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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下午。 英国上空,一架波音747向西飞去。在头等舱中,一个叫沃洛克的男孩放下漫画,望向窗外。 这几天着实诡异。沃洛克还是不明白父亲被召去中东干什么,而且相当肯定他父亲也不明白。可能是某些文化问题。一群脑袋上包头巾、嘴里一口尖牙、长相特别古怪的家伙带着他们游览了些古老遗迹;这就是全部活动了。作为遗迹而言,沃洛克见过更好的。后来还有个老头对他说:“你在这儿没有什么想干的吗?”沃洛克说他想回家。 这个回答似乎让他们很不开心。 而现在他要回美国。好像是机票或是航班或是机场调度表之类的东西出了问题。这可真怪;他很肯定父亲本来是要回英国的。沃洛克喜欢英国。对美国人来说,那是个适合居住的国家。 飞机此时从下塔德菲尔德上空飞过,正下方就是戈里希·约翰逊的卧室,他在漫无目的地翻阅—本摄影杂志。他买这本书只是因为封面上有张很不错的热带鱼照片。 戈里希无精打采的手指正好翻开几页关于美式橄榄球的文章,里面还讲了它如何在欧洲渐渐流行起来。②挺奇怪的,因为杂志印刷出来时,这些页码是沙漠的照片。 【② 美式橄榄球在欧洲完全不流行,此处是亚当捉弄这个对手。】 这将改变他的人生。 沃洛克飞向美国。他应该得到些好处。(毕竟你永远不会忘记第一个朋友,哪怕当时你只有几小时大。) 而此时此刻,控制所有人类命运的神力所想的是:哦,他要去美国了,不是吗?看不出你还能得到什么东西比去美国更好。 他们那儿有三十九种口味的冰激凌。也许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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