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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害怕自己变成疯子(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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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21: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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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在恐怖奇幻小说界的声誉相当于武侠小说的大师级人物金庸,不过中国的金大师显然不如美国的这位高产。他是世界出版史上收入最高的作家之一,如今他每部小说的定金是八百万至一千万美元,而那些书还在他的脑袋里。

最令他恐惧的是什么?是不能写作。

据说他写作是为了发泄从童年时代起就蕴藏在心中的仇恨和愤怒,一旦停止写作,他就会失去理智,“我害怕自己变成疯子”。

1


童年最基本的特点不是梦幻与现实的混淆,而是与旁人感情上的疏远。童年的心理变化 和精神状态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聪明的孩子能够认识到这一点,并默默接受其必然后果,而一个能够减轻这后果的孩子便不再是孩子了。

——《撒冷镇》


1947年9月21日,斯蒂芬·金在美国缅因州的一个海港小镇——波特兰出生了,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因为很多医生曾经告诉他母亲鲁斯,她永远都无法生育,所以这个孩子的降临完全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两岁的时候,父亲有一天“出去买烟”,从此一去不返,据说是去刚果当了雇佣军。于是养活全家的重任就落到了母亲一个人的身上,接下来的十年中,他们搬过几次家——印第安娜州、康涅狄格州、威斯康辛州……任何地方,只要鲁斯能在那找到一份工作,他们便会搬到那里。有一次,他们搬到了一个没有安装自来水的两层农舍里。那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时候,于是他们只好从外面的一口井里打水回来饮用。更糟糕的是,那间房子连卫生间都没有。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在室外解决了。

可以说,斯蒂芬·金的童年里没什么美好的回忆。他曾说过,“如果一个人说他的童年很幸福,那么这至少是个不真诚的人。”他从小异常肥胖,跑步走路的姿势又很可笑,经常被同学取笑。惟一一件令他印象深刻的事情,是他五岁的一天,在铁道边玩耍时,亲眼看见自己的一个小伙伴被火车头碾成了肉酱。后来他写了不少关于孩子的小说,比如《玉米地的孩子》(后改编成电影《镰刀童魇》),讲的是一群孩子聚集在一片玉米地里,那里曾经是印地安人做法术的遗迹。他们因为破坏玉米,被恶灵上了身,变成杀人的魔鬼。他们杀光了镇里的大人,最后自相残杀。不过最为撼人的作品要算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嘉莉》(Carrie)了,故事讲述了一个内向自闭不讨人喜欢的高中女孩,在初潮之后发现自己拥有了可以凭意念控制事物的超能力。在毕业舞会上,她的同学们捉弄她,在她戴上桂冠的那一刻,猪血从天而降,浇了她满身满脸,于是她用意念展开杀戮……上世纪七十年代,故事被拍成电影《魔女嘉莉》,我看的时候忍不住想像作者的少年形象,应该与主角是吻合的,苍白,略带些羞怯和神经质。2002年电影又推出了第二部,不过那完全是狗尾续貂之作,大可不看。

虽然生活艰辛,好在母亲鲁斯是个非常喜欢读书的人,她经常鼓励儿子多读书、多写作,只要他创作出一个故事,她就奖励他二十五美分。七岁的时候他就创作出了他的第一个恐怖故事,描述了一只恐龙占领了一个小镇。十四岁那年,他在家里阁楼上发现了一个小箱子,里面是他父亲收藏的一些恐怖小说和科幻作品,因为一个人呆在那间农舍里非常没意思,他开始迷上喜剧方面的书,此外特别热衷于充满幻想的小说。从那时开始,他就是史诗巨篇《魔戒》的忠实读者。可以说,正是这部小说,促使他二十二岁在缅因大学读书时,开始创作《黑暗塔》——一个更贴近现实世界的故事、一部共七卷三百万字的有史以来最长通俗奇幻小说。

2

《黑暗塔》系列在我想象力的太阳系中居于木星的位置,它的强大重力,吸引了我全部的精力。

——斯蒂芬·金

1970 年的一天,斯蒂芬·金看了意大利导演塞济奥·利昂有关美国西部的电影《好人、坏人和丑八怪》。这故事既荒谬又有些神秘色彩,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在其中饰演一位勇敢而冷漠的有英雄传奇色彩的枪侠。那角色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黑暗塔》故事的核心人物罗兰就此诞生了。正好那时他读到了罗伯特·布朗宁的叙事诗《去黑暗之塔的罗兰少爷来了》,他开始把主角罗兰构思成一个神话般的人物。  

在第一卷《枪侠》里,他正式推出了生活在中界(即现代文明崩溃后的未来世界)的主人公罗兰,他是从内界(上世纪七十年代至今的现实生活)硕果仅存下来的最后一位枪侠,“世界末日”后的那个未来世界简陋粗糙,罗兰在此间跋涉,穿越荒野追踪他的死敌“黑衣人”,途中他结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士爱丽丝和来自中界,后来死于黑衣人之手的小男孩杰克(象征着他的儿子);第二卷《三张牌》继续了寻找黑暗之塔的征程,途中他遭到各种神秘生物的袭击,并将一个纽约的瘾君子埃蒂、一个一体双魂的影子女士(两人同样具有枪侠潜质自己却不自知)带回自己的世界;第三卷《荒原》里,罗兰和他的同伴们继续追寻,打败了通往黑暗塔的十二位守护者之一“机械熊”,并把在内界已死的杰克从连接两个世界的通道中救了出来;据说第四卷《巫师与玻璃》于1997年出版后,斯蒂芬·金收到几百位读者的来信,表示他们对故事的进展急不可待,请求作者透露一些线索,其中一名死囚甚至立下毒誓,保证如果知道后绝不外泄,会将秘密带进坟墓,“这简直使我毛骨悚然”,斯蒂芬·金回忆说。……总之,他们会直至“末界”塔楼。不过眼下我们还只能看到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引进出版的《黑暗塔》系列中文版前三卷。

可以说,整个《黑暗塔》系列的风格都比较贴近《魔戒》。不过,在你打开那些大部头之前,千万做好心理准备,它们可没法带给你电影《魔戒》般的视觉冲击。没有激烈的打斗,对旷世荒原的场面也有些冗长,对神秘事物的描写可谓无尽耐心,因此恐惧感大大削弱。此外还有一堆很难记住的名字。但是,如此繁杂的完全由想像构建起的一个巨大的超自然空间本身就有奇异的魔力。

至今,除《黑暗塔》外,他另著有四十多部小说,统统被划入了通俗文学的类别,但在我看来,它们和纯文学的精神气质是相同的。想想看,眼下又有几个纯文学作家愿意用三十年的时间完成一部小说?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3

你也许知道或不知(在乎或不在乎)我出版这本与下面两本书赚了大笔钱。你如真的在乎,你也应该知悉,在“写”的方面我并没有报酬。正如其它自发性的事情一样,写作本身是超乎金钱之外。钱当然是好的,不过在创作时,你最好不要太去想钱。这样的想只有引起整个创作过程的便秘。


——《午夜后四点钟》


尽管斯蒂芬·金在1979 年32 岁时,就成了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他不喜欢听家乡电台的迪斯科乐曲,便干脆把电台买下来,随心所欲地播放他爱听的摇摆舞曲。但他一直宣称:财富与名望并非写作的目标,对写作和阅读的热爱必须是第一位的。我相信他写作是因为热爱,和金钱无关。对他而言,放弃写作就等于放弃梦想。

在斯蒂芬·金的畅销惊悚小说中,以作家为主角的故事不少,比如《黑暗的另一半》(恐怖小说作家身边发生了一系列杀人案,凶手所用手段与其作品情节如出一辙,甚至遗留在案发现场的血型与指纹都与他一摸一样,原来凶手就是被他吸收与他融为一体的双胞胎兄弟);《闪灵》(尽管作家本人对库布里克非常不满,但个人以为电影其实比小说更精彩,极端的、幽闭恐怖症患者的那种恐惧,令人不寒而栗);比如《神秘窗》(生性敏感的中年作家发现他深爱的、因车祸意外死亡的妻子乔对他隐瞒了已怀孕的事实,乔曾多次悄悄去了他们远在海边的别墅,他终于在乔的笔记本里寻到了蛛丝马迹……);不过最为经典的当数《危情十日》,改编成电影后貌不惊人的粗壮女主角凯斯·贝茨还荣获了奥斯卡奖及金球奖。

故事说的是畅销小说作家保罗有位头号读者护士安妮,他的每部小说她都滚瓜烂熟,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一天保罗遇上交通事故,幸得安妮相救,她把他带回了自己家,对他悉心照料。然后,一切就开始变得诡异起来,保罗发现自己被安妮软禁了,伤势良久也没痊愈。原来,因为他当时正好带着刚刚写好的最新小说手稿,于是她就荣幸地成了他第一个读者,但她对他这部新作极不满意,愤怒地烧了原稿逼他重写。他那么骄傲,当然不会从命,于是安妮一锤敲断了作家的脚……

我总觉得这个作家的坚持也正是斯蒂芬·金的坚持。尽管那护士软时管他吃喝喂他吃药,硬时一旦看了不满立刻撕了逼他重写,但他却在小说要脱稿的那个晚上,当着她的面,毫不犹豫,痛快淋漓地把这部小说一把火给烧了。

同样身为一个码字人,这故事使我深刻地意识到,作为一个创作者,坚持自由意志是如此重要。即使创作者的意愿被不得已强奸了,也要有扼死生下来的怪胎的勇气。

4

人类最恐怖的是自己的心理黑暗。


——斯蒂芬·金


现在斯蒂芬·金一家住在缅因州一座漆了深红衬白色的拥有123年历史的古老豪宅中(这也是他生活中惟一的奢侈品)。那座房子是维多利亚女王时代样式的,总共有23个房间,铁门深锁,周围环绕着黑色的金属栅栏,栅栏上还“点缀”了许多蝙蝠和蜘蛛网。曾有传言说那个房子经常会闹鬼,鬼魂是一位老将军。他的读者迷常在他门外露营,因为那所宅子外表实在太像他小说中的恐怖事件发生场所了。

也许是恐怖作家时时需要恐怖感作为灵感,他的写字台上还放着一个读者寄给他的礼物:一个大玻璃圆球罩着一个张着血盆大嘴的响尾蛇头。每天他面对这件礼物写出至少1500字来。

按说他已经写了这么多恐怖小说,应该是个胆大包天的硬汉了,其实恰恰相反。他胆小如鼠,怕鲜血和挖出的内脏,并且害怕黑暗,晚上不亮灯就睡不着,“总是害怕自己惊醒过来,感到有一只潮乎乎的手抓住我的脚脖子。”他也很迷信,怕街角的黑猫,怕13这个不祥的数字,如果打字打到第13页,他一定要拚命打下去直打到页码数字吉利为止。

不过与这位恐怖小说家真实生活有关的最诡异事件是一起车祸。  

1999年6月,他被一辆普利茅斯小型货车撞倒在地,造成肺部穿刺以及腿、骨盆和肋骨骨折等重伤,他自己形容说:我和货车“迎头相撞,险些一命呜呼”。2000年1月,法官判肇事的货车司机6个月缓刑,对于这个判决,斯蒂芬·金相当不满,他认为法官连司机的驾照都没有吊销,这样的处罚不痛不痒。神秘的是,2000年9月22日,这名货车司机被警方发现死于家中,全身上下并无外伤,验尸报告也判定并无他杀嫌疑。



令笔者难忘的五个故事——

《红色玫瑰》——九个人去闯一座阴魂不散的房子,它会自己变化、生长……

《肖申克的救赎》——不多说了,总之,这部影片已经和同为他作品的《绿里》一起,让“救赎”这个词成了经典。相比之下,眼下大热的《越狱》简直就是开胃沙拉,离主菜还有段距离哪。

《惊鸟》——粗声恶气的母亲(《危情十日》女主角)其实心地善良,她被控告杀害女东家,女儿为母亲辩护,同时回忆起父亲当年为何神秘死亡……

《库乔》——是我读高中时在上海影城看的,自此对大狗小狗一律惧而远之,故事其实很简单,就是把人吓死了完事。原来一条大狗发起疯吃人时如此可怕!

《瘦到死》——一个体重达到300磅的律师开车时撞死了一个吉普赛老妇人,逃脱法律制裁的他却受到了另一个吉普赛老人的诅咒:瘦下去,瘦到死!
发表于 2007-11-9 14: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惊鸟》——粗声恶气的母亲(《危情十日》女主角)其实心地善良,她被控告杀害女东家,女儿为母亲辩护,同时回忆起父亲当年为何神秘死亡……

这个错了。。。
是母亲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丧心病狂的凶手,而叙述了她之前不得不杀死丈夫的事情。她女儿是最后才出现,得知真相之后才原谅她母亲,回家陪她过节。
发表于 2007-11-12 22: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印象最深的是<杰罗德游戏>.
把手从手铐里一点一点地挣扎出来的细节看得我直发麻,想想心里就疼得慌
发表于 2007-12-1 16: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LALA!有时间好好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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