,按出生的顺序——我们将看到,“出生”在这里并不恰当——分别是命运、死亡、梦想、毁灭、欲望、绝望和癫狂(曾经叫做欢愉)。他们被称为无尽家族因为他们就是人类的意识本身,只要思考一日不息,他们就永远存在;他们谈不上出生,因为和意识一样,在此之前的一切都无法想象:世上最古老也最玄妙的神学体系《奥义书》[7]就探讨过这个问题。

意识存在的根本在于认识到时间的存在,并意识到时间是有方向的:这就是命运。而认识到这一点也就是认识到时间终有停止的一刻:那就是死亡。面对必将来临的死亡,我们梦想,幻想一个死亡无法企及的天堂:正如华莱士•史蒂文斯[8]所说“死是美之母”。而所有这些梦想、这些神话,这些我们建立在自己与混沌之间的空中楼阁,因为它们是人造的,所以必有被毁灭的一天。而对这稍纵即逝的欢愉的渴求就是欲望。所有的欲望都是对无止境的欢乐的期望,当然,这违背事物的本性,永远不可能实现;所以欲望总是伴随着绝望,当我们认识到对欢愉的期望,归根结底只是我们这些自欺欺人的凡人的癫狂——认为这世界大得足以容下我们的梦想。于是我们又回到了起点——梦想。

这是对无尽家族非常概括抽象的描述,几乎像是中世纪风格的寓意解经法[9]。不过他们同时也是非常真实可信的角色:就像在《睡魔》中不断与之互动的人类一样真实。命运是个修道士,用兜帽遮住了脸庞,喜怒不行于色。死亡——这是盖曼绝妙的点子——是个美得令人心碎的女孩,诙谐机智。梦想——也就是梦,是个忧郁的男子,有点自负,也有点神经质。毁灭是个爱笑的红发巨人,讲起话来就像是舞台上的爱尔兰人。欲望——这又是个让人目瞪口呆的创意——是个双性人,性感又危险;而绝望,他/她的双胞胎妹妹,是个又矮又胖、丑得非同寻常的裸体巫婆。癫狂,恰如其名,总是变幻不定:我们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她是个年轻女孩,有彩色的头发或者是个光头,穿得破破烂烂,说话语无伦次——带着兰波[10]那种超现实反智主义风格。

总之:无尽家族是一则寓言,一则关于意识的本性、关于存在于世[11]的辉煌寓言。对于这些或多或少是神学的问题,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为过,因为它就是我们每天的生活,它就是我们的激情之源。换句话说,睡魔的神话体系把所有经典的宗教带到我们周围。“起初神创造了人?”——恰恰相反。

而梦——故事之王——正是这一切的中心。

我们始于故事也终于故事,因为我们是讲故事的种族。《睡魔》和《芬尼根醒来》、尼采、C. G.荣格以及约瑟夫.坎贝尔[12]一样,坚信所有的神灵、英雄和神话都是人类戏剧的皮影戏。无尽家族的概念——特别是梦——是一个绝妙的“讲故事的机器”(盖曼很喜欢这个词)。来自无尽的神话之海的人,和来自所谓“现实”世界的人物——也就是当你我不做梦时——在同一个宇宙中融合互动:正如我们做梦时与他们的宇宙融合互动。文学评论家总是说我们的时代是一个贫乏的时代,人们除了冷冰冰的科学等式什么也不相信。(因此,毁灭,七兄妹中的老四,在十七世纪离开了无尽家族——那正是理性时代的开始。)不过那些包括盖曼在内的最杰出的作家,总是能找到办法克服真实性上的不利,恢复神话的活力。公元三世纪的特土良[13]在谈起基督教中的神秘主义时写道:“Credo, quia impossibile est”(因为不可能,所以我相信)。对于神学,这或许是个好理论;而对于小说创作,这绝对是个完美的理论。

尽管《睡魔》系列已经终结,它的创造者已经离开,但这台讲故事的机器仍在运行。DC漫画公司推出了《梦》,这个系列由不同的作者完成,使用《睡魔》所创造的设定和角色。而你手上的这本书是一些才华横溢的“主流”作家(也就是说,不是漫画作家)的作品,他们每个人都扩展、丰富了睡魔的神话,而这也许只是盖曼新的造神方法的第一批果实。

正如那句拉丁谚语所说,De te fabula:故事,无论什么故事,总是关于你自己的。《睡魔》把这句古代的箴言发扬光大:归根结底,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阅读故事。这实现了华莱士•史蒂文斯在其杰作《恶之美学》中对小说的伟大构想——我找不出比这更高的赞誉了:

“而从我们所见、所闻、所感
谁又曾想到,我们已创造出
如许多的自我,如许多的感官世界,
恰如空气,正午的空气,充满了
形而上的转变
就在生活当中,就在我们居住的地方。”


下面是一知半解的译者注(感谢谷歌、维基、百度以及面神),希望这些注释能帮你理解这篇晦涩难懂的鬼扯(也许只是让它变得更扯?),所有由于在文中被反复问候而不得清梦的大师们,愿你们的在天之灵安息,让不掉书袋会死星人灭绝吧,RAmen!



[1] 苏斯博士(Dr. Seuss,1904~1991):原名Theodor Seuss Geisel,美国作家、诗人和卡通画家,是美国最受欢迎的儿童作家。

[2] 克利须那(Krishna):印度教的神祇。又译吉栗瑟拏,亦称黑天。

[3] 菲利普•西德尼爵士(Sir Philip Sidney,1554~1586):英国作家、政治家及军人。其《诗辩》(1595年)是英语文学批评中的第一个重要范本。

[4] 诺思罗普•弗莱(Northrop Frye,1912~1991):加拿大文学理论家,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文艺批评家之一。

[5] 《芬尼根醒来》(Finnegans Wake):通常译作《芬尼根守灵夜》,是爱尔兰作家乔伊斯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书名来自民歌《芬尼根的守尸礼》,内容是讲一个搬运砖瓦的工人芬尼根从梯子上跌落,大家都以为他死了,守灵时洒在他身上的威士忌酒香却刺激他醒过来。人们把他按倒,叫他安息吧,已经有人来接替他了。芬尼根的继承人酒店老板伊厄威克(Humphrey Chimpden Earwicker)的梦构成全书的主要内容,小说从傍晚开始,断断续续地表现伊厄威尔的梦境,乔伊斯企图通过他的梦来概括人类全部历史。这是一部融合神话、民谣与写实情节的小说,作者在书中大玩语言、文字游戏,常常使用不同国家语言,或将字辞解构重组,他用了17年的光阴写《芬尼根守灵夜》,萧乾、文洁若都认为这本书比《尤利西斯》还要晦涩难懂,目前还没有中译本能够完整译出。

[6] 哈尔王子(Prince Hal)和福斯塔夫(Falstaff)都是莎士比亚历史剧《亨利四世》中的人物,福斯塔夫是王子放浪形骸的酒友,既吹牛撒谎又幽默乐观,既无道德荣誉观念又无坏心,是莎翁最成功的喜剧形象之一。

[7] 《奥义书》:印度古代哲学典籍,奥义书用各种奇妙的比喻(很多在现代人看来是不可理解的)来说明,梵就是一切,也就是最高存在;人类的我(个体灵魂)来自宇宙的我,即梵(宇宙灵魂)。总之,宇宙就是梵,梵就是我。

[8] 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1879~1955):美国20世纪最重要的诗人之一,被誉为“诗人的诗人”,他的作品近于纯粹的艺术,富于形而上的思考,同时也是抽象晦涩的代名词。

[9] 寓意解经法(allegorization)相信,在经文可见的字面意义底下,还有一层真正的意义。

[10] 阿尔蒂尔•兰波(Arthur Rimbaud,1854/10/20‐1891/11/10):19世纪法国著名诗人,早期象征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超现实主义诗歌的鼻祖。

[11] 存在于世(being-in-the-world):是海德格尔哲学体系中的核心概念之一。海德格尔用这个概念代替西方哲学中传统的主体、客体概念,他认为所有的意识都是关于某个客体的意识,因此意识不能脱离于客体而存在,个体就是世界的存在。在所有的哺乳动物中,只有人类具有意识到其存在的能力。他们不作为与外部世界有关的自我而存在,也不作为与世界上其他事物相互作用的本体而存在。人类通过世界的存在而存在,世界是由于人类的存在而存在。

[12] 约瑟夫•坎贝尔(Joseph Campbell,1904~1987):美国比较神话学家。

[13] 特土良(Tertullian,150~230):或译特图里安、德尔图良,北非柏柏尔人,迦太基教会主教,是早期基督教著名的神学家和哲学家。
发表于 2011-6-12 14: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个注释,堪比我的毕业论文了
可是才这么一小段……
发表于 2011-6-12 16: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一知半解的译者注(感谢谷歌、维基、百度以及面神),希望这些注释能帮你理解这篇晦涩难懂的鬼扯(也许只是让它变得更扯?),所有由于在文中被反复问候而不得清梦的大师们,愿你们的在天之灵安息,让不掉书袋会死星人灭绝吧,RAmen!


说得太好了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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