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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文化] 非洲伏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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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4 11: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伏都教确切的起源大家都不得而知,但是人们普遍同意这种观点,即伏都教起源于西非。人们认为,西非国家贝宁是伏都教诞生的摇篮。
在当地的语言中,伏都(Voodoo)是“神”、“精灵”的意思。作为一种崇神教,伏都教可能是从古老的祖先崇拜和精灵崇拜传统演变而来。在历史上伏都教曾不止一次遭到禁止,现在却是贝宁的法定宗教之一,其信徒仅在贝宁一国就有400 万之多。在其他非洲国家、加勒比海、南美、新奥尔良和其他地区也存在各种各样的伏都教。伏都教信仰通过运输奴隶的船只从非洲海岸传到了美洲。


一、引言
伏都教(Voodoo)是一种主要在非洲和加勒比海国家尤其是海地流行的宗教,由罗马天主教仪式原理和达荷美奴隶的泛灵论和魔法结合而成;其中一个至高的上帝统治着包括地方神、监护神、神化的祖先及圣者的万神殿,他们与信徒在梦境中、梦幻之境和宗教仪式的领地进行交流。济慈通过对这一信仰的理解和演绎,创作了长诗《拉米亚》,对以蛇类信仰为核心的伏都文化的文学和政治意义进行了阐释。

二、济慈的“消极才能”说和拉米亚的蛇类意象:白与黑1.长诗《拉米亚》的最后一幕是最精彩的高潮。在年轻的里修斯和拉米亚的婚礼上,秃顶的哲学家阿波罗尼专注的盯住新娘,揭示了新娘并非善良少女的秘密,从而彻底搅乱了婚礼:……

诡辩家的眼睛/ 有如枪尖,刺穿了她的全身,/ 锐利,无情,彻底,猛烈;她按/ 无力的纤手所能表示的那般,/ 示意他保持沉默;但徒劳无补,/ 他目光直直的一看再看——不!/ “一条蛇!”他应声喊到;话音未止,/ 她发出惊恐的惨叫,便永远消失……[1] (P269)
阿波罗尼的眼光锐利如矛,刺入蛇妖的心脏,也映射着济慈一直在思索的诗人角色问题。1818年,济慈在写给理查德—伍德豪斯的信中说:“令道德高尚的哲人吃惊的,会使玩世不恭的诗人欢喜。……一名诗人是生存中最没有诗意的,因为他没有自我—他要不断的发出信息,去填充其他的实体。”[2] (P214)变色龙是19世纪欧洲探险家和旅游者发现的非洲固有的爬行动物,美丽而神秘。通过把作为诗人的自己和变色龙联系,济慈给自己的“消极才能”说赋予了色彩与内涵,一种“身处不确定性、神秘和怀疑之中但仍对一知半解心满意足”的状态。

关于艺术家性格的探索,是济慈长久以来的兴趣所在。他曾在给弟弟们的一封信中提到:他注意到莎士比亚的品质是那些文学大家所应有的,这种品质叫negativecapability(中译一般作“消极才能”,但也有“天然接受力”等说法)。济慈自己是这样解释的:“一个人有能力停留在不确定的、神秘与疑惑的境地,而不急于去弄清事实与原委。”[2] (P59 )其后济慈把柯勒律治作为莎士比亚的反例:“譬如说吧,柯勒律治由于不能够满足于处在一知半解之中,他会坐失从神秘堂奥中攫获的美妙绝伦的真相。”[2] (P59 )济慈对柯勒律治的理解是否准确暂且不论,但透过济慈谨慎选择的言辞,他的想法大致可以归纳为:所谓艺术家的“消极才能”,是区别于理性主义精神的。理性主义者总是急于用清晰而简单的逻辑去整理一切,使一切都变成一堆冰冷僵硬的“事实和理由”。而艺术家则应“不求甚解”,只为对象完整具体的面目所迷恋和激动,逼真地把握对象,保留其全部丰富、复杂和神秘的特点。值得注意的是,济慈的话里隐含着一个意思,即艺术家要听任自己被对象本身的美所征服。济慈当时是这样表述的。“对一个大诗人来说,对美的感觉压倒了一切其他的考虑,或者进一步说,取消了一切的考虑。”[2] (P59 )

所以,1819年济慈开始创作《拉米亚》时,他自然而然的选择了一个神秘的蛇女—她藏匿于异邦的丛林之中,准备化身为人。对于济慈而言,拉米亚的神秘有三重意义:1 )她是蛇;2 )她是女人;3 )她源于非洲。济慈创作常用的Lempriere'sClassical Dictionary解释为:“拉米亚”是“非洲的某种怪物。它们拥有女人的脸与胸部,其余部分则与蛇类似。它们引诱陌生人近前,然后吞食之。尽管它们没有语言能力,但其嘶嘶声却令人赏心悦目。”拉米亚的神秘特性,充分激发了济慈的想象力。同时,诗人发出了警告:英国对于非洲传统魔法的理解和占有,可能对于两种文化都是毁灭性的 2.1818 —1820年,即济慈创作、发表《拉米亚》之时,济慈对非洲文化学习者和神秘的非洲风俗表示了极大的兴趣。1819年1月,他写给弟弟乔治的信中提到了一篇描述“非洲王国的发现”的旅游札记。

欧洲人早就对恐怖的非洲习俗有所知晓,但济慈在信中强调:把人体作为无私的供品却是两种文明遭遇的结果。对于济慈,文化交流促生的故事,定会公然挑战约定俗成的个性,接近一种“消极才能”。非欧遭遇的故事,充满了神秘、不确定性和疑虑。它不尽是欧洲的,又不尽是非洲的,是一种处于“青须公”小说和“事实”之间的东西。非欧碰撞不仅包括了文化和宗教,还伴随着政治—领土占领和经济利益。因此,一种文化个性之所失,另一种则会有所得。

3.《拉米亚》开篇便被这种黑白争斗所充斥。诗作处于征服史之初,英国的仙女精灵把“森林神和山林水泽女神驱逐出茂林”,而“仙王奥布朗辉煌灿烂的王冠、节杖、用露珠做扣子的披风翩翩,还没有吓走牧神和林中女仙”。在济慈的叙述中,这些征服染上了白色:原本具有黑皮肤传统的森林之神,被奥伯朗征服;而后者的名字源自拉丁文albus (意即“白色”)。诗作早期的白色背景,
和拉米亚的黑色相映。她同时是普洛塞嫔(冥后)(Proserpine)和欧律狄刻(Eurydice),而黑肤色无疑是来自宙斯的利比亚情妇。更甚者,如同伊尼亚斯的黛多(Aeneas's Dido )一样,济慈笔下的拉米亚也因为和白人文化的亲密接触付出了巨大代价:白人文化把她变成了“致命的白色”从而彻底毁灭了她。

为避免我们把这种激烈碰撞看作是自然或偶然的,济慈把诗作的“原始征服”描述为浪子之神的利己行为。赫耳墨斯自己前去找寻“可爱的女神隐秘的床第”。他从山谷飞到山谷,从树林飞到树林,专心于“多情的偷窃”,试图找寻那看不见的女神;而后者的自由毋庸质疑是和她的不可见性紧密相连的。在上演这一征服剧时,济慈利用了探险旅行家们—他们声称,尽管其行为难免涉及“多情的刺探”和“偷窃”,但控制非洲的基本途径还在于揭露并拥有它的秘密。例如,苏格兰之非洲探险家巴克(Mungo Park,1 771 —1806)就充分表达了“探察一个未知国家产品的激情期望”。巴克发誓,自己的孜孜探求将“使国人熟知非洲地理”,因而“把新的财富开放给国人的雄心和工业”。
看起来,和所有实业家一样,济慈也获益颇丰。拉米亚和里修斯的婚礼,是济慈遍览群书所获的最丰厚收益。拉米亚的婚礼舞会上,充盈着对巴克和博笛作品的舶来意象。

“如同林中空地,大厅通向两排棕榈和两排车前草/ 它们的枝干由一方伸展至另一方/ 遮掩着回廊”。这种蓄意模仿恰恰就是博笛描述的天蓬掩映的山谷:“繁盛掩映的,是松树、芦荟和百合;丰富夹杂着的是棕榈、香蕉树、车前草和番石榴树”。但济慈决非仅仅是对热带植物进行简单的移植—博物学家和殖民主义者繁多的植物纲目在济慈处有所收敛。拉米亚婚礼大厅的魅力—其繁盛简直统领了诗作的第二部分—在阿波罗尼面前烟消云散。济慈用非洲探险家的方法对阿波罗尼进行调整:“以规则和界限打破一切奥秘 /扫荡那精怪出没的天空和地底/ 拆开彩虹/ 正像它不久前曾经/ 使身体柔弱的拉米亚化为一道虚影。”

4.然而,济慈尝试在自己诗化的“规则和界限”内捕获拉米亚的魅力,他提出的问题是:什么样的描述可以真实刻画非洲而不会有损其生命?这一时期的作品显示,欧洲人通过探险作品或者诗歌,基本上设计了一种致命的占有程式。例如蛇(或大毒蛇),被博笛、约翰—史德曼中尉(Captain John Stedman)和约瑟夫—里奇(Joseph Ritchie)等科学作家归类为非洲的自然风景,因此不仅可以捕猎,亦可作解剖标本。博笛用极其标准的博物学家口吻说,非洲变色龙可挖掘、可归类、可拥有。

在《拉米亚》中,济慈亦利用了这一变色龙形象,但目的却不同。济慈的诗作对读者而言是一个充满歧义的难题(Gordian knot),因为和博笛不同,济慈之所以揭露她,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她免于被别人占有。赫耳墨斯首次注目这条蛇妖,就发现她是一个华丽无比的东西她状似色彩缤纷的难解的结,/ 一身斑点,或朱红,或金碧,或蓝色;/ 身上的条纹像斑马,斑点像豹,/ 眼睛像孔雀,全是深红色线条;/ 浑身是月亮的银光,她呼吸的时刻,银光就溶化,或增强,或把光泽/ 同幽暗的织锦画面交织在一起……[2] (P242)

在某种意义上,这一诗节是非洲传奇的翻版,但它同时也强调了拉米亚的破坏性演变:“一旦独处,那蛇便开始蜕变”。她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原色,仅用白色的皮肤和人形遮掩—这是她进入喧嚣的科林斯市的通行证。自此,济慈赋予其以美丽,但却从未停止过对蜷缩在皮肤下的蛇妖的暗示:“哈,蛇啊!一点不假,她不是蛇类”。济慈笔下,她既是蛇,又不是。他诠释的蛇妖,是一种演化,其过程削弱了游记作家和诗人(所谓的)占有本质,而这一本质在博笛的作品甚至华兹华斯的《序曲》中描述的是那么确信无疑。

济慈通过《拉米亚》宣告:探险和征服问题与诗歌的想象力是密不可分的。通过在其诗作的“广阔无垠的境域”(《初读贾浦曼译荷马有感》)调用探险家/ 殖民主义者的“规则和界限”,济慈暗示:诗歌的演化可与文化差异互动而不毁灭它。通过拉米亚,济慈对强加在一块土地上的主权思想心生疑虑。他意识到,用“一般事物的单调目录”去描述“非洲之沙”,或者将非洲变色龙的演变放在科学作家的静止观察或殖民政府的占有眼神下,就等于完全毁灭了它们。

三、伏都教之蛇类意象渊源与《拉米亚》济慈认为,拉米亚的蛇类本质和它的象征意义本身就是文化的交际和互动。对西方读者而言,拉米亚的形象象征着基督教传说中善言的爬虫和它带到世界的邪恶。而济慈笔下的拉米亚又同时是女人,这自然是夏娃和恶魔心肠的毒蛇的结合(尽管在中国,白蛇娘子也同时具有女人与蛇这两类性质,意象却完全不同)。1.在19世纪早期的非洲和加勒比社会中,蛇是含有丰富意义的。很多欧洲游记把非洲描述成一个天堂,但对于蛇在非洲神教中的中心地位却了解很少。摩洛—圣莫利(M.L.E .Moreau de SaintMery)1797—1798年间曾详细描述了伏都女巫带领下的“蛇教”,强调了蛇的非欧洲特点。但是,在浪漫主义时期所有的欧洲文学作品中,非洲人和西印度群岛人赋予蛇类的意义常被当作神经无常的表现。自然而然的,蛇类崇拜成为奴隶强有力的法宝,却成为白人永久的头痛。

浪漫主义时期关于奴隶贸易的辩论中,非洲人和蛇通常会一起出现。发行甚广的小册子《黑人奴隶制度的辩解,或西印度群岛种植园主非人道之辩解》(AnApology for Negro Slavery :or the West India Planter Vindicated fromthe Charges of Inhumanity (1786)就把蛇类崇拜作为维护奴隶制的原因之一:“欧洲人到来之前,非洲人是十足的无知、偶像崇拜和野蛮。他们崇拜蛇和其它野兽,以为这样它们就不会伤害他们”,似乎非洲人的蛇类崇拜只是对邪恶的尊崇。很快,那些“信仰蛇类、爬虫,接受邪神”的非洲人就变成了西印度群岛奴隶——他们“除了信仰魔鬼(obeah ),一无所信。”

蛇类崇拜之所以变成对白人种植园主的永久威胁,关键在于其神秘性。布赖恩—爱德华斯(Bryan Edwards )在其1819年版的畅销书《西印度群岛史》中,尝试用欧洲人的常识去解释奴隶们的崇拜活动。他发现,就词源而言:“蛇在埃及语中叫Ob,或者Aub.Obion 也是蛇的埃及名称。摩西用上帝的名义禁止犹太人探究邪恶的Ob,《圣经》中译作Charmer ,Wizard,Divinator ,或者aut Sorcilegus。恩多(Endor )女人被叫做Oub 或者Ob,译作Pythonissa(女祭祀,女巫);Oubasois是爱德华斯很不明智的把蛇类作为两种背道而驰的文化的共享符号。在蛇类的象征意义上,他把欧洲人和非洲人放在一起,而又承认不同领域含有的不同价值。基督教《圣经》中的蛇是魔鬼,而非洲人尊崇的蛇却放射着多产与生命的光辉。有些欧洲人(包括爱德华斯)将蛇类崇拜斥为无稽之谈,其他人则宣称:练习者可以施以符咒,使种植园爆发传染病灾难。

英国人对蛇类崇拜的具体功能知之甚少,但他们自然而然的将之与奴隶暴动、叛乱和其他危险举动联系起来。很多岛屿甚至制定法律,设立“蛇教审判”来干涉人们的信仰。济慈作品中的非洲蛇类意象,或许会使读者回忆起约翰—史德曼游记中描述的蛇类崇拜。史德曼把这些场景描述为:“神谕女巫”表演的“美人鱼舞蹈”:“她在一群人中间又跳又转,速度惊人的快,直到口吐白沫,倒地痉挛。女巫发作期间发号施令,围观者则言听计从;但她经常命令人们去杀掉主人或逃往森林,所以这些聚会便极其的危险”。

史德曼的描述和摩洛所谓的“神灵通过蛇类附体蛇女”相近:“突然,他拿起装蛇的盒子,置之于地,而蛇就开始攀附女巫之身。神物一到她的脚下,她马上就神灵附体。她浑身抽搐,手舞足蹈,而神灵就通过她的口开始说话了”。

而事实上,这种痛苦的意乱情迷正是拉米亚魔力演变的特点:……

一旦独处,那蛇便开始蜕变,/ 她体内妖精的血液疯狂的流转,/ 她口吐白沫,被撒满白沫的青草,/ 在甜而剧毒的唾珠下立即枯凋;/ 受到剧痛的折磨,她两眼凝固,/ 灼热,光泽,阔大,而睫毛全枯,/ 闪烁着磷光和火星,没一颗阴凉的泪珠。/ 色彩透过她全身而燃烧成炽红,/ 她因沉重的痛苦而抽搐,扭动……[2] (P246—247 )女巫通过蛇被神灵附体,这彻底迷惑了欧洲人。例如,女巫通过被占有而充满力量的同时,根据摩洛的说法,她“易于产生更加激烈的兴奋”,较其他练习者发出狂乱的呓语(MI:67)。这些奴隶固有的宗教崇拜的矛盾,解释了拉米亚的不连续性。她的化身就具有意义:作为一条“悸动的蛇”,她首先被困墓中;然而她同时又同赫耳墨斯神关联,以蛇杖为证,竟然也施展诊疗奇迹。她同时处于自由和奴役之中,体验着“自由的克制”/ “禁锢的自由”;而济慈在《恩底弥翁》中称此为进入“魔法世界的伟大钥匙(great key to allthe mazy world/Of silvery enchantment )”。在自己的“蛇狱”中,拉米亚可以将自己的灵魂送到任何地方:从海神珠亭到喧嚣人间。

2.事实上对欧洲人而言,蛇类崇拜的最为不解之处,在于其同时具有解放和束缚练习者的能力,即摩洛所谓的“同时是控制和盲从的系统”。摩洛、史德曼等人忧心忡忡的自相矛盾,正存在拉米亚的心中。她的巫术在很多意义上宣告着她的自由。她蜕掉彩色的蛇皮和黑色的血统,拥有了白色的胳膊、白色的脖颈和温柔的嗓音。拥有了白色,她拥有了社交。白色美人赢得了里修斯的爱情:他给予她机会从茅屋小舍登上大雅之堂,从“茅庐之爱”升级为“宫廷之爱”。然而,这样的自由却仅仅在于强调了拥有的奴役作用。就像西印度群岛的奴隶一样,拉米亚亦一直为放弃自我而困饶。矛盾的中心有可能在奴隶们的现实生活中找到答案:只有通过对控制力量的完全屈从,一个人才能获取力量和优势。西印度群岛巫术的关键,奴隶们的毁灭性问题,和拉米亚的最终问题都是一个:一个人一旦为白色的躯体所攫取,放弃自我的可能性就无休无止。

对西印度群岛和西非人而言,白色的攫取就意味着邪恶和死亡。博笛在谈到他亲眼目睹的阿善堤宗教仪式时说:“他们吐一点液体在地上,作为对巫神的供品。他们从椅子上起身,随从立刻由侧翼护驾,以妨白色的恶魔对主人不利。”而对于英国人所知的黑白魔鬼之别,约翰—亚当斯上尉(Captain John Adams)描述更为清晰:在英国,邪恶可能是黑色的;而对于黑人,邪恶永远是白色。在济慈的诗中,阿波罗尼的秃顶就意味着白色,而他那邪恶的、召唤魔鬼的眼睛,更证明了英国式占有(British possession)的系统的因而是毁灭性的一面。他到达宴会时,拉米亚就要和里修斯结成连理。而阿波罗尼那心平气和的脚步、耐心的思虑和苛刻锐利的眼神终于把可怜的拉米亚化为乌有。

为了躲避这种“白色恐怖”,奴隶们的宗教仪式总在暗中进行。根据爱德华的记录,牙买加的奴隶们在仪式上遮掩一块“神秘幕帐”,以避免为白人所知。而摩洛也亲见了Saint-Domingue宗教信奉者们的神圣誓言。为掩种植园主的耳目,仪式就这样在半夜里进行。在《拉米亚》中,济慈同样描述了一个“隐居”的蛇女,使用类似的夜幕笼罩着。整个故事都在夜幕中,从暗淡的夜幕,到黑夜,到午夜。诗作和拉米亚同时出现在“灿烂”一日的黑夜,而拉米亚结婚,被揭露,最终消融。

3.济慈志在赋予这一西方故事(无论《圣经》版还是希腊版)以新鲜的异国(非洲)情调。因此,他在利用非洲素材成就个人计划方面还是和博笛等人类似的。就此而言,他们的确掌握了所谓的“自然魔法”。然而,济慈的境遇较之旅行家或殖民主义者们却更加复杂:他不但掌握,而且被掌握。济慈选择了一个有着非洲渊源又具有西印度群岛魔法的弱势角色,颂扬了一种与殖民方法相左的非洲力量:不是占有者,而是被占有者;不是展示力量,而是隐藏力量;不是通过可视的全景,而是活跃在黑暗之中。

四、结束语1819年9 月写给伍德豪斯的信中,济慈试图将《拉米亚》诠释为读者被蛇类故事给占有的诗篇:“可以肯定,其中之火定可攫取人心”。济慈迫使读者通过掌握拉米亚的故事和她与非洲/ 西印度群岛宗教传奇的密切关系掌握这一诗篇。但不仅是读者掌握诗作,诗作也掌握读者。他们尝试通过一个不息的过程来认识拉米亚:她变换于女神和凡人之间;蛇类与人类之间;非洲人与欧洲人之间;可见与不可见之间;自由和束缚之间;占有与被剥夺之间。

果不其然。读《拉米亚》后一个月,伍德豪斯仍感济慈的诗作余音绕梁,于是写信给济慈的出版商们。具体而言,他思索的问题是:济慈是如何穿梭在主题之间,把灵魂赋予他所见、所感和所思的物体从而“由这一物体代言,而他的自我,除了机械部分,被彻底消灭”。伍德豪斯的问题(肯定出乎济慈意料)集中在,诗人作为人是如何被剥夺了自我的。伍德豪斯结论道:“作为人,他有自我;而作为诗人,他不必”。因此,济慈利用拉米亚通过非洲的神秘传奇展现诗化的想象时,正是他的殖民特权可以在“神灵的梦中”占有和剥夺非洲的:远离鞭笞,远离锁链,远离糖料种植园。
 楼主| 发表于 2007-5-4 11: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撩开西非伏都教神秘面纱

彼得·斯坦丁,他是美国《国家地理》分派到西非地区的一名通讯记者;韦德·戴维斯,一位人类学家和致力于研究世界地理的一名探险者;克里斯·瑞恩,《国家地理》杂志的一名摄影师。他们花费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穿越了西非国家——贝宁(位于非洲西部,原由几个法属殖民地王国组成,1960年独立。波特努瓦是其首都)和多哥(非洲西部国家,临几内亚湾。1922年它成为法国的殖民地,1960年取得独立。洛美是该国首都和最大城市)。他们此行的目的并不是观光游玩,而是去探索西非人的秘密宗教——伏都教的发展根源以及现状。

伏都教村庄——祖梯

在多哥南部地区有一个小村庄——祖梯,它以其凶猛勇敢的武士、血腥的伏都教典礼仪式而闻名。祖梯位于多哥首都洛美的东部,开车大约有两个小时能够到达。非常幸运的是,我们的旅行乘坐的是一个大型四轮驱动的卡车,不久之后就发现离开了大路,驶上了没有铺柏油的土路。我们沿着美丽的热带海岸线行驶了一段路程,之后蜿蜒行在大片农田中。此时到处可见山羊和猪在土路上横冲直闯,见到我们的车就赶紧跑到土路的两侧。虽然没有明显的路标指示我们前往祖梯,但是我们的司机亚甫却很熟悉这条路。

当驶出这条又长又窄略带红色的泥土路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成群的用泥土造成的房屋,屋顶全部用的是稻草,这就是祖梯。和我们以前参观的许多落后村庄一样,在这里根本没有电,看不到电话线,没有自来水。这里的人们自己种植水果和蔬菜,大家一起打井饮水,饲养自己的家畜。我们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村子里的孩子们纷纷跑出来看我们,看起来很健康、活泼,他们挤成一堆,面带兴奋和恐惧。尤其是当他们瞥见我们的大型摄影机时,他们发出了尖叫声。我们的到来打破了村子的平静,他们平时对外界社会的接触并不是很多,在这里并不经常出现像我们这样罕见的参观者。

司机亚甫把我介绍给了一名当地人瑟瓦达·埃特。我不是很清楚他的真实年龄,但是估计有45岁左右。拥有两个妻子和七个孩子的瑟瓦达告诉我说,要养活全家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所以他有两个工作,一份是在田地里做农民,另外一份是在村庄里做一名泥瓦匠,这样才能勉强维持生活。他建造房屋和修理墙壁赚来的钱能够帮助他购买种子、雇用农场工人。与此同时在劳动生活中,他还会碰到一些日常生活中所无法避免的苦难和纠纷,在这个时候他的宗教——伏都教就显得尤为重要,他能够在自己的宗教和传统中寻找到安慰和力量。

“当我有这个需要时,”瑟瓦达说,“我就会向我们的上帝诉说,然后他就会帮助我,特别是当我遇到大的困难。我会呼吁上帝,请求他的帮助,回答我的祈祷。”

血腥伏都教仪式

这个小村子里的人们相信,在特殊的伏都教典礼仪式上,教徒们能够与神灵沟通、交流,并且祷告者能够传达神的旨意。非常幸运,在这一天我们正好碰到了这种特殊的宗教仪式。在一棵粗大浓密的树木阴凉处,有六个男人围成圆形坐在一起,每人都在狂热地用手掌重击自己手中的鼓,以此来召唤伏都教神灵的降临。在他们身后一群人呈圆形环绕的集合在一起,围绕着他们,跳起他们特有的舞蹈,好像正在期待着即将来临的神圣事件的发生。

敲打的鼓声持续不断,而且越来越强,突然,围坐在一起的男人们一个接着一个跳跃起来,大声喊叫着,失去控制似的旋转着。这时我看见瑟瓦达也在其中,他们全体都变得非常疯狂,好像完全受到伏都教神灵的控制,虽然此时他们显得精神恍惚,但是好像他们的身体都充满了力量和勇气。

“当他们受到神灵控制的时候,”韦德·戴维斯解释说,“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就不再是人类了。在那个时候已经变成神的代言人了。这不是不可思议的,村民们都相信这是真实的。这就显示出了信仰的力量!”

他们张着大大的眼睛,望着远处,汗水慢慢的从身体上流下来,这些教徒剧烈的跳动着,呼喊着,然后他们在村中一群老人长辈面前弯下腰,鞠躬。接着在一块泥土空地上,他们就朝着他们的上帝跪了下来,表达他们的敬意,这个上帝是由一个矮胖结实的教徒来扮演的。这个男人手拿着形状奇异的金属刀,把它高高举起来向众人显示神灵的权威。

然后我们好像注意到有一个无言的暗示,这些教徒们开始用刀在自己的手臂上割下去,鲜血很快的就从伤口上流出来。对我们来说这种行为是难以置信的,但是随后了解到教徒们的这种行为在每次大型的宗教典礼仪式上都会出现,这是本来计划好的,目的就是为了显示他们信仰的宗教——伏都教力量的强大。

在教徒们的心中,伏都教的上帝具有无穷的力量,能够在战争中保护男人们,并且能够使得他们战胜别人,永远无敌。当祖梯的男人们准备战争的时候,他们能够忘却恐惧,不再害怕。即使在战斗中受伤,武士们也可以完全感受不到疼痛。村庄里的男人们就是这样告诉我的。无论如何,当我们看到这些教徒有意的用刀割自己的身体,鲜血慢慢的从身体里流出来的时候,我们的心里就有很大的烦恼。但是伏都教的这种宗教典礼仪式,是一个古代的传统,流传至今如果没有好几千年的话,至少也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

几个小时过后,我再一次的碰到了瑟瓦达,此时的他已经恢复了以前的平静和温和,他自己造成的那个伤口已经包扎好了。此时,我尽量避免盯住他胳膊上留下的许多深深的伤痕。他看了我一下,好像明白我的意思,向我解释说,“这种宗教仪式和我的信仰能够拯救我摆脱不幸的情绪,让我的精神受到净化,保护我不受到伤害,”瑟瓦达说,“如果我能够活的长寿一些,这都是因为我所信仰的伏都教神灵的庇护。”

伏都教面具舞

踏上非洲这块土地,到处都能够听到远处传来的声音,这就是有节奏的为了舞蹈而敲打的鼓声。在非洲的喜庆日、节日里,分布在各处的零零散散的小村庄,伴随着敲打的鼓声,西非特有的面具舞蹈处处可见。

面具舞的内容包括了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其中最为有影响的西非面具舞就是对死亡崇拜。

当多哥的这个小村庄的村民们聚集在一起进行面具舞表演时,一个很重要的仪式就是教徒们在已经死亡了的祖先面前跳起面具舞。在非洲炎热的夏天晚上,鼓声响遍了村庄的各个角落,过去和现在都融合、交织在一起,在伏都教的典礼仪式上,扮演祖先的村民表演者在人们面前跳起了面具舞。在这种充满了恐惧和希望的宗教典礼仪式上,教徒们想要把未来的希望寄托在祖先身上,期盼祖先能够保佑他们。这种扮演祖先的面具舞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化解人们之间的矛盾,教化人们道理,使社会和谐,释放人们在社会中遇到的负担与困难。扮演已经逝去的祖先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这需要对现实生活有强烈的责任感,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行为规矩,起到榜样的作用。

另外一方面,伏都教的面具舞仪式还担负着一个很重要的任务——曝光村庄里不正当的行为,并且用宗教的方式来惩罚他们。在表演中,经常可以见到对这种罪恶行为的惩罚。

如果受到这种宗教舞蹈的感化,罪恶的人们就能够主动向村民们坦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承认他们的罪行。然后他们将要在现实社会中施行象征性宗教仪式的惩罚,包括死亡。但是只要向伏都教的神灵主动提供献礼、祭品,如钱财或者酒,这个人就可以从宗教中解脱自己。

伏都教的面具舞通常是由每个村庄里的具有一定辈分的伏都教发起人来进行表演,这些经正式介绍加入的教徒组成了秘密宗教团体,他们都是经历过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宗教仪式才被接受加入组织的。一旦成为正式的教徒,他们将要能够了解、熟悉这些面具所代表的力量,而且还要精通有关伏都教的各种神话故事、祈祷仪式、圣歌以及不可思议的宗教习惯。一般只有男人们才有资格去演奏这些神圣的宗教乐器,例如敲打鼓,这些音乐能够使面具舞的表演者纷纷陷于恍惚、出神的状态,甚至女性的角色都要男人们来扮演。

合法的宗教

“伏都教是一个合法的宗教,”人类学家韦德·戴维斯说,尽管伏都教在世界上有很多形式,但是人们对它却存在很多误解。“伏都教并不是什么黑暗神秘的力量,它只是一种合法的宗教,”人类学家戴维斯说,此外他还是《国家地理》的驻地探险者,对加勒比海国家尤其是海地流行的伏都教崇拜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海地表面上看是一个天主教国家,但那里却有广泛的伏都教崇拜。在其畅销书《撒旦与彩虹》中,戴维斯说道:“正如海地人自己所说,天主教徒去教堂谈论上帝,而伏都教崇拜者则在奇异的宗教仪式、面具舞中与自己的上帝沟通、交流。”

“然而,伏都教已经超出了宗教的范围——在教徒中正在逐渐形成一种世界观”,戴维斯在国家地理频道《禁忌:伏都教》节目中说,“它不只是一个宗教思想体系,”戴维斯说,“在伏都教的教义中,还发现了它是一种关于怎样培养孩子、教育人们的观念等等。”

伏都教历史

伏都教确切的起源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人们普遍同意这种观点,即伏都教起源于西非。人们认为,西非国家贝宁是伏都教诞生的摇篮。

在当地的语言中,伏都是“神”的意思。作为一种崇神教,伏都教可能是从古老的祖先崇拜和精灵崇拜传统演变而来。在历史上伏都教曾不止一次遭到禁止,现在却是贝宁的法定宗教之一,其信徒仅在贝宁一国就有400万之多。在其他非洲国家、加勒比海、南美、新奥尔良和其他地区也存在各种各样的伏都教。伏都教信仰通过运输奴隶的船只从非洲海岸传到了美洲。由于被强迫从事体力劳动和改信异族的基督教,沦为奴隶的非洲黑人借助熟悉的先祖信仰使自己在这一痛苦的经历中得以生存下来。在这一过程中,伏都教崇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发表于 2007-5-7 14: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几个Voodoo教的魔法传说

资料来源:有关女巫

胡毒是一种传统民俗魔法,起源于美洲南部。所谓的胡毒就是一种超自然力量,据说会使用这种超自然力量的人,可以利用胡毒的力量影响他人。

懂得胡毒的人在各方面皆可以利用这股力量,像是在赌博中、爱情咒、占卜术、诅咒自己的敌人,治疗疾病或是使他人生病,许多传说中还曾经提到召唤死者与死灵的力量。这些都是基础的胡毒魔法,光是藉由一些自制的咒语、魔药与符咒,即可达成。

由于胡独缺少既定宗教仪式,许多民俗魔法已经成为了美洲地区常见的传统。像是常见的兔子脚、胜利约翰草与许愿骨的传说。

幸运骨

所谓的幸运骨,又称许愿骨,就是三叉骨,禽鸟的胸部骨头呈现类似Y字型的形状。这骨头被称为幸运骨,因为他可以带来好运,是在美洲地区流传已久的幸运护身符,与幸运草、马提铁齐名。

通常禽鸟的胸骨都是这个形状,但是胡毒传说里却以火鸡与鸡的胸骨才会被视为幸运骨。许多迷信的家庭在食用火鸡或是鸡肉时,会特意将幸运骨完整的取出,并曝晒三天让骨头变的脆弱。

当变的脆弱骨头已经达到可以撕裂的程度时,就让家中的孩子许愿,许完愿后,许愿之人与另外一人分别拉着骨头的两端,用力将骨头拉断,据说这样愿望就会成真。


胜利者约翰
胜利者约翰(John the Conqueroo)是一种魔法药草,是可以带来好运的护身符,是美洲地区巫术使用者常使用的药草,尤其是胡毒施行者经常使用。这药草的怪名称来自于一位英雄人物,他被人们称为胜利约翰。

这位胜利约翰,原本是非洲的王子,却被当成奴隶卖来美洲,但是由于他擅长施展巫术,因此一来到美洲就逃离了他的主人,没有人可以捕捉的到他。

据说,胜利者约翰自由日子没有过多久,就爱上了魔鬼的女儿,魔鬼当然不会轻易让出女儿,于是给胜利约翰许多难题,希望他可以知难而退,没想到这些都难不倒巫术高明的约翰。他偷了恶魔的马,带着恶魔的女儿私奔,从此下落不明。

这以他为名的药草,据说可以带来好运,胡毒施行者会将药草晒干,带在身上做为护身符。听说这药草的功效尤其以爱情与赌运最有效。


兔子脚
关于兔子脚可以带来好运的迷信,已经普遍传片美洲大陆,许多人殊不知,其实兔子脚会带来好运的迷信,也是胡毒魔法之ㄧ。兔子脚是相当著名的胡毒幸运符。据说每当需要好运的时候,只需要摩擦随身携带的兔子脚,好运就会接踵而至。

不过,不是任何一个兔子脚都可以带来好运道哟!根据胡毒的传说,一根真正好运的兔子脚需要很多非常讲究的步骤才能完成。此兔子脚非得是兔子的左后脚。

兔子非得在墓园中被捉到。时间还得配合的刚刚好,只有在新月或是满月的墓园兔子才行。而且,真正有效的兔子脚,还要配合13号星期五的传说,并得被银子弹射杀。更难的是,要再兔子断气前一秒中割下,早一秒、晚一秒都不行。割下兔子脚的人,还一定得是斗鸡眼。来整理一下,所以一根真正幸运的兔子脚

必须在13号星期五的夜晚,同时是新月或是满月时,在墓园中,由斗鸡眼的看守人用银子弹射杀,但是不能杀死,得趁着他还有一口气在的时候,濒死的时刻,将他的左后脚,用特制的刀割下来…规矩可真多。
发表于 2007-5-7 15: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Voodoo教被黑人奴隶传到美洲后,在海地得到了很大的发展,Voodoo教的传奇也是在海地得到发扬关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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