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的刑法既不能遏止犯罪,也不能伸张正义,仅仅是在徒劳地试图填饱人们内心无底虚空中复仇的黑暗欲望
真正最有效的惩罚是让罪犯体验他们的受害者在遇害时的感受,我想不出有什么办法比这个更能让人忏悔,也想不出有谁能比他自己折磨自己更深。
顺便一提,最后一段观点本人原创,正准备用在最近(当然也可能坑成遥远)的小说里。 04<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没有吓死,吓病了,从此不理朝政,卒于汉惠帝七年.
07<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是周兴不是武则天 关于水银剥皮以及活埋有一个问题,难道把人埋土里只露出一个头,人不会死于内压过高? 水银那个我记得不是真实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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